第911章 什么是本案的‘物品’?

“对上述两种网络聊天的行为,能否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首先要考察这种行为是否具有淫秽性,其次还要求其符合“传播”特征。

针对于网络L聊行为的淫秽性的认定,具体可以参照国家新闻出版署1988年出台的《关于认定淫秽S情物的暂行规定》第二条的规定。

该条规定的具有淫秽性的情形包括:1、淫秽性地具体描写X行为、X交及其心理感受,基本上小黄文就是这个情形……

网络L聊是一种通过网络聊天室、摄像头,向特定或不特定的他人展示自己L体的行为,由此向观众所传递出来的信息显然具有强烈的淫秽性。

这一点,你们都认可吧?”孟广达看向周颖二人。

二人均点头,对孟广达的意见表示认可。周颖觉得似乎是这么回事。

孟广达喝了口茶水,继续道:“第二,传播淫秽物品犯罪还要求犯罪行为符合‘传播’的特点,将淫秽信息广为扩散,从而影响公众对于X的感情,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所谓“传播”,一般是指散布或者使他人可以得到或获取;也就是说,传播必须具有一定范围的公然性,或者说必须使不特定多数人能够获取或使用。

由此可见,网络L聊并不能一概视为传播行为。

其中,对于“点对点”式L聊,其最突出的特点就是私密性,L聊在双方之间秘密进行,并不会影响到公众对于性的感情,这种行为不符合传播淫秽物品犯罪的要求,因而这种通常发生于夫妻、情侣之间或者为填补精神空虚的陌生人之间L聊,应该依靠道德约束而不应该动用刑法调整。

相反,‘点对面’式的L聊方式使人类的各种X行为公开化,违背了人类的X羞耻感,严重侵害了社会风尚中的善良性风尚和性道德。

随着网络的普及,很多不法分子利用这种L聊方式,在互联网视频聊天室设立主持人、招揽会员,大肆组织网上淫秽表演,传播淫秽S情信息,非法牟利,还诱发其他犯罪,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达哥,按照您的说法,点对点的不构成犯罪,只有点对面的才构成犯罪?”周颖皱了皱眉头。

“不一定,如果点对点的L聊,然后收取费用,就算是不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也有可能构成其他犯罪,得看具体案情。”孟广达解释道。

“可即便如此,也没有物品啊!如果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定罪,什么是本案的‘物品’?”周颖的大脑一时间有些转不过弯来。

“这就是接下来我要解释的第三点。

法律都是滞后于社会发展的,这一点是不争的事实。随着时代的发展,对于‘淫秽物品’的认定,应当坚持发展的观点,合理扩张这个词的外延。

1979年的《刑法》中,‘淫秽物品’仅限于Y书、Y画两类,这两类物品无论是作为载体的书,还是附着于其上的淫秽信息,均可以通过肉眼直观地加以识别。

1990年全国高官会通过的《关于惩治走私、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分子的决定》,将淫秽影片、录像带、录音带纳入‘淫秽物品’之中,并被1997年《刑法》所吸收。

2000年12月全国高官会通过的《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规定,在互联网上建立淫秽网站、网页,提供淫秽站点链接服务,或者传播淫秽书刊、影片、音像、图片的,都属于淫秽物品犯罪。

2004年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法律问题的解释》将‘淫秽物品’的外延扩大到包括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S情的淫秽性的视频文件、音频文件、电子刊物、图片、文章、短信息等互联网、移动通信终端电子信息和声讯台语音信息。

2010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又公布了《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法律问题的解释(二)》,重点斩断淫秽电子信息犯罪的利益链条。

上述这些文件、司法解释对‘淫秽物品’的界定坚持了发展的观点。

由网络视频聊天的技术特性所决定,视频信息往往是以动态的视频流形式而存在,而并不附着于静态的文件载体之上。

上述文件对淫秽信息的载体要求,已经难以有效应对此类电子淫秽信息带来的危害。

所以我认为,针对淫秽物品犯罪,关注的应当是信息的淫秽性,至于信息是否附着于何种载体之上并不重要。网络L聊完全具备淫秽物品的基本属性,能够成为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对象。”孟广达解释道。

“达哥,你知道的真多!”周颖笑嘻嘻的说道,语气有些调侃的味道。她看向孟广达的眼神意味深长。

“别瞎想!”孟广达故作生气状:“你要是再这么看我,以后碰到问题别找我哈。”

周颖嘿嘿笑道:“达哥,你之前是不是办过类似的案子?”

“我还真没办过这种案子,但是我见过相关案例。你可以查下‘国内L聊获罪第一人’,那个案子判了后,又陆续出现了几个类似的案子,这个案子跟那几个案子非常像,可以借鉴下。

虽然我们不是判例国家,但是同一类的案子,法官总会借鉴下,尤其是最高院发布的案例。”孟广达认真道。

“嗯,我回去找找。走吧,已经十二点半了,中午我请客。”周颖收拾起案卷,起身说道。

……

次日上午,会议室内。江春枝在她母亲的陪伴下来到了盛德律师事务所。

周颖看着对面被取保候审的江春枝:“该说的我都说了,这就是我的诉讼方案。”

“周律师,没有其他办法了吗?”江春枝眼神有些暗淡,头发有些散乱,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但即便如此,也无法遮挡她俊美的面容。

第55章 被忽悠了第468章 唯唯诺诺的劫匪第38章 刘经理的请求第977章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第966章 男的还是女的?第979章 小暧昧!第315章 逢场作戏第682章 化学反应第337章 许下的愿,总要还的!第343章 大脑处于断线状态第448章 实习律师第317章 阴险,太阴险了!第614章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第598章 这案子不好弄啊第184章 跟个仙儿似得第530章 恼人的秋风第171章 “落井下石”计划第102章 我这嘴又没开光第498章 露脸的机会第142章 好白菜都让猪拱了第60章 蠢蠢欲动第60章 蠢蠢欲动第747章 章你给我闭嘴第718章 瞎哔哔是没有用的第861章 怎么也得支棱下第1027章 上赶着不是买卖第10章 绝对不一般第908章 给别人当梯子第104章 吃谁的向着谁第649章 人才啊!第251章 这是要扫地出门的节奏啊!第152章 敲诈勒索?第405章 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第616章 都很不爽第543章 牛逼克拉斯!第151章 重案轻友第309章 挺能蹦跶!第267章 什么钱不钱的,主要是刺激!第715章 鸡汤虽好,不能贪杯第698章 这师徒俩有点意思第543章 牛逼克拉斯!第816章 压制不住的怒火第362章 高收益果然高风险!第211章 双剑合璧第950章 您说的对第416章 有点傻乎乎的可爱第485章 第528 529章 把生米做成熟饭,不怕第652章 这个律师不太冷!第899章 弄巧成拙第981章 人多力量大第451章 刀尖上的舞者第1034章 千万别自我设限第16章 面子和里子第959章 程都第732章 一试十年,这特么谁受得了啊!第1040章 还是及时止损吧!第973章 第1027 1028章 理智与情感第33章 惨案第510章 奇葩案子第15章 京户第410章 第428 429章(合并章)对牛弹琴第681章 套户线第413章 班里的“非人类”第447章 第485 486章(二合一)尴尬,实在太第810章 唯有自渡!第147章 那就试试吧!第183章 生存才是第一位的第931章 肚子里还真有货第665章 这小米粥是啥故事?第237章 新同事第1042章 挑剔第591章 李天军杀人案第612章 吃大户第139章 这潭水很混,很深第141章 缔约过失责任第498章 露脸的机会第917章 不情之请第128章 宣判!第407章 黑眼圈第466章 合理怀疑第806章 叫习惯了,不好改口第342章 扯淡的互殴第589章 办七天!第984章 第1039 1040章 心结第282章 第287 288章(合并章) 搁谁谁也不第10章 绝对不一般第215章 刚打瞌睡就有人送枕头第996章 太闹心!第25章 庭审现场第1054章 重大疑点第23章 狗屁律师第744章 一会儿太阳没了咋办!第1012章 有些失望第450章 第490 491 492章(三合一)辩死他们第591章 李天军杀人案第478章 这丫头飘了第656章 这就叫有大城府第261章 学习也许是这一辈子要做的最简单的第427章 第450 451章(合并章)他没活够!第265章 怼的出门找不到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