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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还差点睡过了头。

张子良喝了酒,自然睡得格外香,还打了呼噜,响得像打雷放炮一样。林小可也睡得死,哪管它打雷还是放炮。按照张子良的话来说,林小可睡着了,就像死猪一样,万一有贼闯进来,给搬掉所有的东西还不算,大概给强奸了也不知道。话虽然是夸张了点,但也证明了林小可的睡功实在是厉害,达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

还好两人都在手机调了时间,这边唱停那边响,震天动地的声音,顿时把张子良和林小可给惊醒了过来。

兵荒马乱一番,嗽口洗脸,收拾行李,下了楼走到了小区门口,林小可忽然想起,她的手机忘记了带,接着又返回去拿。来回一折腾,便误了时间。还好打了的,那的士司机也善解人意,很有助人为快乐之本的精神,能踩油门加速的路段尽量踩油门加速,以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把他们送到飞机场。

还好,验票的时间还剩下十分钟。

验票的时候林小可又翻了半天背包,刚想说“哎呀,我的身份证忘记了拿。”旁边瞪着眼睛忍着忍着就要脱口而出问候林小可十八代祖宗的张子良忽然想起,林小可的身份证在他钱包里,昨天买飞机票后忘记给了她,连忙掏了出来。

这回是林小可瞪他。

趁林小可还没来得及骂他,张子良已说:“猪罗。”

林小可想问,“猪罗”是你还是我?不过没问,当张子良自己骂自己好了。

七点钟的飞机,到达深圳的时候才八点。

元月的深圳市,太阳普照着大地,阳光温暖得让人炫目,找不到一点点的冬天气息,倒像明媚的三月天。大街着,行走着不少血气方刚不惧冷的穿着短袖T恤的年轻人,偶尔也有一个穿了短裤球鞋的夹了在其中,他们的朝气蓬勃,就像了整个深圳特区。

林小可很久很久以前,来过深圳一次。

林小可记得,是高三结束那年,刚刚考上大学那个暑假。老妈退了休,在家无所事事,便想出来玩,老妈说,趁双脚还能自由行走时,不去白不去。

老爸还没有退休,虽然有公休假,但老爸只对吃有兴趣,对旅游不感冒,认为那是浪费时间又浪费金钱又辛苦的活儿。

老爸说,大动干戈的大包小包出门去,还长途跋涉,不如坐在家里舒舒服服的翻看本地理杂志,或坐在电视机前跷起二郎腿,一边喝茶或者咖啡,在电视机里面看世界之窗,还不是一样的对全国各地,甚至全世界的每一个角落,了如指掌?

结果老妈给气得不行,跳了起来,指了老爸的鼻子大骂:“林培伟,你不陪我去那我自己去!哼,别以为没了你,地球不会转!告诉你林培伟,没了你,地球不但能转,而且转得还要快呢。”

话虽然这样说,老妈还是不敢自己一个人出远门去。

倒不是怕被别人拐卖,这么老了就是倒贴钱给人,也不会有人要,还被拐卖呢,门都没有。老妈是怕她出门后分不清楚东西南北方向,到时候找不到回家的路,便得客死他乡了,想不变成孤魂野鬼也难。要知道,老妈去过最远的地方,除了南宁,不过是桂林。去桂林,还是单位组织去的,浩浩荡荡十几二十人,排起队来逛街,也占了半条街的地盘,仿佛大部队上战场打仗一样。

老妈想出了一个“你好我好他也好”的办法,反正林小可放假在家,也是闲着,不如拉了林小可来壮胆,就是万一旅途中和别人打架,也有人帮忙,人多力量大,顺便的带林小可见识见识一下外面的精彩世界,开拓视野,不做井底之蛙,再有一个就是让家里的人放心,一举三得。

结果全家大小老少全票通过,林小可自然是兴高采烈,就差没举起双脚来赞成了。

这是林小可第一次出远门,第一次坐火车,第一次离开广西。

老妈之所以选深圳,是因为老妈的小妹也是林小可的阿姨在深圳,她们姐妹俩,十多年没有见过面了。

林小可不喜欢这个阿姨。

阿姨上下打量了林小可一番,当了林小可的面,很不客气地对老妈说:“二姐,人家捡小孩子来养你也拴小孩子来养,为什么你不挑个漂亮一点的?”

林小可记得当时老妈回答:“可可在我眼里,是世上最漂亮的孩子,永远是我的宝贝,没人可以比得上她。”

如今很多年过去了,老妈的话还历历在耳。

林小可不是老妈生的,却胜似亲生。

虽然阿姨的话令林小可很不开心,不过那次林小可的深圳之旅,还是收获良多。林小可觉得,她像了刘姥姥进大观园,真正体会到了世界之大,见识到了很多没有见过的也没有听说过的新鲜事物。

也许,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林小可喜欢上了旅游的吧?

旅游,是一种生活方式,也是一种境界。

古人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

现代人这样形容:“读万卷书,就象做一块CPU,能有多强的动力得你自己制造;行万里路,就象做电脑软件,用CPU干多少的事得你自己去应用;读圣贤书的人,就好象一台高性能的电脑,却没有安装使用任何软件;低学历的暴发户,就象WINXP,但是是用C2在托着走。”

可见,出门去走走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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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子良对深圳并不陌生,他经常到深圳来出差,装修公司用的施工材料,多数是在深圳购进。张子良的记忆力好,凡是到过的地方,他都是有印象,因此便自吹自擂地对林小可说,就是闭着眼睛,他也不会在深圳迷路。

迷路是林小可的专利,走到哪迷到哪。不过林小可并不在乎,条条道路通罗马,只要记清楚住的地方,无论走到哪儿,哪怕是天涯海角,打的,的士司机总会安全的把她送到目的地,怕什么?人迷路不大紧,心不迷路就OK。

张子良说她:“从来没有见过这么笨的女人。”

林小可想,因为笨,所以才爱上了你。

想归想,林小可却不敢说,只有在肚子里面滴咕。

在闹市区找好了宾馆,放下行李。张子良便要出去办他的事去,十万火急的样子。正经事完了,才有心情游玩。林小可没有跟去,一来她没兴趣,那是张子良的个人空间,她没有必要参与;二来张子良没有叫她去,大概是怕她闷,或者,也认为与她无关,那是他自己的事儿。

张子良说:“累不累?如果累,你休息一下。”

林小可说:“好。”

张子良走后,林小可便上床躺了一会儿。睡不着,翻来覆去了一阵,索性便起了床,无所事事的站了在窗前往外看,四周围都是林立的高楼大厦。深圳也像了南宁一样,是个没有冬天的城市,依山傍海,整洁美丽,尽管是冬季,放眼望去,四野一片草木葱笼。

在宾馆的对面,有两个年轻的大男孩,在马路边,堆着乐器,一边自我陶醉地演奏着小提琴和羽管健琴,有时候是二重奏,有时候是单独演奏,一副很专业的架势。街上人来人往,人们事不关己的来了又去,去了又来,有三两个人停下脚步,站在男孩子跟前,听了好一会,又散去,又有人停下来,又在听。

林小可来了兴趣,跑下了宾馆下面,凑了近去听。

这两个男孩子长得并不帅,个子也不高,皮肤黑黑的,单薄,瘦弱,有一个还一脸的青春痘,另一个清秀点的留了长头发,梳了马尾巴在后面。不知道为什么,那个留长发的男孩子,就让林小可想到了许文杰,大概,是他孤傲的气质,和许文杰相似吧?

林小可站了在哪儿,听了又听,听了又听。

古典的情怀,动情的乐曲,充斥着小小的繁华地域,回旋在空气中,一串串的音符,丝丝缕缕地漫过心底,仿佛,是来自遥远宇宙的召唤,虚无缥缈,扣人心弦。

也许,是神情太多专注,又也许,是站的时间太久。路上的人们来来往往的,行色匆匆,或驻足一会,或许擦肩而过,就林小可特别,站了个天长天久。两个男孩子注意到了林小可,其中那个长头发的男孩子,朝了林小可点点头。

林小可报以他微微笑。

后来长发男孩子大概是累了,停了下来,在旁边的包包里找出一瓶矿泉水来喝,一边喝一边问了林小可:“会玩器乐吗?”

林小可说:“会一点点小提琴。”

长发男孩子说:“要不要来演奏一下。”

鬼使神差的,林小可居然说:“好。”

虽然是班门弄斧,虽然是小巫见大巫,但林小可一时兴起,忍不住的手痒,还真的想表演,从来没有试过这样呢,在陌生的城市里,在人来人往的大街头。林小可想,不管了,哪怕是幼儿园的水平,那又何妨?反正演奏不好,又不必要坐牢或罚钱,怕什么?大不了是别人的喝倒彩。

林小可演奏了她的拿手曲目,《梁祝》,《二泉映月》,就是不看曲谱,林小可闭着眼睛也能拉出来。

有行人走近,听罢一曲,居然鼓起掌来。

短发男孩子惊诧,问了她:“你是搞音乐的?”

林小可不好意思地回答:“不,只是爱好。”

短发男孩子赞:“不错哦,业余的也有这个水准。”

林小可嘻嘻笑,心中很是喜悦。高帽子谁不爱戴?林小可自认也是吃五谷杂食长大,也是凡夫俗子一个。因为有了短发男孩子的认可,林小可就大着胆子起来,又接着演奏了《情人的眼泪》,《胭脂扣》,《似水年华》。当演奏到《今宵多珍重》的时候,张子良便回来了。

张子良到了电子市场转了一周,看了看电脑和手机的价格,了解了一下行情,心中还没有决定下来。到底是做电脑,或是做手机,抑或,是做二手手机?如果要做,那也是过年后的事了,公司现在有一单工程,还剩下些手尾没有完工,是年前要交付给对方使用,张子良还得留在公司,不能拍屁股一走了之。

回到宾馆里,不见了林小可,不知道她跑到了哪儿,张子良很是担心她,便给她打电话,谁知林小可忘记了带手机,手机在宾馆房间轰天动地响了起来。

张子良更担心,焦急得不得了,跑到窗口前张望。

那不过是一个毫无意识的惯性动作。张子良想不到他这一张望,还真的看到了林小可,林小可站了在对面,夹了在两个男孩子中间,兴致勃勃的奏着小提琴。有人走过,听了一会儿,扔下一两张钞票,走了。

张子良啼笑皆非。

这林小可,都快三十岁了,还像了一个小孩子,有时候比他还要不成熟。大概,这便是林小可迷人的地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