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这件事确实应该立刻就查,毕竟案件已经发生了三天了。”冯从云见我们非常坚定的态度,心生敬佩之情。
一直以为重案组的地位如此高,获得的荣誉也非常多,一定架子非常大。特别是这次远道而来调查杀人案件,到车站去迎接,接风洗尘吃顿饭都是必要的,而且今天刚过来,怎么也要休息一下,没想到重案组立刻就准备投入案件调查工作。
冯从云点点头,拿出手机对我们说道:“我这就给副局长打电话,找他要权限。”
“别打电话,我们这次之所以偷偷的来,就是不想让任何人知道我们的行程。”我急忙阻止了他,认真地说道。
“那……”冯从云有些不知所措地看着我,但是他知道,我这么做,一定有我这么做的道理。
我看着他,微微一笑:“没关系,我们重案组有权限。”
冯从云听我说完,突然恍然大悟地拍了一下巴掌,说道:“对啊,你们重案组有最高的权限,你们就可以查。唉,我忘了这件事了。”
我们相视一笑后,由林子凡立刻用重案组的权限,进入了公安系统的内部网站,准备调查一下近十年来,平鹤市所有的由拆迁而引发的民事纠纷和刑事案件。
这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
看着电脑屏幕,我们都惊呆了!
据公安系统显示,平鹤市近十年来,因为拆迁而引发的流血事件,就高达三十多起,小规模的械斗还没有算,如果全部都加起来,要高达一百多起。
流血事件,平均下来每年至少要发生三起。
重点是,哪个城市每年都要拆迁?!
我们是刑警,是执法者,任何的案件都要严格用法律来衡量事情的对与错。
接下来,我们仔细阅读了一下这三十多起因为拆迁而引发的流血案件,在这些案件的卷宗当中,并没有提到什么暴力拆迁的相关内容,但其中的二十多起案件,都和所谓的“钉子户”相关。
引发流血案件的双方也都是“钉子户”和拆迁队成员,但具体涉及了暴力拆迁,并没有明确的记录,因为暴力拆迁本身就是一种很难取证的性质,对于所谓的暴力,也没有明确的一个定义。什么样的算暴力,什么样的不算暴力。
但是有一起案件,因为舆论的发酵,这才受到了官方的重视,被定性为暴力拆迁。
而且我们很明确地就看见,这家拆迁公司,就是本案死者刘禹琦上班的拆迁公司。
这是一起发生在九年前的案件:
一天上午,拆迁公司派人来到张某家里,张某和父母不肯走出家门,拆迁公司就用挖掘机拆了张某家的一半房子,而张某一家躲藏的另一半房子没有拆除。
一周后的清晨,拆迁公司的拆迁队又一次来到了张某家里,准备彻底拔掉这一个拒绝合作的“钉子户”。
当时张某正在家里休息,妻子在轻声哄睡怀里的五个月大的女儿,父亲正在院子里忙碌,母亲在做饭。
就在这时,一辆黑色轿车停住,五名男子走进张家,手里拿着斧头、木棍。
惊恐的母亲叫儿媳抱着孩子出去,被人张开双臂拦住,喝令不解决问题不要走。
张某起身,大喊别动俺媳妇,别吓着孩子。妻子担心丈夫挨打,也没有离开,却被人揪住,强行拖出了房间拖出。
挣扎中,女人被人扇了耳光,孩子惊醒,“哇”一声哭起来。
张某要冲过来保护妻女,但被拦住,按倒在床上。张某暴喝,奋力挣开,抓起炕席下一把水果刀,向离他最近的人猛刺,形同疯癫。
一声惨叫,一男子捂住肚子蹲了下去,其他人惊愕,不知所措。
张某则冲出家门,跑进了树林子里。
被刺者是一个壮实、剃平头的男子,被人扶出来,蹲在一个小土堆边,捂住自己的肚子,鲜血从指缝流出。
很快,拆迁公司就派来了推土机,热火朝天推铲张家的房子。
张某的母亲打开小灵通想叫救护车来救人,这时,一个左手端砖,右手拿一根木棍的青年以为她要报警,来了一句,“大娘,你就别报警了,他们不到俺们拆完是不会来的”。
张母听后更加生气,就关上电话,和儿媳走了。
围观的村民称,平整张家的房子约花费了一小时,被刺的人才被带走。
随后,被刺者不治身亡,法医鉴定称系肝脏被刺破,大失血造成多器官功能衰竭。
一年后,张某逃到了外地,按照律师的建议向警方自首。
一年后,当地人民检察院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公诉书称,张某和前来解决拆迁事宜的工作人员发生争执,继而厮打。张某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共计五名律师为张某做无罪辩护,称检方裁剪凶杀案背景,将拆迁公司之前毁损张家,未经许可进入张家并先行暴力侵害张某家人的犯罪行为简单描述为张某与被害人赵某等人厮打。
律师认为,张某的刺杀发生在暴力侵害,并有可能继续面临暴力侵害的情况下,他是为保护私人财产免受破坏和自己及家人免受人身侵害,而采取的自力救济行动,应该属于正当防卫的范畴,应免于刑事处罚。
一时间,舆论迅速发酵,当地数百名居民提交联名信,并自发在互联网上施压,自发授予张某“勇敢市民”称号。
但被张某刺死的赵某,却没有任何人关注。
最后,法院的判决为三年有期徒刑,缓期五年执行。
在后来的报道中,张某因涉嫌故意伤害(致死)而受审,但因彼时面临不法侵害而自卫,杀人后又有自首行为,法院对他“判三缓五”。这一彰显了法治精神的判决,被认为是我国保护公民私权利法治进程中的里程碑。
“拆迁公司呢?最后是怎么处理的?”我看完卷宗,忽然问道。
冯从云怔怔地看着我,脸上露出了难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