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幢有些旧的小二楼,楼下有三间房,楼上应该也有三间。
楼下的三间房里,一间是卧室,一间是客厅,一间是厨房。
卧室和所谓的客厅还好,是水泥地板。
厨房的地板却不是水泥的,黑色的,像是土壤压制而成,但又不像。
林慕琛也不知道厨房的地板到底是什么的,反正走在上面也挺硬实的。
厨房很大,摆放着一张方形的木桌,看起来年头有些久远了,木头都变色了。
桌子四方围着四张长长的条凳,桌子上摆着铁铸的一个茶杯,上面的白漆掉了很多,露出里面黑色的铁。
餐桌的对面是一石砌的水缸,水缸旁边便是切菜洗菜用的舆洗台。
再旁边,便是木质的一个碗柜。
最里面,是一个四方形的凹糟,看起来像是生火做饭的地方。
从房顶的梁上吊着一根黑乎乎的粗绳子下来,绳子下面有一个铁勾子,勾子上挂着一个同样黑乎乎的锅子。
临近那个火坑的墙角处,堆放着长长短短的木柴。
这就是这个苏小维家的厨房。
客厅和卧房是和厨房同等面积的房间。
客厅里面也摆放了一张方形的木桌还有四张长形条凳,角落里堆着一堆农作物,除此之外,没了。
卧房,有一张挂着白色四方形蚊帐的床,有一张书桌,一个带镜子的衣柜,便也没了。
客厅里面有楼梯,是通往二楼的。
苏母把林慕琛迎了进来,连忙给他倒开水喝。
因为水壶里的水都很烫,她怕会烫到女儿的男朋友。
把开水倒进水杯里面后,她又跑到水缸旁去拿过水瓢,把杯中的水来回倒着,想让这开水快点冷下来。
她一边来回倒着水,一边对苏小维说道:“小维,去楼上把你爸爸的烟拿下来,给小林抽。”
苏小维一愣,她好像从来没有见过林慕琛抽烟。
他不抽烟的吧!
于是,她看向他,问道:“你抽烟么?”
“我不抽烟的!”林慕琛笑着回道。
“不抽烟!”苏母听了,怔了怔,然后又笑了。
在她的眼里,现在男人不抽烟,简直是好得不能再好了。
“小维,你去堂屋给小林拿个地瓜,那个又甜又解渴。”苏母生怕怠慢了小林。
小维便听话的去了堂屋拿地瓜。
这是前段时间就收下来的,这地瓜从地里挖出来可以放很长一段时间。
苏小维拿出一个沾着干土的地瓜出来,林慕琛一看,她们所说的地瓜就是城里面所说的红薯。
苏小维去厨房拿了一把切菜的刀,把红薯的皮削了,然后洗了洗,递给林慕琛。
林慕琛笑着接过来,他还真没有生吃过红薯。
但是小女人亲自削的,还在缺水的时候,特意用水给洗得干干净净的红薯,他不得不吃。
咬了一口入嘴里,还真是很甜,有脆。
“好吃吧!”苏小维笑着说道:“我小的时候,家里穷,种的红薯都拿去卖了。就只能去别人的地里面挖红薯吃。那时,连土连皮都一起吃了下去。”
林慕琛认真的听着,幸好小女人小时候并没有受什么苦,是两年半前才来到这个家里,来到这具身体里面。
不然,他得心疼死!
吃了几口红薯,苏母那边倒的开水也凉了,她捧着水杯过来递给林慕琛。
“喝点水吧,走了这半天路,一定干坏了!”苏母不过四十几,却一脸深深的折子,肤色黝黑,这是常年干农活风吹日晒下的一张脸。
“谢谢!”林慕琛倒变得很礼貌。
苏母笑了笑,便转身去准备生火做饭。
此刻林慕琛就坐在厨房里的长条凳上,看着骨瘦如柴的苏母到最里面的那个四方坑里面生火。
没一会儿,整个厨房便烟雾缭绕,苏母在浓烟里面对女儿喊道:“小维,你快带小林去堂屋,把这门关上!”
她怕这烟雾把小林熏倒。
苏小维便连忙带着林慕琛去了堂屋,把厨房的门给关上了。
苏母每天生火都会弄出大量的烟雾,等到火堆燃烧起来后,就会好很多。
等苏小维把林慕琛带到堂屋后,苏母才把火生起来。
慢慢地,烟雾散了。
苏母顶着烟雾快速地淘米,把米下进铁锅里面。
然后挂在火上,夹好柴,便又去准备洗菜。
苏小维见厨房的烟雾似小些了,便把堂屋的门打开。
她走进厨房,卷起袖子,准备帮妈妈一起做饭。
苏母却把她往外面推:“你去陪陪小林,人家可是第一次来我们家!”
苏小维也觉得自己把林慕琛扔在一边有些不妥。
于是她准备回去陪他,刚一转身,便发现林慕琛也进来了。
林慕琛看见那个四方坑里的火燃烧得很旺,他便走过去,想要帮着夹一些柴进去。
苏小维忙过去拉他:“别过去,火边很热的。”
说着,苏小维自己去夹了几根柴进去后,又走回来陪着林慕琛。
苏母洗好菜后,苏父就回来了。
一进厨房就看到了女儿,还有一个长得很是不错的男人。
苏父顿时明白,这个男人一定是自己女儿的男朋友。
“爸!”苏小维见爸爸回来,连忙走了过去,接过父亲扛回来的锄头。
林慕琛本低头在和罗真发信息,让他明天送一些家电进来。
猛地听见苏小维喊爸的声音,他抬起了头。
脸上有着温谦的笑意,林慕琛也站了起来,冲苏父低了低头:“苏叔叔!”
林慕琛长这么大,还真没有向任何人低过头。
但是现在这种情况不一样,苏小维生在普通的家庭,她的父母都不知道他的身份尊贵。
在他们的眼里,他不过是他们女儿的男朋友而已。
所以该有的礼数,他还是懂的。
更何况,小女人现在是苏小维这具身体的主人,她会承受原本属于苏小维该尽的孝道。
苏父见林慕琛这么懂礼貌,脸上的笑容更加满意了。
苏父是一个话很少的老实人,不会说什么话,对于林慕琛的尊称只说了两个字:“快坐!”
然后,苏父见苏母正在洗豆角,顿觉家里来了这么大个贵客,怎么能只用豆角招待客人。
便对苏母说道:“我去镇上买块肉回来!”
“好吧!”苏母也觉得只炒个豆角,真的有些不合适。
她本也想让苏父去镇上买肉回来的,但是苏父先她提出来。
“爸,不要去了,这一来一回得一个多小时呢!”光走小路来回都得一个小时,更别提从公路到小镇的距离了。
“没事,我到了公路上后,搭个三轮车,很快就能到镇上去的。”苏父说着,便要往外走。
“不用了,叔叔!”为了招待他,这个看起来很是老实的父亲要来回一个多小时去镇上买肉,林慕琛心里生出一种涩涩的感觉来。
苏父却坚持要去买肉,林慕琛只好说他让人送进来。
“你有朋友住在镇上?怎么不让他们一起来家里!”苏父有些奇怪。
“哦,他们在镇上刚好办点事情!”林慕琛说道。
苏父有些不好意思:“这里到镇上挺远的,特意让他们送肉进来,是不是太麻烦了,还是我自己去买吧!”
“没事,他们正好也可以进来坐坐!”林慕琛给罗真打了个电话,让他以最快的速度送一些肉和水果进来。
这里的信号有些不好,打着打着电话,就听不见对方的声音了。
好在罗真全部听清了,他叫了两个人,买齐了东西,便开车到了去苏小维她们家的小路口。
下车,沿着小路去往苏小维她们家。
并没有等很久,罗真便把肉和水果送了进来。
苏父感激得邀他们留下来一起吃饭,但罗真识趣,道了别后,便转身离开了。
苏母把饭做好后,四个人一人坐一方,围着那方形桌子坐下吃饭。
苏父是干农活的人,吃饭都会喝一些酒。
他把在镇上按斤买的白酒倒了两碗,一碗给林慕琛,一碗给自己。
苏小维怕林慕琛没有喝过这么便宜的酒,会刺激他的胃,便对苏父说道:“爸,他以前没有喝过这种白酒的。”
苏父也听出了女儿的意思,他们这种农民买的白酒度数都很高,这个年轻人可能只喝啤酒吧!
于是苏父又把倒出来的那一碗酒给倒了回去。
最后碗里面还剩下一点,苏父十分珍贵的把垫底的酒喝进了嘴里面。
林慕琛的确没有喝过这么高度数的白酒,所以他也不会逞强,去喝这么多的白酒。
但是苏父一番心意,他又不好令他失望,便从苏父面前的那碗酒里倒了半碗到自己的碗里。
“苏叔,我酒量不太好,就以这半碗酒敬您,感谢您这两年来对小维的照顾!”林慕琛说完,便仰头喝下了那半碗白酒。
苏父脸上的笑意浓了几分,这个男人不错!并没有听出他话里说了个“两年”。
饭桌上,苏父苏母都不停地替林慕琛夹菜,炒熟的肉,瘦的部分几乎全都夹在了林慕琛的碗里面。
他看了看苏父苏母,还有苏小维,他们却只吃肥肉。
他想起在来的路上苏小维说过,他们家很少吃肉的,就算买肉也只买肥肉,肥肉既便宜,干农活的人吃了力气也会变大。
林慕琛心里有些酸,小女人这两年,就过着这么穷困的生活?
不知为何,林慕琛感觉自己的头晕了起来,好像是刚刚喝那酒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