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涛子你也来了法国?”
杜仲一边系领带一边接电话。
听琴原本一边给杜仲系领带,一边向杜仲放电呢。听琴最喜欢看杜仲被她勾.引得意乱情迷的那个样儿。
想象不到平素铁塔似的大哥,也会有那么眼神柔软而迷离的一刻。
那样的消.魂动人,听琴当然会只有自己留着。
可是一听见杜仲的话,听琴不知怎地,手指一颤,还是不小心将领带结给打得太紧,直勒得杜仲直吐舌头。
“媳妇儿,你想给我看舌苔么?”杜仲笑着逗听琴,还长长地伸出舌头来。
“去!”听琴转身走回*铺去,手指握着自己的手臂。
想努力不去关心那个电话,可是却还是管不住自己,兀自微微向后扭转了头,细细去听着。
房间内好安静,那架古老的自鸣钟自行滴答地走着,记录着时光一点一滴的流逝。
时间虽然是无垠的;可是对于一个人来说,过去的就永远过去了,再也回不来。
杜仲无声地叹息了下,走过来将电话递给听琴,“媳妇儿,跟涛子打个招呼吧。”
听琴的脸腾地红了起来,转身去望杜仲。仿佛被捉住短处的小孩子,很是有些犹豫。
“我打领带呢,你先跟他说会儿;等我打完领带再跟他说。”杜仲笑着将电话塞进听琴手里,转身走到窗边去,对着镜子一丝不苟地打领带。
弄得好像要参加英国女王的国宴似的。
听琴望着杜仲那个样儿,明明想笑,却不知怎地,还是生生疼了一下。
只能转身去,不去看杜仲,只专心跟鸿涛打电话,“涛子,你也来法国了?”
“是啊。”鸿涛在电话里爽朗地笑,“听琴你猜猜,我现在是什么打扮?”
“嗄?”听琴被问得一愣。
鸿涛是什么打扮,其实还用猜么?这世上最雅痞的那个,最最在每个细节都极尽完美的那个,穿戴配色从来不会出错的那个男子,定然就是鸿涛。都不需闭上眼睛,他就在她眼前呢,这个问题还有什么难度?
“修身剪裁的西装,你最近比较爱的杰尼亚;丝质衬衫,珍珠袖口……”听琴描述起来如数家珍。
“哈哈,错了!”鸿涛还是大笑,“你稍等,我拍照发给你看!”
少顷,电话“叮”地一声响起,听琴按开画面,也是愣在了当场。
如果不是鸿涛提前告诉了她,画面里的人是他,那听琴是怎么都不敢认的。
画面里是极浓烈的大色块,很香梵高的风格。不过那画面的色块却不是颜料,而是天然的颜色:碧蓝的天空,大片大片的葡萄田。
画面中心是巨大的木盆,有人抬着葡萄筐子将满登登的紫色的葡萄倾倒进木盆子里去;木盆里也有许多人,高高地挽起了裤脚,正在欢笑着踩着葡萄。
阳光被镜头拉得悠长,成为一丝丝的金线;金线里几乎能看得清飞溅起来的紫色的葡萄汁……迎面仿佛就能听见大家的欢叫声,仿佛吸吸鼻子就能闻见浓烈的葡萄香气。
就在这样一片热烈当中,鸿涛穿着法国农夫的衣裳,也跟大家一样穿着大裤裆的工装裤,高高地挽起裤腿,正在一起踩葡萄!
他头上大檐的草帽竟然还是女式的,歪着一根长长的飘带……
听琴从没看见过这样“狼狈”的鸿涛,却也从没见过如此开心的鸿涛!
鸿涛的电话再打过来的时候,听琴都有点哽咽,“天啊,你老顽童啊你!”
“是啊!”鸿涛的笑声里,仿佛都染着阳光,浸润着葡萄的清香,“羡慕吧?”
听琴吸了吸鼻子,由衷笑开,“你在陪小桐她妈呀?”
因为于静兰当年与靳长空的事儿才造成了蔡淑芬与靳长空的离婚,对此听琴虽然已经打开了心结,可是偶尔还是多少有点小介怀。
“是啊,我来陪干妈。每年的葡萄收获季节,干妈这边都忙得不可开交,我来帮忙;顺便还能享用到每年最新的葡萄酒。何乐而不为呢?”
“嗯,的确很棒,我都羡慕了。”听琴抽着鼻子。
“哈……,听琴你不用。干妈这个酒庄只是最普通的,这里的酒自然没办法跟法国的五大酒庄相比。你现在应该都在喝木桐吧?”
“蔺鸿涛,你想找打么?”
鸿涛竟然用这个事儿揶揄她!听琴朝电话吼起来,“你再说一句,我以后就拒绝接听你电话!”
“哈哈……”鸿涛继续爽朗地笑,听得听琴都愣神儿。
认识鸿涛这么多年,直到这几年才听见鸿涛会这样开心地大笑。那是所有的心结都打开了,对所有的事情都再没有了执念之后,才会有的洒脱吧?
可能从一般人的角度来说,鸿涛这一生实在是遗憾。这样的男子竟然决定了孤身一生,仿佛一辈子都将走不出一场情债——可是听琴却明白,谁说情债只是沉重的负担,就不能成为甜蜜的拥有呢?
爱着那个人,能够与那个人成为最最亲密的亲人,日日看着她安好,守护她的甜蜜。这何尝不是一种爱下去的方式?
这世界婚姻要由法律界定下来,可是法律却永远拦不住爱情。
那是自己的心,与谁都无关。
想到这里,听琴只觉自己的心也一松。原本捏着电话时候的局促也点点散去,她重新笑起,转身去望杜仲。
那家伙从镜子里瞥见听琴转身望他,慌得赶紧继续假门假事儿地系领带。
听琴忍不住笑开。
“听琴,我在想如果给妙妙带一瓶新酿的葡萄酒回去当礼物,伯母会不会直接一脚把我给踹出来?”鸿涛在电话里含笑问。
“哈哈……”听琴终于大笑开,“极有可能。把你踹倒之后还会踏上一只脚!”
鸿涛叹息了声儿,“其实我觉得如果给妙妙带一瓶酒回去的话,我们的棉花糖一定会很开心的。”
听琴点头,“我也同意。要不然咱们悄悄进行,避过我妈才行。”
电话收线,听琴有点舍不得地望了电话屏幕点点暗灭下去,却还是忍不住笑骂杜仲,“你那领带被你系了拆,拆了又系地多少回了?好好的领带,我刚给你熨平整的,现在被你给扭成个麻绳子了!”
杜仲情知瞒不过听琴的眼睛,也只能笨拙地笑,“没事,不然我就不系了。大热天的系上也热。”
“不行!”
听琴扔下电话走过来,亲手再小心地帮杜仲将领带重新系好,仔细地用手指抻平每一根褶皱,“今天是拉菲酒庄的招待酒会,到场的非富即贵。这帮做红酒生意的,都标榜自己是新贵族的,穿戴上一点马虎都来不得。”
“我知道。”杜仲叹了口气,“这些都是经过了涛子和竹锦把关的。他们俩那两双毒眼说ok,那就一定不会跌份儿。”
听琴也回头去换上自己的行头。杜仲喘息了声,走过来揽住听琴的腰,“其实无论我怎么打扮都没用,因为所有的目光注定都被我身旁的女人给吸引去。因为这个女人实在是——艳光四射。”
“少溜须拍马。”
听琴说是说,可是面上还是笑开,更挺了挺胸,“好看么?”
“好看到……”杜仲垂下唇来,“好看到我现在就想给你扒掉!”
“去!”听琴大笑,伸脚踢了杜仲一脚。
“其实穿什么在这帮新贵族眼里都能评头论足,挑出毛病来;唯独旗袍是最安全的。老外最了解西装的优劣,却独独不懂旗袍。什么用料啊、剪裁啊、盘扣啊,他们看着就晕了。所以我这件两百块人民币的旗袍足以登上他们的大雅之堂。”
杜仲只能竖起大拇指,“丝绸永远是西方人眼里流光溢彩的幻梦,是贵族的标志;旗袍勾勒出的曲线更是他们眼里最神秘的东方魅力。媳妇儿,高杆儿!”
听琴一笑起身,抓过小羊皮手包;还没忘了拎起檀香扇来。
其实那檀香扇也是假的,就中国地摊儿上两块钱一把那种。可是应该感谢工匠们足以乱真的手艺,看着真跟真的似的。听琴还在扇子下头坠了一枚大红的穗子,行走起来便是摇曳万方,风情万种。
中国五千年的文化呢,随便拎出点传统的玩意儿来,就足够欧洲那些假贵族直眼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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