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桐就算真的心疼他,也不会流露出来。
“车里有空调,不热。”墨越应了一句,嘴角泛出了笑意,绕了一大圈,丫头总算注意到他被汗水渗湿的头发了。
雨桐唇一抿,又不说话了。
墨越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把话题堵死,让他家丫头不知道该说什么。
“越哥哥,你怎么还不开车?”雨桐也不喜欢两个人之间太过安静,那样让她浑身不自在。
墨越扭头看她一眼,放软声音,“丫头,别再叫我哥哥了,叫我的名字。”
雨桐不看他,淡淡地说道;“不过是一个称呼,你知道我是叫你便行。”见墨越神色黯然,雨桐抿了抿唇后又补上一句:“叫了二十几年,习惯了,很难改口。”
从她住进墨家的时候,她就是叫他越哥哥的。
有时候直接省去个越字,叫他哥哥。
墨越在心里叹气,也是,她都叫习惯了,再加上她心里还怨着他,记住他曾经说过的话,是他要求她叫他哥哥的,不准叫他的名字。
她情窦初开想亲昵地叫他越的时候,他掐断了她的苗头,不让她改口,现在他想他改口,她却不想改口了。
罢了,如她所说,左右不过是一个称呼,只要知道她是叫他便行。
墨越把车子开动了。
“丫头,要不,我先带你去吃饭?”墨越试探地问她。
雨桐看着车外的风景,并不看前方,是避免盯着他的后背,他比以前更加的健壮,背影也成熟了很多,这样的他比以前更有魅力,只要回到S市,想必他就是上流社会千金小姐的抢手货吧。
而她这个他名义上的未婚妻,誓必如同以前那样,是那些女人的眼中钉,肉中刺。
不知道这一次回去,会不会遇到那些视她为眼中钉肉中刺的人?
“你订的机票是几点钟的?”雨桐问道,“时间上来不及的话,咱们就在飞机上吃,不吃也无所谓,只有几个小时。晚餐,我平时也不怎么吃。”
保持着她苗条的身材。
墨越没有告诉她,他订的机票其实是明天上午的,要是说了,她是不会跟着他住进他的别墅。
“还有时间的。你怎么不吃晚餐,怪不得这么多年了还是没有长肉。小时候的你倒是圆滚滚的,一脸肉,很可爱。”墨越比雨桐大了七岁,在雨桐住进墨家的时候,他早就懂事,自是记得雨桐小时候的样子。
雨桐小时候白白胖胖的,像个玉雪团儿,很可爱,她也很爱吃,就是嘴巴能吃,所以长得圆滚滚的。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她圆滚滚的身子开始渐渐消瘦,爷爷和老管家还一度担心她生病了呢。
隔一段时间就让家庭医生帮她检查,把脉,医生说她很健康,没有生病。
爷爷和老管家才放下心来。
雨桐也记得自己以前是胖乎乎的,大概是从她十二岁开始,她就开始瘦了,是她刻意减肥,只因有一次,喜欢墨越的那些女孩子,成群结队地把她堵在学校的门口,对她极尽的讽刺,讽刺她是个矮冬瓜,小胖子,根本就配不上墨越。
那会儿雨桐已经知道她是墨越的童养媳,她对他的依赖性是很强的,被那些女孩子讽刺着,她自尊受损,也很伤心难过,也觉得自己胖乎乎的,墨越不会喜欢她的。
为了墨越,她开始减肥,花了一年时间才减肥成功,为了减肥,她也控制着自己的嘴巴,不敢再像以前那样胡吃海喝的。
这些,他都不知道。
为了能配得上他,得到他的爱,她其实付出了很多很多,包括做家常菜,她想让他回家后感受到家庭的温馨,所以很喜欢做家常菜,让他吃出家的味道。
也因为他厨艺极好,她才学做菜的。
他喜欢什么,她就学什么。
可以说她活到现在,除了当初坚持要去读师范当老师不是为了他,其他都是为了他。
“习惯了便好。”
雨桐轻轻地回答着。
墨越又扭头看她一眼,见她面朝窗外,并不看自己,他心里失落,面上不显,浅笑地说:“晚餐倒是不重要的,不吃就不吃。不过早餐和午餐一定要吃,可不能饿坏了胃。”
“谢谢越哥哥的提醒,我知道的。”
雨桐的回答还是轻轻的。
墨越只得又找其他话题,他极力地想提及他们过去的幸福时光,却发现他们幸福的时光太少了,自从他十七岁时知道她是他的未婚妻开始,他对她就变了,带给她的大多是伤痛。
墨越心里悔得很。
他真是该死。
也不能怪雨桐如今见到他都还害怕他的亲近。
不能提及过去,因为提及过去会勾起雨桐伤痛的回忆,墨越便转换了话题。
回到雨桐的公寓大楼楼下时,雨桐接到程灵灵的电话,程灵灵知道雨桐今晚就要跟墨越坐飞机回S市,故而没有像往常那样下班后就回来陪雨桐。
“没事,越哥哥去接我的。灵灵,你玩得开心点,不过别玩太晚,早点回来休息。”雨桐一边下车,一边叮嘱着程灵灵。
程灵灵笑道:“明天是周六,不用上班,我是打算玩通宵的,明天再回去补眠,约了很多同事唱歌喝酒,大家都说今晚通宵的。对了,丫丫,我帮你姐的孩子买了两套新衣服,放在你的床上,你一会儿记得带上。”
“谢谢。早点回家,别玩通宵,又是女孩子,喝醉了酒出什么事都不知道呢。”
雨桐是在墨家长大的,墨家是S市的顶尖级豪门,教养极好,如果不是墨越恶劣地带她去,雨桐是从来不会出现在酒吧或者夜总会那些地方的。
程灵灵爽朗地笑:“不用担心我,我千杯不醉,醉了,我还能打醉拳呢,谁敢占我便宜,我打得他满地找牙。”
雨桐:……
墨越帮她把电瓶车从车尾箱里搬下来,等雨桐和程灵灵通完电话后,他问:“丫尖,你的电瓶车放哪里?”
雨桐去开了公共车库的门锁,墨越便推着电瓶车过来,车库里已经塞满了很多车子,雨桐见状,头痛地说:“这么快又塞满了。”
墨越看了看,说道:“我帮你腾出一个位置来。”说着,他动手把别人的车子,一辆一辆地移动,硬是帮雨桐腾出一个位置来。
公共车库里没有窗,就算大门敞开,墨越西装在身,又不停地搬动别人的车子,这是力气活儿,很快便满头大汗,雨桐看得有点动容,过去他对她的态度是恶劣,不过每次她遇到困难的时候,他总是一边骂着她,说她没用,一边帮她解决困难。
“好了。”
墨越帮雨桐把电瓶车推进去。
转身时,一包纸巾递到他的面前。
“越哥哥,把你的汗擦一擦吧。”
闻言,墨越咧嘴便笑,眸子灼灼地看着她,手上的动作带着点点受宠若惊,赶紧接过了那包纸巾,在雨桐锁上车库门的时候,他抽出了两张纸巾,纸巾散发着香气,他用力地吸了吸纸巾上的清香,闭了闭眼,一脸的陶醉。
雨桐锁好门转身时见他一脸的陶醉,她有点失笑:“越哥哥很喜欢这种纸巾上的清香吗?这种纸巾是很清香,我一直都是用这种牌子的。”
“是你递给我的,我很喜欢。”
墨越用纸巾擦了一把汗,都有点舍不得扔掉脏了的纸巾,这可是他家丫头给他的呀。
从找到她开始,她就极少会主动关心他。
现在递给他的虽是一包小小的纸巾,却是她对他的关心。
雨桐看他一眼,没有接话,从他眼前走过,“越哥哥在楼下等我便可,我上楼去拿我的东西,昨晚便收拾好,很快的。”
墨越跟着她走,“我去帮你拿行李,反正在哪里等都是等。”
趁那个程灵灵不在,他不跟上楼去,那就是傻瓜一个,这可是千载难逢的机会。
雨桐略有点迟疑,想到仅是上楼拿行李,墨越现在也不是以前那个想占她便宜时就把她摸个遍,转身反脸不认人的恶魔了,她便没有拒绝着墨越的跟随。
“丫头,你这里的租房不好,又旧,安全性也不好,我帮你换一间公寓吧。”墨越是第一次看到雨桐租住的地方,在如今雨桐的眼里,这样的房子还好,但在墨大少爷的眼里,这种房子太差劲,他的丫头怎么能住在这种地方?
都是他的错!
墨越心疼不已。
雨桐进了房里把自己昨晚就收拾好的小行李袋拿出来,听了墨越的话,她答道:“我在这里住了五年多,很安全,与房东都成了朋友,不用换房子。我也习惯了和灵灵一起,灵灵会拳脚功夫,她也能保护我。”
墨越在心里腹诽着:他就是想把丫头和姓程的丫头分开。
“我可以帮你租更大的房子,让程小姐也换过去和你一起住的。”墨越心里恼极程灵灵这盏大灯泡,面上不显,只要能让他的丫头住更好的房子,他可以包容着程灵灵。
“或者,你搬到我那里去住,我在这里买了一栋别墅,带着花园的那种,就只有我和黄姨两个人住着,感觉空荡荡的。”墨越盼着雨桐搬进他的家里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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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三果《宠婚:狼夫调妻有道》
【霸道强势男vs双重性格女,双处双洁,绝宠】
桐城所有人都知道,封家和林家斗了二十年。
在封家再也斗不过时,封家女儿躺在了薄家太子爷的床上。
一朝醒来,封沁沁发现自己被卖了。
呵,既然父亲这么过分,她为什么要让他得逞。
“我们来做个交易吧。”
封沁沁扬起小小的脸,看着男人毫不畏惧。
男人掀眸,勾唇一下,祸国殃民。
“理由。”
“我身娇体软易扑倒!”
本是一段毫无感情的交易,封沁沁没有想到却得到了盛世豪宠。
怕冷?
不怕!老公抱着你!
来大姨妈了?
不担心!老公给你换姨妈巾!
她不禁直呼:嗯哼,命太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