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少女噩梦
那时,她们家有一套福利房,但没有外公家的漂亮,她和妈妈在外公家进出多,爸爸事情忙,在家多一点。爸爸没有外公家的钥匙,她和妈妈有外公家的钥匙。
她从幼儿园开始,就喜欢唱歌跳舞,敢于表现自己。在很小的时候,上台表演就不怯场。她的作文也很棒。老师们都喜欢她。
其乐融融的一家,平静的生活就在她八岁那年被打破。
八岁那一年的六.一儿童节。她作为班上的文艺骨干,也是班级文艺委员,参加了班上的两个节目——最拿手的舞蹈和讲故事。
舞蹈每天是和伙伴练习,讲故事只能一个人练习。她讲故事的题目叫《英雄外公》,是以外公的真实故事,再加上语文老师的艺术加工形成的,非常打动人。稿子已背熟,在班上已经排练了几回,现在要加道具了。
道具是外公的军功章。她早就给外公讲过,外公答应给她用,只要不损坏不丢失就行。
她永远不会忘记那天星期三下午的班会课。
下周一课间操开始六.一儿童节表演,在全校的大舞台上。班主任要求每个节目先在班上走一遍。
轮到她的节目,每个都行,但就是讲故事还没有带道具表演过,班主任不放心。让她回家带道具,在教室排演几次,才有把握上台表演。
其实她在外公的家里已经带道具表演过好几次了。家里的人都对她的表演赞叹不已。
开始两次,每回表演完,外公就将军功章收回锁好。
次数一多,外公嫌麻烦,不再每回收放。表演结束,看着她放在客厅电视柜的抽屉里,便不管了。
外公的生活非常有规律,每天午睡后,便和附近的老友杀两局象棋,到她的学校接她放学。
放学后,她总是先到外公家,晚饭吃了,再由爸爸或妈妈将她接回家。上了二年级,她长大一点,学校离外公家比较近。外公就不用接她了,由她一个人先到外公家。
那天,她兴冲冲跑回去,冲上三楼,将套在脖子上的钥匙往锁里一插,门“咣当”推开,一个不堪入目的场面映入眼帘。
沙发那里,她的妈妈头发散乱,正慌乱地一手提内裤,一手放裙子,内裤没提到位,裙子没完全放下来,又去拉裙子拉链。
这时,另外一个矮胖男人,匆忙地一手抱衣服,一手抓裤子,光腚没命地往卫生间逃。
那男人在逃跑时,还回头看了一眼沙发。后来崔小文回忆这件事,才想起他是找他的手提包,可能想带走。一个黑色的手提包,很耀眼。
这个男人是舅舅的好朋友,叫马少河。她平时叫马叔叔。
听家里人说,他是搞房地产的开发商,很有钱。这个男人去过她家很多次,是外公家的常客。她认识那个黑色发光的皮包,是马少河的随身之物,经常夹在腋下。
崔小文当时不知所措,愣在原地,吓得不敢说一句话。
过了几秒钟,她的妈妈大致收拾好了,看她还木呆呆地立在原地,看她一眼,用厌恶的语气冷冷说道:
“你回来做什么,不好好上课?”
母亲的话,吓得崔小文一哆嗦,才反应过来自己是回来拿道具的。她小声说道:“我来拿外公的军功章。”
“还不快拿走,在什么地方?”
崔小文慌忙跑过去,拉开抽屉,抓了军功章就跑。
刚跑到门口,一个让她吓得发抖的瘆人的冷冰冰的声音从背后急促地传进她的耳朵:
“站住!”
她吓得一激凌,像有一块冻冰钻进她的心脏,不由自主地回过头身来。说话的不是别人,正是她一向敬畏的亲爱的妈妈。
王抗美用阴森的目光斜睨着她的女儿,看得崔小文腿脚发软,只差跪了下去。过了几秒钟,王抗美才从口中吐出一句话:
“今天你看到的事,对任何人也不准说。只要你说一个字,我掐死你!”
当时,崔小文已经懵了。才八岁的小姑娘,哪见过这阵势,哪看过亲妈做这样的事,对自己的女儿说这种狠毒的话。
她没有听到母亲说什么,耳朵里一片嗡嗡声,一动不动地立在原地。
“听到没有?对任何人也不许说。”
回过神的崔小文赶紧回答:“是!妈妈。”
“那还不快去!”
惊魂未定的崔小文如一只受惊的小鹿,拉开门,往楼下飞奔。人回到教室,心还在狂跳。
在班上的彩排几次不成功,连非常熟悉的词也忘记。休息一阵,还是不行,老师当时问她怎么了。她不敢说,只骗老师说一路奔跑,人跑累了,心慌,休息一会儿就好。
外公、爸爸他们去看她的表演回来,心里都有一个疑问,为什么这孩子的表现前后判若两人,想到可能是孩子怯场,不能伤孩子的自尊,便没有过问。她的母亲没有去。
那一次的六.一儿童节,也是她最难忘、最悲伤的一次。后来儿童节,她基本不参加,参加也是混在集体里,单独表演,她再没搞过。
老师开始还过问开导她,几次后,老师见收效甚微,便不再对她多说什么了。
连她最爱的舞蹈,无精打采的坚持到四年级结束,也不跳了。
她从此变得不爱说话,性格变得孤僻、有些神经质,还暴躁。不爱学习,只想交朋友。九岁开始谈恋爱,还学会了喝酒,很多人不相信,但在她身上真实地发生了。
成绩一路下降。也从那时起,她开始真正讨厌妈妈,怕妈妈,长大懂事一点后,这种讨厌变成了恨和唾弃。
每当她想起那句话,还不寒而栗。每当看到矮胖型男人,便想起那个圆滚滚白森森的大屁G,她就恶心。
有下辈子,她不会忘却,也不会原谅。
当爸爸调到古蘭县工作,她想跟着爸爸,离妈妈远一点,幸好妈妈也同意。现在回想起来,爸爸调到古蘭县工作,原来也是妈妈的“功劳”。
记得有一次晚饭后,妈妈对外公说,说了几次她的消防店生意挺好,而爸爸还是一副院长,趁外公还有一定说话的能力,调到下边的县法院做个一把手,再调回来就容易转正。
没有多久,爸爸真的就调到古蘭县法院了。
爸爸到了古蘭法院,工作很忙,很少回家。她不想市里的家,有时想外公,不是节日或放长假,也不回去。要回市里的家,爸爸去,她才跟着去。
到了古蘭,她也想好好学习,重新跳她喜欢的舞。但数学已经落下太多,每次上课等于在坐“飞机”,加上遇到了几个好朋友,他们都是不学习的料,时间一长,什么都不行。
中途换了几间学校,好多班级,还回过市里。回到市里,是她最不愿意的事,更加剧了她成绩的下滑和性格的变坏。最后连古蘭也无法读下去,她也不想读了,在爸爸和外公的央求妥协下,她才同意来这老村乡镇职高上学。
来也是打算读着玩,混日子的。没想到遇到了易诗,她们有共同经历和爱好,有共同语言,她又重操旧业,跳起了舞蹈,并且有希望考上大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