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 念力

109 念力

将N9基地围起来的,是一段长五十三公里的城墙,城墙高10米,墙垛上安装着机枪,有士兵在上面巡逻。

雷深深记得,中国曾有过一条长达万里的长城,那大概是世界上最著名的城墙了吧。

长城是为了抵御野蛮的游牧民族入侵,而基地的这个城墙,则是为了防备自己的人民。在城墙内,有各种可供享受的高级玩意儿,各种耳目一新的新时代科技产品,而城墙外的人,是一群被遗弃者。

雷走到城墙之前,猛一顿地,腾起五米高,接着他甩出了手上用来攀墙的飞虎爪,爪子勾住了墙垛,通过它的帮助,雷很顺利就登上了城墙。

城墙后方就是那个巨大的穹顶,覆盖了整个基地,这个东西是新时代的代表之作,一个伟大的工程,当初耗费了无数人的心血才制造出来,如今成了少数人享受的特权。

穹顶能挡住致命的太阳辐射和宇宙射线,挡住100雷姆以上的辐射雨水和雪花,同时还能利用太阳能发电,为基地提供能源。

当时建造它的人们想的是,我们这一代拼尽全力制造出这个庇护伞,就是为了让后代们能生长在没有辐射的环境下,如果把所有新生儿都放到穹顶的庇护下,那么孩子们就能茁壮成长,不会生病,幸存者人口逐渐增多,他们长大后,到外面去开拓,重新征服这个地球。

「可惜你们太天真了一点。」雷背着他的巴雷特走在城墙之巅。

这里是莫尔特给的图纸上标注的位置,前面有一个哨所,几个士兵守在那里,乔哈特说这些守军都已经换成了他的部下。

几个士兵很恭敬地跟雷打了个招呼,便不再理会他。

雷看了看四周,穹顶将整个基地都遮在了下方,但是前面不远处都有一个破洞。这个破洞本应该被立即修补上的,这也是城墙戍兵的一个职责,但是显然乔哈特的士兵们隐瞒了这个情报。

因为这个破洞的位置很特殊,它正好在尼古拉斯行宫的上头,从这里到那座宫殿顶端,大概还不到一公里,如果将一个狙击手布置在这里,对宫殿里的所有人都是一个巨大的威胁,说不定就可以一枪干掉尼古拉斯。

雷走到那个破洞处,把狙击枪架起来,用一块灰色的布盖在枪上,把枪身隐藏了起来。接着便趴下等待目标的出现。

这一等就是四天,这四天里,不论风吹日晒电闪雷鸣,还是狂风大作暴雨倾盆,雷始终一动不动,保持着最佳的射击姿势,一旦目标出现,他就能在2秒钟的时间内开枪将其狙杀。

这才是一个真正的狙击手最宝贵的品质,坚韧不拔的毅力,强大的忍耐力以及耐心。

在末世里,很多自诩狙击手的人,都沉醉于自己精准的枪法,而忘了这些基本的品质,严格来说,他们都不算是一个合格的狙击手。

为了一枪击毙尼古拉斯,雷必须保持忍耐和专注。他已经等待了四天,但这还不是他的极限,他的极限在哪里,连他自己都不知道。或许极限这个东西,就是注定要被不断超越,才有存在的价值。

这四天里,有各种各样的人出入这座小型的宫殿,但是尼古拉斯始终没有露头,他一直藏在宫殿里面不出来。

第四天的凌晨,尼古拉斯终于走出了宫殿,他端着一杯酒来到人工湖的亭子里,一边品酒,一边仰望星空,动作徐缓不急不躁,很是悠闲的样子。

从下边是看不到星空的,因为穹顶挡住了整个天空。但是在晚间,穹顶上的照明灯会亮起来,光线很黯淡,勉强能让人在黑暗中看清轮廓。

这些黯淡的灯有大有小,就像是天上的星星,如果不仔细看,人们会以为自己头顶上就是一片真正的星空。

尼古拉斯望的其实不是星空,他隔空注视着的,其实是趴在穹顶破洞上的雷。

雷很快就注意到这一点,他知道尼古拉斯已经发现了自己。

「他既然发现了我,为什么还要出来?」雷心里想,尼古拉斯本可以一直躲在宫殿里不出来。

「他在挑战我,这样悠闲的态度,分明是在告诉我,我一定打不中他。」雷心里想:「既然你要跟我玩,那就来试试我的枪子吧。」

雷并不惧怕尼古拉斯,尽管所有人都说他是个厉害到难以想象的老怪物。

雷瞄准了尼古拉斯的眉心,扣下了扳机。巴雷特的巨响打破了夜晚的宁静,一枚20毫米口径的巨大子弹从上往下射向了目标。

尼古拉斯伸出手臂,狙击子弹便停了下来,从三倍音速变成了静止状态,悬停在他手掌前十公分的地方。

接着尼古拉斯轻轻一弹中指,子弹像飞火流星一样,从原路返回,射向了雷。

眼看着子弹高速射向自己,雷想要移动躲开,却发现自己的身体好像被一股无形的力量束缚住了,就像被吸入了沼泽泥淖之中。

「该死,难道是念力场?」雷瞬间手段全开,力量爆发和振空同时启动,这才勉强躲开了射过来的子弹。

他收起枪转身就跑,他已经明白了自己跟尼古拉斯之间的差距,自己不可能一枪杀死他,留下来反而有危险。

雷想走,尼古拉斯也拦不住。

尼古拉斯突然咳嗽起来,他喘着气,颓然坐回椅子里,拿酒杯的手都在颤抖。

「我老了吗?」尼古拉斯摇头自言自语:「不,我是最强的,我应当获得永生。」

雷回到了伯格的庄园,他又盘算着离开了,他必须出外历练才能让自己变得更强,必须不断战斗,他的能力才能获得提升。

雷已经明白一点,如果尼古拉斯已经能够操控念力场,那么自己是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击败他的。

深夜,雷来到希尔瓦娜斯的房间,这个女人已经熟睡,她姣好的容颜在月光的清辉下,更显得纯洁美丽。

雷用食指勾起女人尖尖的下巴,摩挲着那两瓣柔软红润的唇瓣,脸上露出淡淡的笑意。

在雷小时候,老妈一直在他耳边唠叨,做男人要负责人,如果一个女人愿意跟着你,就绝不能始乱终弃,要许诺给她一辈子的幸福。

她老妈经常向他抱怨,说他的父亲不是个负责的好男人,因为他总是抛下孤儿寡母,一离开就是大半年。雷也很无奈,因为他父亲是个海洋研究员,总是跟着科考船四处出海。这很危险,海洋上经常有风浪,有漩涡有海啸,但是他父亲必须出海,这既是他的理想,也是他们一家的经济来源。

雷并不太懂爱情,他没有谈过恋爱。因为他始终记得老妈的话,男人要负责任,但是在他只有十来岁的时候,他并不觉得自己的能力足够负起这个责任,所以他没有去追求任何一个女生。

雷的家庭并不富裕,他不讲究穿着打扮,也没有钱带女人买衣服、下饭店、看电影,他也不喜欢围在女孩子身边转悠。他没有去追女生,也没有女生看上他,这个世界就是这么现实。

所以一直到进入大学,他依然是纯洁的处男之身,初吻都没有送出去。他并不后悔,因为他的心很清楚,这些女孩不是自己想要的,心目中那个女孩还没有出现。

他心里许诺,如果自己遇见了她,一定会全力去追求,用一辈子来守护她。

这不是一个靠谱的诺言,一辈子有多长?也许五十年、一百年,也许明天的战斗中,就死掉了。但是不管生命的长短,都愿意承担这份责任,这便是男人。

雷把写着自己这次离开缘由的便签放到床头柜子上,转身从窗户里闪了出去。

他总是喜欢在夜晚离开,因为他不想让任何人知道自己的行踪,敌人不知道他是否离开,去了哪里,便不敢轻易进攻这个庄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