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凡率先来到了东城,东城有个东城监狱,林凡想着裴东来那个王八蛋有可能把冯海、薛鹏、顾盼盼他们三关进监狱了,就先跑到了这。
到达后,下车一看,却已经是一片废墟,连个人影都看不到了,不,不只是人影,连个丧尸影都没有。
房屋倒塌,砖头遍地,一片尸首,可以说是惨不忍睹啊。
他只得贴上了几张寻人启事就离开了。
东城丧尸非常密集,倒塌的建筑物也非常多,到处都是废墟,车开起来很费事,他的装甲车动静太大,惹来无数的变异物和丧尸。
林凡无所畏惧,但也有些头疼,只得把车藏好,找了辆自行车,提着斩龙,拿着传单开始大街小巷的乱转悠。
遇到依然耸立的墙壁了,就贴上一张,一些巨树下,也贴上,反正只要能贴的地方基本不放过。
但却没遇到一个活人。
当然,也有可能是活人都躲起来了,不敢乱窜,林凡基本上一路上基本就是这个情况,和丧尸、变异物们躲猫猫,到处乱贴。
眨眼间就也到了中午。
又渴又饿的林凡只得回到了装甲车上,吃了点大饼罐头,喝了点水,稍作休息,他的意图是今天一天争取把整个海城绕一圈。
此时已经过去了好几个小时,就辗转着换了个地方,冲向了城南。
海城大学算是城中心地带,城北肯定没有,林凡就顺时针绕,先到了城南,同样的策略,找了一辆自行车,继续在废墟一般的城市里逛游。
血月下,万物皆疯。
林凡这次遇到了几只变异的夜猫,纯黑色的极为厉害,每一只都得C级,给林凡带来了很大的麻烦,最后动用了暂停时间三十秒的能力才搞定。
这时,又绕到一个一个街角,林凡正在那贴寻人启事时。
突然感觉旁边有异动,连忙回头一看,就见跑过来三个小男孩,每个人都提着一把锃光瓦亮的菜刀。
他们见到林凡就举着菜刀嚷嚷道:“你在这干什么呢,引来丧尸,你负责啊。”声音中透着狠辣和愤恨。
林凡看了看,这些孩子眼神不善,就又观察了观察周围道:“我是来找我朋友的,怎么,这里是你们的地盘啊。”
“当然。”
带头的是个十二三岁的孩子,高瘦的接近一米六了,却是竹杠一样的瘦,拿着一把菜刀,大大的眼睛瞪着,上上下下看林凡呢,“你以前住着?我怎么没见过你啊。”
“不,我是海城大学的学生,我同学走丢了,我希望出现奇迹,这不嘛,就到处找找。”
“你倒是有心了,可现在到处都是死人,我劝你,还是别找了。”
他愣愣的稍微放松了警惕,看到了林凡贴的字条。
林凡便反问了一句,“你们的地盘有多少人啊,都是你这么大的孩子,还是在跟其他大人混啊,有没有人叫上面这四个名字啊。”
“我们老大是虎哥,会超能力,我们都跟他混的。”
“对,这一片是虎哥的地盘,你若想去看看,可以去我们聚集地里找找,没准那真有。”
“虎哥,超能力?!”
林凡笑了,觉得不错,就道:“行啊,这自然是好事,哈哈,那就带我去看看,如果真找到了,我一定会好好感谢你们的。”
“走吧。”
这三个男孩肯定是无父无母的孩子,混迹在这里给那些大人站岗放哨呢,通过他们的眼神就可以判断出,多半杀过人。
杀过人的眼神不一样。
说明这个组织非常狠辣。
所幸这时说话话还算客气,乐呵呵的引着林凡饶了两个街道,在一片废墟的巨大停车场里,见到了那些虎哥的人。
一个个的虎目圆凳,拿着菜刀耀武扬威的站在停车场门口,看到他们就问呢,“小麦,你怎么又带外人来啊,虎哥不是说了吗?咱们这人挺多的了,不需要那么多外人了。”
“他是来找朋友的,没准朋友就在咱们的地下王国呢,我带他随便看看,不用你管。”
大大咧咧的一挥手,就带着进去了。
不难看出。
这个叫小麦的男孩,在这里很有地位,走路都是提着菜刀,吆五喝六的。
而一进去,就是一水的照明灯,插电池的那种,照的地下停车场一片亮堂。
小麦行走在其中,自豪的介绍道:“这里有五百多人,都是跟着虎哥混的,虎哥的超能力是长出了第二张嘴,在额头山,那张嘴可以喷出黑光,可厉害了,一般的丧尸,一口就能灭了。”
“长了第二张嘴,我就听说过杨戬长了第三只眼,怎么还有第二张嘴啊。”
林凡自认见多识广,却也没见过什么异能是长第二张嘴啊,如果长在脸上,那可够吓人的,也够滑稽的,不由得噗嗤笑了。
小麦撇嘴道:“你懂个屁啊,虎哥的第二张嘴,长在了额头上,和第三只眼一样,也是喷光,你啊,少见多怪。”
“哦,哦。”
林凡随便应着,也来回看,这里的人真的很多,基本都是在原本规划好的停车位上打地铺,或者直接睡在了车里。
这里应该是一个大型商场,上面倒塌了,下面反而保全了,成了这些人的避难所。
小麦大大咧咧的说呢,“你不是要找人吗?赶紧问问啊,你不问,这么多人,你怎么着啊。”
“对,对。”
林凡呼喊道:“薛鹏、冯海、顾盼盼、尤妮妮,在吗?在吗?”肯定是不会在这里了,如果在的话,这四人早就拥有超能力了,不会不显山不漏水。
所以喊也是白喊,无人应答。
小麦摇头撇嘴了,“看来是没有了,你的朋友,多办死了。”
“没找遍全海城前,我是不会死心的。”
林凡感激的拍了拍小麦的肩膀,笑呵呵的说道:“你年纪不大,却很够意思,你这个朋友我交下了。”
“哈哈,好。”
小麦带着林凡就又往外走。
这次可以说是走马观花的看了一圈,没什么特别的。
当然,收获也是有的。
比如知道了城南这里有个聚集地,有这么几百号人生存在这里,还有就是小麦,这个孩子一看就是个不错的孩子。
热心肠,愿意帮助人,如果好好培养,指定不错,但若让他野蛮生长,未来没准就是个杀人魔。
林凡倒是有了一些想法,想和他多交流交流。
结果到了车库门附近时。
几个人高马大的汉子,突然拽着一个十八九岁的漂亮女孩,正在使劲往里托,还喊呢,“虎哥能看上你,那是你的福分,你跟了虎哥,就有吃有喝了,你他吗的反抗个屁啊。”
“我他妈的要是个女人,我都想跟着虎哥了,你在反抗,我打断你的手。”
漂亮女孩哭的泪人一样,求饶道:“不,不,不,我不去,你们放过我吧,我离开这里还不行吗?”
“晚了。”
生拉硬拽的走了。
“尼玛。”
林凡一阵气起,想要动手。
但那些人的腰上都挂着枪呢,没错,不是菜刀,而是枪,全是军用的枪,想来是军队撤退时遗留的,被他们捡了。
“你大爷。”
林凡微微有些咬牙,但凭借自己暂停三十秒的能力,她感觉还是能把人救下的,大不了火拼一场。
便连忙观察了观察周围情况,是不是可以行动。
却发现,这里的守卫很多,横七竖八的都在溜达,可以说是高压统治了,在回头看去,女人已经被拽远了。
所幸摇了摇头,没在去管。
末世的可怜人多了,自己管不了那么多,就随着小麦离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