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我的如花岁月

1988年8月23日,我出生在农民家庭,说得比较体面一点,我父亲是一位植物学家,动物驯养师,环保工作者。

父亲与妈妈每天赶起一辆马拉着两个轮子的铁皮车边吆喝边迎着美丽的日出风景去田野里,然后撅起屁股,面朝黄土背朝蓝天的工作。

孩子, 那种马车或许你一生都不会见到,那种马你更不会见到,它是马与驴生育的杂种,没有繁殖能力。或许你还会认为那是一种亲近大自然的悠然生活,并且会产生憧憬。可我活着的意义几乎都在为离开那片美丽的大自然而奋斗。用我们那时候的一句台词概括地讲,叫出人头地。

其实都在混日子。

在我出生以前,我已经有两个姐姐了。可我老爸一直想要个儿子,所以生下了我。我的乳名是祖母起的,叫乐乐,后来我上小学的时候,为了彰显自己的小学语文水平,在查阅了新华大词典之后,取名,王春城。

没办法,那个年代的老爸都喜欢儿子,那些老爸的老妈也常常教育做儿子的老爸: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句话的意思是说你没有儿子就不是孝子,不是孝子就不是好人,就是个大坏蛋。

所以只要你一出生,屁股当中有一个翘起的小把把。你的爸爸就会理直气壮的挺起腰杆走到外面大声喊:“我有儿子了。我不是大坏蛋!!!”

我就是这样一个出色的儿子,谈起我刚出生时的样貌,有眼光的少妇阿姨都夸我,小孩子长得好。柳叶弯眉,双眼皮大眼睛,翘梁鼻子,樱桃小嘴。如花似玉、貌美如花。 后来,这样的赞美一直延续了二十几年。直到我儿子出世。

小时候,我对他们的赞美并没有表现得异常兴奋,我那会儿只对两样东西感到兴奋。那就是零花钱和让我感兴趣的东西。

那时候我对我的奶奶就很有兴趣。

奶奶在我四岁时的记忆里,是一个大方的老太太。自从奶奶患了病以后,我便天天早晨去看望她。总是这样一句问候:“奶奶,你好点了吗?”

“好了,好了,比你爸爸嘴甜。”奶奶笑着塞给我一块糖,好让我的嘴更甜,要不给我一角钱,那会儿,一角钱能买好多糖。其实那都是爸爸叫我说的。

但这种天天能有零花钱的日子并没有持续很久,结束这段奢侈且幸福的日子是在那个突然的早晨。

我只记得我被妈妈从朦胧中唤醒,妈妈对我说:“乐,你奶死了。”接着妈妈帮我穿好衣服,牵着我的小手,拉我走。我那时候没有什么意识,只觉得外面的夜很黑。

死去的奶奶躺在一块门板上。门板下面垫着两个凳子,凳子很高。

我仰起脸看去,奶奶身上盖着一块白绸布。下面穿着一件样式古老的寿衣。门板上铺了黄色的绸布,放着绣花的枕头。

我叫了两声奶奶,没有回应。便依在门口哭嚎起来。从此再也没有人这么大方的给我零花钱了。

奶奶死的那年,我只有四岁,从那开始,我就很少出门了。

妈妈倒是很高兴:“这孩子真有大家闺秀风范。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免得他出去傻玩,让人操心。”

经妈妈这一夸,我更是不出门了,天天呆在家里,摆弄一些瓶瓶罐罐。那几乎是我童年的全部,乐此不疲。

把这个胖一点的瓶子想象成一个怪物,把那一个很小的塑料瓶当作一个拥有神奇力量的孩子,不错,那个做男主角的孩子常常是我。至于剩下的那些破瓶烂罐统统做为怪物的手下小弟。

剧情常常这样发展,我右手指使着自己,左手拿起一个个破铁罐,塑料瓶只要轻轻一碰铁罐子,罐子便狠狠地摔出去,重者粉身碎骨,轻者,按剧情需要佯装死去。

但魔王的死有点拖泥带水,我总是先让自己受点伤,好凸现怪物的强大。然后再把它杀掉,最好留全尸,好让他在复活。然后我们再打,结果我又在受了重伤的情况下把他打死。之后,我接着让他继续复活,再把他打死……这就好像一个轮回,他总是死去活来,我总是活着受到伤害。

其实在我真正做大家闺秀的那段日子里,每天,妈妈都给我梳洗干净,然后穿上漂亮的花裙子,因为我本来就很美,穿上漂亮裙子就更美了。所以我整整穿了一个夏天的裙子。到最后,还是让一个坏老头剥夺了我穿裙子的权利。

这老头和我爷爷小时候把同一个人叫爷爷,算起来我就该把他叫爷爷。这是妈妈告诉我的。

可是他很坏,一见面就给我扒裙子,还蛮有理地说:“男子汉穿什么裙子?”所以,我干脆把他叫大坏蛋。

开始我还反抗,跟他打游击战,他向西,我就走东。他向东,我就走西。没想到他技高一筹。竟然偷袭我,这次他绝情到底,不但给我扒了个精光,还把我的裙子没收了。当时我恼怒地很。真想跟他单挑。可是敌强我弱,我只能灰溜溜地捂住小鸡鸡回家了。

如果现在,有女人扒我的裤子,我会捂住羞处,大叫道:“操你妈的!”

我从小就喜欢女人,看到女人就不会走路。

因为我也是那种带点女人味的男人。以至于长大后,我一见到那种带点男人味的女孩子就羞羞答答的。

妈妈渐渐发觉了我的羞涩,认为老把我闷在家里也不好。于是妈妈开始领着我串门。

其实妈妈错了,我还有想象。

冬,黎明。刚刚睡醒的孩子望着窗户玻璃上的霜冻。常常身临其境。

小时候我常常把自己看作是神童。具有神奇的力量。梦里都梦到我一步飞来就能越过一条大人们倒脏水垃圾的臭水沟。当时那条水沟对我来说:简直就是一条滚滚东流的黄河。

结果,自以为神童的我跌进了臭水沟,在黑水潭里面灌了一口臭水。后来被一群伙伴拉拉扯扯地送回家。那时候,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是我爸爸说过的一句话:常在河边走,那有不湿鞋的。

再后来,我结识了不少要好的伙伴。比如爱欺负我的石包包。

包包经常对我做些恶作剧,因为我体弱。敌不过他(不止他一个欺负我,总之我从小到大都很受气)。结果成了他的开心果,整日让他耍着玩。

记得有一件事让我至今未忘,他把我从炕(炕相当于城市里的席梦思床,不过比席梦思要宽广。)上推了下来,害得我来了个嘴啃泥。哇哇嚎哭。

时隔五年后的一个寒冷冬日,他提议去野外烤肉。这样具有浪漫性的活动,我很爽快地答应了他。反正他出肉。为此我决定中午少吃饭,留着胃口以报嘴啃泥之仇。

这说明我那时很傻,我们走了十公里的路,在路上拾了不少木头。还有一小桶汽油。那汽油里掺了不少水。

目的地是一个土窑,土窑已经荒废了很多年。现在是一个大土堆。因为冬天,上面长满了野草。这些成了天然的燃料。

一切准备就绪,开始烤肉。

“哎!包包,肉呢?”我很温柔。

“在这,乐乐。”包包说,从口袋里掏出那块小得可怜的肉块。

当时我的感觉用后来学到的成语来讲,真叫大失所望。

“好了,好了,人家是冒着危险,偷偷拿铅笔小刀从家里买的猪肉上割来的。”

石包肉嘟嘟地讲,用小刀把肉分割成两块,我们一人一块插在苇子棍上,小火慢烤。

“火太小了,包包。”我说。

“笨蛋!浇上油不就行了吗!”包包把油浇到火上,刺啦一声响,火苗腾得一下燃起来。

吓得我们两个急忙躲得远远地。再看看手里的苇子棍,挂着肉的那一节成了灰,肉块则不幸坠入火海。

回家的时候,我们捉了一只蜥蜴作为劳累路途的回报。

在我的家乡蜥蜴很少见。我只见过皮肤有三种颜色的蜥蜴。再就是我们那天捉住的那只蜥蜴,通体白色的鳞片,只有头部是灰色。

后来那只蜥蜴被我们折磨致死。

小时候,我就喜欢折磨小动物,尤其是昆虫。

由于爸爸妈妈都是农民,每当赶到农忙时节,我便会跟爸妈一起下地去,因为把我留在家里无人照料。

我很乖的,因为无聊,到处捉蚂蚱,那会儿,我一天能捉上几十只蚂蚱。回到家里,用油炸了吃。很好吃的。

不过我人生最大的罪过,不在于此。而是一次次残忍杀害螳螂。

在它们即将繁衍的季节,我杀害了不计其数的螳螂,不为什么,只为乐趣。

通常都是我让大一些的螳螂吃掉小一些的螳螂。大的螳螂有时候会一下子吃掉两三只,然后我就为肚子挺鼓的螳螂制造意外,让它从高高的窗户上掉下来,摔得大肚子爆破。

小时候,我是那种天真邪恶的小孩子。

七岁那年,我上了幼稚园,由于我聪明,考试常得一百分。于是老师让我做了组长。我那时候真是风光地飘飘然。

教我们的幼稚园老师换过很多个,在我心目中印象比较深的是那位极年轻又漂亮的女老师。至于老师的名字我就不提了,可不是我把那位老师的名字给忘了,而是我从来不知道漂亮老师的名字。

在一次小制作课上,她教我们用废旧瓶子盖做小动物。不是我吹牛,这个作业对我这个天才小帅哥来讲,简直有趣极了。

第二天我交了作业:“老师,这是我做的小猫咪。”

“很好,乐乐。”

我不但受了老师的表扬。我的作品还被展览在班上,那时候我简直要高兴死了。

但在学前班,也有不高兴,死不了的事。

那时候,我们一群小朋友常玩三个字游戏,那时候,在乡下农村,没有这么多玩具。所以没有奥特曼,变形金刚的我们用肢体做游戏。

三个字的游戏玩法是这样的,一个人抓,余下的人躲。

如果躲的人喊了三个字,便会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抓的人则不能再抓这个人了。只能去抓别的人,但如果喊三个字的人动了脚,便是输了。

那些女孩子耍心眼儿,抓她们的人若是男孩子,就都跑进女厕所,以为这样便可以逃之夭夭了。

有一次是我抓人,那些女生一次一次得向厕所里逃。

累得我是满头大汗,怒火冲天。这时,我见一个女生又逃进了厕所,便上前堵在厕所门口外,不让她出去。

结果她生气了,给我告了老师,吓得我不敢去上课。逃出幼儿园,在外面溜达了半天。但那会儿,我体会到了电视剧里的一句经典台词“最毒妇人心。”

那会儿,我打过一次架。踢了同学的小鸡鸡。

痛得他捂住小鸡鸡,直跺脚,泪水哗啦哗啦地往下流。

他的一个小弟弟看到了,上去就把我打了一顿。自此我患了一场大病。病好后,体质变得很弱,几乎年年都要闹一场大病。

在大一点,我产生了厌学的毛病。那段经历应该说是我没有成为国家栋梁之才的重要原因。

我小学一至四年级都是被一母老虎教学。

她脾气暴躁,动不动就打人。因为我上课贪玩,而且我的小脑袋常常不由自主地幻想。常开小差。所以挨了她不少打骂,后来她居然打骂我上了瘾。

有一次她叫我们做题,做不出来就不许上厕所,结果我尿了裤子。

老师开始还以为外面有人在倒水洗手,随后才知道,我尿裤子了。她不得不可怜我了,大声讲:“憋不住地去厕所吧。”

我羞涩地左右看看,全班已空无一人。老师教了这么多学生,我算是她这些学生里最没有忍耐力的一个。

还有一次,我做错了一道题,几回都没改对,这可把她惹火了,她按住我的头往墙上碰。结果撞得我头上都是小包包,后来我知道,那道题的答案是相等,而我写的是同样,相同。在数学题里,一字不得马虎。

那时我还不知道干净,条件也不好,只知道傻玩。所以衣着很邋遢,尤其到了冬天,我鼻涕便会飞流直下三千尺,涌流不止,偶尔用袖子擦擦,脸蛋就像抹了蛋清的鸡蛋壳。因此有很多女生讨厌我,嫌我脏。这使得我的性格孤僻起来。

那后我唯一的兴趣是看动画片,我很入迷,甚至进入了化境,这导致我的想象力异常丰富,于是我经常编些鬼故事吓唬我周围的小朋友。那时候在农村,我们都住平房,有一个被我吓得晚上不敢到院子里尿尿,其实我自己也不敢到院子里尿尿。

五年级的时候,我的老师终于换了。那是我学业生涯中最幸福的时光。

当时有些同学私下里决定给前任老师买些东西,我也添了钱。她知道后,满怀愧疚地对我说:“王春城呀!你不恨我吧!”

我听了老师的话只是傻笑了笑,这时我才知道,只要你对别人好,别人就会对你好。别人对你不好,你也应该对他好,这样他便会对你好了。

我们换了一个男老师,他脾气很暴躁,但从不打我。对我很器重。不是因为我学习好,而是对我的天赋很器重。

那时候,我写了一个小作品戒空历险记,还未写完就被老师拿去展览了。其实我写得并不怎么样,只是一个将近万字的小作品,但老师很器重,为我提了一句“行万里路,半九十。”的标语在我那乱写乱画的本子上。

但正因为他对我的重视,以及我的虚荣。我喜欢上了写作。若干年后, 周围的人有的会嘲笑我,叫我神经病。也有的会虚伪的夸我做家,(本意是天天坐在家里无所事事的人。)但那时候,我以沉寂在自己的世界里无法自拔了。

这个老师唯一给我的坏印象是他没收了我的古币,我那时趁着上学的时候,向周围同学用钱,玻璃球交换古钱币。

我喜欢收藏古钱币。甚至不惜一切代价,哄骗我的同学。就算你说我卑鄙无耻下流,只要你能给把古币给我就行。

遗憾的是后来被同学告密,老师以我们不好好学习的名义,没收了我们所有的钱币。真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我同样也明白了一个深奥的人生道理,你超喜欢一个东西,那东西绝对不是你的。

到了中学一年级的时候,我决定好好学习, 但我很贪玩,那时候,时间观念和前途意识不是很强(现在也比以前强不了多少),我贪玩不好好学习,上课常开小差,根本不听课。

后来更糟的时候,我竟然恋爱了,最糟糕的是我是单相思。也可以说成自作多情。

她身材稍稍丰满,相貌稍稍漂亮。她吸引我的地方是她的声音,给人一种绕梁三日而不觉肉味的感觉,翻译成白话文的大概比喻是我听了心爱女孩的声音就像三天前吃了一顿肉包子,三天后,尽管我吃了八顿饭,每顿饭吃的都是馒头,但还会在打嗝的时候,嗅到包子味。

她对我很好,其实他对任何人都很好,但我还是产生了错觉,自作多情。打心眼儿里喜欢上了她。但我始终没有勇气向他表白,因为我那时候一直受同学欺负,从小学五年级开始,就一直受人欺负,原因是我很懦弱,一个懦弱的男孩子在他心爱的女孩子面前,总会产生一种自卑,我不敢向她表白,一直到后来,我遇到喜欢的女孩子都不敢表白也不善于表白,有的对女孩子说了,也会被人家拒绝,但我总会给喜欢过的女孩子留下深刻印象。这是真的,因为我是那种在认识之处,让女孩子讨厌,后来就会让女孩子喜欢的男人。

后来一年级的下半年,她转学了。在以后的夜晚,我常常抱着枕头睡觉,因为想她。学习吗,用我老爸的家乡话说:太操蛋!就是不行。

不过后来我也转学了,并且和她同在一个学校了。如果你和一个陌生人相识了,这也就注定,在以后的日子,在若干年后,你会遇到一个似曾相识的陌生人。

我和她再次相遇的时候,我决定表白。于是我写了一封情书叫一位同学递给她,结果是她看都没看,就把我的爱丢进了垃圾箱里。那时候才发现自己有多傻。

但我的学习真得跟不上了,我努力过,却没有毅力,因为我从一开始就掉队了。上课依旧常开小差。上了九年的学,唯一就是把这种开小差的境界练得出神入化。

于是我又开始写作,写传统神话小说,写不下去了,又改写武侠,武侠写不下去了,又尝试科幻,开始感觉都还行,但渐渐写着,又觉得这种水准根本不行,后来我把这些草稿都烧了,又从头开始。

写小说对于我来讲,是我自己的梦想吧。但这个特长目前为止,只感动过两个女孩子。

一个叫依水,一个叫云。她们是很要好的姐妹。我先是跟依水交笔友,后来通过依水,认识了叫云的女孩。我喜欢云,开始因为她漂亮,我不喜欢水。是因为她不漂亮。但后来这段我对她们的相思纠缠长达三年。有时候,我还会想她们。不知道她们现在过得好不好。事情就是这样简单。

说到这,我不想回忆了,其实我的脑袋里还有好多零碎地可笑回忆,比如夏天里一群小学生光着屁.眼在池塘里洗澡,用水塘底的臭泥巴打泥仗。小时候去人家田里偷瓜吃。十五元宵灯会,放烟花的夜晚里,我们给人家去打灯泡,或者带着皮手套直接把连着灯泡的电线拽断,当然那是相当危险的。长大一点就不会做那种傻事了……

人生就好像数数,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就这样岁岁年年,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我的脑海里也会出现一种歪想,那就是一千年以后,有人会读我的小说,那时候,我的小说会不会变成文言文,需要翻译。会不会那个读我小说的人是个美女。然后在她梦里,我是个王子。

其实我是个王子,一直都是。人家见了我都喊:“王子,干嘛去。”

王子骑白马 公主爱听童话

我骑上单车载你入画

回到两小无猜 那个仲夏

你笑颜如美丽的花

丢掉烦恼吧 就活在当下

小兔子喜欢 蹦蹦跶跶

喜鹊恋上了 窈窕枝丫

看夕阳拥抱晚霞 我陪你犯傻

你问我 懂爱吗 我该怎么 回答

听我唱歌讲情话

离开陌生的繁华

丢掉成人的复杂

我在老地方等你回家 去安澜的河水摇晃脚丫

采一朵红花 送你芬芳做发卡

夜晚就跑去葡萄架

别害怕 听我唱歌讲情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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