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秋和李逸进城后,已是中午时分。
李逸将驴车赶到一间生意还算过得去的饭馆,这是墨阁设在洛城的联络站。
店里的伙计将李逸的驴车引到饭馆后门,然后两名伙计忙着将车上的东西搬进厨房,李逸也一齐动手。
秋秋暗笑,墨师兄为了不露馅,装扮得还真像。
她看着手痒,她也要来帮忙,却被李逸挡住,柔声说:“媳妇,你就别搬了,要是弄伤了手多不好,你在家里也没干过这些活。”
李逸这一番话是用本地话说的,学得惟妙惟肖,和本地人说的没什么明显差别。
秋秋死死憋住笑。
不得不说,墨师兄真是天才。
秋秋低头看看自己的手,一点都不像是农妇的,便乖乖听话的站在了一边。
还是不要弄巧反拙了,免得引起不必要的怀疑。
店里的伙计不知道李逸和秋秋的身份,他们也不是墨阁的人。
一听李逸的话就乐了,其中一个大笑着调侃他:“老弟,没看出来,你宠媳妇还挺下本钱的哈,在家也不用干活,想宠她上天是不是?你看看,一双手白嫩得像豆腐!”
另一个伙计也哈哈大笑说:“看样子是刚过门的小媳妇吧?哈哈哈,这就对了,刚过门的小媳妇谁不宠啊!
这白天不用干活,晚上是肯定要干的,老弟,老哥说的对不对?哈哈哈!你就老实承认了吧,老哥可是过来人!”
李逸笑了一下没答话,表示默认。
他们说的虽然是本地话,但秋秋还是能听懂一点的。
能听懂又偏偏不能反驳,她只有红了脸低了头,装出小媳妇害羞的样子,憋屈得很。
这些粗汉子,一般都是口无遮拦的。
据说墨师兄是第一次来送菜,和他们并不熟络,他们也敢开如此玩笑。
菜搬完了,李逸和秋秋从后门进店里结账,很快就从饭馆正门出来了。
两人都换了另一身服饰,李逸是公子模样打扮,秋秋女扮男装,是他的侍从,连刚才的伙计都没认出他们。
驴车早已经寄放在饭馆里,李逸和秋秋一起去逛街。
顺便熟悉一下地形。
到了街上,秋秋这才发现,这里的街市上所见到的一切,和墨师兄他们驻地的有明显差别。
可以说这里已经完全变成了虹日人的城市。
街上行走的人,大部分是穿着虹日服饰的牧民。
街上摆卖的物品,大部分都是有着虹日特色的吃食,服饰和日常用品。
其中以吃食为多,除了固定的店铺,路边摊也不少。
烈性酒辛辣的刺鼻味儿,夹杂着熏肉的味道,吸引了一批一批的虹日兵将们。
李逸拉着秋秋进了一家虹日人开的饭馆。
他要了一小块熏牛肉,还要了肉夹馍,没要他们的烈性酒,要了一钵羊肉汤,清一色的都是肉,这里根本没有素菜。
秋秋不明白为什么不把熏肉切成块,为什么要用刀割着吃,或者是用手撕着吃。
李逸是公子身份,这割熏肉的任务就落在了秋秋身上。
熏肉有一股辣喉咙的味,还有一股烟味,好难闻,而且特别硬特别难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