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下山的时候,太阳已经逐渐落下,气温也稍微降低了不少,因为都想着让郑成凯带衣裳去县城,所以杨氏和冯氏约好了,下午不出门干活,都各自在家做衣裳,冯氏因为只需要先做张志礼的,所以很快就做好了,这会儿带着张乐儿在张沁儿家帮着杨氏打下手。
看到郑成凯和张沁儿牵马进来,便笑着说:“哟,又去山里了呀!郑小少爷的打猎手法真不错。”
杨氏也笑着看着刚进门的那两人,心中也很认真冯氏的夸赞,说:“郑小少爷人虽然小,但是弓箭真的不错,每次猎到的东西,都是不损伤皮肉的。”
郑成凯每次打猎,都是尽量射在动物的头部,这样一来可以一击致命,二来也不会损伤皮肉,是以杨氏才有这么一夸。
郑成凯豪气的说:“这算什么?这山里只有一些野鸡野兔的,不然还能够给你们猎几样厉害的东西来瞧瞧!”
夏季山里物质丰富,所以大部分大型的动物,都是生活在深山里,只有在冬天山里物质减少时,野猪之类的动物才会下山偷吃农民的庄稼。
张沁儿看着冯氏说:“今天郑小少爷打到不少野鸡呢,三婶就在这里吃饭吧,省的你们回家再生火了。”
冯氏早已经看到马背上挂着大约五六只野鸡的模样,于是就点点头,心想自己不在这里吃,张沁儿也得送自己一只鸡,倒是多得了。
郑成凯把马背上的背篓和野鸡都拿下来,牵着自己的马就要往外走:“我去河边刷马去了。”
“用手刷吗?”张沁儿反问,然后走到房间里拿出一个刷子来,递给郑成凯:“给你。”
郑成凯笑笑接过,牵马走了,今天打猎之后,马背上都沾染上不少野鸡血,不刷洗的话,马可要不舒服,那些血腥味很招惹蚊子的叮咬的。
杨氏看着那一背篓的板栗,忙放下手中的活计,帮着把背篓放进堂屋角落,说:“今年板栗就熟了啊。”
这板栗杨氏去年吃过,觉得那味道也很是不错。
张沁儿就说:“我还以为还要段时间,不过这次去山里正好看到几棵树,才发现板栗已经熟了。”又对张乐儿说:“明天我们去桃花岭那边,那边地势好一些,我知道一个地方,长着挺多的板栗。”
张乐儿自然是乐意的,就点头答应了。
杨氏和冯氏对视一眼,便说:“你们两个小丫头能背多少回来?这板栗捡得多了还挺重的,我看我们明天一起去吧,还能够互相帮衬着,反正手头的衣裳都做的差不多了,你们几个丫头的就缓些再做。”
冯氏也点头,说:“就是,一起去,省的去晚了,被村里其他人捡光了。”
张沁儿就说:“这个不怕,那个位置偏着呢,是去年无意中发现的,村里人一般不会注意到。”
又说:“大家一起去也好,上次我在山里看到几颗橘子树,当时还没太熟,现在去摘了回来也好。”
于是就这么说定了,张沁儿看着地上的野鸡,就问杨氏:“这次要给爷奶那边送一只吗?”
杨氏看着那野鸡挺多的,就自然而然的说:“这么多,我们也吃不完,就送一只给你爷奶补身体吧。”
张乐儿倒是眼尖,看到张沁儿眼中的不悦,就说:“沁儿,是不是上次你去送东西,大伯娘给你气受了?”
张沁儿没想到张乐儿会这么敏锐,只好点头,将上次谢氏索要母鸡和鸡蛋的事情说了,杨氏和冯氏听了,也不由得蹙眉,低声说:“这大嫂也越发过份了。”
庄户人家养鸡,为的就是下蛋卖钱的,哪里能这样轻易的杀鸡吃呢?何况每个月上交五百文奉养银子,这在县城都是过得去的,在农村,这五百文也算得上最高的,谢氏还这般说,就是贪得无厌了。
杨氏蹙眉,看着地上的野鸡,心中也在迟疑着,最终她本心还是善良的,便说:“还是送一只过去吧,这些都是托郑小少爷的福,以后想吃这些野味也难得弄到呢。”
中华民族最重视孝道,所以张沁儿也就没有再说什么,提了一只鸡,说:“那我给送去吧。”
张乐儿忙说:“沁儿,我跟你去,要是大伯娘再说这种话,我帮你说她!”
张沁儿失笑,上次谢氏虽然想打什么主意,但是她岂是轻易忽悠的人?早就说的谢氏无话可说了,于是就摇头婉拒了张乐儿的‘好意’。
这次倒是顺利的送了过去,因为谢氏不在,只有张贞娘在家,倒是省了不少扯皮的时间,张沁儿回到家中,就开始奋斗今天的晚饭了,先是倒出一盆子的板栗,用水清洗过,然后用刀破壳,丢入大锅中煮熟,这样被刀切过一道口子的板栗,受热之后就很好剥皮的。
大火旺灶,等锅里的水煮开之后,再闷一会儿,然后就可以捞出来了,一半剥壳炖鸡肉,一半留着滤干水,下锅带壳翻炒。
这样煮的半熟翻炒是有原因的,因为这会儿炒板栗没有那种隔温保温的石子,用生板栗炒,一旦火大了,就容易造成受热不均,而半生不熟,口感也会很不好,如果板栗先用水煮过,再爆炒的话,就能够大大的避免这个问题。
福儿带着小宝帮着剥壳,而张乐儿被冯氏吩咐过来帮着烧水杀鸡去毛,还剩下四只鸡,张沁儿打算一只和板栗清炖,两只爆炒,一只抹盐做成腊鸡留着慢慢吃。
杨氏和冯氏就坐在树底下做着针线活,一面看着几个孩子忙的不亦乐乎,冯氏便欣慰的说:“如今乐儿跟着你们家沁儿倒是懂事了不少,以前我们住在县城,倒是很少和你们来往,乐儿也被我养的娇气的很,如今做饭做菜都算拿手了。”
提起以前,杨氏也颇为感慨,说:“以前我可羡慕你们呢,不用在家里住,少受好多气呢,可是如今看着孩子们,我还真有些庆幸那场突如其来的灾难。”
“是啊,谁会料到我们如今的日子过的比以往还要好呢?这倒多亏了你们家沁儿,她脑子灵活,捣鼓了不少东西。”冯氏也感慨的说着,张沁儿对自家的好处,她都是记在心中的。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吧,以前日子虽然过的苦,沁儿也没心没肺的到处玩呢,要不是去年那场变故,沁儿也不会这么懂事,有时候我看着她这么懂事,都觉得心疼,小小年纪正是玩耍的时候呢。”
“快别说这话,如今沁儿和乐儿可都算是大姑娘了,在家里也留不住几年了!”冯氏忙岔开话题,说:“如今家境也好些了,我们就对这两个姑娘好些,把她们养的白白净净,也好找个好婆家过日子,女儿家的,终究是要找一个好婆家才好。”
“那也是。”冯氏又看了张沁儿忙碌的身影一眼,心里更是盘算着将上次买的好看的布料全部给张沁儿做成漂亮衣裳出来。
待郑成凯刷马回来,张沁儿就招呼他过去吃刚出锅的炒板栗,用手一碰,还带着一些热气。
“吃吃看,味道还挺不错的。”
郑成凯接过板栗,随手剥了一颗,因为用刀切过一道口子的缘故,很容易就剥开了,露出里面淡黄色的板栗肉,鼻尖能够闻到一股香甜味道,令人食指大动。
品尝之后,郑成凯不吝啬的夸赞着:“味道真不错!香糯可口啊!”
“那是当然的,也不看是谁炒的!”张沁儿得瑟的说,将板栗分给大家吃着,炒板栗趁热吃才是最好吃的呢。
张沁儿吃了几颗,就进去厨房忙碌去了,锅里炖着板栗和鸡,大火已经烧了一会儿了,估摸着快熟了,于是她揭开盖子,把鸡肉和板栗以及汤水都灌进瓦罐中,然后放在旁边小灶上,用小火温着。
接下来自然是爆炒鸡肉了,两只野鸡已经斩碎,配料也准备妥当,姜蒜辣椒之类都是在周光勇家摘的,说是他们两个人用不了那么多,让张沁儿她们常去菜园子摘菜,不过这次是因为郑成凯在,所以才去摘了一些。
除此荤菜外,还有一道清炒萝卜丝和爽口的青菜。
当银白色的清辉洒落大地时,整整一桌美味可口的菜饭就全部端上桌了,杨氏和冯氏都帮着摆碗筷,招待郑成凯过来吃饭。
“郑小少爷,肯定饿了吧,快来吃饭吧。”
郑成凯早已经被香味吸引,他眼神略带挑剔的看了一眼,又一一尝过,才说:“味道都挺不错的,这道清炖野鸡和板栗很入味!好吃!”
杨氏笑着说:“你喜欢吃就好,大家都坐下吧!”
大家坐下之后,便纷纷拿起筷子吃起菜来,一面吃,一面夸赞菜炒的不错,杨氏尝了味道,就说:“沁儿,这味道怎么比起以前你炒的还要好?”
张沁儿就笑着说:“我放了红薯粉啊,就是今天沉淀的那些白色浆液,晒干之后用来炒菜,能够使肉质变得更加鲜美。”
原理就等同于嫩肉粉了,加上一些红薯粉炒菜,一来可以是肉菜变得鲜嫩,二来也能够勾芡调汁。
“真的?我还郁闷你弄那些浆液做什么呢!”杨氏有些好奇的问着,心里可是对那些浪费的红薯感到心疼的。
“当然了,不只是肉菜,素菜也是可以放一些的,也不用太多,一点点就行,要是饿急了,还可以直接用开水调成糊糊吃。”
介绍红薯粉的作用之后,张沁儿就对郑成凯说:“你觉得怎么样?今天大部分已经晒干了,我拿油纸给你包着带回去吧。”
郑成凯点了点头,说:“你还真有两下子,是挺不错的,比平日里吃的都鲜嫩很多。”
吃过饭,大家就各自在庭院里歇息纳凉,杨氏因为手头还有一些收尾需要处理,就进了房间,而冯氏则带着张乐儿和小宝回家去了。
桂花树的花开的越发灿烂了,远远的就能够闻到浓郁的香气,张沁儿抬头看着这颗桂花树,心里盘算着明天该收集这些桂花了,晒干之后可以做糕点,也可以做香囊,当然,如果量多,设备又齐全的话,张沁儿也能够用来制作桂花香水的,小小桂花用处却很多。
直到此时,张沁儿才复苏了自己前世的所学,刚过来的那些日子忙于果腹,把以往所正经学过的反而抛之脑后了。
郑成凯忽然说:“你不打算和我一起去县城吗?正好去看看你哥哥他们。”
张沁儿回过神,摇了摇头,说:“不必了,过些日子他们也要休沐,到时候自然要回来住两天的,何况现在山里板栗梨子还有橘子什么的都熟了,得趁着时间赶紧从山里采摘回来才行。”
如今家里可没有种板栗树梨子树什么的,要是错过了这段黄金时间,就要等到明年去了。
“我不是说好也请你去我家做客么?你打算什么时候去?”
张沁儿便说:“你最近这段日子苦逼着呢,我就不往你跟前凑了,等过些日子天气凉爽了,家里又没有什么事情的话,我再去也不迟。”
郑成凯听到苦逼二字,脸色越发苦逼了,回去之后,纵然心中不愿,也是要去得贤书院读书的,到时候他的日子可想而知了。
郑成凯双手抱胸,在树底下走了一圈,才叹息着:“好吧,就这样吧。”
“努力吧,男子汉大丈夫,总不能文不成,武不就的。”张沁儿安慰着他:“不打算科举,就少做股文,多看其他的书,增长知识也是好的。”
郑成凯哀怨的白了她一眼:“你果然是个乡下小丫头!进了那书院,想不做股文章都不行!”
张沁儿耸了耸肩,得,这会儿我文化水平不及你,前世我可是华丽丽的海龟!
说了会话,大家就各自睡去,因为郑成凯明天要赶早走,否则太阳升起来了,赶路可闷热的很,非得活脱脱晒掉一层皮去。
第二日一大早,杨氏就起床准备早餐了,昨夜泡了豆子,这会儿已经饱满着,正是磨豆浆点豆腐的好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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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郑成凯醒来时,堂屋桌子上早已经摆上热气腾腾的早饭了,温热的豆浆和鲜嫩的豆腐脑以及白粥和白面饼子,这放在普通人家算得上丰盛的了。
杨氏看见郑成凯忙笑着说:“郑小少爷快洗脸吃饭吧,我已经去后院给你喂了马了。”
郑成凯忙说:“婶子你真是太客气了,对我就像对自己儿子那样就好,别总这样客气。”
张沁儿站在门口,恰好听到这句话,不由得瞪了郑成凯一眼,哼哼着:“这话干嘛现在才说?早干嘛去了?娘,我说了这家伙是贱骨头,你对他好,他就浑身不舒服!”
杨氏见张沁儿说话有些不太好听,忙给张沁儿使着眼色,试图让张沁儿赔礼道歉,但是后者丝毫没有这个打算。
反而是被骂做‘贱骨头’的郑成凯没好气的看了她一眼,耸了耸肩,说:“我去洗脸。”
张沁儿看着他那无奈的表情,就忍不住心底欢喜,冲杨氏说着:“娘,你看郑小少爷,能伸能收,真是男子汉大丈夫啊!”
被夸奖的后者正要去厨房洗脸的脚步猛地就一踉跄,差点摔倒,幸亏练过功夫,下盘颇稳,稳住身形之后,深呼吸几口才忍住没有和张沁儿这个丫头对骂几句。
杨氏担忧的看了看郑成凯的背影,无奈的看着依旧在笑着的张沁儿:“你啊!他总是郑伯景大人的儿子,总得尊敬一些才好。”
张沁儿不在意的挥挥手,说:“没事的。”
又进了房间,拿出油纸来,将昨天晒干的红薯粉和红薯干以及加了橘皮的红薯各自包了一份,是准备给郑成凯带回去吃的。
吃过饭,郑成凯的心情已经恢复了,他起身朝后院充当马厩的地方走去,牵出他的爱马,而张沁儿则递给他一个包袱,说:“你的衣裳和红薯粉什么的都放在里面了。”
郑成凯接过包袱,说:“算你有点良心,不过那红薯干我喜欢吃晒的更干一些的,这样有嚼劲!既然多晒一些留给我啊!”
“切,你还惦记我家这些红薯干啊!”张沁儿挥挥手,说:“赶紧走吧,省的你爹发狂到处找你,你可要小心你的皮了。”
郑成凯倒是自信的说:“他是我爹,我能不了解?只要我今天乖乖回去,就没有任何事情了!”
话虽如此,郑成凯还是利落的翻身上马,和张沁儿杨氏她们挥手道别,一挥马鞭,便朝门外走去。
张沁儿走到院门口,目送他矫健的身影越来越远,嘴角却微笑着,有时候她真羡慕郑成凯他和爹之间这种类似哥们般的相处,也许正是这样教育出来的孩子,才使郑成凯有别于这个时代的任何一个男子吧!
不得不说,郑成凯是张沁儿见过最特别的一个,也是最让她留心的一个。
杨氏则说:“虽然你说郑小少爷没有架子,但是这次在咱们家住了这几天,才真的发现他是真的没有架子啊!那样的人家,能够养出这样的孩子来,真是难得。”
张沁儿就扑哧笑了起来,说:“娘,你可别被他外表骗了!他狐假虎威的时候可厉害着呢,县城里的那些掌柜的商家,谁也不敢小瞧了他去!”
杨氏顿时就愣住了,张沁儿说的那些都是她往日里没有碰触过的,不过她还是坚持自己的想法,说:“不管怎么样,郑小少爷本性还是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