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晨曦初朦,一个意气风发的青年腰悬一把金刀,迈着轻松的步伐走在大街上,很快,一个落寞与孤独的影子就消失在无极城,没有惊动任何人。
踏过巍峨的大地,走在干涸的平地上,跨过波澜起伏的河流,告别这个人迹罕至地方,一座大城便终于出现在萧云的眼眸里,这一刻,萧云终于摆脱了束缚,返回了令他渴望的地方。
城楼很巍峨,很光鲜,明显经过了重修,城门上方书写着:“安阳城”
这是一个很大的城池,人口足有百万之众,历史悠久,物质丰盛,是明朝重要的城池之一。
萧云风餐露宿,夜不着眠,昼夜兼程,为的就是心急找一个有人的地方。他悄然走进了安阳城,然而,他进城后发现这城里十分萧条,只是小城小镇般的存在,后来他向人打听后,才知晓这里是安阳城的北门,相对于其他三门较为落后。
稀稀落落的人走在大街之上,叫卖声偶尔也能听闻,只是实在太小,萧云不急不慢地游走了一段路程,人便渐渐地多了起来,这是安阳城的一个小镇。
算一下时间,萧云也有一天一夜没有东西进过肚子里,此刻只在咕噜咕噜地打着鼓,他抚摸了一下肚子,眼光四周张望了一下,发现这地方就只有一家食肆酒家。
萧云来到这一家酒楼,名叫如意酒家,然而,萧云发现这家酒楼非常之冷清,这时候本应是有很多人来吃饭才对,可这里竟然人影都不多一个,就连招呼的人也没有。
“有人吗?”萧云站在门口叫了一声。
可是,萧云的话好像是石沉大海,久久没有人回应他,似乎这酒楼并没有人,心想这家店不做生意了,不然也不至于这般冷清。
然而,正当萧云想离开的时候,一名粗犷又显得无力的垂暮声音把他给喊住了:“小伙子,是来吃饭吗?”
闻言,萧云一愣,便回头扫视了一下,看见了一个佝偻老人从房里面走出来,看其满手油迹,应该是从厨房出来。
“是的,老人家,请问有东西吃吗?”萧云的脸容变得柔情起来,语气平缓地问道。
老人走到萧云的身前,热情说道:“有,小伙子,快快请坐!”
这时,萧云终于看清了老人的面貌,佝偻的身体,双手枯瘦,如鹰爪般,皱皮包着骨头,岁月在他的脸颊上划上了许多痕迹,皱纹如水波泛起的涟漪般,面黄肌瘦,双眼显得混浊不清。
看着这个衣衫简仆,而且还是缝补过的老人,风烛残年,令萧云情不自禁想起了晚年的张大千,一时间竟愣在了门口,对老人的邀请无动于衷。
“小伙子,是来吃东西的吗?”老人见萧云没有反应,便再次抬头和蔼地向萧云问道。
“呵呵,是的,老人家。”萧云回神之际,露出了一个久违的笑容。
这位老人是这家店的掌柜,可令萧云不解的是,环境这么好的酒店,竟然没有人前来吃饭,而且身为掌柜的老人生活怎这般寒酸。
“老人家,这里有什么好吃的吗?”萧云找了一个位置坐了下来,柔声问道。
“酸菜鱼,酸甜排骨,鱼乡茄子煲……”
“都给我来一份吧!”萧云虽然没吃过这些东西,甚至连听都没有听说过,听闻老人在介绍,口水都差点流出来。
老人听闻萧云竟全都要,不禁诧异了一翻,皱褶起来的皱纹布满额头,道:“呵呵,小伙子稍等一下,马上就来。”
一刻钟的时间,热腾腾饭菜就摆满了萧云所坐的桌子,香气弥漫,扑鼻而来,看得萧云的肚子咕噜咕噜地直叫不停,当饭菜上全后,萧云才开始动筷,风卷残云,几道菜很快就被他一扫而清,还有点意犹未尽的感觉。
这些只是普通的菜而已,家喻户晓,可萧云却感觉胜过任何天下美味佳肴,是吃过的菜中最美味的一顿。不过想想也是,假如你去少林寺吃了四年的斋饭,突然有一天能吃回世俗的菜,就连青菜也觉得是佳肴。
老人一直都站在萧云的不远处,看着萧云狼吞虎咽般的饿样,眉头一蹙,随即又归于平淡,和蔼可亲地走到萧云的身边,慈祥地盯着萧云。他知晓萧云定是很久没吃过饭,可看萧云的穿着,白色锦衣披身,气宇轩昂,也不像是穷人家。
“小伙子,还满意吗?”老人向前笑着问道。
“嗯,好吃,老人家的厨艺高超,这是我吃过的最好一餐。”萧云和颜悦色地说道,还有点意犹未尽。
老人对着萧云再次和蔼一笑,看着台上的干净的餐盘,就笑得更加的灿烂了,似乎是做了一件很开心的事情。
“老人家,这餐饭多少钱?”萧云喝了一口茶,淡淡地对老人说道。
“一共二两五文钱,就收你二两银子吧!”老人喜笑道,笑起来的时候仿佛把脸上的皱纹也散去了许多。
“老人家,这怎么行,您打开门做生意,该收多少就多少,小子是不会赖账的。”萧云连忙急道,他也能看出老人生活非常拮据,加上这一上午下来,就只有他一人来这里吃饭,生意很不如意。
既然萧云要付全帐,老人也没强求,和蔼地点了点头,在等待着萧云付钱。然而,萧云摸索全身,倏然发现他现在身无分文,以前他在军队中攒下来的钱财,常年东奔西走,早已经遗失掉了。
老人眼见萧云在摸索了好一会儿,都没有找到银子,神情不禁有点失望,无奈地摇摇头,很快就再次变得平淡起来,依然在等待着。
“老人家,对不起,出来时匆忙,小子一时间忘记带银两了,要不先记下,我下一次来的时候一起还你?”萧云呲牙,十分不好意思地对老人道。
老人似乎永远都是一副和蔼的神态,他阅人无数,能看出萧云并不是白吃白喝之人,气宇轩昂,出身也该是大富之家,也许是一时间忘记带钱了。
“呵呵,不用,每人一生都会遇到很多不如意的事,身不由己,这一顿就算是我请你吃吧!”老人淡淡地道,似乎是看透了人生百态,尝遍甜酸苦辣。
听完老人的话,萧云一愣,内心骇然,这使萧云感到更加过意不去,他知道老人的生活真的很艰苦,可能这家店就只有老人一人在支撑着,生意不好,连人影都没多一个,这样落去,不说没客人来吃饭,就连老人的衣食都将会是一个问题。
“老人家,这万万使不得,我这里有些丹药,用作抵债吧。”萧云连忙拒绝道,便从衣襟中拿出了一瓶丹药,乃是鬼谷子留给萧云的小还丹,这些疗伤圣药萧云一直都带在身上。
萧云从中倒出了一颗丹药,药香当即就弥漫开来,十几平方的楼面顿时香气四溢,闻之当可令人精神抖擞,舒缓心神。老人看着萧云手中那颗黑乎乎的龙眼般大的药丸,深深地呼吸了几下药香,当即就精神了不少。
“小伙子,不用了,这餐饭就让老头我请你吃吧!”老人拒绝道,他深知这颗丹药定不是凡品,异常贵重,单是药香就可以令人精神百倍。
“老人家,你就收下吧!”萧云把小还丹递到老人的面前,要求其收下。
然而,老人似乎并不想占便宜,百般拒绝,任由萧云如何劝说,老人都不愿把丹药给收下。老人的高风亮节触动了萧云的心弦,这种乐于助人,不求回布的精神实为难得。
“那好吧!既然老人家不愿收下我的东西,那我就留下来帮你干活,以垛欠下的债。”萧云毅然说道,唯今之计只有如此。
但是,萧云的善意举动又遭到了老人斩钉截铁般的拒绝,告知萧云不须这般,硬说这一餐饭是他所请。萧云观察老人似乎有难言之忍,颇有为难之色,脑光一闪,刹那间就明白老人顾虑什么。
“老人家,你放心好了,我的衣食住行不用你管,就是留下来帮你的忙。”萧云淡淡说道,心想老人生活十分不如意,恐怕在店里增加一人饭量都难,不然这么大的一间酒楼,就只有他一人。
在萧云死缠烂打,用尽三寸不烂之舌,最终说服了老人,答应了让其留下,可老人也不勉强萧云,只想他想离开,随时都可以。
一个下午没生意,萧云与老人交谈了许久,得知老人叫朱奇,有一个儿子,不过在两年前被应征,加入了军队,至今生死未卜,恐怕也是凶多吉少,说到这里,老人老泪纵流,伤心欲绝。
萧云还问到了这家酒楼为什么会这般惨淡,按理说,这块区域就只有朱奇开的这间酒楼,生意应该很旺才对,可萧云在这里闲坐了一个上午,直到中午也没见着人来吃饭。
从朱奇口中所知,他在一年前得了一种很怪异的传染病,可以传染给别人,使其生出莫名的水泡出来,起初他还不相信,便偷偷找店里的伙计试了一下,怎知一个星期后,那名伙计便全身长满了水泡。
后来很多来如意酒楼吃过饭的人统统都染病,纷纷前来要求赔尝,那笔赔款差点就把朱奇多年来的存款给赔光,从此生意一落千仗。他求医无数,可惜却无果,白白浪费了钱财,这种病很怪异,只会传给别人,而自己却没事,别人可以医疗,但他却怎都治不好。
朱奇摆出一副歉疚的表情对萧云道:“萧云,老头我也实在不想害你,这些日子我想通了,想攒些银两,甚至想把这间祖传下来的酒楼也卖了,只想安稳地过完下半生。”
萧云默默地听着朱奇在诉说,扮作一个旁听都,倾听老人多年来的心声,心里十分同情老人的遭遇,安慰道:“老人家,你也不必太过己人忧天,或者你儿子并没有死去,暂时无法分身回来,或许过两天就给你写信回来呢。”
他知道如今战事平定,很多将士都可以回家探亲,又或者解甲还乡,但成千上万的将士不可能一时间全都可以回家,须要分批回来。
“还有,你这病或许我有办法医疗!”萧云对朱奇说道,他练习的夺魂神针已经把第一和第二式用得炉火纯青,以前他在军中就是偶尔给有病或都受了重伤的将士治疗,成功率在百分之九十九以上。
朱奇听到萧云有办法把他的暗疾给治好,整个人就如被天雷所击,一时间竟愣神了,久久才惊喜地道:“是你刚才的药丸吗?”
萧云摇头道:“不是药丸,那是一种比药丸还有用的法子。”
“还有更好的法子!”朱奇兴奋地问道,垂暮的神态顿时抖擞精神起来,在他看来,萧云刚才拿出来的丹药已经不是凡品,现在听萧云说还有更好的,怎不叫他兴奋。
“嗯!”
“那小哥你赶紧拿出来,我一定凑够钱给你。”朱奇双眸炯炯有神,喜悦无比,根本就没有想到萧云的法子究竟有没有效果。
“呵呵,老人如此待我,如果我还收你钱,出门定要遭到五雷轰顶而亡。”萧云一脸正色地道,他是真心想帮助朱奇。
“不行,小哥你的法子定是很贵,老头我绝不能让你吃亏的。”朱奇坚决地道。
“如果你硬要这样,那么你这病我也不治了。”萧云只能出此下策,放出狠话。
最后,朱奇只能无奈笑应,他也知道萧云是在感恩戴德,他亦欣然接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