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活着不好吗?为什么要招惹这种变态,还不是一般的变态。
傅遥与苏镜云自小认识,父母辈还有过一段狗血复杂的故事。
苏镜云的父亲苏粤当初与傅遥母亲傅怡尔相恋多年,但最终迫于现实的无奈离开,后来的苏粤娶了苏镜云的母亲陈令。
6岁那年,她第一次见到苏镜云,她误以为他是一个女孩,主动拉起他的手想要一起去玩,结果他用力打掉她的手。
那时傅怡尔为了逃离家暴的丈夫,带着傅遥来到了苏家。在苏家待了三个月后,傅怡尔最终带着傅遥离开。那三个月的时间,母女俩给原本平静普通的苏宅带来了许多不安宁。那时他原本懵懂的目光中带着深深的厌恨。
16岁那年,她第二次与他相遇。母亲傅怡尔病逝,苏粤将她接到苏家,方便照顾她,就这样她和苏镜云相处了两年。这两年里,他不曾待见她,会跟她说:“你们母女就是我们苏家永远的阴影。”
18岁那年,她鼓起勇气向他告白,然而,换来的是他的一番侮辱。
饭桌上,他当着所有人的面读她给他写的告别信,信中表达了她对苏镜云的感情。
“好了,我读完了,大家有没有什么想要问的?”
“没有是吧,那我说两句。”
“小三的女儿,狗都嫌。”他全身上下都在努力地表现着他对她的唾弃。
他只会认为,她是为了能继续待在苏家才会故意向他表白的,她跟傅怡尔一样都是不择手段的人。
在离开苏家后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傅遥一下子爆红,成为了一名rapper和选美冠军,火速与经纪人简方巧签下合约。
在娱乐圈混迹三年多后,苏镜云再次闯入她的生活,这一次,她成为了他的妻子。
她以为,他对她是有爱的,不然不会愿意娶她。
然而婚后的生活却是他夜夜笙歌,醉生梦死;她孤影自怜,愁眉锁眼。
任由旁人劝骂,她依旧不为所动。
如果不是因为在回家的路上发生车祸让她死了一次,她是不会清醒过来的,或者说不会那么快醒悟。
原本在她看来,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大大方方地表达没有什么问题。
然而她却不知道,她的爱会变成一把利刃,狠狠地刺向自己。
再给她一次机会,她还是会向他表达爱慕,但不会为难自己,喜欢又如何,如果喜欢的是一个疯子,那就反思一下自己然后赶紧逃。
不过,要是真的能有第二次机会,她打死也不会对他心动吧。
“一片真心却被屡次践踏,逐渐失去光辉,最终暗淡。“
一个月前,他再次提出离婚。
语气平淡,仿佛是在通知她一般。
“这两天办理离婚。”
她闻声只觉痛苦,眼里带着绝望,点了点头,“好…好的。”
他已经将无数份离婚协议递到自己面前。
“放心吧,你不用净身出户。”
她惊讶地看向眼前这个一脸得意的男人,满脸不敢相信。
难道,他还想过她要净身出户?
凭什么?
“你带什么来的,就带什么走。”
“你的东西我不要,嫌脏。”
“不过你也没什么要带的,需要帮忙收拾可以说一声,我让那些佣人帮你。”
坐在包房的沙发上,傅遥无聊地盘着手上的两个核桃。
过了许久,门终于被打开了。
手里挎着限量版奢侈包包的女人正是金牌制作人简方巧。
一进包房,简方巧还没看傅遥便开口道:
“还是赶紧回来搞事业,粉丝都盼着呢。”
“问题是,我的粉丝还存在?”傅遥问。
已经四年过去了,当年的死忠粉估计都已经不追星了吧。
简方巧小心翼翼地将包包放好,拿起桌上的茶吨吨地喝了几大口。
简方巧如今是叱咤娱乐圈的风云人物,虽说不是明星,但几乎所有圈内人都听闻过她的名字。
她带过的明星虽然不多,但个个都是红得发紫,当然,她傅遥除外,因为她早已没落。
才能,样貌,运气她应该是有的,只不过脑子不好使,没能利用好自身条件好好搞事业。
当年傅遥作为年仅18岁的素人,靠着一首歌翻红,还意外当选为选美冠军。
不久后她选择简方巧作为自己的经纪人,这并不是因为简方巧的能力,毕竟那时的简方巧也还只是一个初入行的新人,而是傅遥单纯觉得这个人长得慈眉善目、容易沟通。
一开始两人就是互相成就的关系,虽然那时有很多的热门经纪人想要签下傅遥,但那些人就未必适合她。
她与简方巧非常合拍,除了在她嫁给苏镜云这件事情上有过分歧外,在很多问题上总是能够不谋而合。
这些年即使她退出了娱乐圈,与简方巧的交集越来越少,但两人偶尔还是会碰面,每次都能畅聊很久,可以说,某种程度上简方巧是她活在这个世界的一个安慰。
“没事,问题不大。”
简方巧继续说着:“你以前是单身顶流,现在要当离异顶流。”
这似乎是一个很好的想法。
傅遥敷衍地点了点头,思绪早已不知飘向何方,她隐隐有些担忧。
自从重生后,她感觉自己变得特别容易发呆。
“你可能不知道,你虽说不在江湖,但江湖处处都有你的传说……”
“也是…绿巨人。”
圈内圈外大都对于她的婚姻状况很感兴趣,再加上苏镜云又是一个极其高调的主,自然都会听闻一些事情。
过了一会儿,简方巧有事不得不走开,只好无奈说道:“咱们就电话联系啊,我那边有个一人捅了篓子,我得过去帮忙擦屁股……”
见状,只好各自打道回府。
傅遥先是去了洗手间。
站在洗手间的镜子前,傅遥望着自己的脸。
虽然脸上相比从前多了几分愁苦,但乌黑的双眸搭配圆圆的杏眼,看起来还是很灵动。
波浪长发随意地搭在肩上,不施粉黛,却有一种明艳的感觉。
这头发还是她今天来见简方巧前烫的。
她原本就不是什么乖乖女,温顺的猫她装得久了,差点以为自己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