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4章

连翘并不想已经做出决定之后还吊着别人,所以迅速地写了回信,该拒绝的拒绝。至于三吴报馆宋文静编辑那边则是很快点头,确定了自己不会去别家。

连翘这样爽快,宋文静对她的安排也很快——如果不出意外的话,连翘的新长篇会在一份名为《新竹报》的日报上面连载。

这是一份发行量大概在七万份的报纸,以日报来说算是很不错的了。哪怕是在苏州,最顶尖的日报也没有突破过十万这个天花板的——连翘之前没有了解过苏州日报具体的销售量,知道这个数字之后还是非常惊讶的。

毕竟对比嘉定这边,苏州的数字真的很夸张了。不过这也不是所有报纸能够达到的数字,苏州有大量的小报,只不过维持在两三千份的销售量。活是能够活下去,但是赚钱很少也是真的。

此时的报业,原则上是编辑有各自所属的报纸,而作者有所属的编辑,作者的作品自然是发表在编辑所属报纸上。然而具体是这样的话,就太死板了。所以也可以通过编辑将作品安排在别的报纸上,现在乔琏就是这样。

宋文静是《文汇月报》的副主编,但是乔琏要上的报纸是《新竹报》。

刘盈盈从连翘那里知道连翘的这个要求答应的非常快,而且对方还许诺了黄金版面,也啧啧称奇过:“这位宋文静主编人脉实在是很深了。”

只要想想就知道了,将自己名下作者的作品发表在别的报纸上,这就是抢了别的报纸的版面!那份报纸下属的编辑能干?明摆着抢饭碗来着!要知道一个编辑的酬劳除了底薪,也是看绩效的,绩效最重要的一个体现就是名下的作者、供稿人发表的版面多少!

规定是好的作品自然就能优先发表这没错,但是一个成熟的体系之内自然会有很多微妙的博弈,并不能够完全按照明面上的规则进行。

为什么作者即使在同一家报馆内也会换编辑,除了有些真的是个性不合,其实大多数都是作者地位提升之后就不满足之前的编辑了。他们需要更有存在感的编辑给他们资源——报纸的版面只有那么多,谁都想要好的。在水平相差不大的时候谁上谁下,往往就在于作者的编辑,谁更有地位。

宋文静许诺的清楚明白,只要乔琏能够和三吴报馆签订文契,他们甚至可以将这一条写进文契中。不管连翘这一篇长篇写的什么内容,来到三吴报馆之后的第一篇连载都可以登上《新竹报》的主版!

对方能这样许诺,连翘再也没有忧虑。去苏州之前最大的一件事解决了,她总算能够重新将目光放到新的长篇小说上。

从苏州出差学习回来之后其实已经写了一个开头,但是因为忙着联系苏州那边的报馆,又有家里在筹备她去苏州的事情,所以一直不能专心。现在事情都解决了,自然就应该开始好好写小说。

小说才是一切的基础,是她立足这一行的本钱,靠这个小说作者才能铸就自己的名声。如果写的小说不行,即便是去了苏州,又能怎样?

新的小说是修仙题材的,在此之前已经写了一个开头。

按照一开始的设定,主人公名叫陈贤,是一个市井之中特别机灵的孩子,只有十三岁。被现在的养父母抱养,只不过后来养父母有了自己的孩子,他的地位就尴尬起来。

小时候也读过几年的书,能够读书识字,但也仅此而已。养父母显然不想在他身上花钱,之所以送他读那几年书,因为那是有钱人办的义学,是不要钱的。他那时候小,反正也不可能出去赚钱。

等到十一二的时候就不一样了,他每日被安排去铺子里批一些花生、瓜子、大红枣之类的。然后就去茶馆贩卖,有时候茶馆并不管他们这些混街面的小孩子,有的时候会驱赶他们。

也就是在这个过程中,生活的历练让他无比机灵。而在机灵之余,陈贤也是一个比较善良、有正义感的孩子——毕竟是主流小说的主人公,可以不完美,但是一些品质还是要有的。

故事开始于一个平凡无奇的早晨,陈贤照常早早起床,准备去出门赚钱。只因为忘记拿进货的钱了,打了一个转身,由此听到了养父母的打算——他们打算将他卖给戏班子的班主,这样能拿不少钱。

按照他们的说法,‘我们也养了他不少年了,就当是回报一回,难道不应该?’。

“那孩子如今已经能拿钱回来了,不然就算了...算一算,其实也就是吃了几口饭穿了几件衣服,这两年也算是回报了。”

养父稍微厚道一些,要知道娼优并举,做伶人之后一个人的社会地位就会变得十分低贱。任何一个家庭,哪怕是卖儿卖女,也更愿意孩子去做奴仆,而不是进入戏班子。也正是因为这一点,戏班子买人比较贵。

陈贤是一个长的十分清秀伶俐的男孩子,让附近住着的一个戏班班主看上了,晓得他是抱养的,于是托人向陈贤养父母说和。开的价钱很高,陈贤养母立刻心动了。

这个时候听丈夫这样说,养母如何肯,立刻瞪了一眼丈夫:“就你做这个好人!我成了恶人了。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是他亲一些还是亲儿子亲一些?要是有这笔钱,咱们家亮儿以后老婆本就不用发愁了!”

最终是一片静默,养父显然是默认了这件事。

陈贤装作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离开了,这一日进货的钱是赊账的。这时候就看出陈贤是一个挺冷静的人,越是大事越能够不动声色。

这个时候就需要一些对修仙世界的铺垫了,小伙伴们走在街上,发现有一个算命摊子前生意格外好。

算命先生看上去年纪并不大,至少没有他周围那些摊主大。没有沦落到让人觉得乳臭未干、毛头小子的地步,纯粹是他身上有一种仙风道骨的气质,让人一见就神清气爽。

他在那里给人算命,也不像一般的算命先生那样说很多话,极力使用语言的技巧蛊惑人——陈贤这种混街面的小子早早就知道算命先生的勾当是骗人的了,但是这一个并没有使用那些行里的技巧!

实际上这个算命先生是有真本事的。

每日只算三卦,完毕之后再不肯算。就算后面的人再出高价、再恳求也没有用。

人渐渐散去之后他看到隔了一条街朝他望了几眼的陈贤,大惊!惊讶之下甚至失手打翻了自己的签筒,散落了一地的竹签。

深深地看了一眼陈贤的方向,转身就走。

描写的视角短时间转到了这个算命先生身上,隔了三条街的一家面馆,他在一张早有人的桌子旁坐下。

要了面,就和早先坐着的人道:“今日倒是见了一件奇事,你是知道我的,最好的功课就是卜算,其中又最精相面。可是今日见到一个小孩子,那样的面相再没有见过的。只能说仙缘极深,比之前在几位老师家见到的子弟还要出色。”

说着又叹:“只不过看他似乎是贫苦人家,宝珠蒙尘!”

对面的人听他说完不以为然:“我不信一般人家能有那般仙缘的...不过就算是贫苦人家又有什么打紧,反正到了年纪就有人来接引,总不会被埋没。”

这边的对话非常简短,然后视角重新转到了陈贤身上。这个时候必须要显示一番他身上发生的怪事——就如同哈利波特一登场,就让动物园的玻璃消失,又有小时候发生的很多怪事。这些其实就是在不断地提醒读者,这是一个亦真亦幻的故事。

一方面发生在市井之中,另一方面又有一个奇幻瑰丽的世界等着去发掘。

这里主要是小伙伴又来找陈贤帮忙找东西了,小伙伴是一个非常丢三落四的人,常有东西不见。每当这个时候他就会来找陈贤帮忙,因为陈贤总是能知道东西在哪里。问陈贤为什么知道,他也只能说就是觉得东西在那里。

然后就是路上看到一个抱着孩子的妇女正在哄孩子,等到孩子不哭了,这就要横穿街道。陈贤忽然心中一紧,觉得这一幕似曾相识,似乎下一幕是非常危险的——这种感觉他不是第一次有了,而且每次都很准。

于是叫住了那妇女,向她兜售自己的瓜子点心,那妇人显然是不想要的,但还是纠缠了一会儿。也就是这个时候,一辆失控的马车从街上撞了过去,现场一片鸡飞狗跳。如果这妇人刚才穿过街道,一定会被波及到。

看到危险过去,陈贤也没有再纠缠。现场乱成一锅粥的时候,就悄摸摸离开了。

这一点其实很多人都有感觉,就是觉得某一幕特别熟悉,哪怕是在现代,很多人都会往神神鬼鬼方面解释,不要说古代了。由小说中这样一提出,读者也很容易想到,自己也有过觉得某一幕特别熟悉的时候。只不过没有主人公陈贤厉害,能够感觉到接下来的事情。

通过这么一件小事,连翘直接模糊了现实与想象世界,就好像在普通人生活的世界中真的隐藏了大家不知道的事——陈贤并不是虚构的,他的事情全都有迹可循。然后代入感立刻就不一样了。

对于作者而言,这其实就是读者‘入戏’了。对于构筑架空世界的小说作者来说,读者能够‘入戏’是一件很重要的事。如果读者不能入戏,整个故事就会变得非常尴尬。

更何况连翘的这种写法更进一步,不只是入戏,更是让读者模糊了现实和想象的分界。表面上看上去没什么了不起的,可是想想《哈利波特》,不就是凭借种种细节,让大家觉得魔法界是确实存在的,这才更让大家如痴如狂吗?

十一岁之前的读者相信,自己十一岁的时候一定会收到猫头鹰的录取通知书。而超过十一岁的读者则是固执地相信,只不过是猫头鹰在路上迷路了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