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3章

飞剑在《神仙书》的设定中是修仙者最常用的一种武器,其实也是法器的一种,只不过因为他的普遍性,所以从众多法器中独立出来,变成了人人基本都有的标配。这就好比《哈利波特》中的飞天扫帚,本来也是一个和魔法打火机一样的魔法用具,只不过因为因为几乎人人都用,于是就从众多魔法物品中剥离出来了。

路无涯带着陈贤去买飞剑,顺便还普及了一些御剑飞行的知识。在后世,仙人御剑飞行算是大路货。然而在古代并不是这样,自古以来仙人在想象中自己虽然也会腾云驾雾,但往往还会给设定一个坐骑。

上古时期坐骑最常见的就是龙,后来又有鸾鸟之类,当然,老子骑青牛西出函谷关之后,骑青牛也算是有说法的了。不过发展到后来,仙鹤派占了多数,成为出镜率最高的坐骑。

另外就是一些比较出名的神仙,有一些自己特殊的坐骑。因为都比较独特,算得上只此一家,别无分号,所以也就不好统计。

御剑飞行其实就是这种非常少见的一种,最开始有这个概念的应该是吕洞宾,除了他之外似乎古代的记载中也没有什么神仙是御剑的。不过这也正常,古代的神仙属于道家体系,而佩剑这个传统虽然在上古先秦只是属于贵族而已,但在后世越来越成为了儒家的一个象征。

好好的道教神仙却使用儒家象征的东西,确实挺奇怪的。

不过连翘这里安排御剑,大家却接受的很快,因为身处其中的读者是不会想到剑是儒家象征的。他们想到的只会是宝剑特别帅!御剑飞行听起来就拉风的不要不要的!

审美这个东西其实是相通的,一直埋藏在祖祖辈辈的基因里。后世仙人御剑能够为广大人民群众所喜闻乐见,这就说明这是符合华夏人民审美趣味的。这个时候由连翘在《神仙书》中提出来,反响当然很好!

《神仙书》关于‘博物街’一节就在各种飞剑的挑选中结束了,这里的每一把飞剑都能有一个故事,由传承上千年的铸剑师家族传人娓娓道来。古人没有放飞想象力,来去就是那几个修饰,连翘可不一样。

于是张口而来的各类飞剑都是这样的——‘流光剑’,裁取的是天地阴阳交汇时极阴极阳又阴阳不分时的一缕光,然后借助真火之力而成。此剑轻如云雾,薄如蝉翼,酷炫到没朋友!

‘龙灵剑’,说是龙灵,当然不可能用真龙的灵来铸剑,其实用的是跃龙门的锦鲤,跃龙门的锦鲤有的变身成龙不成功,于是成了半龙半鱼的样子。这类龙鱼虽然没有龙的神通,内里却多少有些不同。所以能够受的住铸剑师的锻造,最后活生生打磨成一把飞剑。

龙灵剑最大的特点就是这是一把活着的刀剑,只不过外表如同剑一样而已。他能够呼吸、休息,与主人最容易心意相通,而且具有龙的一部分威压,震慑力强。缺点之一是不能放入水中,不然会跑掉。

然后还有‘华木剑’、‘金英剑’、‘水色剑’、‘风来剑’等等一大堆有的没的的飞剑,而且在《神仙书》中都少不了安排一个让读者觉得不明觉厉的属性、来历。

但是纵使这些飞剑已经够酷炫了,依旧不能符合主角这个身份,身为主角当然要独一无二!于是就有了飞剑认主,飞剑主动从铸剑师剑室中飞出,这是一把铸剑师自祖先起一直在铸造,但一直未完成的剑。

之所以没有完成,是因为这把剑使用各色金英,也就是金属的精华。这本不是什么为难的事情,关键是要各色金英至纯,不含一丝杂质。这就不可能了,按照书中的说法,凡金英者必有杂质,只能尽所能去除杂质而已。毫无杂质,这不可能做到!

这把一直未完成,一直在锻造的剑却自己跑出来认主了!

其实也是宝剑有灵——数十代人辛苦锻造,用心之深不能丈量,心神一而生出神异本来就正常。此时遇见名主,自然就‘自作主张’跑出来了。

“这把剑虽未成,却早已有名,名为‘纯英剑’。如今既然自认其主,我们这些铸剑者又何必强求?且拿去吧!”铸剑师很有眼力,看出陈贤乃是瑞兽麒麟,麒麟踏太平行仁者之道,近于纯英之道,难怪能吸引纯英剑!

得到纯英剑之后博物街之行就算是圆满结束了,路无涯将陈贤托付给了一户受过修仙者恩惠的淳朴善良之家暂且栖身。等到入学的时候,很快就会有人来接!

到这里,《神仙书》的故事算是告一段落。透过博物街,修仙者的世界已经初步显现出来了。而就是这一部分的《神仙书》已经引起了极大的反响!

无论是炼丹炉这种大家平常听的多的仙人用具,还是占星仪、飞剑这些没怎么听说过,但是顾名思义能够摸索清楚用处的东西。本来只不过是修仙问道的方士所用,普通人听一个新鲜而已。然而一旦经过《神仙书》小说加工,变成了大家上学时所要买的书籍、文具之类,感觉立刻不一样了。

从原本离生活格外遥远、无关紧要,变成了格外有意思。读者看了《神仙书》免不了要想想,若是自家也在十三岁那一年收到纸鹤传书,然后被人接引,仿佛学习四书五经一样学习仙家手段...先不说学成了之后有多少美事儿,就说这上课的内容就比经史子集有意思啊!

不要以为因为古人上学要困难一些就所有人都热爱学习,真要是那样就不会有纨绔子弟了!

想象力从来都是小说一个很重要的东西,而带有幻想性质的小说题材也向来是一个不大不小的热门。在后世科幻小说、玄幻小说,还有各种特效大电影红红火火,拥趸众多,这就是明证。

而在娱乐匮乏,想象力没有得到解放的古代,对想象力的热爱其实是更甚的!毕竟后世大家生活好了,对于格外超脱的美好想象就没有那么多向往了。而在古代,生活哪有现代人舒服,于是空闲了不免想想传说中的天国到底什么日子。

《神仙书》这个时候发表,一下子就冲击到了所有读者。走进《神仙书》的故事,其实最重要的不是故事——实际上剥开《神仙书》的外衣,本质的故事非常普通。就算作者笔力不错,节奏调整得当,那也只不过是一个可以一口气读完的一般好故事而已。

这种故事是激不起风浪的。

《神仙书》最重要的是书里面出现的种种想象,小到一件具体的物件,大到隐隐约约透露出来的修仙者的学习内容。这些充满想象力的产物让读者觉得非常有兴趣,甚至沉迷其中不能自拔。

“这世上难道真有修仙之人,只不过隐世了而已?”中毒太深了。

“十三岁时我倒是时常做梦,只是不记得有没有纸鹤传书了,哎哎哎,说不得错过啦!”你那只是正常的发育梦而已!

“去博物街须得去到书店,不然咱们同去探一探,说不定真能找到能到博物街的!”

“同去同去!”于是整个苏州的书铺都迎来了有史以来的最大人流量,而这些人来了之后也不买东西,只在门口观察有没有迷宫画。这当然是没有的了...于是萎顿而返。

苏州报业的繁华不是嘉定可比,苏州报纸的发行量和发行范围与连翘曾经登载小说的《朝日报》更不是一个量级的存在。之前的小说要火,那得小火慢烧,最后才能成大火。这时候不同了,《神仙书》几乎就是一把大火点燃了荒原,立刻就成了燎原之势。

宋文静一直关注着《神仙书》的动静,随着好评如潮,他才真正放下心来。虽然他真心觉得《神仙书》是一本绝好的小说,但是没有投入市场之前,又有谁能真的百分百打包票?大众的品味有的时候是很难捉摸的,编辑们判断不对的时候多着呢!

话又说回来了,若是编辑们的判断都是准确的,那么就不会有那么多扑街小说了——编辑们总不可能明知道这本书会扑街,也要推荐连载吧?

而此时小说火了,一方面立刻去祝贺了连翘。连翘如今居住在明月坊这个女子公寓,宋文静要去拜访是不可能的,所以每次只能提前写信约好。这一次也是提前约好了,但连翘来见他的时候却带了另一个人。

互相介绍才知道这人是东华书社的一个经办李昌德,一直负责居中联络东华书社和连翘之间的事务往来。之前连翘的小说都是由东华书社出版的,经办人就是这李昌德。

书社的人找上门来不用猜也知道原因,肯定是为了出版小说。宋文静在这一行不知道经过多少事儿了什么事不知道,都不消人家开口就知道来意。

果然,李昌德开口就道:“我们东华书社一惯与乔琏先生合作良好,这次乔琏先生换了报馆,又出了新小说。这新小说《神仙书》我们书社自然是有意刊印发卖的,只是按照规矩我们得向贵馆商量着,不知道贵馆有什么条件?”

东华书社也是很有实力的大书社了,三吴报馆当然不能拒绝,主要是没有资格拒绝。签订的合约说的很清楚了,不能阻止作者通过书社同步出版连载小说的单行本,只要单行本出版的速度不超过报纸连载。

不过为了自家报纸的销量,他们肯定是希望书社出单行本的速度能慢一些的。

两边商议良久,总算得出了一个结论。连翘身在其中并没有插嘴,虽然她说的话肯定有一些分量,能够帮助得出结论。但关键是她也不知道偏向哪一边好——报纸似乎更有利于提高知名度,然而单行本意味着真金白银,并且在报纸辐射不到的区域,同样有提高知名度的作用呢!

就在宋文静与连翘见面越来越多的时候,三吴报馆那边不知情的人便传闻宋文静有了一个小情人——说是新签的作者,那你倒是把人家的作品摆出来啊?连个作品都没有,整日见面,能谈什么啊!?

一开始只不过是报馆内谈一谈罢了,但是报馆的人最擅长什么?一个个嘴比八婆还碎,不过几日就传扬地越来越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