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1章

“实话来说,若不是许文华和乔琏先生,我定然觉得这是一对眷侣了!”唐宋哗啦啦地洗着竹木制的叶子牌,满脸的难以置信。

连翘的‘自行车会’他是参加了的,所以那一天也看到了许文华骑车带连翘。说真的,不知道是不是两个人都有一张好脸,所以画面很漂亮,简直就是小说本子里才有的样子。但是只要想到主角是许文华和连翘,唐宋就和其他人一样,觉得微妙起来。

一方面这个场面确实容易让人想歪,但是另一方面,总觉得许文华和连翘都是那种做出什么事来都不会觉得奇怪的人。现在这样,也只会让人觉得‘原来如此’,似乎也不怎么惊人。

“呀!谁打我脑袋!”说的正开心呢,唐宋就觉得后脑勺一疼。回头就见许文华正慢条斯理地砸核桃吃,砸他头的就是核桃壳了。

“你什么时候来的?!”背后说人被抓个正着,就算唐宋一惯不怵许文华,这个时候也是有些尴尬的。

许文华眼睛里没有什么凶光,像是一潭深水...不是平常张牙舞爪的样子,反而让人不安啊!

‘哼’了一声,许文华只是站起身来道:“以后少说些这些有的没的了!”

连翘此时正在家中享受春日里一个悠闲的午后——河房一楼面向河道有一个大大的露台,下午的时候阳光正好。裹了棉花包的竹制躺椅、各种口味的点心水果、一本早就打算读的书。

完美!

许文华从聚会那边中途离开,本身是要回家的,却先经过了连翘的房子。身体比脑子先动,敲响了她家大门。

春儿才打开大门,许文华就看的分明了。一楼大门后的后门开着,清清楚楚地看到露台上的景象。

这时候之前的一切倒是抛诸脑后了,大跨步走上前去:“你倒是会享受,难道今日晌后一直在家?”

连翘整个身体都缩进了铺满软绵绵棉花包垫子的躺椅上,还盖着一张软乎乎的毯子。以一种相当‘堕落’的方式躺着看小说——在她穿越之前的少年时代,那时候智能手机还没有出现,而且就算有,她家也不会给她一个小学生买。她最堕落的时光就是躺在床上看完一本有趣的小说,然后饼干一类的食物碎屑也掉落在枕头上、床上、衣服上、自己身上。

现在简直一毛一样!

许文华其实有一点轻微的洁癖,倒不是严重到神经质的那种。就是略微强迫的那种,不整洁的话多少会皱眉头。这种程度,其实也能归类到非常爱整洁。

总之,类似这种食物碎屑弄到身上、毯子上的情况,绝对绝对是他不喜欢的那种类型!

然而连翘并没有一个女孩子应该讲究体面,或者至少应该在一个外男面前讲究体面的自觉。居然只是茫然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就继续埋头小说,以及像一只噬齿类小动物一样,‘咔嚓咔嚓’吃着油酥香脆的点心。

唯一‘纡尊降贵’的就是伸出下巴点了点旁边的一张椅子,颇有一种‘赐座’的金贵。

许文华这个时候反而不排斥了,有一种...怎么说呢,微妙的喜爱之情。

简直就像是猫一样,许文华忽然这般想到。

如果是猫的话,一些食物碎屑就不会让他觉得不快了,反而那股子满不在乎的劲头更加惹他喜爱(?)。

许文华并不养猫,但是黄超人养猫,之前黄超人还住这屋子的时候他曾经见过。春日阳光里懒洋洋地躺在精美的缎面垫子上,慵懒地喵喵叫,看人都是斜着看的,骄傲的不行。

现在黄超人搬走了,猫也带走了,却没有想到新住进来的还是一只猫。

乍一看能够接受了,后面即使知道连翘不是猫,厌恶感也不会存在了。许文华看了看那张圈椅离连翘躺椅的距离,麻利地挪近。

拿出一张手帕替连翘擦擦脸,又清理了一下毯子和衣服:“杏仁还是酥饼?”

连翘被太阳晒的软绵绵的,点点头:“杏仁!”

许文华剥开杏仁喂了连翘一颗,然后自己也吃了一颗。

连翘默默地接受许文华的投喂,忽然觉得自己好像被这个时代同化了。这种亲密的动作,放在现代,她会和男性朋友发生吗?不会的!

按理来说古代人应该更保守...实际上不是这么回事。只能说古代这个环境下,容易造成极端的情况,也就是保守的真的是保守异常。而开放的话,开放起来也是很惊人的!

保守就不用举例了,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男女七岁不同席之类就是典型。至于说开放,也可以从历史中寻找记录——以民风开放的唐代为例,与名士相交的道姑李冶和名士刘长卿留下的千古第一荤段子‘山(疝)气日夕佳,众(重)鸟欣有托’,在千百年后依旧闪耀着大胆豪放的光芒!

非要形容的话,那就是普通人循规蹈矩,极尽压抑。而能够出位的人,包括那些以作风大胆闻名的名士,往往会放肆的可怕。而且非常有意思的是,不管是这些人本身,还是旁观者,都不觉得这有什么问题。

就像是连翘穿越之前大众对于艺术家们的‘包容’,也不知道是哪一代流传下来的洗脑金句——艺术家就是会有一些不一样的地方巴拉巴拉,更可怕的是还真被洗脑成功了!

自此之后要是哪个艺术家的生平被搬出来,以正常人的角度来看无法理解怎们会有这种人,但是一想到对方是个艺术家,不免感叹一句‘哦,毕竟是艺术家么’这样。大概唯一能超越这个的,只有‘哦,毕竟是哲学家么’了。大众印象中,感觉比艺术家更古怪的或许只有哲学家了。

有一天他们打算去毁灭世界,似乎也没有人觉得有问题【反正他们也只能大声逼逼而已...

连翘现在就是这样了,和许文华这种程度的接触她竟然觉得完全ok!当然,反应过来自我谴责了一番,最终比较安慰的是她不能想象和随便一位熟人都这样。大概、大概只是和许文华这厮太熟了吧!

没错,一定是这样!

已经熟到当成是闺蜜了呢!

连翘这样想着,偷看了许文华一眼。许文华最让连翘觉得好看的地方就是眉毛,眉峰十分的锋利,眉尾斜斜地一拖——这是什么神仙眉毛吗?感觉画师都画不出来这样好看的眉毛,让许文华整张过于唇红齿白的脸一下就英气逼人起来。

但是除开眉毛不看,睫毛好长,眼睛好大...果然是闺蜜吗?

简直23333

最终打断了连翘乱七八糟联想的是许文华伸过来的手,连翘下意识地就张嘴了,是乌梅果脯。

既然有这么一个朋友来了,连翘索性不再在阳光下昏昏欲睡。坐起身来:“你今日无事可做?”

许文华瞟了一眼连翘手上小说的书皮,发现是自己的一册中篇小说,有点微妙。立刻调转了目光:“聚会没什么意思。”

连翘没问这次的聚会没意思在哪里,了解地点点头。想起什么一样拿出小说本子:“这个小说我有话说...这个安排应该是故意的吧?”

连翘之前就一直在为许文华小说中的一个情节挠后脑勺——这大概是写过推理小说的后遗症,对各种线索越看重了。如果是一个随意的作者也就算了,偏偏是许文华。许文华虽然是个言情小说作者,却也很缜密,不可能前面的伏笔后面没有照应。

许文华听连翘说起,很快知道她是在说什么了,点了点头。对于这个梗他印象深刻,这是他特意写的一个‘彩蛋’。但是他没有想到这个写出来竟然没有几个人发现!没有什么比抛媚眼给瞎子看更加尴尬的了。

至此之后他再次调低了自己情节设置的一些要求,这种埋的很深、最终解决的也很隐晦的伏笔,以后还是算了吧。

现在听连翘一语道出,其实有点高兴。只是他的高兴又不能表现出来,只能清了两下嗓子,不经意一样问道:“这小说怎么样?”

连翘想了想:“一般般罢。”

怕许文华多想,连翘赶紧补充:“我是说与你其他的小说相比就是一般般了,不上不下。”

似乎是这句话打开了话篓子,连翘开始滔滔不绝起来:“你的小说本子,第一本出名的就是《洪三娘》罢。这小说就看出你的野心了,定要在讨好各种人之间权衡...以第一本小说来说,常见的毛病,想法太多了,不懂得取舍,反而没有了亮点。”

“至于说这部小说,有很多地方特别新奇,但就是新奇而已,有些失之于卖弄了哦!”连翘笑着冲许文华眨了眨眼:“你一定以为没人看出来...真是太懈怠了,当时是不是你正得意忘形的时候?”

回忆写这部小说的时间,还真是那样。

一般情况下,如果被人说中这种痛脚,是会恼羞成怒的。特别是许文华这种容易跳脚的,应该更加明显才是。但是这一次他并没有那样的反应...许文华如果想要冷静思索的话,的确可以做到比谁都冷静。所谓易燃易爆,只不过是他的一种状态而已。

连翘就像是知道他不会因为她这样正经的评论而生气一样,笑着看他。许文华笑着摇摇头:“行,你说的都对!那你说说看,最满意我哪册小说。”

连翘不假思索:“《浣花记》!”

“为何是《浣花记》?”许文华这次是真的有点惊讶了。

许文华到如今,各种中篇、中长篇小说也写了不少了。虽然他一直在商业和艺术之间做着艰难的平衡,但是总体而言,一部作品肯定会有偏向商业的和偏向艺术的。前者拥有知名度,也往往站在后者鄙视链的下端。

重视商业的那一类作品读者多,读者力量以量取胜。重视艺术的那一类作品口碑好,读者力量以质取胜。这两类作品之间争执谁好谁坏向来是许文华读者们的保留节目,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看法,这倒也不奇怪。

但是《浣花记》啊,这部作品绝不是商业与艺术平衡的典范,而商业与艺术也没有将其中一样做到极致。就连比烂,也不能算是许文华所有作品中最烂的一部,所以存在感一直低的发指。

所以,为何是《浣花记》?

“说不清楚的...只能说《浣花记》里有一点真心吧。”连翘说的很模糊,因为她不想让场面尴尬。

当初她是很认真地想要在写作这行当混饭吃,所以网上买了不少写作相关的课程。说实在的,大多数很催眠,没个鬼用,但偶尔还是有一些有意思的。

分析作品中的文字,领悟一些作者的‘内心’,听起来很玄学,但不是不能做到。至少一些比较明显的意向,还是能够作为证据,了解作者的。

这时候的作品还比较质朴,所以分析起来其实相对简单——这就是连翘不能照实话说的原因了。非常隐秘的心情被人看穿,将心比心,连翘并不觉得那会是很舒服的事情。如果那个看穿的人还是生活中的熟人,那就更加尴尬了。

许文华看着含糊过后,不再说话的连翘,慢慢握紧了手强自忍耐——他忽然想起了王思齐的话‘如今乔琏先生难道不是咱们苏州最漂亮最讨人喜欢的姑娘么?’

她确实讨人喜欢,不只是苏州最讨人喜欢,简直是全天下最讨人喜欢!

最可怕的是,她不知道自己有多讨人喜欢!

真是要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