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六二 遣将的将

红云老祖,乃是后天地间第一朵红云得道,准圣修为。

曾与洪荒六圣、东皇太一、帝俊、镇元子、鲲鹏等在紫霄宫听鸿钧讲道。红云天性良善,在洪荒中交友极广。同时,也是洪荒第一倒霉之人。

时间在洪荒好像是最不值钱的玩意了!几万年就在这么在紫霄宫的讲道中过去了。

终于有一天,鸿钧的大道讲到了终点。

这时候,鸿钧做出了一件震古烁今的事,那就是——封圣。

传说,在鸿钧得道时,斩获了七道鸿蒙紫气。而据后世印证:鸿蒙紫气则是成圣的必备之物,即:成圣之基。

那么,鸿钧把这七道紫气都给了谁呢?

自然是三清每人一道,接引,准提各一道,女娲一道,也就是在座位前六的主。由此可见:占座要靠前。

那最后一道呢?

无疑是给了红云,也就是因为这道别人求都求不得的鸿蒙紫气,给红云带来了洪荒第一霉的称号。

这就是后话,就不多说了!

封圣完毕后,鸿钧这个大boss便隐遁了。于是,洪荒成了圣人们的洪荒,便有了一句流传广远的话:‘圣人之下,皆为蝼蚁’。

这鸿钧做了如此震惊世界的事,怎么就销声匿迹了呢?他到底去哪儿了呢?

毫无疑问,自然是去寻求使自己的修为更上一层楼的契机了!

可是,因为鸿钧乃是靠造化玉碟得道 ,他也因此受其限制;所以,为了摆脱现状,他便以身合道,补全天道,成为天道代言人;自此,天道便是鸿钧,但鸿钧却不完全是天道。

合道为天的鸿钧发下宏愿:公平对待世界万物,没有私下,没有情感;归于大道之下,乃造福世间万物百态!

之后不久,鸿钧的师弟混鲲也以身合道,补全地道,成为了地道的代言人。

“呵~”听了半天羲霓恍然大悟:“原来我们常说的‘天’、‘地’,感情是鸿钧祖师和混鲲祖师意愿啊!”

“他们不是没有情感,没有私下吗?”羲霓义愤填膺地说:“那他们还惧怕冥河?并推波助澜,引发了巫妖二族之间足以毁灭世界的战争?”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啊!”李乃新感叹地说道:“那冥河依仗着幽冥血河转轮lun大da阵横行无忌,当时的‘天’、‘地’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啊!”

“那也不能拿我们当炮灰啊!”身为妖族后裔的羲霓忿然说道。

“当炮灰的,又岂止是你们妖族一族?谁还不是炮灰啊?”李乃新黯然说道:“人可不单单是指人族,而人族也不能代表人!”

“人之所以为万物之灵长,说明他亦代表了万物!

巫妖大战时,天、地还是有所顾忌的,所以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暗地里的、私下的!可商纣王之后呢?纣王之后,再无人皇,人做为天的儿子,便真正的成为了‘天地’的鱼肉!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你想哪儿说理去?”

李乃新继续说:“虽然天地看似无情,但不得不说:确实也是为了世界的安定和相互制衡。

为了更加稳固世界的稳定……

于是,天又责令自己的弟子,在小千世界发动了封神之战,上得了榜的贤能,负责小千世界天的稳定;未能上榜的末流,也可寻机缘合道,成为地界的守护神,比如:车神、马神、花神、灶神等等。

而这些所谓的天神、地神,就是我之前所说的‘将’!”

三六八 卵生三八九 非得找到你五二三 一万年八六七 荒域流族(一)七九二 回去六八五 不动明王咒六七一 洪荒小世界六八一 玄术秒动五二六 世界也有阴阳三八三 借钱一七九 平面世界之摩天川是蝴蝶形的四九三 食魂妖花二四八 分身修炼术六五零 蜃龙簪二二三 华夏民族三二一 修真界的誓言六零 大迁移之白虎镇补给站五二零四八四 还原术七零一 虐杀(二)八八 叫我师尊三九零 擂台一二六 筑基就是补漏二七 血洗克隆区七九四 尤绾一三二 瞳术五零一 李黑子七九三 海上鱼人四六八 玄宗掌教四一四 情伤五七六 空间法器一九零 佛门四大五二六 世界也有阴阳四八九 异界六一八 紫金铁剑七九三 出海七九七 设计八五四 祸乱天下(二)二九七 铁林山六七七 西延府五七五 另类比试二一二 全力压制四零一 丑时之女二一 林母死因十 神秘洞府六八二 大比波折四八七 噬魂葵花针三三二 万物皆为刍狗七一 火烧白驹关二七一 识虫的主人三零三 业狱的秘密一六六平面世界之出发三二七 三九儿五六二 S局观察员一六四 平面世界之春岗城二十 文豹必死六二 大迁移之憧憬双鱼城五七七 后三皇五七 大迁移之开拔青龙镇一八六 连横谋权三零六 抓捕黑影八三零 第二形态(一)五四七 李明引路五九二 突遇兽潮六六六 兽魂晶八六零 战金丹(五)七八 道德传天下天地的计谋一九九 合道成神一五八 面的世界之隐患七零四 炼妖壶的来历三一四 义首堂九一 门派奖励二七二 终极防御五五五 齐天剑法三七零 结解界四一零 战混沌五六二 S局观察员二九八 死活无休六五零 蜃龙簪三一三 盘古世界四二九 欲yu神三零四 玉液化形五一四 冥界四零二 危机四伏三八七 赌玉四八二 李明二九五 他是天魔域的八四二 碧穹神宫(二)天地的计谋一一零 李天初上身七八九 寸斗界四八二 李明二四零 十二院主二七四 被暗算了七二三 榆迷一一一 桃木剑的由来三二二 小界传道八六 心秋看病七九一 强行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