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绯摇了摇头道:“后来我也一直没想起来,于是也就没告诉你。”
“那现在想起来了吗?”落夕微微地笑了笑。
“想起来了。”朱绯微微地点了点头。
“我记得在项总刚刚接任总裁的时候,大概是两年前——那时候翱翔大厦还没有完全竣工,他还住在这旁边的一所公寓里,因为有一次一张大单的产品需要紧急发布,我不得不在他公寓里和他一起熬夜完成——那个时候,他对自己要求很严格,虽然贵为瑞翔的总裁,但他一直告诉我,在没有做出任何成绩之前,他不能有丝毫的浪费,没有权利躺在父辈努力打下的江山上奢侈。”
呵,他一向是这样的人。
对自己的要求,严酷到不近情理。
“因此那晚我跟他一起加班加到凌晨4点半,却只吃了一顿宵夜,还是项总叫的外卖。”
似乎想到过去奋斗的那段时日也觉得很好笑,朱绯微微弯了弯唇,那一刹那间,一向如同典型女强人的她突然多了一种和蔼可亲,如同知心姐姐的感觉:
“项总叫外卖,现在如果说起这样的话题,大家都会觉得很好笑吧,但这是真的,他不但自己叫外卖,而且全部吃完了,一点儿也没有浪费。——可是落夕你知道吗?当外卖过来他去付钱的时候,我碰巧看到他的钱包里有一张照片。”
落夕的血液瞬间凝固了:“什么照片?”
她的声音轻的连自己都听不见。
朱绯笑了笑,“是谁的照片还用说吗?但我知道项总不喜欢别人看他的私人物品,也就只是远远地看了一眼,并没有放在心上,当时我只是诧异于如此年轻英俊又是跨国集团继承人的项总,竟然会把一个女孩的照片保存在钱包里,就和一般世间情窦初开的小青年一般。但是当我想通了那个人就是你之后,我才明白他有多爱你。”
“而且是在你们再次重逢之前,他就那么爱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