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不上是爱,可是,又比过去那种收钱办事的心态,多了些什么。
今天,是他们在云南待的最后一天,明天,就要回燕城了。
“清雨,起床了——”
晨光微露,冷云霖修长的手臂,将身边的女人欣然揽住,另一只手伸出食指,像画画一样,轻柔的触碰到她的脸颊,在如同牛奶一般的肌体上,温柔的描画她的轮廓。
也许是因为,动了要和她结婚生孩子的念头,再次看着她,他的眼底,已经泛滥出柔和的波光。
“不要吵……我想再睡一会儿。”
慵懒的伸出手,想要赶走在她身上触碰的讨厌鬼,那修长的小手,还没来得及挥动,就被男人一把握在掌心,俯身,柔软的嘴唇擦过她的掌心,带来痒痒的肤触。
“你忘记了,今天我们是要去草甸骑马的——”随着他的话语的低落,他的唇,也渐渐下移,渐渐转移到她柔软的地方。
慕清雨本身的肌肤,就很白,在晨光下,更加衬得她皮肤白皙,在现在的场景里,好像是一条人鱼公主。
不断摩挲的他的手,终于将她吵醒,她微微睁开眼瞳,就看到他躺在自己身边。那深邃的眼瞳,仿佛两颗黑曜石,正一瞬不瞬的盯着她看。
一个月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是很短,足以令一个人敞开心扉,去了解另外一个人。
原本慕清雨还以为这一个月会很难捱,尤其是他层出不穷的前女友,他刁钻挑剔的母亲,他自己若即若离的脾气,还有他将自己推给林宇深的愤怒。
然而随著时间的流逝,得出的体验却令她觉得完全出乎意料。
冷云霖也是人,也会有七情六欲,自然,也会有天使与魔鬼的两面。
这个人,刚认识他的时候,你会觉得冷云霖是个温柔礼貌的总裁,为人和煦,犹如春日一般明媚耀眼。
可是,当做了他的女伴以后,你才会发现,这是一个冷酷严肃,自私自利的男人。为了他自己的利益,可以牺牲掉一切,简直就是一个该千刀万剐的王八蛋。
但是,越是相处,就越是奇迹般的发现,他其实,真的没有她想象的那么差——
这个男人就像是罂粟,绝对会令女人上瘾。和他相处的时间越长,她的心坎就越软。即使是前几天,两个人没有亲密接触,他也会时不时的贴近她,亲吻她。
每天早上被他温柔吻醒的时候,都会产生错觉,以为自己原本就该是冷云霖的女人,原本就应该像这样,不离不弃的一直待在他的身边的模样!
男人太温柔,当他的眸光倾注到你的身上的时候,你就会产生错觉,仿佛他的眼里只有你,你是最特殊的一个。
想要不为他动心,真的很难。
“清雨,你要是再不起来,我可就要做‘坏事’了……”不等慕清雨回答,冷云霖的手,已经附上她柔软的身体,唇舌肆意在她脸颊流连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