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第 12 章

金灿灿的太阳扬着笑脸,开始一天辛勤的工作。帕斯恩就像一只逃出牢笼的鸟儿,快乐地蹦跳着欢唱着,不停地催促着身后的汉谟拉比。

汉谟拉比只能无奈地加快脚步,总不能让自己也像他那样蹦蹦跳跳地走吧?别说要去亚述了,就是走到下个村子骨头也快蹦散了。

路过在巴比伦与亚述间的大城邦马里时,帕斯恩的面具果然引来了诸多不便,后来汉谟拉比给他买了件带帽子的披风,虽不再那么引人注目了,但在初秋的日子里包得这么严实也很热的。

这天,他们终于来到了底格里斯河边上,沿着它再往前走,就是他们此行的目的地——亚述城。

“终于到了,底格里斯河!和我们的幼发拉底河一样宽阔美丽。”无论何时都很有精神的帕斯恩(汉谟拉比路上有感)跑到底格里斯河岸边兴奋地叫着。

汉谟拉比站在他身后,心情也受到感染般变得豁然开朗了起来。“是啊,终于到了。”

“大哥,你看河里有鱼,都很肥大呢!”帕斯恩指着河里的鱼群道。

这段河的河道比较宽阔平坦,河床较浅,水流清澈平缓,近岸百步间都能看清河底的石块泥沙。

至于“大哥”这个称呼,来源于旅途中他们见到一对孤儿兄弟艰难地乞讨度日,哥哥讨来东西先给幼小的弟弟吃,等弟弟吃剩了他再吃。帕斯恩见此情景很是感动,给了他们几枚铜钱,不料他的鬼面却把幼小的弟弟给吓哭了。狼狈地离开后,帕斯恩眼中闪着泪光轻声地说着如果他也有一个哥哥就好了,因为家里只有他一个孩子,所以无缘享受到那种特有的亲情。

汉谟拉比听后心生怜惜,话未经大脑就脱口而出:“不嫌弃的话我做你大哥好吗?”

“真的吗?吉尔能做我的大哥吗?”

在帕斯恩含泪的星星眼注视下,汉谟拉比只能点头。于是两人异姓兄弟的名份就此定下。

“小馋猫儿!”一路行来,汉谟拉比知道帕斯恩喜欢吃鱼和水果,每次他进食时他都会主动避开。其实他也很想看看面具下的他到底有多丑,但他希望他能突破心结自己把面具拿下来。

“哼!我自己去抓。”帕斯恩当然不是真的生气,有了哥哥的感觉就和以前不一样,可以时常撒撒娇,耍耍赖,他知道汉谟拉比真的很疼他的。

前后左右看了一圈儿,确定除了他们两个再无旁人时,帕斯恩迅速地脱掉衣服,拿着短剑跳进河里。

“别游得太远!”汉谟拉比叮嘱道。

“知道了!”帕斯恩慢慢走进河中靠近浅水处的鱼群。鱼儿们不怕生地围着他,一会儿用嘴亲亲他的皮肤,一会儿用身体蹭蹭他的腰……帕斯恩也开心地陪着它们玩儿,一时间倒不忍心拿它们做午餐了。

拣了一堆干树枝的汉谟拉比回到河边儿,看着在河里嬉戏的帕斯恩,有预感他们的午餐将会泡汤了。果然他可爱的弟弟看到他回来时开开心心地一手空空一手提着短剑跑上岸。

唉!汉谟拉比无力地想:帕斯恩真不是一般的善良呢!

透明的阳光洒在帕斯恩身上,泛起一片耀眼的光晕。一颗颗紧贴着皮肤滑落的水珠,描绘着少年那洋溢着青春气息的身体:柔美的颈项,正在发育中有些单薄的肩膀和胸膛,窄窄的腰,平滑的小腹和两条修长有着羊脂般质感的腿……最能吸引汉谟拉比视线的是他左脚上戴着的一条黄金脚链儿。

链子是纯金打造的,镶有数粒或圆或方的红宝石,宝石间缀着的圆金片儿上,每片都浮印着同样的微章。那个徽章和自己短剑剑身处刻的一模一样。

难道——帕斯恩是几百年前一度称霸美索不达米亚的阿卡德王国王族的后裔?这真是一个令人吃惊的设想!

想归想,他还是拿着布巾走到呆愣地瞅着手中短剑的帕斯恩身边。“把水擦干,小心着凉。”

“这是——这是铁剑!”帕斯恩自顾浸在巨大的震惊中,手捧着短剑,指尖在剑根徽章处来回轻划着,没理会汉谟拉比的好意。

要知道公元前十八世纪世界上还处于青铜器时代,铁在当时是十分稀有的金属,甚至比黄金还要珍贵。谁先掌握了冶铁术谁就等于是掌握了世界的统治权。

“嗯。”他也注意到那徽章了?可是他不说他也不好多问。铁器不是普通百姓都能识得的,但帕斯恩涉猎的知识太广博了,多此一项也不足为奇。

看汉谟拉比没太大反应,帕斯恩也觉得是自己大惊小怪了,只要有钱,在商人那里就什么都能买到,这把剑也许经过了百年的颠沛流离最后才到了大哥手里,找到了能珍惜它的主人。

“别发呆了,快点穿好衣服,前面会有小村子,我们在那儿解决晚餐和住宿,明天进城。”汉谟拉比拿回短剑,归入鞘里,背上两人的行襄。

穿戴好的帕斯恩又恢神采奕奕的样子,拉着汉谟拉比的手,边走边打开话匣子,叽叽喳喳地说个不停。

汉谟拉比时而微笑倾听,时而加入话题聊得投机。自从身边儿多了个帕斯恩,一路行来不寂寞,那种感觉是孤独的拉尔萨之行远远不能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