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生则聚,缘灭则散。这是宇宙间的运行规律。
雨小了,贾君逸目送江阿瑶离去。他自己也擦干自行车也回家了。
这时妻子秦心心已经入睡,他独自一个轻轻打开电视。孩子发来短信:过几天要出校外实习,需要一些钱当费用。贾君逸回短信:你妈妈已睡,明天她起来时,我才跟她讲,叫她寄给你。
他看到那些抗日英雄与日寇浴血苦战,泪流满面,心情怅然......自思:我们现在的这物质丰富的生活,稳定的社会秩序真是来自不易。千千万万的前辈们流血、付出生命,才换来了今天。而今天的人,却很多不懂得珍惜,贪污、堕落......
而我本身也堕落到为情所困,为美女所迷......真是对不起前辈英烈!
事物也是,社会亦然,人也同样,生长发展到一定的程度,便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毛病。大人物犯大罪,小人物犯小错,真是管中规豹,略见一斑。这些年来,我自己在对待女人方面就把握不住自己啊!
如果能有更大的职位,可能也会跟那些大人物一样,受贿几千万元,豪宅好几座,情人几十个。这些事是人类的劣根性吗?是潜藏在阿赖耶意识里的贪嗔痴,在条件聚合的显现吗?
佛不是很早就说过:众生皆具有如来的德性,人人皆可成佛吗?这是为什么?我看到的,则多是贪嗔痴愚、贡高我慢的生物呢?
看来这“无明”(贪嗔痴愚骄慢)的业力往往比佛力更大啊!它历世历生,覆盖着人的佛性。......要怎么样才能显现佛性,佛菩萨能不能加持人断恶向善,使得佛性早显现......
贾君逸学习了不少佛学知识,所以,能这样思考,但是,他的前世的情债本识又刺激、鼓动、引领着他的思想行动。他又想到江阿瑶了:这家伙,我几次叫她来亲热,老是推托她的姐姐在她那里住着,到底是真的假?今晚,本来想跟她好好亲热一番,又被她逃过去了。
女人多数是喜欢打那种仗的,我不会打仗,她不满足兴趣,这能够产生爱吗?假如有爱,又能够保持多久?很多女人,嫁了后,就是因为男人不会FANGSHI,女人就提出离婚或者跟别的男人去做那种事了。
想着,想着,贾君逸拿来一瓶啤酒慢慢喝,越来越好受......
贾君逸心里大骂:“该杀时不能杀,脚酸手软;休整时却乱耍枪棍,虎虎生威。该死!”
他忍不住,想找老婆解决,把那股火气退去,可是又怕老婆不肯,嫌他扰眠。
哎呀!集中精神看电视剧就能够解决了!这种事根本就是心里作用,心不想就自然不会产生那种欲望了。对了!念“阿弥陀佛”也能分散那种思想,他真的念起“阿弥陀佛”来了。
哈哈!有效果!那个小家伙乖了,睡觉了。一瓶啤酒喝完,还想喝,再开一瓶,喝光。酒瘾上来,继续开酒......第五瓶了。他坐在沙发上打瞌睡了......
天亮,上班,处理了一些事务。十点半了,贾君逸想:江阿瑶那个家伙应该起床了吧!他打手机给她,没有接听。
十一点半,再拨江阿瑶的手机号码,还是没有接听。他嘟嘟嚷嚷“睡得这么死......”
十二点,下班时,再拨她的手机号码,变成关机状态。贾君逸不再打她的手机了,他想:这出来社会混的女人,只要她没有钱花,就自然会打电话来的,或者,当她需要那种事时,必然也会打电话来的。
天知道,这次贾君逸完全失算了。过了三天,他忍不住了,又给江阿瑶打手机,变成空号状态。他连续拨了五次她的手机号码,都是空号状态。
贾君逸想,这就奇怪了!明明是这个手机号码,却突然显示空号?这里面有什么文章?手机坏啦?或是她故意调的?不放心,夜间继续打江阿瑶的手机号码,空号,空号,空号!
不好的预感生起,莫非她被人家杀了!妈呀!前年,一中一个女教师被男教师掐死分尸,她的家人也是打不通她的手机。据说,当时,这对情人是因为争论,错杀的,然后,那个男教师怕尸体被发现,就用菜刀把她分解成一块一块的。
不好!如果像这两个教师的关系一样,江阿瑶不就是被情夫所杀吗?这个江阿瑶从山区来的,打工的工资不多,要养活自己,又要养活孩子,只有我给她的那些钱是不够用的。她另有情人也是可以理解的。
她可能被她的另一个情人所杀,如果是这样,将来公安部门侦查下去,我有手机号码在她的手机里面,不就也找到我的头上来啊?!到时,我跟江阿瑶的情事也就败露了,这点秘密也就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了。果然如此,怎么有脸见人?!
或许,公安部门暂时抓获不了罪犯,二十多年前,在小龙村,就有一个女孩子被她的恋爱对象用刀砍死,可是过了二十多年,那个杀人犯还是没有被抓获。但是,即使罪犯没有被抓获,我的手机号码也在江阿瑶的手机里面。这样,我不就成了嫌疑犯吗?妈呀!这样更不好。
贾君逸开始胡思乱想起来,他突然想到,在七十年代期间,有一个杀人犯把一个干部杀死,丢在公共厕所里。案件发生后,有关部门开始侦查,把平时跟死者有大小矛盾的人,或有过接触的人都抓去审查,可是,毫无效果而成为悬案。
过了二十年,这个杀人犯,在喝酒中,则无意讲出当年自己杀了人。还说什么公安,破案!都是笨蛋!
跟他一起喝酒的人,就报告公安部门。连夜,公安部门就把这个杀人犯抓捕了。
这就是说被杀的人,阴魂不散,一直跟着罪犯,在这个罪犯最衰运的时候,最骄狂的时刻,这个鬼魂附身叫罪犯自己说出他杀了人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