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我家四姐妹同时上学,正是经济最困难的时候。
那些日子,我最怕问我妈妈要钱了,因为每次妈妈都会极不情愿,并且啰啰嗦嗦地埋怨道:“人家阿红婆都赚钱给家里用了,你还要家里给钱,读书读书,读了有什么屁用?”
有时,明明知道我星期天下午返校要带钱,可她却故意去上山砍柴迟迟不回家。
无奈,奶奶只好给我多准备两罐菜干。
我不知道妈妈怎么那么讨厌我上学,仅仅是因为没钱吗?在上学的路上,想着想着,我不禁常常潸然泪下。
当我在自己房间认认真真地背着英语、做着数学题时,房门经常会被突然“砰”地撞开,被吓了一跳的我转过身,看见妈妈怒不可遏地站在门外,叫嚷着:“我都会做死了,你却缩在这里。快,跟我到杨梅树下种藠头!”
想及阿丽婆在做作业时,她的妈妈连走路都要蹑手蹑脚时。我有些恼怒,但也只好默默地合上书本,扛上锄头去菜园。
我知道爸爸也只是表面上支持我上学,只是出于面子和责任,不好直接叫我辍学而已。
我心想:没有钱,自己痛苦,父母也难过,干脆初三毕业后去深圳打工好了。这是改变家里的经济状况的最快捷的方法。
想及若自己考上中专或高中后,将让父母骑虎难下,供也难,不供好像也不太好。
于是,初三时,我故意一改昔日勤奋刻苦的作风,变得无所谓,目的就是让我在中考时考不上任何学校,达成我外出赚钱的目的。这样,爸爸就可以名正言顺的不供我读书了,也不用担心我将来会怪他。
果然,原本成绩优异的我,初三时,成绩直线下降。最终,我连重点高中都没考上,差四分。可我没有丝毫的失落和不快。
有一天,我跟难得回一趟家的爸爸说想去深圳打工。他没有立即回答我,而是不声不响的在厨房不停地抽烟。
晚上,吃饭时,爸爸才说:“你才十五岁,哪个厂敢要你?况且,太小了,走那么远,我们也不太放心。再说了,我们也没有信得过的熟人在深圳。”
这么说,不能去打工了?我无言以对。
可我真的想出去赚钱。
后来,经人介绍,我到镇上的一家饮食店帮店。所谓的“帮店”,其实,就是一杂工,几乎包揽所有的杂务,收拾桌子、洗碗筷、扫地、拖地板、择菜、洗菜、煮粉、挑水……
于是,那天下午,在妈妈的带领下,来到那一排骑楼老街,我找到了那家“阿福饮食店”。老板是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
我的房间是一间堆满杂物的阁楼。
晚上,吃饭间,老板叫我不要拘束,就像在自己家一样,想吃什么随便吃。
为了不留下太差的第一印象,饭后,我主动要求洗碗筷。
第二天,一阵咚咚的敲门声,把我吵醒,我竖起耳朵听,听到了“小黄,小黄,起床啦!小黄,起床啦!”的呼唤声,原来是老板娘叫我起床了。
我应了一声后,迅速翻身下床,随便梳洗一下。
老板娘说:“小黄,你把煤球炉点着。”
我说:“我从来没见过也没烧过煤球,我不会。”
她说:“知道你不会,所以,我现在就教你。不过,明天起,就要你做了。”
于是,我认认真真地听着,看着。老板娘点燃后,她叫我把那个大铝锅坐到炉子上,并把桶里的水加上去。接着,领着我去挑水。
不一会儿,我们就来到了一个泉水井旁,那是一个用四块青石板围起来的大井,水量充足而清澈,井里长满了绿油油的茂盛的水藻,还有漂亮的鲤鱼在游来游去。我喜欢得不得了。
当我做好早餐后,老板娘买了一大堆菜回来。于是,我连忙迎了上去,并把菜一一拎到后面的厨房里。
饭后,我被安排把那些菜择好、洗好并切好。
我正在择空心菜时,老板娘不知什么时候进来了,一声不响的站在我后面。她突然上前一步,捡起一根被我丢弃在一旁的残根,高声大骂道:“哎呀,怎么回事?丢掉那么多?你以为不要用钱买的呀?你知不知道这菜有多贵?”
其实,我丢掉的都是老得用指甲都掐不动的或者黄的、烂的。况且,要想菜肴美味,首先食材要新鲜,要嫩,可我没敢顶嘴。只是默默地有些委屈的把丢在地上的残根重新捡起来。
我把骨头洗干净放到铝锅上熬汤,再把所有的蔬菜洗好切好分别放在塑料篮子里,把肉分别切成片和丝放在一旁备用,接着,开始剁肉。
这时,老板进厨房来了,叫我到外面招呼客人,他来剁肉。
原来七点半了。有人陆陆续续的来吃早餐。
见我出来了,老板娘教我煮粉丝和面条。
她简单的交代几句,便去收银台负责收钱了。
话说回来,其实,也不难。把泡好的粉丝放在漏勺上坐在开水锅里,然后,把适量的生抽、盐、油、味精、辣椒末等调料放在碗上,撒一些葱花,最后,舀一勺铝锅上的骨头汤倒在上面就行了。
人不多,我煮好后,顺便端给客人。
可是,十二点后,人就越来越多了。于是,我们忙得不可开交。
今日是农历二十八,正是赶集的日子,所以,很忙。在农村,做生意的全靠每月九天的墟日,平时,街上几乎就没人。
我们一直到三点半后,才有空吃午饭。
这以后,就几乎没有什么客人了。只偶尔有邂逅故友的老爷爷,点一盘花生米和一盘李干或杨梅干,在兴高采烈的过问着彼此的近况及追忆着曾经的往事。
这时,我感觉全身像散了架似的,酸疼难忍,因为一整天都站着,我的脚几乎要断了。
可我刚要坐下,老板娘又把我领到了厨房,指着地上那堆积如山的油腻腻的碗筷叫我洗。一个多小时后,我才弯腰驼背地从厨房出来。
一会儿,老板娘带着我去幼儿园接她儿子。她说,以后,接送孩子的活就交给我。
六点钟后,集市里的热闹和喧嚣渐渐散去,只见,街面上留下了狼藉不堪的一地垃圾。
就这样,我每天都做着如此琐碎的活,一开始,觉得怪别扭的,特别不习惯,可后来慢慢也习惯了。
一直到开学的前一天,我爸爸要把我接回家。
我一共做了四十五天,拿了三十元工资。
我拿出一块钱,给妹妹们买了五十个五颜六色的漂亮又好吃的豌豆糖,给奶奶买了酸酸甜甜的杨梅干和八个五分钱一个的香喷喷的拖尾畦(米馃)。
出乎意料的是,爸爸居然让我上了职校。
此后,为了贴补家用,每年寒暑假,我都会在“阿福饮食店”打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