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故事,从这时开始。

公园2003年,盛夏。没有一丝清爽的味道。

我在当天的日记里这样写道。

而就在这样枯燥的夏日里,我遇见了我一生中第一个可以称作兄弟的人,迟子烬。

我是一个人在教学楼下百无聊赖散步时碰到他的,当时他正对着一块草坪旁若无人地解手。我向来就是个爱出风头的人,然后就跑过去装出一副大人的口气双手叉腰训斥他,没想到他直起身来比我高出很多,然后我就低着头不再说什么了。

当时他在旁边一大块空地上写生,而我喜欢写一些东西,天知道我这种臭书生向来喜欢附庸风雅,当时看他没有对我表现出强烈的敌意,于是我很厚脸皮的坐在他旁边安静的看他写生。我听他跟我讲一些颜色线条构图之类我根本难以听懂的东西然后直摇头表示不明白,而他则对着我很清高的笑,我想报复他于是我和他讲一些但丁莎士比亚契诃夫和一些连我都不是很明白的正弦余弦小数点圆周率,然后就发现他也是听不懂的然后我比他更狂妄地笑。

就是这样的笑声充满了我们曾经一起逃课后的那么多青涩可爱的日子。他总爱喝可乐,每每看到他喉结翻动的瞬间我总是双眼微闭嘴唇上扬目不斜视毫不做作地表现出一副惊奇者的姿态。

陆天枫,一个爱音乐胜过爱生命的孩子。第一眼见到他是在一个充满诗意的环境里,当时他正一个人坐在被落日涂满昏黄色调的很大的操场上,两旁栽满了高大浓密的香樟,修长纤细的手指时不时的拨动长弦然后就会听到音域破碎的吉他声,一副侧脸就那样在夕阳里消融成美丽的剪影。弹到最后,六根弦都断掉了,只剩下最边上的那根但他还是旁若无人地弹着。我是一个爱出风头的人还不如说我是一个充满爱心的人,于是我从背上的单肩包里拿出刚买的要拿回家的吉他弦走过去递给他。我告诉他:“我也喜欢弹吉他,能做个朋友吗?”当时他对于我的突然到来感到很吃惊,但他还是很快恢复美好表情对我一脸微笑。我俯下身取出吉他弦一根一根用心地装好然后递给他,他对我笑了笑,然后说:“当然可以。”

其实我最不应该用很多笔墨描写的就是唐子嫣,这个从小就和我腻在一起的无话不谈的小女孩儿。她就像是一张洁白的纸,所有形容青春期理想中完美女孩儿的词汇都能被她安然接洽。同样,她也是第一个陪我从小玩到大的女孩儿。她很喜欢我,而我却不知道,就是这样。

也许还应该有我,一个总在自我审视的安静忧郁的男孩儿。我经常会选择安静的早晨或喧嚣的傍晚独自坐在一所空旷房子的角落里安静地思考随时冒出在脑海的各种稀奇古怪的问题,如果没人打扰我会一个人执着地思考到天荒地老思考到琼瑶剧中的山无棱天地合。我也经常一个人抱着吉他调音却总也调不出自己想要的效果。我很简单的,就是这样。

而也许是出于苍天的有意安排最终我们都被安排在了同一个班级里,高一三班,这个整日刀光剑影兵荒马乱的全省有名的重点班级。这里的每个人都拥有令很多其他学生在学习课本知识上的高智商,这里也是全校唯一一个不存在“班主任”这个名词的班级,这里的每个人都在肆意挥霍着自己的青春而不必付出其他人挥霍青春所需要付出的代价。

我和迟子烬第一次产生意见分歧是关于“文学”,而问题的切入点就是“诺贝尔文学奖”。我告诉他我8岁的时候写的令我最为自豪的一篇满分文章名字就叫“我要拿诺贝尔文学奖”。我满以为他能为我在8岁时就听过世界文学最高奖项是“诺贝尔文学奖”而感到自愧不如羞愤顿足,而令我意外和气愤的是他竟然说他最鄙视这种以拿奖为最高目的而从事某种领域研究的人然后还借此机会对我大批特批丝毫没有顾及我说这话的重点是“8岁”。我是个不会据理力争的人,再强大的理由到了我嘴里我总会将其重要性描述的不值一提,然后被别人抢占先机将我的意志摧毁到冰点。我不打算和他打嘴仗,于是我气急败坏的向他挑战:“有本事跟我打一架!”

我显然低估了这句话的效力,迟子烬轻蔑地用手拍了拍我的肩膀:“小样儿,就这身板儿,行吗?”我被他一巴掌拍的差点儿吐血,但我骨子里就是个打死不服输的人,“来啊,我可不怕你!”

一阵尘土飞扬。

休战歇息。

又是一阵尘土飞扬。

一直打到我们彼此都胃饥腹渴筋疲力尽。

“要不要去吃饭,我请客!吃完继续!!!”我抓着他的衣领用牙齿咬住他左手腕。

“好吧,我想先喝可乐,太渴了————”他将牙齿从我的衣襟上松下来,双手摊在胸前画一个十字诫,“万能的主,请原谅我的无礼,我将虔诚的向您祷告用以赎回我的罪行!”

…………

“其实你的梦想真大,拿诺贝尔,我想都没想过,天知道中国文学在我们这群家伙手上会败落到什么地步。至少你很勇敢,还想过!”

虽然这话对我没有什么特别特殊的意义,但我还是莫名其妙的高兴。我一边控制着快乐的表情不让它肤浅地表现在皮肤表层一边听着迟子烬为我讲他小时候的故事,不知不觉中就喝掉了一大听冰可乐。而这时天枫从不远处朝我们这边走过来,他右手捧着一大听可乐左手拿着棒冰背上还着那把白色的吉他脸上是很灿烂的笑容。他先在我身边坐下来然后一边吃东西一边对我们笑,我和迟子烬出于礼节在他笑完的下一秒又迅速的还一个同样标准的笑回去,天晓得我们我们三个初次见面连一句话都没有说就这样很傻地来回对笑了好几分钟,笑声中我掉在了餐桌底下,迟子烬把我扶起来的同时看见了朝我们这边走过来的唐子嫣。

当她出现在我们三个大男生面前时其他两个都面红耳赤心跳加速而我却一脸微笑表情自如。当我将子嫣介绍给他们两个时他们立即表现出一副绅士相见恨晚的样子,这让我和子嫣都感到莫名奇妙,我想过男孩子见到漂亮女孩儿理想中的样子但我没想到他们的表现实在超出我的正常理解范围。后来我们四个人坐在一起谈天侃地论古说今,吃完到一半的时候子嫣突然话题一转对我说:“余殇哥哥,周末一起去看夕阳好吗?”我想了想周末并没什么特别重要的事然后我就像往常一样义无返顾的答应了,低头喝可乐的瞬间我瞥见了对面两张愤怒到变形的脸,然后之后的好长一段时间我都知趣的没有再说话只有在低头吃饭。

也许接下来才是我最难熬的一段时光,我被迟子烬和陆天枫两个疯子从门口一直架到床上,他们让我不要动,然后我就一动不动地躺在床上哭天喊地。迟子烬用他那极具摧毁性的眼神瞪着我让我闭嘴,然后我就知趣地不再喊了。他们两个人一人搬一条板凳进来坐在我的面前,然后两个人几乎同时开口问我同样一句话:“子嫣,和你,怎么回事?”

他们两个似乎忘了对一个初次见面的女生直接省略掉姓氏是一个怎样明目张胆的过错。

我不动。

迟子烬用尽力气在我的脑袋上给了我一记爆栗子。“问你话呢?”

还是不动。

陆天枫发疯似得扑过来掐住我的脖子然后用眼睛瞪着我好像谁偷了他的吉他。

“你们不是不让我说话的嘛!”我反驳道。

看着迟子烬扬起的拳头我决定将接下来的满腹牢骚生吞下去,我立刻摆出一副十足乖巧的表情安慰他们消消气要不然长了青春痘会不好看的。看着他们渐消的怒气我又很不争气的补了一句:“真乖哦,骗白痴的话你们都信。”

我发誓我真的不想死的太难看于是我苦苦哀求企图让他们留我全尸,所幸爱情的力量是伟大的,他们打的不全都是要害我的发型五官都没受太大影响。之后我一边打理发型一边苦口婆心地向这两个白痴笨蛋一遍一遍解释我与唐子嫣情如兄妹的关系而并非他们想的那样离谱,直到他们两个勉强相信的时候我已经趴在桌子上睡着了。

任凭他们两个使尽翻云覆雨扭转乾坤的手段我还是没能如他们所愿醒过来,我想我是真的累了。

我真是个另类,总爱在傍晚睡觉凌晨时写一些鬼都不感兴趣的东西。我是真的很喜欢写东西的,我经常告诉自己余殇你算个什么东西呀你写的东西白给人家看人家都不要你他妈的还是别写了。通常这样骂完我就哭了,哭完之后又开始写。每当台灯弥散出的光晕覆盖在迟子烬和陆天枫的脸上的时候我就会感觉自己恍如隔世。就像轮回百世看破红尘的光头法海那样满脸桀骜不可一世,在一个灯火落尽喧嚣全无的世界里手掌孤灯参悟世界。

窗外的月光冷清的吓人,于是我就又变得不开心了。我拉开房门走出去,一个人站在夜风里,伸出双手锐利的风就从我的指间呼啸而过。我每天每天都生活在这样一点儿也不可爱的世界里,像深海中的一块难以觉察的庞大礁石,在海葵细密柔软的触手下,在船只一次次的碰撞下,在潮湿阴冷的海水日复一日的冲刷下渐渐没了棱角,于是我成了一面明光可鉴的镜子,成了一个拥有独特抗体的背着躯壳的小甲虫,命中注定我不会得到温暖,也许这就是我真正的宿命,一直注定不能羽化且一定会被卡死在羽化前一瞬的小虫子而已。

——父母给的名字真好,余殇。

我在蓝色封皮的精装日记本里这样写道。

“啊————!”我想我的报应来了,迟子烬这个混蛋在我安静写作的时候幽灵般地拍我的肩膀,真的受不了。然后天枫听见我的叫声也醒来了,他是个虔诚的基督教徒,先在胸前画一个十字诫,然后一脸愤怒的表情,他说他这次肯定是睡不着了,要在地上划圈圈诅咒我。我对他们说算了算了我贡献出我的零食咱们一起疯吧,迟子烬一脸严肃的点头,陆天枫依然一脸倦容但还是对我们说好吧好吧服了你了。

然后我们三个人坐在一起放肆的笑,打纸牌吃花生喝可乐。然后在我们都感到筋疲力尽的时候就一起分享安静。迟子烬拿起来画笔开始构思光线色彩,陆天枫从床头的墙壁上取下吉他开始调音,而我一个人抱着日记本像个受伤的孩子一样缩进角落里继续刚才没有尾声的悲伤。我一直觉得老天把我们这三个人放在一起是它所做过的最为明智的决定,而我们能如此和谐快乐地生活在一起则表明彼此无怨无悔的服从了老天善意的独裁。

我一直对他们两个讲我是个天才,而迟子烬反驳我说你不是我才是,最后陆天枫对我们两个笑笑说别傻了我们都是,我感觉自己起了诗兴于是问迟子烬:“你知道幸福是什么滋味吗?”

迟子烬摸摸鼻子说:“我好像闻到了。”

而陆天枫退到自认为安全的距离之后告诉我们:“对不起那是我的脚臭味。”

一阵惨叫。

然后我们三个人就躺在一张床上四仰八叉的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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