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劲道太大了,我就被他踢中一脚,感觉腿骨都快断了,不用想肯定是大片淤青。而他剧痛下随手一推,我就没站稳,直接摔得四仰八叉。
“重量级殴打蝇量级原来这么容易,果然啥功夫都是虚的,长得壮,浑身肌肉才是王道!”我在心里直骂娘,以往看那些电影和电视里,基本上主角都不是人高马大那种,但却揍得那些五大三粗的**特别惨,现在我懂了,全特么是骗人的!
我一记灭火器砸中了这家伙的胸膛,我发誓,绝对使上了吃奶的劲儿,但万万没想到他竟然屁事儿都没,只是晕晕乎乎的罢了。
这时候我才从他身上嗅到一股子酒味儿。
这家伙!他来对付我前还喝高了,看来根本没把我放在眼里。
趁他病要他命,我顺手抄起墙角的一个纸箱子,里面是些小姨当初做菜时留下调味品,我厨艺有限,留在外面怕蒙上灰尘,也就干脆收拾了起来。
如果说现在的我跟那个王八蛋比有啥优势的话,那就是我对这间房子很熟悉,而且他喝醉了,他还瞧不起我,这都是有利条件。
我抓起一把盐,直接撒向他的脸。
黑暗中,谁也防不住这种偷袭,他中招了。
但只是一些盐罢了,我现在很后悔没有在家里藏点石灰粉,那玩意能直接让他失明。但现在他只是闷哼了一下,跌跌撞撞又朝我冲来,但幸好酒精让他跟只笨猪一样。
这一回,我没中招,而且踢翻一个板凳,绊了他一跤。
他本能的拿胳膊垫在地上,八成摔了个骨折,毕竟他那种块头的家伙摔倒很麻烦。但我没想到他因为肌肉多,皮糙肉厚的,所以又爬了起来。
我趁机乱翻,总算找出一小袋大料和胡椒粉,然后是一瓶王守义十三香!
胡椒粉太少了,没啥威力,但那一瓶香料绝对能让他晕头转向。
我立马全倒出来,双手各抓一把
,直接往他脸上丢。
他也不是吃素的,直接拎起绊倒他的板凳,挥舞起来,狠狠砸在我身上,把我撞飞,直接后脑勺碰在墙上。
我的脑袋一下子嗡嗡嗡的,我知道这八成是脑震荡,但他被我暗算了一下,歪歪扭扭的乱冲,加上砸板凳时力道失衡,所以一下子就摔倒在地,脑袋也撞在桌角上。这一点是我听到的,因为桌子被撞翻了。
我俩同时晕晕乎乎的倒地不起,我拼命挣扎,想尽早站起身来,因为我清楚在这种你死我活的局势下,谁先清醒,谁就能把对方像只鸡一样宰掉!
这种事情,对方想必也是清楚的……嗯,在清醒的状况下。
酒会误事儿,这一回要的是他的命!
他喝得很多,本来胃里就翻江倒海,现在又跟我扭打一阵子,摔个四仰八叉,所以他一下子开始狂呕起来,满地乱喷。
我本来没有他那么耐揍,后脑勺又脆弱,没有直接在墙上撞碎已经是走了狗屎运,但也脑震荡得很厉害,而他是人最硬的一块骨骼——头盖骨,撞在了桌角,所以他受创比我轻得多。
但感谢酒精,他呕得一塌糊涂,彻底失去了战力,就那样躺在地上狂泻不止。
我终于是清醒了过来,立马提起餐刀,强忍着脑袋的晕眩,直接冲到那个混球面前,一脚踹在他脑袋上。
这种时候,我也顾不上控制力道,就算我没有把他打晕,而是直接打死,也无所谓了。最多他去见阎王,我去蹲监狱。反正去监狱被人爆菊,也总比变成尸体被虫蛀鸟啄好得多。
然后我把手伸到他的鼻子前,还好,这家伙还在微弱的呼吸着,看来……我的劲儿太小了,用尽全力的一脚,也就只能把他踢昏了。所以我一点都没高兴起来,心里寻思我真是弱爆了,将来必须得好好练练,毕竟接下来相当长的一段日子,我都得靠自己的身手。
在屋里翻箱倒柜,找出一条搬家用的
皮绳,忍着他呕吐物的馊臭味,我将这家伙结结实实捆住,然后检查了一下,确信他不可能脱身后,我才去厕所拿来拖把,将地打扫干净。
然后,我扒拉开他长发罩住的脸。
这是张很平庸的脸,丢到人群里,谁也不会有印象,但他的雄武肌肉倒是很吸引眼球,估计能赚个健美先生的名头。
我又检查了一下绳子是否绑好,毕竟我又不是专业绑匪,瞎捣鼓一通,万一真没捆好放他跑出来,那就糟了。醒酒状态下的他,我真没把握对付,如果真出事儿,我就只能跳窗户跑路。
搞定后,我端来一盆凉水,浇在他头上。
这家伙一醒来就要大叫大嚷,但我在厨房的菜刀让他闭上了嘴。
“再叽叽歪歪,惹来左邻右舍的话,甭怪我翻脸!”我压低嗓音告诉他,问他是谁派来的。
他立马阖上嘴巴,一言不发。
我笑了,直接翻出他的手机,然后用他的指纹解锁,开始找他的通话记录。一面找,一面跟他谈:“我觉得吧,你办事前既然喝醉了,那说明你根本没把我放在心上,所以,你可能是觉得只要动一动手指,就能捏死我。既然这样,你肯定不会删掉手机里通话记录才对,因为你不会觉得自己会失手,更不会想到有可能落入我手里。所以你一点都没为现在的情况做准备!”
“既然这样,你在动手前,最后的一个通话记录,必然是给雇主的!”我冷笑一声,觉得自己帅呆了,能够跟夏洛克·福尔摩斯,或者名侦探包拯、宋慈、狄仁杰之类的牛X哄哄的人比一比。
所以,我立马找到最后一个通话记录。
先往那个家伙嘴里塞了个抹布,然后按下回拨键。
“喂。”出乎意料的是,接电话的是个**糯软的嗓音,充满魅惑,而且好像在喘息。我不记得自己得罪了任何女人,而且是这么个嗓音出众的美人,如果有,我一定印象深刻。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