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这样,多了很多邪气呢!
也该死的勾人。
“为什么?你不喜欢红色吗?”顾墨宸已经被水嫩嫩惊艳了,那么夺人眼球的美,让他想要珍藏起来,只留他一人观赏。
他没见过水嫩嫩穿这种大红,平常,她最多是穿大红色的t恤。
这样一身大红,和她的妆容十分相配,特别是那桃红色的唇,像成熟的水蜜桃一般,让他想要咬上一口。
你被我惊艳的同时,我也被你惊艳。
惊艳的不只是人,还有时光。
他们在十几年的岁月里,惊艳了彼此。
“我当然是喜欢红色了。可是,哥哥,你穿成这样,完全是将我比下去了嘛!我都觉得在你的衬托下,我已经黯然失色了。明明,刚刚我化好妆,换好衣服的时候,我还被自己给惊艳了一下呢!”
可是,站在哥哥面前,怎么都觉得,哥哥比自己还要美呢!
不过,也没关系,反正,哥哥这朵鲜花已经被她给摘走了。
谁也抢不走了。
“嫩嫩,我有没有告诉你,你今天美的让我想要狠狠欺负你。”顾墨宸听着水嫩嫩话,心里还是很愉悦的。
虽然,他不在意自己的容貌,曾经被人认作女孩的时候,也是很不喜欢自己这副容貌的。
但,水嫩嫩喜欢,他就觉得这张脸是不能损伤的。
水嫩嫩小脸微红,越发的娇艳起来。
哥哥现在说这种话都不分场合的,幸好没有别人听见。
真是丢脸死了。
虽然外人是听不到两人说了什么,但是,顾墨宸此刻是搂着水嫩嫩的腰身,唇也是贴着她的耳朵说的话,两人的姿势极其的暧昧。
宴会厅里面此刻也是相当热闹的,特别是在水纤月挽着墨延咫的手出现的时候。
京城的某一部分人是已经收到了一些消息的,但,大部分的人也才知道,原来墨延咫结婚了二十年的妻子,就是水纤月。
岁月似乎很宠爱他们,两个人都是超过四十岁了,可他们却都像是二十多岁的人一般。
墨延咫今日穿的是一身银灰色的西装,让他整个人温和了许多。这也是一款很沉稳的颜色,在他身上也很显年轻。
他这个岁数,正是男人最好的年华,非常有魅力的时刻。
本身他是拿过奥斯卡的影帝,在全球都是有粉丝的。再加上帅气,多金,更是有无数女人主动投怀送抱。
现在,知道墨延咫结婚,并且有那么大一个女儿,不知道伤了多少粉丝的心。
即便是这样,他是有家室的男人了。也是有女人,愿意做他的情人的。
当然,墨延咫是个洁身自好的男人。除了水纤月,四十多年来,没有爱过哪个女人。
身体和灵魂都很干净。
而水纤月,今年刚好四十岁。
美丽依旧,气场强大,雍容华贵。
水嫩嫩如此美丽的年纪,再漂亮,也都比不上她的风韵。
当年京城第一美人,真不是白叫的。
到了这个年纪,她不仅没有很多女人面临的身材臃肿,脸色蜡黄,反而更是多了一份岁月沉淀过后的优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