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勉强能吃
“锅都被烧红了!”方晓玲的喊声将罗兰的思绪拉回来,“你要炒就放油,要煮就添水啊!”
“哦,那……炒点菜吧。”罗兰打开灶台旁的柜子,拿出了还剩下半桶的豆油,她刚要往锅里倒,却突然想起来什么似的,“对了,我还没切菜呢,总不能直接扔锅里炒。”
“你到底想什么呢?先往锅里添点水,不能这么干烧啊。”
罗兰从柜子里拿出水瓢跑到门外,当她看到那口被巨石盘压着的老井时,水瓢脱手而出,掉到了地上。
方晓玲也跟着出来,“你别告诉我你挪不动那块石头啊?”
“这石头是我亲手盖上去的。”罗兰看了石盘一会,突然回头说,“其实那些蔬菜可以生吃的,我没打农药。”
“那也得洗一下吧?”方晓玲走过去,“而且我感觉有些渴了,也想喝点水。”
“好吧。”罗兰轻声叹了口气,她扎好马步,气沉丹田,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方晓玲似乎看到了罗兰的脚下生起了圆形的气流,围绕在双脚周围,只见罗兰大喝一声,双掌猛地推向了石盘。
就这样僵持了一会,石盘纹丝不动,罗兰像个瘪气的茄子垂落下双臂,“不行,李梦璃的身体太瘦小了,就算用气功也推不动啊。”
“不能吧?我看你之前挺厉害的啊,一脚就把那老头给踹飞了。”
“那老骨头才多少斤?这可是千斤的石盘。”罗兰已经决心撂挑子了,“反正我推不动,我去把柴火抽出来,你要渴了就啃白菜吧。”
见罗兰回去真的开始釜底抽薪,方晓玲也只好不情愿地回了木屋,蹲在箩筐旁边拿起一颗大白菜,扒了外面的好几层,只吃里面的白菜心,“别说,勉强能吃。”
罗兰将柴火在地面上敲打熄灭后,也蹲过去捡了根胡萝卜吃起来,“真浪费,你知不知道你扔的白菜叶,世界上有多少人想吃都吃不着,哪怕是现在这个年代。”
“你不浪费那你捡起来吃呗。”方晓玲才不管那些,她吃完白菜心,又拿了根黄瓜啃起来,“这个更解渴。”
“凭什么?”罗兰一把抢过方晓玲手里的半根黄瓜,“我欠你的?”
“不是还有吗,抢我的干嘛?”方晓玲又从菜箩筐里拿出一根新的,“连豆瓣酱都没有,我真不明白,你为啥非得带我来吃这玩意。”
“有啊。”罗兰也刚想起来似的站起身,去柜子里拿出了一瓶豆瓣酱,她眯缝着眼睛看着瓶底印着的文字,“2021年3月26日,行啊没过期,这东西保质期长。”
有了咸淡以后,两个人吃的更加津津有味,嘴里的脆响声不绝于耳,没一会蔬菜就被吃了半筐,当二人的进食速度明显有所减慢的时候,罗兰说道,“晓玲,你还记得当初去你家小区门口接你的那个司机么?”
方晓玲津津有味地咀嚼着,“你来接我那次啊?我记得,那不是刘二花外孙的司机么,是个大秃头,我印象很深刻。”
“不对,秃头是老三,是我外孙的手下,还有个年轻的小帅哥,那个才是司机,他说让我叫他小虎就行,还记得不?”
“哦……”方晓玲也懒得回忆,只敷衍道,“好像是有这么个人,怎么了?”
“他就是我这次的任务目标,田虎。”
听罗兰说出这个消息以后,方晓玲手上的胡萝卜横在嘴边愣是没咬下去,她回忆起那天开车的那个年轻人,眼睛越睁越大,嘴里含糊着说,“那怎么行?他都多大岁数了?”
“你把嘴里东西咽下去再说话。”
方晓玲重重地一口咽下了嘴里所有的食物,继续说道,“他跟咱们的真身比年龄是不算大,可他得比你,我是说李梦璃,他得比李梦璃大六七岁吧?更何况你才只是个高三学生,他都混社会了,这不是祸害人呢吗?”
“呵,谁祸害谁还不一定呢。”罗兰掰动着手指的关节,“我倒要看看还有多少孩子跟他似的不学好,顺便都一块教训了。”
“别掰手指,会损害软骨的,这是李梦璃的身体,你注意点。”方晓玲撑的打了个饱嗝,却感觉还是有些饿,就像喝了一肚子水,她偏头看看门外,薄薄得乌云下隐约能看到天阳的光亮,“太阳快落山了,我还是跟你逃了一天的课,学校肯定已经通知咱爸妈了吧?”
“嗯。”罗兰掏出手机看了眼时间,“我约田虎六点在天台酒吧见面,差不多该往那边去了。”
在罗兰看时间的时候,方晓玲却注意到了手机屏幕上的未接来电,“三十二个未接来电?!是不是咱爸妈打来的?”
“李梦璃的父母,还有公安局的座机号码,无所谓了,反正我过几天就穿越回去了,他们爱折腾就折腾吧。”罗兰将手机放回皮衣的口袋,起身伸了个懒腰,“走吧,正好让你见识下我完成任务的本事,我的最高记录是半个小时,有时候碰到渣男,难度就会增加一些,毕竟得让对方从心里真正爱上我才算完成任务。”
“我不去,我要回家。”方晓玲的语气很坚决,她知道自己劝不动罗兰,可还是想要做最后的尝试,“姐姐,你真的感受不到吗?”
“感受什么?”
“某个灵魂的存在。”方晓玲严肃地说,“我想你应该是太专注于任务目标了,从穿越到现在,我经常能感受到李梦玲的灵魂,哪怕是此时,也在某个地方,用眼睛死死地盯着我的一举一动。”
罗兰伸出手掌放在方晓玲的脑门上,“你没病吧?”
“真的!”方晓玲拨开罗兰的手,“我发誓,很多时候,她甚至会跟我说话,一开始我也以为是自己的错觉,但就在刚才我看到你手机的未接来电时,我真的很确信自己听到她的声音!”
“哈哈,什么声音啊?让你赶紧回家,免得她父母担心?”罗兰摇了摇头,她穿越了上万次,现在却要被个初来乍到的家伙给出什么提示吗?这简直天方夜谭,比起方晓玲,她宁可相信大街上那些算命先生的话。
“对!她就像在敲打着将她禁锢住的玻璃,大喊着让我赶紧回家,不要让她的父母担心。”方晓玲起身抓住了罗兰的衣袖,“姐,你也听到了李梦璃灵魂的声音对吧?”
“啊,我听到了听到了,咱赶紧走吧啊。”罗兰显然是在敷衍她,就像是家长在敷衍不断声称自己看见了奥特曼的孩子,“你要不愿意去也行,回市区了你打个车先回家吧。”
“那我回去了,怎么跟家里说你的情况啊?”
“你就说我去找朋友玩了。”罗兰先一步出了门,走了几步她又头也不回地继续补充道,“算了,你就说我死了,省的他们老换号打电话烦我,拉黑一个又换一个,很烦。”
方晓玲迈着小碎步跟上去,“那我还是说你去找朋友玩吧。”
罗兰骑着摩托车将方晓玲带到市区里一个比较好打车的地方,让方晓玲自己回家去了,就在离别的时候,方晓玲对远去的摩托车喊着姐姐早点回来,罗兰假装没有听见,头也不回地离开了,方晓玲心里明白,此次一别,恐怕是在这个世界的永别。
“没关系的。”方晓玲望着罗兰的背影,嘴里发出只有她自己能听到的声音,“我们在另一个世界见。”
而此时的罗兰却有种摆脱了负担的感觉,她下意识地挺直了腰,借着后视镜将额前飘荡的两条头发捋到耳朵后面,她加大了油门,穿梭在来往车辆的缝隙间,没一会就来到了天台酒吧的楼下,之所以叫天台酒吧,是因为酒吧在建筑楼顶的天台上,是市里小有名气的露天酒吧,以帅哥美女的聚集之地著称,四个电梯门前都有许多人在排队,当罗兰等待的电梯开门时,里面却空荡荡的,没有人下楼,好像这电梯是个会吃人的机器,让人们只进不出。
当罗兰进去的时候,电梯里已经挤满了人,而电梯却没有发出超重的警报,好像只要人们挤得下,它就能安全的到达顶楼,罗兰从裤袋里摸索出一支口红,那支口红的外壳就是个小镜子,她被拥挤着,似乎有人用手背借机触碰她的大腿,可她并不在乎,她把这种情况称之为“入乡随俗”,更何况,这又不是她本人的身体。
电梯门开了,人们趋之若鹜地挤出去,仿佛急于投入天堂的怀抱,而酒吧今天的主题,也的确像是一个天堂。草坪铺满了整个酒吧的地面,柔和的白光从四面八方照在人们的脸上,就连背景音乐也是温柔的轻音乐,唯一与主题不符的,就是人们喧闹噪杂的声音,他们酒杯相撞,搂搂抱抱,欢声笑语,仿佛周围的环境不管如何变化,对于他们来说都是一种形式而已,并不能改变他们每天都进行着的常态。
罗兰望着呲牙咧嘴笑着的人们,感觉他们都很开心,又感觉他们都很失落,这天堂的主题,像照妖镜般,照出了往日在地狱里痛苦煎熬的魔鬼们。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