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简述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提出的过程及影响。
1953年12月31日,周恩来在接见印度代表团时指出,新中国成立后就确定了处理中印两国关系的原则,那就是“互相尊重领土主权、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惠和和平共处的原则”。这是中国政府在特定的完整意义上,首次提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在签订的《中印两国总理联合声明》和《中缅两国总理联合声明》中,都明确写入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有关双方一致同意以这些原则作为指导相互关系的原则。倡议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作为处理国际关系的准则,指出这将形成和平和安全的坚固基础,社会制度不同的国家的和平共处就有了保障。随着日内瓦会议后国际形势逐渐由紧张转向缓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在一般国际关系中的运用,逐渐成为不同国家间的一种共同需要。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