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七月到达一大队第一中队的时候快7点半了,由于经常来,队里所有人都是认识她的,除了刚来的苏堇熙。而队里的人沈七月也都认识,也除了苏堇熙。
沈七月进门的时候抱着饭盒匆匆忙忙就想往沈中队的独立办公室走。苏堇熙在门旁边的饮水机接完水一转身就和沈七月撞上了。
盛夏的天气,苏堇熙接的是冷水,不至于烫到,但至少,衣服是打湿了。
沈七月走得匆忙,撞得急,反冲挺大的,苏堇熙反应快,抓住沈七月的肩膀拉了一把,不然她肯定要摔个仰面朝天。
抬头一眼,两人皆是一愣。沈七月从外面进来,扎个马尾,光洁的额头上有一层薄汗,发际边一些茸毛都已汗湿贴在了皮肤上。
而苏堇熙待在有空调的办公室,一件白衬衣加警裤,虽然几年警校都是风吹日晒的,但皮肤和养尊处优的大少爷并没有什么区别,当然,和沈七月一比,那就无话可说了。
沈七月一抬头就看见一张俊脸,一不下心就犯花痴了,心里开始嘀咕:“哇塞塞,帅哥!”
“你没事吧?”
听见苏堇熙充满磁性的声音,沈七月才回过神来,得赶紧给她爹送饭,于是瞬间扬起一张笑脸,“没事没事,刚好热着呢,正好可以降温。”然后又急急忙忙往沈中队办公室走,一边走一边想,声音也好好听。
苏堇熙还没来得及提醒她衣服打湿了,胸前的布料有点透,就见沈七月一阵风一样跑了,看了一眼是往沈中队办公室里面去的,到嘴的话又收了回来。
沈七月走进沈中队办公室,一屁股坐她爹办公桌对面的椅子上,这才把饭盒放桌上,“爸爸,快吃饭吧。”
沈中队别提多高兴,傲娇的想,不愧是我沈振安的闺女,知道疼她爸,即便这也不是第一次来给他送饭了,面上还却还要保持一本正经:“七月,你怎么来了?”
沈七月先喘了两口粗气才回答,“我妈今天为了给我庆祝生日,做了那么多菜,我们吃完了还剩这么多,我就只好给你打包送过来了。”
沈振安拿着筷子的手顿时一噎,这么不会说话,抬眼一看自家闺女,发现T恤里面若隐若现的文胸蕾丝边,赶忙问,“七月,你衣服怎么弄湿的?”
沈七月顺着沈中队的视线低头一看,楞了一下,才回答,“我刚刚进来的时候撞了个人,把他水杯打翻了。对了,爸爸,我怎么没见过那个人呀?”
没见过?沈中队一想,“可能是队里刚分过来的新人,刚毕业的,是不是很年轻一个小伙子?”
沈七月点点头。
而外间还在加班的一众人还能隐隐约约闻到从里面飘出来的饭菜香味。尼玛,这要不是队长,早就被揍了。
苏堇熙重新接了杯水回办公桌坐下,回想了一下刚才的情景。琢磨了一下,和旁边另一个警员搭话了。
“程哥,队长经常有人送饭?”
程煜拿着手上的资料头也没抬,“那是队长家的千金,以前就经常来送饭。”心里边还想着,还好那是队长,要换成另外的人,那妥妥的是拉仇恨的节奏啊。
苏堇熙没再多说。
沈七月收拾好饭盒,坐在沈中队办公室等他下班一起走,她和沈振安下班离开的时候其他人还在收拾东西也准备下班了,
吃饱喝足的沈队长走的时候心情倍儿爽,脚步轻快。
苏堇熙抬头望了一眼门口的方向,不明所思。
最后,沈中队牵着他的小毛驴电车,载着自家宝贝闺女回家切蛋糕,过生日。
过完生日之后,就是最长的暑假了,参加了好几场大团体、小团体、小小团体的同学聚会。又因为开学时间、距离远近、出发早晚等原因,来了几场小小的送别。最后,终于迎来了沈七月同学出发那一天。
为了送沈七月去学校,沈振安调了三天班,和吴薇一起,送女儿去学校。学校不远,就在临近的S市。
沈七月并不知道,她走的这天警局炸开了锅。
沈中队担任队长,多年来基本都是按照排版表轮班,甚少调班,一口气调了三天更是没有。根据一众有文化、有技巧、有经验的八卦警官的推理,最后得出了正确结论,沈队长去送他家闺女去学校了。
苏堇熙作为不明情况的新人,并没有参与话题,但是其他人讨论的内容都一字不漏的记在心里了。
沈七月的大学生活从第一年的理论,第二年的解剖青蛙、兔子等小动物,终于迎来了悲惨的第三年,接触尸体。刚开始的时候看见肉都想吐,点个面都要在角落吃清汤的,生怕一不小心就看到别人碗里有肉。在虚弱的给吴薇女士打电话时,沈七月懊悔,“妈,早知道我当年第一志愿就该填警察了。”
吴女士刚准备安抚女儿几句,到嘴的关心的话就这么又吞了回去。
等到沈七月已经麻木到对着尸体都能大口吃肉的时候,又迎来了学校的统一实习。
实习是学校安排的,全部人统一都在学校的合作医院里实习,就在S市,吴薇女士想让闺女来她的地盘实习都不行。
除去那一段吃不好睡不香的日子,沈七月的大学四年还算是逍遥自在的。最后,工作还是落实到了她妈吴薇女士的地盘,C市第一人民医院。
而苏堇熙从一开始被他妈施玉琪女士催交女朋友、然后安排去相亲,最后搬出来住,才终于清静了。
而每次施玉琪女士和她儿子通话都要啰嗦一番,“你这个臭小子,你要气死我了,光棍,别跟别人说你是我儿子,丢脸!”
苏堇熙默。
四年的时间,苏堇熙因着多次完美的任务,出色的表现再加上他爹在背后的提携,已经从沈中队手下的新警员调到了大队,如果没有意外,很快就会晋升副队了,职业前景一片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