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阳西下,金色的余晖洒下来,芒砀山上,树木花草,都披上了金色的盛装,显得格外美丽。
在这美丽的山野间,却有一个疲惫的身影上,满腹心事的坐在一块大石头上,看着远处的群山,直愣愣的发呆,他就是刘季,需要静下心来,好好想一想的刘季。吕稚悄悄站在不远处,远远地看着,不忍心打扰他。
触犯大秦律法,被扣上造反的恶名,尽管都是冤枉官司,却找不到一个地方去申诉,已经无路可走,到了山穷水尽的时候。
如今,秦军不断围剿芒砀山,必须做出决断,没有过多的时间,没有任何余地给自己去思前想后,他必须想清楚,而且是在短时间之内,想清楚前面的路。
天时,地利,人和,三者缺一不可,否则,只会一败涂地。
大秦暴政,是老天要灭大秦,英雄辈出之时,陈胜吴广已经起义了,此乃天时也;
沛县及周边土地肥沃,是天下富足之地,以此为大本营,可谓是粮库充盈,免除了后顾之忧,此乃地利也;
大秦暴政,生灵涂炭,人心所向,只要振臂一呼,就会一呼百应,加上黑痣事件,神灵下凡降雨,又有斩白蛇在后,黎民百姓对刘季,已经到了迷信的程度,如果可以称之为人和的话,也勉勉强强算得上。
这就是萧何的天时地利人和,也是劝说刘季举起义旗的理由。
就算是这三条都成立,可是,有了天时,地利,人和,就可以取得天下?不,不是,绝对不是。
首先,天时,地利,倒是不假,可是这个人和,却是注水猪肉,绝对是虚假的。
什么解救苍生的神灵,什么斩白蛇,什么赤帝转世,都是假的,一个是萧何的权宜之计,另一个,则是绝处逢生,不得已而为之,决对不是什么上天的旨意,更不是天意,这些,老百姓不知情,他这个当事人,心里最是清楚。
更重要的是,他刘季不是这块料,绝对不是!
推翻大秦,就自己?
开始什么玩笑,简直就是滑天下之大稽。就算是使劲抬高自己,即使是给造反找几个理由,他刘季也不是这块料,而且这些外因都不是最关键的,归根结底,最重要的,还是要有推翻大秦的本事。
什么天时地利人和,都是外因,都是糊弄别人的,是制造声势的好办法,而造反这么大的事情,只有这些怎么行?
需要来点干货!
就像吃饭一样,清汤寡水的,总是填不饱肚子,要有干饭才行!
造反,第一要素,就是兵,兵在哪里?一群手拿锄头的老百姓?显然不行。
将呢,就算萧何是个智多星,可是,他会领兵打仗吗?不会。
没兵没将,怎么造反?难道就等着失败?还没有开始,就注定失败,那何必开始?
不入虎穴,是得不到虎子,可是,没有本事入虎穴,就等于去给老虎送点心,这一点,刘季很明白的,非常明白,明白的清楚而透彻。
可是,不举义旗,就在这芒砀山上,等死不成?
之所以现在还没有被抓走,一方面是青城方面太轻敌了,另一方面,则是自己运气好,一旦官兵下了狠心,这里肯定是守不住的,到那时候,自己绝对是死无葬身之地。
就在这个时候,吕稚款款走了过来,向刘季绽开一个大大的微笑,她坐在刘季身边,从怀里取出一个小包来,递给刘季。
只见一方小小的手帕包着,打开来,一只小小的风铃,用五彩丝带手工编成的,出现在了眼前,拎起来,五个小小的铃铛,在微风的吹拂下,发出清脆的声响。
刘季的眼睛,顿时湿润起来,他认识这个小小的风铃!!
赶往骊山的前一天,女儿刘元手上做着的,就是这个风铃,只是那时候,还没有做完。
“两只大铃铛,代表着父亲和母亲,”刘元一边编着风铃,一边告诉即将远行的父亲。
“三只小的,代表哥哥、刘元儿和弟弟,”刘季接过女儿的话,笑着说。
“父亲真聪明。”小女孩笑了,放下手里的风铃,扑到父亲怀里。
“父亲回来的时候,送给父亲,好不好?”刘季抱着女儿,问道。
“好。”刘元开心的笑了…………
往事历历在目,女儿亲手做的风铃,就在自己手里,五个小铃铛,代表着家里的五个成员,在风中发出清脆的声响,也响在了父亲的心坎上。
他爱自己的妻子,更疼爱儿女们,那个小家,是他永远的归宿,是他栖息灵魂和躯壳的地方,被他放在了心里最柔软的地方。
为了这个小家,他不惜用整个世界去换取!
吕稚知道,此时此刻的刘季,心绪万千,还没有理出一个头绪来,不过,她的心里,已经有了主意,那就是,所谓三十六计,走为上策,既然是一团乱麻,就不要去整理了,走掉,既痛快又有效!
“我们走吧,离开这里,永远都不回来了。”吕稚望着自己的老公,满脸的柔情,眼睛里充满期待。
她不要什么花花江山,更不要富贵权势,她只要他们的小家,要自己的幸福生活,哪怕是浪迹天涯海角,又有何妨?
刘季久久的望着妻子,望着妻子期待的眼神,突然,哈哈大笑起来。
“什么天下众生,什么黎民百姓,我刘季认识几个?”刘季大笑着,说道,“我们走,去过我们的小日子。”
吕稚露处开心的笑容,满脸泪水。
这正是她想要的结果,正是她的希望和理想,十六颗祖母绿换来的金钱,打发掉山上的众人,然后,带上亲人,远走他乡,去过自由自在的生活,就像风一样无拘无束的日子。
这一点,还是非常可行的。
首先,刘季触犯的是大秦律法,这一点非常模糊,没有明确的敌人,更没有死对头,一定要对他斩尽杀绝。
另外,这里不是二十一世纪,没有发达的信息系统,更不可能时时处处被追捕。
那么,就去做一阵风吧,随处快乐的风,自由自在,逍遥快活,去享受另外一种生活方式,就像风一样。
很有吸引力,也很不错,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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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普通的午后,吕家的后花园里,姹紫嫣红开处,蜂缠蝶绕,却没有一个人,连园丁都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
静,安静,一切都静悄悄的。
而这平静,只是表面上的,就是在一个不起眼的院子里,正在孕育着一件最不平凡的大事,影响着整个世界,影响着这个世界的所有人.
这一天,也成了秦朝末期最重要的一天。
只不过,这一天,没有人知道是什么回事,更没有任何记录,也没有几个人知道这一天的存在。
即使改变了整个世界,它的足迹,也被悄悄抹去了,抹得干干净净。
一个人,二十多岁的样子,虎背熊腰,一身短小打扮,露处一身的腱子肉,正满头大汗的忙活着,旁边,是一个大大的熔炉,炉火正旺,几块黑色的煤炭,在劲风之下,熊熊燃烧着,烧出任何木材都达不到的温度。
这个人,正是吕家的家人,园丁李宇。
别看李宇只是一个普通的奴仆,却身怀绝技,那就是铸造兵器。
李宇的祖父,是大秦的始皇,秦始皇的挚友,有家传的本事,那就是铸造兵器,李家的兵器,千金难求,锋利无比,是其他的人模仿不来的,也是李家兵器难求的原因。
秦始皇就是得到了这个良才,才如虎添翼,打下了大秦江山,只可惜,鸟尽弓藏,卸磨杀驴的凄惨一幕,却又上演了。
也算是老天有眼,不忍心让老李家绝后,十几岁的李宇跟老家人外出游玩,才幸免于难,捡了一条小命。
于是,李宇还是一个少年的时候,就背井离乡,亡命天涯,落难在单父,被吕公所救,从此落脚在吕家。
从此,他放下了祖辈的家传绝技,不再跟刀剑为伍,却拿起来花锄,摆弄起了花花草草,成了一名园丁。
吕家搬到沛县,李宇这个特别的园丁,带着家人,也跟了过来。
诗人偏好文墨,佳人喜欢鲜花,而这个李宇,当然是最喜欢兵器了,尽管他是一个园丁,却是一个最蹩脚的园丁,花花草草到了他手里,也算是倒了楣,吕公老爷子是个厚道的人,也不计较,总是一笑置之。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老李家的人,似乎天生就是作兵器的料,除了兵器,其他的就难恭维了,闲来无事,他还是会打造几件的。
今天,他的看家本事,终于拿了出来,也终于派上了大用场。
熔炉上,是一把初见形状的大刀,在烈焰的燃烧下,变得通红,映红了李宇兴奋的脸,也燃烧在吕稚的心上,古人的燃料,无非就是各种各样的木材,锻造兵器,也不例外,这黑色宝贝煤炭,用来锻造兵器,想必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吧。
此时此刻,李宇的眼睛都直了,瞪得跟铜铃一般,神奇,太神奇了,看起来不起眼的几块石头,还黑乎乎的,没有想到,燃烧起来,却是完全变了样儿,成为最好的燃料,温度高,持久性好,是任何木材都不能比拟的。
他和他的祖辈,琢磨了几十年的问题,就是火焰的温度和持久性!竟然就这么轻轻松松解决了,这就标志着,打出来的兵器,就会登上一个新的台阶,是李家人几辈子都无法跨越的。
李宇的脸上,散发出从来没有过的光芒,这个不会摆弄花花草草的园丁,终于找到了自己的用武之地…………
整整一个下午过去了,终于,一把绝世宝刀,经过李宇神奇的双手,打造而成。
李宇顺手挥起宝刀,砍向那把大锤。
“当!”的一声脆响,火星四溅!
再向大锤看过去,出现了一道齐刷刷的金属茬口,没有想到,这把宝刀,竟然如此锋利,竟然可以砍动大锤!更别说其他的兵器了,切金段玉,非它莫属!
李宇压抑住兴奋,割下自己一缕头发,放在刀刃上,轻轻一吹,顷刻之间,断为两截!“成功了!成功了!终于成功了!”李宇兴奋地大叫,这是他们老李家几辈子的心愿,终于完成了,终于在这黑色石块的帮助下,完成了。
旁边的吕稚,脸上露出欣慰的笑容,由衷的点点头,这才是黑色宝贝的用武之地!才是它们发光发热的骄傲!
可是,喜悦刚刚过去,一丝担忧涌上心头。
这把利刃,这把切金段玉的宝刃,本不该在这个世界出现的绝世兵器,意味着什么?
这把利刃,在一个小女子手里,无疑就是一件好看的装饰品,还是一件不合时宜的装饰品,花儿缤纷,衣裙婆娑,才是最配女儿家的,一把绝世利刃,反而显得有些不伦不类。
而这把利刃,到了男人手里,就完全不一样了。
兵器从来都是武者之魂,在武者手里,无疑为他增加了一双腾飞的翅膀,将是鲜血和生命的最佳拍档;
在野心家手里,这把利刃,无疑意味着自己的士兵,可以以一当十,以一当百,横扫天下还谈不上,起码有了称霸天下的筹码。
吕稚握着这把利刃,默默出神,久久无语。
她只是一个平凡普通的小女子,只要自己的家,只要过自己的小日子,至于什么称霸天下,什么开国辉煌,她不想要。
尽管,丈夫刘季已经被逼上了芒砀山,却并不表示他们已经无路可走,除了萧何说的扯旗造反,还有最后一条路,那就是隐姓埋名,流落天涯。
与其面对烽火连天,面对无休止的战争,不如浪迹天涯,做一阵无拘无束的风,四处飘散的风,自由自在的风。
于是,吕稚下定决心,无论这是一把什么样的兵器,无论它如何锋利,都永远封存吧,它原本就不属于这个世界,也就不必亮出来了,永远尘封起来吧。
可是,面前这把绝世宝刃,却是风一般自由自在生活的克星,锋利的刀刃,闪着金属特有的光泽,夺人二目,似乎在嘲笑着,嘲笑这个女子的痴,嘲笑她的那点小私心,一种平静安定的生活,怎么可能?怎么可能?
既然这把利刃已经诞生,既然它已经来了,它都不会甘于寂寞,不会被尘土封存。
无论这把利刃是不是属于这个世界的,它都来了,连一个大活人都来了,从另一个世界穿越而来,影响着这个世界,更何况,一件兵器呢?
煤炭的烈焰,铸造了它,而芒砀山上的黑色石块,依然静悄悄的躺在那里,等着发光发热,等着烈焰飞腾的那一刻,等着与金属的完美结合……
就这样,吕稚收起这把宝刃,要说存放的地点,也是一个问题,刘家已经成了张县令的目标,最保险的地方,恐怕就是吕家了,
于是,一把绝世利刃,放在了吕稚的闺房里,那里没有人居住,是最安全的。
殊不知,就是这个稳妥的地方,也不是绝对的,吕家的一家之主,可是吕公这个老爷子,而且,风一样的日子,是吕稚想要的,却不是男人们想要的。
尤其是她的丈夫刘季,当横扫天下的利刃摆在他的面前,有了称雄天下的筹码的时候,他的心,再也平静不了了,尽管这个筹码,还不足以完成称雄天下的壮志雄心,却足够震撼一个男人的野心了。
也许,这也是男男女女之间的差别之一吧,对于一个女人来说,稳定幸福的小家,是女人的理想,而一个男儿,却志在四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