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阵亡372人,轻伤34人,重伤2人,俘虏132人。”?
以有心算无备,胜利毫无悬念,但伤亡数字却不尽人意,至少在诺顿看来这是不应该有的伤亡,完全是疏忽大意造成的损失,那些死于偷袭和愚蠢的骑兵让他既感到遗憾又感到愤怒。?
不过,这就是考验的意义所在,用个体的生命来换取集体的磨合和强大,也许很无情,但却成效最快!因为要想活下去,每一个士兵都必须时刻警醒全神贯注,将所有灌输在他们脑海中的技能、经验和规则变成生存的本能,这样当他们从血腥中挣扎而出时,才能浴血淬炼为一支足以独当一面的劲旅!?
正因为如此,诺顿必须压抑住内心的所有感受,从而能够充当一名理智的监督者,他会就每一场战斗中暴露出的问题对部队进行针对性的调整,并且时刻关注着从上而下整个指挥系统的运转,但他不会做出任何评判,因为时间不允许,他只能让士兵们学会先去做,哪怕是盲从,至于思考只能等到战争结束了。?
“轻伤员和俘虏随军继续出征,至于重伤员”诺顿的目光在副将的脸上转了一圈,语气中没有丝毫波澜地说道:“愿他们在诸神的国度安息吧!请随军祭司送他们最后一程。”?
“遵命。”对于这样的命令,副将并不感到意外,更不会存在什么抵触的情绪,尽管罗马军团视抛弃同伴为奇耻大辱,但做到这一点必须分清情况,军团身负重任,不可能为了区区重伤员而浪费高速转进的宝贵时间,再加上他们是在布满敌军的危险区域内行动,重伤员根本无法得到妥善安置,而随军配属的医护兵也处理不了过于沉重的伤势,与其等伤势恶化痛苦死去,军改后对于这种情形制定了了明确的专门战场条例,指挥官可以让随军祭司为重伤员祈祷,而后结束他们的痛苦。?
“全军就地休整,三个小时后出发,我们将继续沿海岸线既定路线向东进发,按照之前得到的情报估计,这两天之内,蛮族的一批辎重将会从这里路过,我们的目标就是烧毁这批辎重。”?
“遵命。”一旁的作训参谋迅速对诺顿的命令进行记录并且备份。?
“就这样,你们都出去吧。”诺顿挥挥手,示意众人离开,等到军帐内的所有人都走干净了,他走到帐篷角落,从自己携带的行囊袋中掏出了一本厚厚的用莎草纸和线装订的本子,还有铜管笔和墨盒。?
虽然在这场残酷的考验中诺顿只是一名监督者,但他仍然负有重要的使命,那就是将行军作战中经历的一切都详实地记录下来,以他的视角,最冷漠也最理智的视角。?
一天后,托伦,蛮族大军营地。?
此次追随匈奴人出战,为了表现出足够的忠诚,恢复元气不久的哥特人可谓是不遗余力,征召了所有能够战斗的族人,凑齐了一支人数超过5万的军队,因而得以从匈奴左贤王那里讨得了独领一路的难得机会,然而,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却让意气风发戴上统一的哥特王国王冠的弗里蒂格斯感到像是吃了粪便一样怒气郁结。先是派遣的一支军队在凯尔采城下遭遇惨败,全军覆没,白白损失了数千兵力。?
接着,突然他接到传信,限期前往左贤王庭,原来休屠王听说了他的一连串失败决定对他进行讯问,结果却是当着王帐内数十名浑身膻味的匈奴将领的面,他这个堂堂哥特人的国王,汗如雨下地小心赔罪惶恐如狗!?
然而屈辱远没有结束,就在开战之前,休屠王竟然只派了一名小小的百夫长来剥夺弗里蒂格斯方面军指挥官的职务,另外单独派了三千骑兵和一名万骑长接替了他的职务,这已经是**裸的羞辱和监视可是弗里蒂格斯只能咬碎牙和着血吞。?
可是这些,远比不上刚刚从斥候口中得知的消息那样令弗里蒂格斯火冒三丈!?
“混蛋!该死的罗马人,我要杀了他们!萨尔玛提亚人的营地还有我们的一批辎重竟然被一股潜入的罗马骑兵捣毁!我们居然对此一无所知!”?
大帐内,弗里蒂格斯两眼血红地在他的将军们面前咆哮如雷,眼中仿佛随时可能喷出火来,正如奥卡、安奎拉当日所言,其实从罗马和匈奴大军全面接触开始,弗里蒂格斯就打着坐观虎斗的盘算率领大军驻扎在托伦,始终没有向前再进一步。虽然身边有三千匈奴人骑兵监视,但弗里蒂格斯很狡猾,他一边每天好酒好肉伺候着这帮匈奴人甚至不惜献上族中美女供他们取乐以此来消除他们的戒备,一方面每日派出不少军队,做出积极突进的假象,实际上那些军队根本没有和罗马军队碰过面,只是随意到四处溜达一圈就返回了营地,顶多杀点野兽往身上洒血把甲胄扯破点,看上去也就没什么破绽了。?
不得不承认,弗里蒂格斯的确老奸巨猾,使出的手段轻而易举就让那个负责监视的匈奴万骑长晕了头,不仅没有发现问题,反而还不断派人传信给休屠王,为哥特人请功,不禁让人生出荒谬之感。?
但正是凭借着这一手炉火纯青的诈术,开战十几天以来,弗里蒂格斯不仅保存了好不容易积攒起来的兵马,而且,还趁机招纳了不少被罗马人打散之后躲入山林的日耳曼人部族,暗地里大大扩充了自己的实力,可以说是志得意满,原本正计划着是否要在这场大战上再捞取更多的好处,没想到这祸事突然就从天而降!?
从内心来说,弗里蒂格斯并不愿意和罗马真的变成死敌,就算是当年和匈奴人串通谋害瓦伦斯皇帝也是迫不得已而且是意外,他很清楚罗马虽然衰败了,但仍然不是他区区哥特人能撼动,妄图去欺侮一个衰弱的巨人依旧是愚蠢的选择,所以他只想从中渔利,在匈奴人和罗马人的夹缝中生存壮大,而这个前提就是双方不能独大。但是现在他不得不提前放弃旁观者的身份了,因为罗马人已经向他公然发起了挑衅。?
“立刻派出斥候,不管用什么办法,给我找出罗马骑兵的下一个目标或者藏身位置,调集大军,我要一举歼灭这些罗马骑兵!”慎重思考过后,弗里蒂格斯做出了决断。?
听出弗里蒂格斯语气中的冷酷,那些将领们不由面面相视,继而高声应是,脸上露出嗜血的兴奋表情,闲了这么久,刀鞘里的刀早就耐不住要痛饮鲜血了!?
沉寂多日的蛮族营地终于喧闹了起来,一队队士兵持盾握矛从军帐内正装而出,一匹匹被喂得膘肥体壮的战马被骑兵从马厩里牵出仰天嘶鸣,嘈杂声不绝于耳,到处都是纷乱的人影,而负责侦查罗马军队动向的骑马斥候早已分成十几拨离开了营地,朝着不同的方向绝尘而去。?
可惜,冷兵器作战时代,骑兵正是凭借其强大的机动力才会成为战场上最难以预料的致命武力。就在弗里蒂格斯大发雷霆,调动大军准备还以颜色的时候,诺顿率领的骑兵已然到达了马祖里湖附近的肯琴扎营。?
“将军,我们一路急行军避开敌军的侦察到达这里,究竟下一个目标是什么?我们似乎已经偏离主战场了。”军帐内,军官们再次汇聚到一起,研究下一步的行动,不过诺顿始终只是认真查看着行军地图而没有说话,一名军官终于忍不住询问。?
“等!”诺顿的回答只有一个字,简短而迅速,然而却没有解答军官们的困惑。也许是察觉到了这一点,他接着手指着地图上目前他们所在的位置又说:“我原本计划是以这里为战场,和蛮族联军进行一次正面较量,不过很遗憾,也许是我们的速度太快了导致敌军没能及时获取军情,又或者是敌军的反应太缓慢,斥候回报,敌军竟然没有还没有顺着我故意留下的痕迹追过来,因而我们不得不改变作战计划了。”?
诺顿的话一说完,军官们终于恍然大悟,原来将军故意率军一路急行但却偏偏留下痕迹,是为了引诱蛮族军队追来,然后利用这里的平坦地势进行伏击。?
“将军,既然出现了变化,那我们现在该怎么办?继续等吗?”?
“当然不行,原先计划的关键就在于抓住敌我双方一个跑一个追之间最恰当的时机,让敌军在来不及反应的情形下一头撞入我军突然调转方向部下的逆向陷阱,可惜我们没能创造出这个时机,所以继续等下去反而可能让敌军发现端倪有了准备。”?
“那不如我军继续前进,放缓速度,诱使敌军追上来。”?
“理论上可行,但我们不能再深入了,再往前就要靠近匈奴左贤王部了,我们不能轻易冒险。”?
“那不知道将军是否已经有了计划?”?
诺顿的目光扫过众将,随即落到地图上的一点,斩钉截铁地手指地图说道“我准备攻打这里——乌达普!”?
“这是哥特人的重镇,听说他们从北方招纳的不少蛮族就暂时驻扎在这里。”诺顿的目标不禁让不少军官都是惊讶不已,因为这计划太大胆了,单纯用骑兵去攻击一座重镇,这在罗马人的作战历史上还是首次。?
“就是这里了,这一次我们依旧是采取突袭的策略,不过要大张旗鼓地突袭!亮出帝国的旗号,要让所有蛮族都看的清清楚楚!”诺顿眼中透出一丝深深的冷意“我要让那些蛮族知道,在这场战争还没有分出胜负之前就贸然去投靠匈奴人将是多么愚蠢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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