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章边陲小镇

冷风如刀,秋霜如晶,沉睡的边陲小镇柳如镇已经开始苏醒,柳如镇只不过是巴掌大小的地方,而且这边经济不是很发达,与牧歌曾经生活的城市相比简直就是天壤之别,而且很多古老的习俗依旧在这个镇上盛行着。

依旧有人挑着油条豆腐脑走街串巷,悠长的叫卖声回荡在整个镇上,镇上的建筑是一个挨着一个的,恨不得你从这家出来就到了那一家,很多人都是共用一个院墙的。牧歌从来没有想到自己回来到这个边陲小镇,她做了几天几夜的火车,其实在火车上的时候她根本就不知道自己下一站究竟是哪个地方,她只是没头没脑的走着,直到遇到这对憨厚的农村夫妇。

那天她看到一个老汉晕倒在自己的身边,周围的人都避之不及,唯恐老汉讹诈上自己。牧歌什么也没想,她蹲下身子掐了掐老汉的人中,然后从老汉的身上掏出速心丸给老汉吃下,一会儿老汉的老伴儿来了,他们夫妇两个对牧歌千恩万谢。

通过交流才知道原来夫妇两个此次来不为别的,只是来认领儿子的骨灰的,儿子一个月前出车祸死了,肇事者逃逸了,至今没有找到,不是他们不想领,不想要,而是确实凑不齐到这来的火车费,这次七拼八凑的终于凑够了路费才将儿子的骨灰领回来。

他们好心的问牧歌要去哪里,牧歌说她也不知道自己究竟要去哪里,人有的时候真的很奇怪,你可以对一个陌生人吐露你的心机,牧歌将自己的遭遇告诉了这两个夫妇,两个夫妇思来想去便对牧歌提议说,如果你不嫌弃的话,就跟着我们回家吧。牧歌觉得有些不妥,倒不是她怀疑两夫妇会有什么鬼心眼,他们两个一看就是实实在在种地的庄稼人,牧歌羞涩的说道自己已经怀孕两个月了,她不知道自己该以什么样的身份在他们家待下去。老头子一拍脑门,他倒是有个说法,只不过要委屈牧歌了,就把牧歌说成是儿子在外面的媳妇。牧歌觉得老汉的说法很妥当,既可以堵住邻居的悠悠众口,又可以顺理成章的在他们家生活。

对于这两个老人,牧歌是心存感激的,她感谢他们两个能够收留她。对于李老汉夫妇俩来说,他们甚是欣慰,牧歌一看谈吐和穿着就是城里人,可是她不曾嫌弃他们家的贫寒,并且顺理成章的伺候着他们老两口,他们觉得即使儿子活着的那几年他们也不曾享受过这样的待遇。

那天牧歌跟着他们回家的情形,李老汉依旧记着。

当时邻居们都围在李老汉的家门口,农村人都爱看热闹,他们看到李老汉不但将儿子的骨灰带回来了还带回来了一个漂亮的女人,对他们而言,那个女人简直就是仙女,谁也没有见过这么好看的女人,简直就是从电视上走下来的,农村人读书的人不多,他们搜肠刮肚的也找不出形容这个女人的词语,有些人甚至想到了妖精这个词语。

邻居王大头双手抄着袖子耸着肩膀道,

“老李啊把儿子接回来了啊,还顺利不?”

李老汉点着头,他并没有太多的悲伤,这个儿子从小不听话,五年级没毕业就出去闯荡了,这么多年在外面,一分钱也没有拿回来,每次过年回家反而要跟他们老两口要钱,如果不给他钱,他对他们老两口是非打即骂,家里值钱的东西已经被儿子输干净了,他们老两口的心碎了,死了,泪也已经流干了,这样的儿子不要也罢,他甚至都后悔将这样一个儿子生下来,他简直就是来跟自己要账的。

他的声音有些沙哑,嘴唇有些干裂,

“顺利,顺利,城里的好心人挺多的。”

大家七嘴八舌的围上来,讨论着明个老李儿子后事的问题,老李说他为了儿子已经负债累累了,不想弄得太花哨,太隆重,简单的埋进家里的坟地就行了,到时候叫上家里几个比较亲近的人就行了,就不劳烦乡里乡亲了。

其实大家感兴趣的还是那个漂亮的女人。

外号大喇叭的一个女人挤了过来,她问老李媳妇,

“这闺女真俊啊,是谁呀,以前怎么没有见过呢。”

老李媳妇镇定的说,

“她是我的儿媳妇,而且已经怀孕两个月了,他们本来打算这个月结婚的,没想到儿子竟然是那么没有福气的人。”

想到儿子,老李媳妇呜呜咽咽的哭了起来,毕竟儿子是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肉。邻居们七嘴八舌的劝着。

大喇叭说道,

“也不能这么说,这小李好歹是给你们老李家留下了种,以后要好生的对待小李媳妇。”

大家又纷纷的恭喜老李两口子后继有人,一场

本来悲哀的事情变成了一场有关八卦的喜讯,悲伤瞬时间削减了许多,知道天黑了大家纷纷散去。

牧歌终于喘了一口气,刚才大家都围着自己上下打量,看的自己还真是有点不自在。她知道他们没有什么恶意,可是她还是没有习惯被人这样肆无忌惮的打量,被人挂在嘴边说三道四。她明明听到人群里有人提出疑问,小李怎么会有这么个时髦的媳妇?长得这么俊怎么会看上小李?看着不怎么像正经人家啊,要不怎么会未婚先孕呢?

老李媳妇把牧歌让进了屋子里,她拉着牧歌的手,

“孩子,委屈你了。”

屋子里的灯光有些发暗,牧歌看到家里确实是家徒四壁,只有一张桌子,并且桌子的一根腿已经断了,只能强行靠在墙上,一张木头床,床上的被褥很单薄。

牧歌笑了笑,

“大娘,看你说的,你能给我一个住的地方我已经很满足了,倒是你们,为了我要撒谎。”

老李在门口吧嗒吧嗒的抽着旱烟,他吩咐老婆子把家里最好的被褥拿出来。老李媳妇替牧歌收拾了一间屋子,随后将两床厚厚的被褥拿出来,牧歌看得出被褥一次也没有用过,想必是他们原本是打算留给儿子用的。

牧歌推辞了一番,可是老李媳妇很坚持,她说如果你真的把这里当家就不要客气。老人很慈祥也很实在,牧歌心里暖融融的。

牧歌问了问明天的丧事,她要不要去。老李媳妇苦笑着说,她没有这个义务替自己造孽的儿子磕头。她说今天她把她怀孕的事情说出去就是为了让牧歌明天留在家里,因为他们这边有个习俗,怀孕的女人是不能参加丧局的,说是害怕鬼魂冲撞了新生命。

小李的丧事尽管置办的很简单,可是这笔花销对老李一家来说是笔大的开销,他们已经负债累累了,可是尽管如此,老李媳妇每顿饭总是给牧歌煮一个鸡蛋吃。

牧歌知道老李媳妇给自己煮的鸡蛋弥足珍贵,因为通过这几天的生活她知道,老李媳妇每隔一段时间总要带着自己积攒的鸡蛋去集市上卖,用卖了的钱一点点的还给街坊邻居。老李本身心脏不是很好,干不了重货,只能放放羊,收拾收拾庄稼。

牧歌觉得自己不能吃白食,她必须肩负起自己的责任,更重要的是再过几个月她的孩子就要出生了,她不想让自己的孩子出生在一个家徒四壁的地方,她要用自己的能力改变这个家庭。

老李媳妇又要挎着自己的鸡蛋去集市了,牧歌接过老李媳妇手里的马扎,老李媳妇腿脚不是很好,而卖鸡蛋往往要蹲大半天,她只能随身带着马扎。

“妈,我跟你一起去吧。”

其实老李媳妇告诉牧歌,没人的时候可以喊她大娘,可是牧歌喊了几天已经习惯喊老李媳妇妈,老李爸了。她觉得他们对她很好,把自己当成亲闺女一样对待,他们对得起爸妈这个称呼。

老李媳妇连忙说道,

“那可不行,你的肚子一天比一天大了,集市上的人和车那么多,要是有个闪失可怎么得了。闺女听我一句劝,还是在家里呆着吧。”

其实牧歌穿着宽大的衣服还看不出来,她笑着说,

“我没那么娇贵,就是想看看你们这里的集市是什么样的。”

老李媳妇觉得带着她一起去也好,也省的她一个人在家里闷得上。

集市上果然很热闹,卖什么的都有,卖的东西五花八门,并且大家都大声的吆喝,吆喝声此起彼伏,热闹非凡。卖菜的将自己新鲜的蔬菜摆放在路边上,并且只要是你看上的,人家恨不得半卖半送,白菜被扒的光溜溜的,摊主也不生气,他笑着说,自家的白菜,让大伙尝尝鲜。卖狗肉的,羊肉的,都穿着那种羊皮大袄,大概是剁肉剁热了,他们将羊皮袄系在腰间,拿着手中的肉大声吆喝着,瞧一瞧看一看,我家的肉绝对鲜。还有卖衣服的,不过那些衣服的颜色大部分都是花花绿绿的,一群农村妇女围着衣服摊走走摸摸,不住的砍着价格,好不热闹。

因为牧歌在自己的身边,老李媳妇的鸡蛋今天竟然卖的格外的快,老李媳妇心想,有个漂亮的闺女跟着自己就是好,平时她一个老婆子卖鸡蛋,那些人都是挑挑拣拣并且不断的砍价格,今天一个砍价格的都没有,鸡蛋卖的一个都不剩。老李媳妇让牧歌等她一会儿,她挤进了卖肉的摊子,她从口袋里掏出布兜,一层层的打开,她让老板给她称五块钱的肉,老板人很好,还送给了她一块肉皮。

看到老李媳妇拎着的肉,牧歌的眼眶湿润,他们家 已经没有多余

的钱给她补身子了,这些肉来之不易。牧歌更是下定决心大干一番,挣足够的钱让老两口跟着自己享福。

她嗔怪道,

“妈,怎么还买肉?家里的饭我吃的挺好的。”

老李媳妇笑道,

“是你爹馋肉了,今天出门特意叮嘱我买块肉。”

牧歌知道那是老李媳妇的托词,老李是个过日子的汉子,他平日里的药掉在地上一粒,都要仔仔细细的找出来,别说是吃肉了。她知道老李媳妇买了肉,也只可能做给牧歌一个人吃。

牧歌跟着老李媳妇围着小镇的集市上转了一圈,她觉得如果在这个小镇上开个小饭店一定是一本万利的生意,可问题是她眼下是身无分文的,她身上的那些衣服都是名牌,可是这样卖出去她害怕会引起陆青的注意,万一陆青顺藤摸瓜找到这里,她岂不是前功尽弃了?

开饭店是需要大本钱的,她必须从小生意开始投资,然后一步步的施展。转完集市,牧歌发现集市上卖女人头饰的摊子比较上,并且摊子上大部分的头饰都是老式的,况且是纯色的皮筋比较多,很少有那种色彩绚丽的头饰,牧歌觉得如果自己批发一些简单的皮筋,和珠花串起来卖的话一定不错,成本又低,又不费功夫,这是个一本万利的生意。

打定主意后,牧歌便开始物色金主,她断然是不会向老李夫妇开口的,虽然她知道只要她一开口,他们一定会帮着自己去借的。牧歌决定靠自己的手段筹得一些款项。

农村人有个习惯,吃完午饭的时候总喜欢聚在一起聊一聊家长里短。牧歌以前是从来不参与的,她觉得这样很无聊,别人的家长里短跟自己有什么关系,不过现在她不这样认为了,她不仅跟她们聚在一起,还参与她们的话题。

大喇叭一脸神秘的说道,

“你们知道不?大石的老婆跟着他们老板跑了。”

大家七嘴八舌的说道,

“真的假的?”

“妈呀,还有这事啊。”

“他老板真不是个东西。”

“以前就劝过大石,不要再给那小子开车了,没想到开着开着,媳妇跟人家跑了。”

牧歌也说道,

“我看啊,这件事情就是一个巴掌拍不响。”

大喇叭说道,

“啊呀,小李家,没想到你有这样的觉悟啊,我们真是一道人。”

牧歌笑着参与她们的话题,牧歌通过这几日跟她们的交往注意到,其实大喇叭是这堆娘们中最有钱的人,她们家开着一家油坊,并且男人还零零散散的做着一些酒水生意,跟她借钱应该最好张嘴。

大喇叭觉得牧歌跟自己有很多见解都相同,她瞬间有一种找到同仁的感觉,她总是拉着牧歌多说一会儿话。

牧歌发现大喇叭好像对自己头上的发钻很感兴趣,她顺手将发钻拿下来塞给大喇叭,

“婶子要是喜欢便拿着吧。”

大喇叭连忙推辞,

“这怎么好意思呢。一定很贵吧。”

牧歌笑道,

“嗨,几百块钱的东西。”

其实她少说了好几个零,大喇叭啧着舌头,眼睛盯着牧歌手中的发钻。

牧歌说道,

“本来是想卖掉的,解决下手头拮据问题,谁知道咱们这边识货的不多,认为这只是几十块钱的东西。”

大喇叭连忙说道,

“看着做工就知道价格不一般。”

牧歌顺势说道,

“还是婶子有眼光。姐姐就拿着吧,反正我也卖不出去的。”

大喇叭问道,

“小李家你这是遇到什么难事了?”

牧歌将家中的拮据说了一番,然后将自己想做点生意的事情说了一番,她尽量的将自己说的很可怜,

“家里外债不少,至于吃的穿的我没什么意见,可是过几个月孩子就要出生了,我可不想让孩子没了奶水。”

大喇叭体内的母性被激发了,她拍手给牧歌了一千块钱。牧歌顿时觉得这一千块钱沉甸甸的,以前她从来不在意一千块钱,尤其是跟着陆青的时候,她随便看上一件东西都要好几万,没想到到了这里她真正体会到一分钱难死英雄汉这句话。

大喇叭没有要牧歌的发钻,她说那是小李留给牧歌的东西,要好好的珍惜,等牧歌有钱了再还她,她们两个人谈的来,就是有缘,难为她一个城里女娃子能在这鸟不拉屎的地方生存下来,就凭这一点,她觉得自己借给她一千块钱值。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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