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捅~~!!!”
陈杰面色冷冽,一声喝下。几排长枪手立刻扎好马步,挺枪刺出。一时间点点寒芒,闪耀逼人。
“砍~~!!”
另一边,庞明也扯着嗓子,话音一落,几排刀盾手各挥大刀,奋力砍出。
“盾~~!!”庞明嗓子又起,那些刀盾手立刻退后一步,持盾压上,虽然不少人动作还跟不上,但起码整个队伍看起来,还算是整齐。
“都给我打醒精神,卯足力气,保持队形,他娘的,谁敢给我开小差,老子废了他!!”马纵横驰马赶来,一脸严厉地扯着嗓子喝道。
步兵各部队伍见了,连忙抖数精神,喝声更大,随着各自统将的令声做出一个个不同的动作。
别看马纵横表面如此严肃,实则心里对这些新兵已是颇为满意,这些日子以来,众人的努力算是取得了成效。他也明白紧行无好步的道理,这些新兵毕竟没经过沙场的磨砺,首先还是要让他们配合娴熟起来。
“好!!都给我集中起来!!”
过了一阵后,马纵横扯声一吼,庞明、陈杰等将立即各整队伍,摆开阵型。
“一字长蛇阵~!!”
马纵横一声令下,整支步兵部队马上形以长蛇之形,蛇头为长枪兵,接后是刀盾兵,弓弩手压在最后。
“动作迅疾一些,他娘的是不是没吃饭!!到了战场上,哪轮到你等儿戏,一旦慢了些许,敌人杀来,阵型瞬间就会溃散!!到时遭到连累的就是你们的同袍、弟兄!!谁敢给我拖后腿的,老子打断他的狗腿子!!!”马纵横瞪大着眼,凶神恶煞地吼道。
阵型刚是摆定,马纵横不等众人反应过来,马上又喝道:“二龙出水阵!!”
令声一落,部队里先是一阵混乱,不过很快就恢复过来,蛇尾、蛇首转到,一长一短,长枪兵和刀盾手为长一部,挡在前头,弓弩手为短部,在后压住阵脚。
马纵横皱了皱眉头,厉声就骂:“弓弩手慢了!!!你娘的,但若敌人杀来,还要靠你等压住阵脚,别以为慢了一些,不关紧要,一旦敌人趁机逼近,挡在前部的弟兄,可都要挨刀子!!”
马纵横的喝骂声,如同连环霹雳,传遍整个营地,周边的胡人部队,时不时都会禁不住望马纵横那里看去,一些将领更死死地盯着,记着那一个个阵型不同的转换。
至于一众马家将士,此下虽然没有马纵横指挥,但也不愿被步兵部队比下去,胡车儿也发出一阵阵震天的咆哮,骑兵队伍那里,立即蹄声不断,兵戈挥击声、马鸣声响不绝耳。
日落西下,马纵横和麾下一众将士、兵众操练一日,挥洒汗水,全都是筋疲力尽,不过他们身体虽是疲惫,但精神上却得到极大的满足。
“好家伙!!日后想随老子征战天下,就继续给老子玩命地操练!随是孬种,就趁早给老子退伍,回家伺候娘们去!!”
每日操练结束后,马纵横都会例常地总结,时而会训叱兵士,时而却又会鼓励众人。
“我等誓死追随主公!!!”近八百人扯声轰然回应,可怕的吼声,震得天地如在颤动。没有人会选择退出,一个个都是眼神炙热。或者是被马纵横的魅力所折服,亦或者被众人所感染,就连马家将士在几日前也跟着喊起了‘主公’。毕竟马纵横是马家长子,这声主公早喊迟喊,都是要喊出来的。
只是令人颇为意外的是,当日带头先喊的竟是,当初对马纵横极为仇视的胡车儿。
这时,忽然一群人推着车架接连赶来,一股又一股浓郁的酒香幽幽传来。一下子,马纵横不知听到多少吞咽的声音,这其中还包括他自己的。
“呵呵,众将士都辛苦了。我见诸军每日操练辛劳,特意取来三百坛好酒犒劳。这里是我分拨给你们的一百坛,另外那两百坛我那些兄弟已喝起来了。来,来,莫要客气,快快喝起。”北宫凤穿了一身艳红色的花锦战袍,扎了个马尾,看上去英气逼人,比起寻常,又多了几分味道。
“好!!大家伙喝酒喽~~!!”马纵横咧嘴一笑,也不客气,喝声一落,众人立即欢呼起来,争先恐后地冲向那一辆辆车架,好似猛虎扑羊一般地抢着酒水,看似闹哄哄,但众人却又是欢声不断,看上去有一种另类的和谐。
“呵呵,马大哥我已在帐内准备了一些小菜,不如可否赏个脸。”
一阵清风拂过,周边的火盘上的火光摇曳起来,使得北宫凤那张秀美的脸忽暗忽明,又多了几分神秘感,加上她那娇声里充满了期待,实在让人无法拒绝。
这时,胡车儿骑马赶了过来,望了望北宫凤,然后低声向马纵横说道:“主公,王家大小姐已等候有一炷香的时间了。”
马纵横一听,心头不由暗暗叫苦。这些日子,王异一直在苦练厨艺,时不时会带一些饭菜来营中与马纵横等将士一起吃饭。虽然,一开始王异的厨艺实在不敢恭维,但幸在王异肯下苦心,也是聪明伶俐,厨艺渐渐有些好转,颇得众人称赞。
而经过这些日子的相处,马纵横和王异也愈加亲密起来。毕竟大家伙都心如明镜,能让王异这个大家闺秀不惜下厨做饭,除了他们的主公,还能有谁?
马纵横自也不笨,自也心中有数,只是这些日子只顾操练兵马,实在无心思谈情说爱。而且来日方长,只要神女有心,还怕收不了她么?
对于战争,马纵横从不儿戏。
只不过,现在倒是有个棘手的问题摆在了马纵横面前。王异、北宫凤这两个女人,单独在自己面前时,一个温雅达理,一个风情万种。但马纵横却有一种感觉,只要两个女人同时出现在自己面前时,似乎都将会变成极为可怕的生物。
“真麻烦!!若是惹恼老子,两个都给收了一了百了!!”马纵横懒得去想,投眼就望向北宫凤说道:“要不大伙一起吃就得了。”
北宫凤听了,先是露出一丝怨色,但很快却含笑地点头道:“好呀!”
少时,在一片热闹充满笑骂声、吆喝声的气氛下,在营地前的一席上,却是安静得诡异。周边的兵众无论是新兵还是老兵,都十分自觉地不去靠近。胡车儿、陈杰都觉得如坐针毡,若非马纵横屡用眼神威胁,恐怕这两人早像庞明一样拍拍屁股胡乱编个理由逃去了。
倒是那雀奴显得轻松自在,饶有味道地看着胡车儿,给人的感觉像是土匪看中某家姑娘似的。
桌子上摆着七、八碟菜式,有清蒸鲤鱼、红烧猪蹄、干牛肉等都是马纵横平日爱吃的菜式。
只不过,马纵横虽然肚子早饿得直打鼓,但却好像没有什么胃口,眼睛左右溜转,看看左边笑容可掬的王异,又看看右边面色如霜的北宫凤,实在动不了筷子。
“哈哈哈~~!大汉子,那日比武,小妹比不上你,不如在酒场上分个胜负如何?”
雀奴先是打破沉寂,笑声一起,忽然站了起来,一手提起一个酒坛,其中一个‘嘭’的一声,摆在了胡车儿的面前。胡车儿一瞪牛眼,脾气也上来了,喝道:“一坛一坛的喝,不算痛快!!要不三坛三坛的来,如何!?”
“哈哈哈~~!!爽快!!!”雀奴闻言大喜,一抓酒坛,仰头便是豪饮鲸吞。胡车儿自也不落人后,猛地站起,拿起酒坛,张口就喝。
两人都是海量,而且喝得极快,咕噜咕噜几下,好似都喝空了,看得陈杰目瞪口呆。
少时,两人各把三坛酒都给喝空,雀奴和胡车儿都有醉色。雀奴呵呵一笑,忽然向还在发愣地陈杰叫道:“小哥们,我俩都喝得差不多了,不如你送我俩回去。”
“啊!这!”陈杰一下也懵了。胡车儿一个跨步赶去,搂起陈杰,一边打着眼色,一边摇头晃脑地说道:“兄弟之间搭个手,废什么话,走!”
陈杰会意,忙是扶住胡车儿,向马纵横道:“那主公我先送他俩回去,你们吃好,喝好啊!”
说罢,陈杰不等马纵横回话,立马扶着胡车儿好似逃一般,快步离去。雀奴也不顾及自己女儿身,赶去一把搂住胡车儿,两人竟一起扯着嗓子,唱起胡族的民谣来。营内不少胡人听了,也跟着唱起。
草原上的妹妹呦,你把嫁衣穿,哥哥骑马来,莫管天涯还是海角,你可等哥哥?
白茫茫的苍天呦,路是在何方,遍地是烽火,莫管千军还是万马,你可等哥哥?
北宫凤眼神迷离,忽然跟着哼唱起来,那声音飘荡荡,似乎有一种引人入胜的魔力。陡然,马纵横脑海里,先是出现了一副一个穿着胡人嫁衣的少女,在草原上遥望天际,等待着她的男人。转眼间,似又看到一副兵戈铁马,烽火连天的战场画面,一个身穿铠甲的男人,骑着宝马,在战场上奋力穿梭,眼里映照着却是那远处草原上少女的倒影。
马纵横面色一凝,心头忽然一阵悸动。北宫凤的歌声之美妙,让他几乎沉沦在其中,仿佛自己就成了那在千军万马中,纵马飞驰的男子。
歌声幽幽止住,马纵横的心灵如起了一阵涟漪。王异那双水波轻轻眨动,露出真挚的笑容道:“好美妙的声音,姐姐有一副好嗓子呢。”
“呵呵,妹妹说笑了。我不过胡乱唱一下罢了。”北宫凤也灿然地笑了起来。这两个女人似乎就凭一首歌谣,就有一笑泯恩仇的意思。
马纵横不禁暗叹这音乐的魅力,早知如此,自己不如早吼几声,也不用受这折磨。
两个女人一下子就谈开了,倒把马纵横晾在一边。其实,两人的命运也颇为相像。而王异一直都极为佩服北宫凤一个年纪轻轻的女人家竟能够担起整个世家族人的命运。只是北宫凤对当年之事,还是耿耿于怀,王异实在也无可奈何。
而北宫凤之所以愿意与王异冰释前嫌,实则马纵横占据很大功劳。这些日子以来北宫凤已听说到王异与马纵横的关系越来越好。女人的直觉告诉她,马纵横定是对王异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