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 世道太凄凉,妖怪也无良

过了苍狼王的寨子,沿途便再没有什么大股的势力了,十余日时间,便可赶到独眼城。

众怪都喝得大醉,差不多过了饷午才起行,苍狼王越想越不舒服,提着毛刷子使劲,对于异道:“这左近还有两股小山贼一股小马贼,顺手都给扫了?”

顺手顺路的话,于异也无所谓,但尖角王几个却作怪,纷纷摇头:“几个小虾米,辣起来也没劲,要去你去,我们不去。”

他们的心里,就是要看苍狼王的笑话,他们给人辣过,反手也辣过别人,算起来不吃亏,独看着苍狼王吃亏回不了本,可就高兴坏了,于异看了偷笑——果然世道太凄凉,妖怪也无良啊。把个苍狼王憋得啊,却是毫无办法,只要找个人来辣容易,小妖万千,有意思吗?可能过着瘾的大妖一时没有,八大天王,谁叫他老八来着?

正说话间,黄狼王突地叫了起来:“两只鸟,两只鸟。”

“哪里?哪里?”苍狼王最是性急,顺着黄狼王手指一看,却是大失所望,黄狼王没骗他,真是两只鸟,在天空中打架呢,可问题是,他想要找的是胯间的鸟,不是真正的鸟。

于异几个也往天空中看,那两只鸟却不是一般的小家雀,是两只大鸟,一只是金雕,翅膀张开了,少也有两三丈宽,另一只却是只孔雀,体形比金雕要小着一号,却极为凶悍,竟是一路追着金雕啄,金雕铁嘴钢喙,却不是孔雀对手,东躲西藏,给啄得尖叫不绝。

“金雕居然打不过只孔雀,到也怪事。”

“那孔雀怕是成了灵气。”

“那雕那么大,也该有几分灵气了啊。”

众怪议论纷纷,花鹊王杂在众怪之中,却偷眼瞟于异,原来他是个有心的,偏又给于异种了钻心螺,所以不象其它几怪大大咧咧,到是常留心于异的为人心性,发觉于异就是个爱玩的,性子虽狂野,伙着一起玩却是个最好的玩伴,虽然收了众怪做手下,却也没有多少上位者的心理,反到是象一个少年多找着了几个伙伴而已,只要一起玩,即便偶尔惹着了他他也不恼,摸着了于异心性,这时便想:“我且使个法儿,哄他高兴了,将我做个贴心人,必有好处。”

拿定主意,便凑到于异前面,故作兴致道:“大王大王,我有一个小术法,可让金雕反败为胜。”

于异喜欢强者,金雕打不过孔雀,虽然不干他鸟事,他却看着蛋痛,听了这话,眼光一亮:“哦,你有什么法子,快使将出来。”

“大王瞧好了。”花鹊王见于异眼光一亮,便知自己摸到了于异脉搏,深吸一口气,猛地哼的一声,鼻孔中喷出一条细细的红雾,向空中打斗的孔雀金雕急射过去,那红雾凝而不散,远远射将出去,恍若一条细细的红绳子,一射百余丈,接近打斗的两鸟时,忽地圈成一个红圈子,一下把两鸟同时套进了圈子里,再一收,那圈子是红雾,撞在两鸟身上顿时散作无形。

于异几个都抬眼看着,眼见红雾散去,众怪便叫了起来:“没套住,没套住,败了法了,败了法了。”

便是于异,也以为是花鹊王法力不够,也是,花鹊王鼻中就一股红雾儿,又隔着百余丈,那金雕孔雀又是大鸟,力量极大的,套不住也正常,不想花鹊王却一脸得意:“什么叫做败了法,且看仔细。”

话未落音,天空中景象一变,本来四下逃跑躲避的金雕忽地神勇大发,竟返身向孔雀扑过去,而先前凶神恶煞的孔雀则突然变得畏缩了,见金雕回头,它啾啾叫了两声,竟把脑袋一缩,反身以尾巴对着金雕,随后更怪异的事出现了,金雕扑到孔雀身上,一嘴啄着孔雀颈部的毛,整个身子贴在孔雀背上,尾巴下压,伸一件物事出来,正是它的鸟,而那孔雀伸尾相接,两鸟竟是在空中交合起来。

“原来那孔雀是母的。”

“哈哈,这个有趣。”

“果然母的还是怕了公的,外面再凶,到了床上,那也是躺着的货。”

众怪大呼小叫,兴致盎然,两只鸟交欢而已,本来没什么看头,刺激众怪的,是先前雕打不过孔雀,接下来突然又大发雕威,不但打赢了,而且还把雀儿给骑了,这就好比马贼头子打不过女神捕,突然施手段捉住了女神捕还把她给强奸了一样,有一种另类的味道,所以才刺激了众怪的邪心,而花鹊王也正是抓住了众怪的这个黑暗心理,包刮于异也一样,看得大呼小叫。

“明光儿。”远远的一声娇叱传来,随见一朵红云,有如天火,直飞过来,飞到近前,红云散去,一个女子现身出来,这女子约莫有十八九岁年纪,穿一袭红色猎装,披着大红披风,瓜子脸,小腰紧缚,胸脯高高耸起,最打眼的是两条长腿,特别的修长,而小蛮腰扭动之际,可以看到圆鼓鼓的小屁股。

红云是一种术法,但落在众怪眼里,这女子就是一团火烧云,火辣辣的撩着人心。

红衣女子背上背着口剑,口中厉叱,背上剑飞射出去,一剑便斩下了金雕的头,金雕一声惨叫,翻身从孔雀背上跌落下去。

金雕一死,孔雀似乎醒过神来了,叫了一声,冲红衣女子飞过去,红衣女子身子一晃,闪到孔雀背后,撩起它尾毛看了一下,猛地一声尖叫,一闪退开,剑一晃,复一剑斩下了孔雀的头。

不用说,这孔雀必是她喂养的灵物,不过给金雕奸了,她觉得脏了,所以不要了,不要还不算,还要一剑斩下孔雀的头,可见她不止外貌如火,也有如火的内心。

于异远远看着,可就咂嘴了:“这丫头,是个野辣椒。”他这会儿知道女人的好处了,心中情不自禁的就拿红衣女子与高萍萍去比,就相貌来说,两女不相上下,身材嘛,这女孩子似乎要好一点儿,尤其那一双长腿,高萍萍绝对比不上,不过高萍萍一身皮肉特别的白,又极为丰满,而且性子特别柔顺,上了床,于异想怎么样就怎么样,仿如一池春水,尽着于异扑腾,让于异非常的迷恋,也非常的喜欢,所以两下一对比,虽然相貌差不多这女子身材似乎还要好一点,但在于异心里,还是觉得高萍萍更强着点儿。

花鹊王就在于异边上,却从于异略带挑剔的眼光里看出了欣赏,心下便想:“那三毒寡妇眼一眨便成了大王的内宠,可见大王是极好色的,这红衣女子长相不在三毒寡妇之下,一双长腿尤其撩人,这要缠在腰上再把屁股一扭,还不爽死,大王一定喜欢,这到是个机会了,若拿了她献与大王,大王必定拿我当腹心。”

这么一想,纵身飞起,厉声叱道:“那女子,叫什么名字,竟敢害了我家大王伺养的金雕,你好大的胆子?”

红衣女子斩了孔雀,心中似乎犹有余恨,正往这边看,不过于异这边阵势实在有些吓人,上万精骑排开去,漫山遍野呢,谁看了不心惊?所以红衣女子不敢过来,但花鹊王主动挑衅,红衣女子却也不是个怕事的,斜眼看着他,道:“那金雕是你家大王养的宠物?”

“没错。”花鹊王色眼迷迷:“你害了我家大王的宠物,陪你是陪不起的了,乖乖的束手就缚,自己来我大王胯下做个娇宠吧。”

“找死。”红衣女子勃然大怒,粉面羞红,剑诀一指,长剑闪电般射向花鹊王。

花鹊王早有准备,手一扬,一对雀爪儿飞将出去,半空中拦住长剑,铮铮锵锵,眨眼碰了十数下,红衣女子长剑灵力颇强,花鹊王虽是双爪,一时仍有些难以招架,心下转念:“我和她打什么,输了丢人,便赢了,她真成了大王胯下娇宠,随便一句枕头风,我便吃不了兜着走,且使手段,拿了她献与大王是正经。”

暗中定计,运足了气,鼻腔中哼的一声,一股红雾喷出,凝成一根红绳,射向红衣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