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狗娃

父亲官复原职,家里又恢复到了以前一样,只是多了一个我。一家人欢天喜地地去领了一大堆劳保回来,其中包括父亲逃亡那两年补发的。然后,父亲穿一身雪白笔挺的警服,腰上别着五四式驳壳手枪,带着手下三个干警,骑着轮辐铮亮的警用28圈永久自行车,又威风凛凛地出现在121林场的街头,开始了例行的巡逻。曾经的歪人们如今只敢躲在窗户后面羡慕并嫉妒着,连泡都不敢冒一个。

那是一个欣欣向荣的年代,尼克松访华了,还有深挖洞、广积粮、不称霸,父亲在国际国内问题上,绝对是121林场的专家,曾经提前一个月作出了关于朝鲜问题的预判,并在不久以后得到了南北双方发表和平宣言的消息的证实。派出所有各种报纸,父亲上班就喝茶读报,虽然到手的报纸几乎比成都要慢十天左右,日报变成了旬报,还不如听听林场高音喇叭每天的定时新闻广播。

只是一谈到我,父亲的脸色便会显出微微不快。我的身体底子非常差,稍微一冷就要感冒,然后就发展成肺炎,久咳不止。父亲也想了很多办法,但是,我的抗药性非常强,一般的阿司匹林片剂和鱼腥草针剂都不管用了,经高人指点,非得用用羚羊角不可。羚羊角是当地人送的,这样将我的耐药性提高了,发展到我一感冒什么药都不起作用,非羚羊角粉不可。因为当地人都是这样给人治病的,是特效药,当然,给牛治病也是一样的,只是剂量大一些。

有一次,我伸出手,意思可能是想叫父亲抱抱,父亲犹豫了一下,抱起了我。我一激动,两股黑黄浓稠的鼻涕喷涌而出,糊在了父亲雪白的警服上。父亲毫不犹豫地把我扔在了床上,忙不迭地收拾衣服去了。我的头重重地磕在床沿上,痛得我龇牙咧嘴,看上去却像是在笑。没人理我,身边的人来来往往,谈笑风生,却与我无关,视我不存在一般。我第一次主动向父亲的情感表达,就这样被粗暴地拒绝了,甚至成为挥之不去的耻辱,一种强烈的无助感笼罩着我。从此,我不敢轻易表达感情。

父亲是很爱好的人,那一身警服更是爱惜得不得了,洗了衣服都不会直接在阳光下晒,生怕被高原阳光强烈的紫外线晒变色了,一般就在背阴的房檐下阴干,每次要穿之前,会用一个自制的铁熨斗,在炉子上烧烫,反复用手试温,然后细心地熨烫好,穿在身上,那绝对是林场的一道风景线,怎么容忍身上有如此污渍!此后,父亲不再抱我了,那嫌弃的眼里写着:你最好给老子离远点!但是,姐姐清爽干净,也非常乖巧,是父亲喜欢的孩子,一天抱着亲啊爱的,没完没了。

波儿是邋遢的猪嫌狗不爱的娃娃。这是小姨喜欢对我说的一句话。听到她这句话,我吹口气,鼻涕吹成了一个大大的泡。

父亲请吴木匠把棺材改成的摇篮又变成了带四个轮子的学步椅,兼具学步、保护的功能,我的脚可以伸下去踮着地学步,头重脚轻的我,学步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小雀雀经常被帆布条磨得红肿。姐姐上学了,母亲在五七社比父亲还忙。小姨有时把我带到派出所院子里,自己去开荒的地里干活,看护我的任务就交给了学步椅和一条叫虎虎的狼狗。

虎虎一身深棕色的皮毛,两只黑色的耳朵威风凛凛地竖立着,两只眼睛坚定地望着目标,乍一看令人望而生畏。虎虎原来是草原骑警队的一条军犬,退出现役后,不忍心处死,便分配到121林场派出所当警犬。警犬有福利的,一般不缺肉食,比一般人都吃得好,这相当于它的工资吧,否则你看它光胴胴的也没有个地方揣钱啊,还是吃到肚子里踏实。虎虎显然不是一般的狗,经过了严格的训练,通人性,懂感情,知分寸。当父亲将我放在学步椅中,推在虎虎面前,虎虎立刻就领悟了父亲的意思,站起来,用爪子推我的学步椅向前走,我被迫地用脚踮地开始学步。虎虎能够根据我学习的程度,循序渐进地加快速度,这让我很快学会了走路。

此后,虎虎就是我朝夕相处、形影不离的伙伴了。121林场的孩子小名基本上都叫狗娃狗剩小狗狗花狗之类的,但将狗娃这个小名发扬光大的,绝对是我。

男人带的娃娃就是这样,放养的。母亲看着我的变化,苦笑着摇摇头。优雅和清爽离我是越来越远了。我在学走路的过程中,更多的是学习了虎虎,连回头那警醒的动作和眼神,几乎都和虎虎如出一辙。我说话的方式是一声一声有节奏的,像一个一个扔出去的石头,非常的不连贯,更像是一声一声的犬吠。我还学会了虎虎那耸鼻子的动作,甚至,虎虎那极其敏锐的嗅觉也被我在不知不觉领悟到了。久而久之,人们开始叫我狗娃。

我是真正的狗娃,狗性就这样扎根了,我自认为我就是一条狗,和虎虎在一起,有自然而然的默契和快乐。于是,对这个世界的认识,我是用鼻子开始的。那是一种奇异的对气味的分辨能力,我本以为人人都会,从来也没有把自己的这一本领当回事,可就是这一超强的气味辨别能力,让我几乎适应不了这人世间。

我发现每个人身上散发出来的气味是不一样的,男人身上的汗臭,女人身上脂粉味混合着淡淡的血腥味。当然,人的气味会随着年龄有变化,年轻时也许比较好闻,岁数大点,身上脏点,便难闻一点,但本质还是自己独有的,和指纹一个道理。

有一次我看见有两只色彩鲜艳的鸟,在虎虎平时固定拉屎的地方蹦蹦跳跳,捡拾着屎团里未消化的食物,这是它们的最爱。也许高兴了,它们会大胆地跳到我的身上来,我厌恶地用手胡乱拂开它们,它们便离开我,飞到一个过路的漂亮的阿姨身上。那阿姨显然非常高兴,嘴里发出“嘘嘘嘘”的声音逗着鸟,那婀娜的身材和可爱的笑脸,吸引了派出所的公安人员,包括父亲,目不转睛地盯着阿姨的一举一动。如果他们知道鸟在虎虎的屎团里觅食,那么会有何感想?也许他们会不在乎,谁知道呢?

我这副一出生就饱受疾病折磨的皮囊,小小的身材,硕大而不规则的脑袋,有让人过目不忘的奇异感。我的脑袋里似乎有很多的水,溶解了很多东西,有需要我就会调出来,我们一般把它叫做记忆,当然,里面也有很多的气味,会触发很多我无以言表和不可理解的感觉。还有一道道一闪而过的灵光,穿过层层迷雾,突兀地出现在我眼前。

虎虎是我的保镖,我喜欢和虎虎一起到野外玩,在森林里,我经常被一些奇异的味道吸引,厚厚松针下,散发的发酵的腐殖质气息,也比人的味道好闻。我认识到了很多植物,虽然我不知道这些植物的名字,但是只要气味再次出现,我的脑海里就会自动浮现对植物模样的回忆,然后和虎虎一样兴奋,耸着鼻子,手舞足蹈。

茫茫的大森林里,有无穷无尽的宝藏,找野果是我的拿手好戏。野果的种类很多,我们统称为泡“per”,比如说乌泡、蛇泡、眼睛泡……可以吃饱,然后嘴上身上染了很多野果的颜色。我最喜欢的就是眼睛泡,那阳光下一颗颗红亮亮的眼睛泡,在墨绿色的森林中,就是一个神奇的亮点。那气味芬芳,汁水甘甜,吸引了我,还有一群野猴子。幸好有虎虎保驾,否则我被猴子抱去当娃也不定。

我会摘很多的野果回家,给认真做作业的姐姐吃,给爸爸泡酒,母亲还想办法榨汁喝。也可以洗净去核晒成果脯当零食,这对于长期在高原生活缺少新鲜蔬菜的人来说,是难得的补充维生素的途径。

每天在野外疯玩,我被晒得像一块黑炭,强烈的紫外线在我脸蛋两边烙下了两砣永远不可磨灭的 “高原红”,衣服几乎就没有干净的一天。母亲亲手衲的布鞋,姐姐可以穿半年不坏,我一个星期就可以让它张了嘴,“牙齿”当然就是我十根脚趾。

波儿,虎虎。父亲笑着给我和虎虎一个一根牛肉干。

我和虎虎狼吞虎咽的样子成为121林场一景。也有人故意拿东西来逗我和虎虎,训练有素的虎虎不会吃外人的食物的,也不准我拿别人的食物吃。派出所所长陈真光的儿子成为狗娃,的确不雅,母亲开始有意将我和虎虎隔开了,买了一些玩具和图画书,让我进入文明的人的世界。

我哪里坐得住哦,一听到虎虎的叫声,我就像丢魂了一样,总想向外跑,为此,我免不了经常挨打。

有一天,我在家里睡午觉,远远地听到了虎虎呜呜呜的压抑的叫声,这是从来没有过的。我一骨碌爬起来,跑出门,看到一辆吉普车疾驰而过,虎虎在车上,被人用嘴笼子套住了,脚爪不停地在车窗前晃动着,似乎在跟我打招呼。我跟着车屁股的灰尘后面撵了好长一段路,直到再也看不到车影子,跑不动了,才筋疲力尽地倒在公路中间。

父亲骑着自行车追上了我,说:虎虎是被县公安局选中去守门去了。

我也要去!我突然放声大哭起来,眼泪在满面灰尘中冲出了两道痕迹,这是我自打生下来第一次哭,哭得撕心裂肺、惊天动地。

你又不是狗!父亲笑了,波儿终于会哭了!

会哭,一般孩子生下来就会哭,我学会哭已经是五岁多了,被视为一个奇迹了,好像是重生一般。但是,没了虎虎的121林场,哪怕是绿水青山,在我心中也像戈壁滩。我习惯了跟虎虎形影不离,跟人打交道几乎是需要重新学习的一项技能,好长一段时间,我失魂落魄的样子让母亲担心不已,后来找了条小土狗,我给它取名卡卡。可是卡卡太小了,跟虎虎比起来,简直就是一个不懂事的小孩了,这是一种全新的体验,虎虎是千方百计适应我,卡卡是我必须适应它,需要我去照顾它、训练它,好歹缓解了我对虎虎的依赖和想念。

我最喜欢的就是到古锦河边。姐姐便带我和卡卡悄悄到河边钓鱼,钓到的鱼剖了清理干净撒点盐,就在河边生火烤着吃,那可是绝佳的美味。但母亲一般不准我们到河边去,每次我们回家她都要在我们胳膊上用指甲使劲地划一下,如果出现了白色的痕迹,那就说明我们玩水了,绝对挨打。

当古锦河水的声音大了起来,当闻到一股浓烈的水腥味,当母亲开始抱怨睡不着的时候,古锦河便进入了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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