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有不完之理。
女娲曾以甚深法力,发绝大愿心,在大荒山(女娲炼石补天的地方)无稽崖炼成顽石三万六千五百块,补天之缺。事情到此,本来已了。哪知在另一个时空中,出了一位有大力量的人物。这人物虽有夺天地造化之功,但一生不顺,失意中乃精神散『乱』,做事随『性』胡为,在这三万六千五百块补天石中偷了一块,营造自己的一片太虚幻境。对旁人却说:当初补天之石原有三万六千五百零一块,这一块是多出来的。殊不知他这一大胆妄为,竟令这一时空的人魔妖兽均大受荼毒:苍天之缺口虽大致弥合,但石头少了一块,瑕疵自然难免。以有穷南部大荒原为中心,千里方圆中,每百年便有一次天火之劫。不过,只要人们把这劫难忘记,在天劫到来之前,日子照常过。
老不死在这寿华城已经活了一百多年了。从七十多年前城池奠基开始,他就生活在这个地方。从某种意义上说,他是这座城池的名人,上至葛阗,下至金织,都知道他的存在。一个人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只要集中地在一个地方晃来晃去,总能让人家知道他。但他究竟是怎么样的一个人,整个寿华城却没有一个人知道。只是偶尔讲到一些失去了主人公姓名的笑话,才把他这个人拉来做故事中的主人公,作为寿华城的故事中愚蠢、迂腐、贪婪、胆小、无能的象征。至于他真正的事迹,整个寿华城没有一个人知道。这个可怜的老头子,是一个被全城记住的人,又是一个被全城忘记的人。
不但别人把他忘记了,连他自己也几乎被自己忘记。如果不是七十二年前埋下的那七十二坛酒。
七十二年前,那个时候天劫还被大部分劫后余生的人记得。他们在城池建成之日,埋下了七十二坛酒,作为一个标记——以后一年开封一坛,酒喝完了,天劫也就来了。最后一坛酒上面,刻着一百年前天劫来临的具体日期。
埋下这七十二坛酒的人,在七十二年中一个个老死了,病死了,那天劫的传说在传了两三代人之后,渐渐变成一个骗小孩子睡觉的故事。
连那唯一还残存着那份记忆的人,也完全把这件事情给忘记了。当初他和他的同伴,谁都不认为自己能够活到七十二年以后。这个活了一百多年的老头,老得连自己的名字和年龄都忘记了。他无忧无虑地在这座城池里厮混了整整七十二年,从来没有想到要走出这个百年相依的地方。而且在这座城池生活得久了,也开始害怕和拒绝走到外面的世界去。直到这次过年,他依照着连他自己也忘记了缘由的习惯,爬进了只有他一个人知道的地洞,把那坛刻着字的老酒拿了出来。在漆黑的地洞中,他甚至没有察觉这就是最后一坛象征之酒,一直到一个来蹭酒喝的邻居问他:“老不死,这酒坛子刻着的是什么啊?”
这个问题勾起了老不死对自己年龄的记忆、对这坛酒的象征意义的记忆,以及对那次天劫的恐怖回忆。他像疯子一样大叫大闹起来,当然没人会相信他这个愚蠢的、迂腐的、贪婪的、胆小的、无能的人的话。过了几天,老不死的邻居突然发现这个老头子不见了,不过也就诧异了那么一会儿,便把他给忘记了。大概半个多月后,他再次出现在西城,作为两个据说是大人物的外人的陪衬,这并没有引起人们的好奇。
大风堡,无争厅,气氛有些尴尬。
几个大人物隐隐然在气势上对峙着,让那些没什么干系的人夹在中间特别难受。他们只希望有人搅搅局,把这不温不火、不死不活的局面搅浑了,喘口气。但江离却知道,如果有人把现在这种均衡的局面打破,后果可能会严重到连东道主葛阗也镇不住,或许他在这座城池的权威也到头了。
“城主,听说,寿华城有一位活了上百年的老人,大号称做‘老不死’。”江离见打破沉默的居然是窫窳怪札罗,暗中叹了一口气,由这个人来掌第一勺,这锅汤注定越搅越浑。
“不错。”葛阗应道。光凭这句话,谁也没能猜到札罗的意图。
“据说,这个人从寿华城建成之日起就在这里了,算得上寿华城的元老了。”
葛阗向老不死扫了一眼,一直盯着葛阗的众人也跟着向老不死扫了一眼:这个札罗口中的“元老”,听了葛阗这句话,自得?都市小说之情溢于眉目口鼻之间。
“据说他是这城池草创时的三千个兵丁之一,这大风堡的基石,也有他的一分力气,算是我寿华城的一位耆老。
“我曾听说寿华城有两大秘密,久远得没人知晓了。大风堡的第一代堡主是有传世家书的,可惜三十多年前却失传了。”
葛阗神『色』不动,但闪烁的眼光似乎对札罗有些不满。江离曾听说,这座城池在三十多年前一度易主。当年经过多少流血大战、阴谋诡计,江离并不知道。
改朝换代的真相,向来是居于统治地位的人最忌讳的事情。
札罗继续说:“听说这两大秘密虽然在三十年前失传,但有一个人却还知道一些线索。”
葛阗的声音依然克制得很平和:“市井谣言,不足为论。”
札罗打了一个哈哈,说:“原来城主对此毫无兴趣,早知道我便应该先下手为强,如今却让靖歆上人和有穷商会捷足先登了。”
这话一出口,几乎所有人都恍然大悟。在众人的眼中,有莘不破之所以敢和靖歆相抗,背后自然有人撑腰——这个人,大家就自然而然地会想到是羿之斯。而能引起靖歆和羿之斯争夺的人,来历一定大不简单。难道真像札罗所说:这场争夺的背后隐藏着两个大秘密?
片刻之间,老不死从洋洋自得变得战栗不安。当在场数十人的眼光——包括葛阗的眼光——向他『射』来的那一瞬,老不死突然感觉自己就像一尾待宰的活鱼。他看了看他临时找来的护身符,此刻正大口大口地吃肉喝酒。
半个多月前他随着一个商队逃出这个即将遭劫的灾难之城,眼见就要踏入葛国国界,却被一个方士抓住了,『逼』问了许多他不大记得的事情。在没能问出有用的信息以后,这个方士决定到这头“猎物”的老窝——寿华城来寻找线索。
老不死看着眼前狼吞虎咽的小伙子,突然后悔自己的选择。当时他在靖歆和有莘不破之间选择了后者,是觉得这个『毛』头小伙子好对付些。积年的经验告诉他:如果落到靖歆手中,即便自己最后帮他实现了愿望,也逃不了兔死狗烹的下场。有莘不破也许好对付些,但这个看起来只有几斤蛮力的小伙子,真的有能力在群雄虎视的情况下保护自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