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回来了,
过去的只剩回忆,
像是灰气球在天空的膨胀,然后啪地一下炸掉,
我看到漫天玻璃破碎的眼,
悄悄地:望着我崩溃。
离开的,
孤独得好麻木,
远方踱步远去着阴霾:一对白色的恋人,两只黑色的风车。
仿佛轻纸船,在水里的云漂,
我向着过去,同回忆沉溺。
路开始黑,漫步在死寂里的夕阳真的有离开,
于是时光孤独地吹拂,
风就这么落了下去,
我在听最后的声音:假如清晨,像钟声般敲响,就忘了我麻木的青春。
——摘自窦泌的心情随笔《最后的离开》
曾以为,豆子是没有心的,没有心得像我,也就不会痛的。也以为,青春是麻木的,因为伤得多了,所以也就很难去痛的。
可是终究,我还是错了。
还记得那天,算是寸金和我见上的最后一面,是寸草第一次流着泪跑开后,我们相处的最后一刻钟。
他告诉我:“对不起,我没打算让他告诉你这些的。”
我当时的表情很木然,因为没有被扔进油锅,所以没所谓得像豆子,真的是很自然的木然。
“没什么可抱歉的,”望着他的最后一眼,我是这么说的:“就算他说得是实话,我也照样讨厌你。”请不要怨毒我,因为我说得再诚实不过了,恨一个人恨得久了,于是恨就成了一种习惯,哪怕你恨错了人,也找不到任何不恨的理由说服自己不去恨他,感情本身就是一件变化莫测的事情,相比起每一颗品味夹生的苦涩,我更喜欢煮一锅烂到熟的豆子,因为感情是不能评一而论的,或许我们都是豆子,各有各的味道,或许,我们又都像豆子,回味起来都是一个味道,我早就煎熬过了,所以来不及顾虑他的感受,因为我自己已经开始焦头烂额。
而今,恨已经慢慢平淡,跟白开水是一个味儿的,我几乎忘了下锅的哭,但也记不清出锅的甜,可是那份因误解而结下的愤恨的果,恕我不能一口吃下它。
你应该懂得,只是一种执念,而这种执念,就相当于吃到无味的盐,兴许你不想要,可是真的必须得没得选的,我想,这就是无心的残忍,可再怎么无法容忍,也真真比善意的谎言值得原谅得多,不是么?
问题是,他不愿和我走一样,甘于平淡的青春,又或者说,他无法接受一连串无缘无故的误会,煮出一锅他不愿意喝下肚的怪味的豆汤。
“为什么这么讨厌我呢?”
他偏执地纠结:“我只是想让你温暖一些,哪怕从此只是像一个哥哥对妹妹那样。”
瞧,分歧来得这么莫名其妙,哪怕豆豉和豆萁挨近得再亲密,也注定分道扬镳,所以,我们真的是不同的,不同得不是容不下彼此,而是他一味地包容,我却尖锐得,不愿靠近。“
远一些得好,”我有这么说:“这是注定要改变的。”
“窦泌,为什么变那么多呢,我觉得我们陌生了。”
他很执着地感叹着我们的渐行渐远,而我很直白地告诉他,我们不该熟悉,可他还是坚持着较真儿着,很固执地看着我。
“那就随便吧,”我轻轻拍了拍他衣服上粉黛般淡淡的灰:“就像这件衣服,破了就扔,想穿还可以捡回来,你偷的,又或者不是你偷的,它都在你身上,靠近还是远离,随你意,而我,呵呵,”我没所谓地耸耸肩:“随意就好。”
“我尊重你的随意,可也请你给我一次随意的机会吧,今天傍晚,我在鱼子江等你,我想再给你吹首曲子,这约莫是最后一次了。”
他很哀怨地望着我,我仿佛听到了琵琶的响,这真是世上最纠缠的纠缠了,天晓得他是有多么不懈地追逐,而我是多么无悔地放逐。
“放心,”我坚定地告诉他:“我不会去的。
”我会等,等到你来,等到我死。“
他说得更坚定,而我却是摆摆手,听不下去地走了。
只是我没想过,他真的去死。
而那天,栗子魂不守舍地回来了,我忘了她当时是怎么样子的表情,但她一进门的步子都是飘的,像是浮苇,感觉她整个人真的空了。
”寸金,没了,怎么能就这么没了呢?“
她幽幽地说,连哭出来的泪都是呜咽的。
我望着她,全当玩笑听了,甚至有笑着,然后不在意地问她:”怎么没的呢?他丢在你心里了,还是弃在北风中了?“
”谁会想要丢弃呢?可是他就这么死掉了,我去的时候,他就浮在鱼子江上,那么冷冰冰,我好想温暖他,可是我竟然做不到,竟然做不到……“
她的声音渐渐消下去,哭号潮水般猛涨,我的笑在这时候冷场,可笑得笑不下去,而寸草将将出现了,他突如其来地一脚,险些把门踹倒。
”“蜜豆,祸水!你简直祸水!”
我不晓得他怎么那么大力气,也不晓得他怎么会生那么大气的,可是我知道,他是冲了气的,然后总有些泄气地,需要丧气地责难的。
“为什么沾上你会是这种命呢?为什么他碰到你,却会有这种命呢?!”
听吧,他在问我为什么,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可是我始终了解,他总是不会算命的,可是就是这么爱说命的。
只是,有谁能料到,那些料不到的命呢?
就像没料到寸金会这么脆弱,也没料到,我自己会为了这种不大可能取信的脆弱,而怪罪自己的无心一样。
哦,命就是这么不公平。
可是说实话,这种命,对寸金,真是太过严重的不公平。
我不敢想,我无数次地离开,终于等来了最后一次,而这次,他并没有回到我身旁,而是永远地走掉,一去不回。
眼睛湿掉,鼻子酸掉,当我后知后觉自己有心的时候,他却不知不觉的没了心跳。
当然,也没有心动,我忽然间想起了一句说的很久远话,它叫:“我一生中最大的两件幸事,一件是遇见你,而另一件,是时间终于将我对你的爱消耗殆尽。”
我不敢揣测,他最后一刻的呼吸,是否因为这些他有可能燃尽生命诠释的字眼,已经灰烬一般,窒息到了水里。然而一切,就这么终结了,像是煮豆燃豆萁时莫大的疼痛与煎熬,我太过后悔当初慢炖的抉择,以至今时今日的休止戛然而止,而他青春的句点,竟是走丢了心的豆子,一股脑地塞进我的回忆,几乎满破了。
我惊觉,其实甜蜜一直都在,他还是那个我一不高兴,就会送我白兰豆的邻家哥哥,偶尔笑起来,就是一阵腻掉的香甜。
我不会忘了,他最后的相邀,我爽约时,他的失望。
遗憾他是要放手的,而更遗憾的是:竹叶早就飘零,我是那么地单纯的想听他吹出最后的婆娑,可终究,还是犹豫得这么迟,这么迟……
我想,我是这么一个低着头的人,
埋着头不问方向,我一路向后地走。
沿途徘徊的,是曾经过去的旧时光,
我变了样子,硬是辗转上秋千架子:迂回到高中时,那扎马尾的清纯。
后来的回忆灰白了,
我终于厌烦了没日没夜的天黑,
恨毒了坐在公交车上没有终点,而一抬头,就只能看到月亮的日子。
于是,我不甘心,
不甘心得像云那般,躲到了天上:然后星星开始黯淡。
我从浅灰,过渡到了只有深灰的那一方天,
然而棉花糖一般干净的童年,擦落那般地哗哗抹去。
后来,没有后来了,
我吞下了青涩的青春,回味着苦涩,然后弥留在黄昏的怀念渐渐偏西,
我看到了低垂迟来的喘息,向南,也向北,分散着淡去,而那东边的,竟是天亮时,最后的晨光。
——摘自苗栗的心情随笔《哪里走》兜里的播放机**地钻了出来,关喆的声音是cd机里反复地传唱,飘忽而沉闷。
我开始昏昏欲睡,却忘了关闭这单一得我太不想要的调调,于是耳边,又响起碎碎的耳语,对我深深地念叨:“他不爱我,牵手的时候太冷清,拥抱的时候不够靠近。喔,她不爱我。说话的时候不认真,沈默的时候,又太用心。我知道,她不爱我。她的眼神说出她的心,我看透了她的心,还有别人逗留的背影,她的回忆清除得不够乾净。我看到了她的心,演的全是他和她的电影,她不爱我,尽管如此,她还是赢走了我的心……”
不记得听了多少遍,我很少流泪,只是听到了现在,我仍在哭。
老实说,我太有感触了,这首歌儿,与阿本分开的时候我开始听,与柳薪错过的时候,我开始唱,而哭,却是从邂逅了寸金开始,才有的。
这个令我茶饭不思的人呵,悄悄走进我的心,路过的地方,尽是花开,只是他的心,却为窦泌而开,我守了一个春天的花谢,而得不到的理由却简单得只剩歌儿里寥寥的四个字儿:他不爱我。
我开始有些不理解我尾随着窦泌来到他身边的初衷了,如果单单只是为了远远儿看他的幸福,那为何当他远远儿看她幸福的时候,我会歌儿一样,嘶吼得那么不甘呢?
我很难不去想回来见他得而复失第一天,他看窦泌的眼神,动容,心动,无声得勾魂。我晓得,那种失而复得的欣然,绝对可以让我一辈子得不到得怅然。
而我终究还是没能得到,因为他永远不为我有地离开了。
难以明白的是,他走得那天毫无征兆,我是在回十里渠的半道上碰到的大妞,她拉着寸草朝着鱼子江狂跑,我拦下神色慌张的她,然后她大手一挥,指着很远的岸堤告诉我:“寸金哥哥在江里丧生了!”
悲剧就这么一夕间发生了,可我知道得竟是这么地迟,当我赶到江边的时候,看到了叶子在水上漂浮,而他,就这么漂浮在了叶子上,像没有浆的筏:随波逐流。
“阿哥!”
寸草是第一个跳下了水的,我看到水花儿哗啦啦地溅起,他湿了裤腿,紧跟着大妞也跑了下去,等把寸金拖上来的时候,太阳已经落到了一片绿荫之中。寸金也是这么陨落的,我眼里第一次印上了这么苍白的他,冰凉没有温度,等我跑进,轻轻抚摸他鼻尖的时候,竟是喘息地认知,他已没有呼吸。
“滚开!”寸草很用力地推开我,我踉跄着滚,真是不记得有多狼狈了,只是从地上挣扎着起身的那一瞬间,一个衣服上都是湿哒哒的泥巴,恍若最浑浊的泪,只是逝者已矣,哪怕哭得是天上的泥雨,寸金也是回不来的吧。我哀怨地盯着寸金,他闭着眼睛,就像睡着了一样,安详得令人心动。
这个我曾经的太阳,为别人照亮,而今却不再光芒万丈,我是那么卑微地去仰视他,只是没料到此生唯一一次的俯视,竟是这样子的诀别。
“苗老师,你没事儿吧。”
大妞在这时候跑过来关切我,我恍惚地回神,吃惊地听到了一句熟悉的称谓。
她叫我苗老师,这曾是我到十里坡来,一直引以为傲的称谓,可是那是属于苗俊的称谓,而我早已变作一只叫做苗栗的蝴蝶,不为人知地飞走,而今飞回来的时候,早已变了模样。
我漠然地看了眼前这个曾经为了一张肖像而早熟的姑娘,她的眼里水一样地漾起了熟知,而她很苦的笑,像吃了淡季的豆子,似有似无,可她却很生涩地说:“请您别这样子看我,从您跟着窦泌回来的那天起,我就认出了您是苗老师,我一直很抱歉,我失手给您的那一巴掌,我也一直很感恩,您曾是我的老师。”
哦,瞧,我自认天衣无缝的蜕变,其实早已像纸一样地被人捅破,只有我还在可笑地自欺,也就这么可笑地说服自己说:你叫苗栗,你不叫苗俊,你一直是女人,最重要的是得记住,你从不是男人。
我从不记起,只是别人从未忘记,可惜,他们不是像阿本和柳薪那样,偶尔铭记,就是像寸草和大妞这样从不提起,或许一直被蒙在鼓里的,只有我自己。
哦,不,可能还有一粒叫做窦泌的豆子,她煎熬地怀念着一只一只叫做苗俊的毛毛虫,却从未发现已然变成蝴蝶的我,其实就在她身边。
而寸金,他莫不是早就看穿,之所以不说,只是他不忍伤害地希望:沉默是金。
我也一直这么沉默地,望着他沉默,多少次想无声地拥抱他,只是,我不敢。我知道,他不爱我,他沉默地爱着那个爱着我的她,而那个曾深爱我的她,悄悄地爱上了寸草,而作哥哥的他心知肚明地爱着,那个不爱他的她,错过我,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老师,把这个交给窦泌吧。”大妞摊开了掌心,一根竹叶安静地躺在了上面,竟看不出半丝的生气。“这个是寸金哥哥最后留下的,”她说:“我晓得的,他一定是想给窦泌吹小曲儿的,我真的晓得的。”我低垂着头,轻轻捏起了她手里的叶子,不经意间又想起窦泌那日枯涩的吹凑,而他,忘情地听着,溺爱着责备她:“你吹走调了。”哦,时光告诉我,她是他爱的人,而时光也告诉我,他不是我的爱人。如果一切能回到过去,兴许我会靠近他,而不是远离。毕竟,窦泌爱得不是他,而我爱他,为了爱,偶尔的自私是值得原谅的,我不怨他不爱我,只恨自己从未把爱说出口,这是多么怯懦的遗憾。
“大妞,走!我们送你寸金哥哥回家!”
唏嘘随风而乱,我错愕地抬起头,发现寸草把寸金扛在了肩头,然后低着头很沉重地走了过来。大妞很听话地起身跟在了她身后,我很紧张地扑了过去,不舍地大喊:“寸金!”
“请不要这么走掉,”我哀求寸草,流着泪告诉他:“我想跟他说说话,我还没来得及好好地,跟他说说话。”
“他已经不会说话了!”他最终甩开了我,暮色疯了那样地撕扯,他残忍地提醒我:“他不会回来了,苗俊,从你放任他靠近蜜豆的那一刻起,他就不会回来了!”
“不,不是这样的,”我哽咽:“我还没来得及告别,你怎么能叫我接受这么一个没有告别的诀别呢?!”
“现在就是永别,”他说:“适应着,去接受吧!”
我僵着松手了,他狠狠撞了我一下走掉,擦肩而过的那一瞬间,我碰到了寸金指甲最后一丝的冰凉,那是一种天人永隔的温度,活着的时候,我感受不到温暖,只有等他离开的时候,这是我唯一的得到。
真的,唯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