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0章 发育了

“除了爷,你还给什么人画过像?”

画像时,齐大爷漫不经心的问了一句。

沈若兰怕露出破绽,不敢说给人画过像,就说:“没画过人,就画过猪狗和鸡鸭鹅等家禽。”

齐大爷嘴角一抽,顿时觉得这坏丫头是故意的,本想收拾她一顿,但又舍不得,又一想到她还没给自己未婚夫画过呢就给他画了,心里就又高兴起来,沾沾自喜,所以也就原谅了她的无理!

画了一上午,终于把那张画像完成了。

容颜华美男子,一身儒雅的白衣,静坐在案子后,俊朗如玉的脸庞,墨色的眸子,好似山水墨画,温柔赤诚,温柔如玉,宛若朝阳,好看得让人移不开眼睛。

这张画里,分毫不见他平日里的煞气和霸气,只有不尽的温柔,好似正在面对他心爱的姑娘一般,那张精致绝伦的脸上,还带着几分温柔缱绻的笑意,跟平时的他判若恋人!

沈若兰很满意,淳于珟也很满意,站在画前端详了半天,才悠悠的说:“兰儿果然心灵手巧,蕙质兰心,若在京城,光凭这一手画技,就足以艳绝京师,名满天下了!”

沈若兰一抖!

又是兰儿,这是他第二次这样称呼自己了,她不是该纠正他一下,让他改变一下对自己的称呼呢?

这样想着,她转过头去,正要跟他说出自己的意见,却一下子撞进一双漆黑幽深的眸子里。

沈若兰又是一抖!

这是啥眼神儿啊?咋还温柔缱绻,深情脉脉的呢?就好像是情侣间互相凝望的眼神似的,他不会是真的对自己动心了吧?

这样想着,她再也不敢跟他多说啥了,赶紧借着去给他做午饭的借口逃走了。

做午饭时,她深刻的检讨了一下自己,觉得自己这几天跟他走动的太近、太频繁了,跟他之间的互动也不合这个时代的规矩,这个时代男女间原该大防的,可她竟忘了这些,跟他说说笑笑、打打闹闹了好几日,说不定就因为自己不合时宜的举动,让他误会自己对他有意思了。

这可不太好,自己已经是订了婚的人了,要是让他对她产生这种误会,会有损她的名节,会被世人瞧不起的,往后,还是少跟他来往的好……

晌午饭做的很简单,几道菜都是府里的大厨做的,她只炸了薯条,顺便还了炸了点儿地瓜条和南瓜条,这些东西蘸着番茄酱都好吃。

吃饭时,齐大爷很给面子的吃了不少薯条,期间还给她夹了一筷子鱼肉,把沈若兰惊得筷子差点儿掉地上。

淳于珟看到她那副惊慌失措,花容失色的样子,眼里的笑意更浓了。

吃过饭,沈若兰起身告辞,淳于珟吩咐罗城把那三栋宅子的房契拿了过来,亲手交到沈若兰的手里,还嘱咐她,让她好好的在吉州住下去,吉州是个好地方,她住久了,就会越来越喜欢这里。

沈若兰嘴上答应了,可心里却一点儿这种想法都没有,等家里的一切都步入正轨了,她还是要回靠山屯去的,她就是喜欢乡村那种返璞归真,自己自足的生活,谁叫她上辈子就是乡下人呢!

出了庄子坐上车时,沈若兰发现自己从前丢的那些珍珠、人参、衣服和被子等,都已经整整齐齐的放在了马车里,这是完璧归赵的意思。

看到这些失而复得的东西,还有到了手的三张房契,沈若兰却一点儿都欢喜不起来,甚至心里还十分的不安,今儿齐爷看她的眼神儿,还有对她的态度,让她很是心惊,她现在基本可以确定,那位大爷是看上她了,这也太恐怖了,吓人啊……

**

接来的日子,沈若兰过得很忙,她每天要给印刷厂里等几位姑娘讲故事,偶尔还要去给申由甲讲,还要抽空去天下知之看看从前的《三十六计》回收的怎么样了,有没有什么遗留下来的难以处理的问题。

让她意想不到的是,之前那些之前购买了《三十六计》的读者,并没有多少把书退回来的,原来古人就已经有收藏的意识了,很多人都觉得被官家禁止的书,往后肯定不会再出版发行了,他们手里的这本《三十六计》多年后说不定就成了藏品或孤本了呢。

所以,尽管上头給开出了按原价收购的价格,他们仍不肯卖掉,甚至还有人专门堵在天下知之的门口儿,专门儿买往回卖的《三十六计》,以期往后能有机会升值。

天下知之大张旗鼓的收了好几天,非但没能收回卖出去的书,还把之前存在这里的几百本《三十六计》的货底子都给卖出去了,还真是让人哭笑不得!

沈若兰巴不得这样呢,回收的越少,她的损失就越小,虽然齐爷说他负责收书,但是她又怎么好意思真让人家拿钱收呢?人家帮她下那道**的指令已经很够意思了,她又怎么好意思再厚着脸皮在这点儿小事儿上占便宜呢?所以从一开始,她就打定主意自己掏钱收书了,这会子见没有人往回卖书,她就不用承担损失了,心里高兴的很呢!

这段时间,火锅店生意也是越来越好了,本来火锅这种新鲜事物在吉州就是独一份儿的,大家图新鲜也都爱吃,现在店里又多出了西红柿和黄瓜这两样招牌菜,前来消费的顾客更是络绎不绝,每天一大早就有人去吃,可以说,从早上开张到半夜打烊,客人一直不断,赶上晌午和晚上饭口时,还常常会有桌儿不够用的时候,一时间,生意好的连百味人家都望尘莫及了,钱赚得也更多了!

点心卖得也好的不得了,因为总不够卖,沈德俭又去铁匠铺子订做了三四个烤箱,然而就算这样,每天做出来的点心也依旧是不够卖。

后来,经过沈德俭和他娘子的一番深思熟虑后,俩人在牙行里买了两个小厮,一个十五,叫小奇,一个十六,叫五子,两个小厮都是踏实健壮听话能干的小伙子,一个人能顶好几个丫头使,买回来后,爹手把手的教了他们两天,很快让他们开始跟着干活儿了。

有他俩的加入,生产效率一下子得到的大大的提高,每天做出来的点心也终于供得上市场的需求了!

印刷厂经过短暂的休息后,也开始重新营业,出版的第一本话本子叫做《白娘子永镇雷峰塔》,讲述的就是白娘子和许仙的爱情故事,这个放在现代三岁孩子都知晓得故事,看似平淡无奇,没想到却在这个世界里收获了一大批粉丝。

很多人都被这个凄美的爱情故事给深深的打动了,同情许仙和白娘子这对儿恩爱夫妻被拆散,也气法海无情无义、多管闲事,更有些浪漫幼稚的男人因为看了这个话本子,特意买蛇去放生,以期在来生或者几世后,能跟他放生的小蛇产生一段唯美的爱情故事……

一时间,街头巷尾,酒馆茶寮了里,大家都在谈这个故事,甚至还有戏班子还打算把这个故事搬到舞台上,用戏曲的形式将这个故事演绎出来!

《白娘子》也很快取代了《三十六计》,成为了大家茶余饭后最热门的谈资,沈若兰的印刷厂和天下知之也因此获得了一笔丰厚的利润,各自欢喜!

这期间,沈若兰又去过淳于珟的山庄一次。

在柳寒香等六位才女的帮助下,《三十六计》的最后八计已经完成,她是去送稿子的,不得不去。但是她特意选择了在上午十点左右去的,这个时候齐爷八成不在家,就可以避免跟他碰面了。

结果不出她所料,那位大爷果然不在,不仅他不在,他的几个随侍也都不在,沈若兰就把那稿子交给了管家娘子,请她把稿子转交给齐大爷。

管家娘子毕恭毕敬的答应了,对待沈若兰的态度恭敬得跟祖宗似的,就差没跪着服侍她了,把沈若兰弄得很不舒服,说了几句话后就逃也似的离开了。

淳于珟是在当天晚上才知道她来过的,这段时间他一直呆在军营里练兵了,听到她来过后,淳于珟很是惋惜,很为自己错失了一次跟她共处的机会感到遗憾。

这些天来,他虽然人在军营里,可心里却时刻想着她呢,一刻都没忘记,无论干什么,总能不知不觉的想起她,想她唱歌的样子,想她巧笑嫣然,想她跟他骑马驰骋在田野草地时的样子,也想她在花雨中羞涩窘迫的样子……

她的每一面都那么的美好,都那么合他的心思,直到现在他才发现,她对他而言,已经不再是个有点儿好感的女子,不知不觉间,她已经彻底的占据了他的心,让他想忽视都难以忽视。

这真是一件让人头疼而又甜蜜的事,他很高兴,自己终于遇到了一个自己发自内心喜欢的女人,可是又有点儿沮丧,母后和皇兄是断不会同意他娶她为妃的,而这个丫头又太有主意,不肯屈居人下,真让人头疼啊!

不过,那些都是以后的事儿,眼下,他好几天没看见她了,早就思念不已,明儿就派英战去接她过来,就说找她有事商议,好一解相思。

第二天,英战果然来接沈若兰了。

沈若兰正想跟那位爷划清界限呢,又正好赶上她身子不适,就婉拒齐大爷的好意。

沈若兰确实是身子不适,但不是病了,而是她的身体发育了,确切的说,是她胸前的两颗大米粒开始发胀,发鼓,准备要长大了。

成熟的女人胸部虽然很美丽,但是这个成熟的过程却不怎么美,那一阵阵钻心的剧痛,一不留神就能把人疼的五官扭曲。

沈若兰现在正是处在这个尴尬的阶段,今儿早起疼的格外钻心,所以今天就哪都不想去,干脆把自己关在家里,体验发育的滋味了。

淳于珟没等到佳人,倒听闻她说身子不适,心里十分担心,第一时间就把聂恒给派来了,让聂恒给她诊脉,看看到底是哪里不适。

聂恒来到沈家,说明自己的来意,沈若兰见齐爷对自己如此上心,心里更不安了,也更下定决心,要跟他疏远关系,尽量别再见面了。

不过眼下,聂恒来都来了,吉州最负盛名,别人花多少钱请都请不去的大夫来到自己家,要给自己看病,总不能端着不让看吧,正好她想检查一下自己的身体呢,这小身子从前那么赢弱,从小没打好底子,她想检查一下有没有留下什么病根儿啥的,自己也好放心;再说,就齐大爷那性子,把人派来了,她要是不让看,他绝不会善罢甘休的。

结果,聂恒搭着她的脉搏,帮她诊了一番后,得出的结论是:姑娘一切正常,身子并无不适之处。

稍稍尴尬了一会儿后,干脆抓着聂恒给她娘诊了一回,反正神医都来了,机会难得,正好帮娘也看看,瞧瞧她娘的身子现在怎么样了。

聂恒又帮穆氏诊了一回,诊完后,当着穆氏的面儿,笑呵呵的说一切还好,没事没事,可是走时,趁着沈若兰送他,悄悄的告诉沈若兰,穆氏的身子正在逐渐衰败,怕是撑不到过年时了。

沈若兰虽然早有心理准备,但是听倒聂大夫这么说,心情还是十分沉重,她说:“如果我下个月就到山上给我娘找人参花和幽灵草去,来得及吗?”

聂恒道,“这个,自然是越早越好,宜早不宜迟啊!”

沈若兰郑重点头,“我下个月就进山去,无论如何,也一定会找到那两种药的,到时候,还少不得要麻烦您帮着调配呢!”

聂恒笑道:“好说,到时候姑娘尽管吩咐就是,老夫自当尽心竭力。”

**

淳于珟听到聂恒说她身子无恙,一下子明白了,那个丫头是托病躲着自己,不想见自己呢。

这让他感到非常郁闷,那次在庄子里杏花花雨中,她分明含羞带怯,已经对自己动了心思,本想一鼓作气乘胜追击呢,可这才几天的功夫,她就翻了脸,要拒他于千里之外了,这可让他有点儿接受不了!

正郁闷呢,罗城又送来一个消息。

“主子,荣嘉大长公主来信了,说安安郡主已经动身往吉州来了,大约一个月的时间就能赶到,咱们用不用派人在路上接应一下?”

淳于珟正烦闷,听到他不待见的人要来,心里更烦了,冷声说:“又不是爷请她来的,爷凭什么去接应她?”

罗城心说,‘就凭她是您的未婚妻啊?未婚妻来您这儿治病,您接应一下不是应该的吗?’

当然,这话他也只敢在心里说说,表面上是不敢说出来的。

默了默,罗城又说:“那安安郡主来吉州后,主子打算把她安置在哪?”

正常情况下,主子是应该把安安郡主安置在王府里的,但是冲主子对她的态度,感觉够呛,很有可能把她安置在庄子里。

结果,他又猜错了,主子不仅不打算让她进王府,连庄子都不打算让她进,只冷冰冰的说:“让她去府尹府安置吧,毕竟我们之间有婚约,住在同一个府里会被人传闲话,这样对谁都不好!”

罗城头上一片黑线,他还是第一次知道主子在意名声呢,这要是沈姑娘要住到他的府里,他还会在意名声吗?

别说是名声,怕是名节都不会在意了吧!

不过,这些都不是他该管的事儿,既然主子发话了,他只照办就是。

正要退出去的时候,主子忽然说:“罗城,你可有喜欢的女人?”

罗城一愣,随即面色微红道:“回主子,属下自幼发誓此生誓死效忠主子,自不会寻思儿女情事!”

淳于珟挥挥手:“你且去吧,把鲁参将给本王召来!”

鲁参将是他的部将,为人风流倜傥,身边总是莺莺燕燕不断,女人缘极好,淳于珟觉得,这样的人肯定对女人很有一套,他问问他该怎样哄女人……

**

这边湛大王爷还考虑着咋哄人家开心呢,那边沈若兰已经开心起来了。

因为今天吉州商会给她的火锅店送去一份请柬,邀请她参加五天后一个由吉州城富商们举行的拍卖会。

这个拍卖会在吉州年年都举行,是由吉州的富商们发起的,参加拍卖会的人也都是吉州城身价不菲的富商们,拍卖的都是大家珍藏的奇珍异宝,可以拍卖,也可以互换。

这个拍卖会不仅是豪商云集的聚会,还是证明身份地位的象征,没有钱或者身价不够的人是没有资格参加的,像沈若兰家这种刚开的店就能得到这样一张象征身份请柬,也算是很难得的了。

八成也是因为她家的火锅店在吉州名气太大,生意好的让人眼馋,连百味人家都弄不来的柿子黄瓜她家都能弄来,其实力可见一斑,所以才给了他们一张请柬的。

不然光凭她一家店铺,是不够参加拍卖会的资格的。

沈若兰觉得正好可以趁这个机会开开眼界,没准儿还能买到点儿自己喜欢的东西呢,就欣然接受了!

接到请柬的第二天,她特意去了一趟吉州最好的绸缎庄‘织锦楼’,想买一身像样的衣裳装门面,虽然她崇尚简朴,但也得分啥场合不是?像那种富商云集的拍卖会,她这个小小的火锅店东家本就是勉强受邀的,要是再不打扮贵气些,肯定会受人鄙视被瞧不起的,看衣敬人的习气古来有之,永远都不会改变。

到了‘织锦楼’,诺大的铺子摆满了姹紫嫣红的摆着各种绸缎,织花的,彩绣的,素色的,各种各样,她特意问了伙计哪种衣料是最好的,她要看看。

伙计一听她要最好的,就特意进了里间,从里间珍重的拿出一匹浅黄色的薄缎面料来,说这匹缎子是昨儿打南边新进来的,叫做浮光锦,穿起来跟阳光照在水面上似的,行走间波光粼粼的,很是美丽,因为价贵,全店也仅此一匹而已。

沈若兰一看见那匹缎子,眼睛就亮了,这缎子不仅好看,还是她最喜欢的浅黄色,简直就是为她准备的一般,摸一下,只觉得那浮光锦柔软丝滑,如水一般,细看时,从不同的角度居然能看深浅出不同的黄色来,甚是神奇!

沈若兰一下子就相中了,问道:“这缎子咋卖的,多少钱一尺?”

她说的是‘尺’不是‘匹’,因为可以想象,像织锦楼这么高档的绸缎庄也只进了一匹的缎子,必定是价值不菲的,她没敢说要一匹,就怕这匹缎子的价格不再她承受的范围之内。

伙计笑道:“说起这价钱来,这一尺浮光锦的价格,就比别的缎子一匹都贵呢,光一尺就要十五两银子,还不让零头的。”

沈若兰一听,暗暗咋舌,一尺就要十五两,果然是寸锦寸金啊!

难怪全店只进了一匹呢。

不过,贵点就贵点吧,按家里现在的收入,买一件这样的衣裳也承受的起,且穿上这样的高档货,不光自己美了,还能装装门面呢!

想着,她拿出荷包,说:“那就给我量六尺吧,只是尺子要准些,可不许糊弄人。”

伙计听了,笑着说:“姑娘可真会开玩笑,我们这家店是吉州的老字号可,最讲信誉了,怎么可能会出现糊弄顾客的事呢?”

沈若兰笑道:“没有最好,我也是开玩笑的,您快给我量布吧,我还急着做新衣裳哩!”

“好嘞!”

伙计笑呵呵的把那匹缎子放在柜台上,拿出尺子开始量布,量好后,刚要裁剪,忽然听到一道尖利的声音:“慢着。”

沈若兰回过头去,看见一个花枝招展的年轻女子走过来,她穿着一身粉色牡丹缠枝锦缎褙子,下面是一条红织金妆花团杂宝纹马面裙,头上插带着金镶玉步摇,金点翠凤簪,珊瑚珠花等,富贵显赫,盛气凌人。

女子的身后,站着两个打扮俏丽的丫鬟,两个丫鬟也都是穿着绫罗绸缎的衣衫,头上插金戴银的,比沈若兰打扮的都好。

只是,打扮得虽然好,但这主仆三个却都是满脸的傲慢,一个个的仰着脸,抬着下巴,好像她们有多尊贵,多了不起似的。

伙计一看女子进来了,忙点头哈腰的笑道:“薛姨娘好!”

被称为薛姨娘的女子并没理会伙计的问候,傲慢的说:“这匹缎子我买了,不许再卖给别人!”

伙计一听,有点儿为难的说:“薛姨娘,这位姑娘刚才已经买了六尺,我都给量完了,您看,要不就让给这位姑娘六尺,剩下的您……”

薛姨娘眼睛一立:“我说的话你没听见?”

一个圆脸的丫鬟厉声道:“我们姨奶奶说这匹缎子她要了,不许卖给别人,你聋了吗?”

伙计被骂,表情一滞,慢慢的转向沈若兰,神色愧疚又带着几分无奈,低声道:“姑娘,要不,您再看看别的吧,要是有看中的,小的去帮您跟掌柜的说说,叫他给您卖便宜点。”

沈若兰知道这伙计的苦衷,没有为难她,笑了笑说:“罢了,那我再去别处看看吧。”

她不想因为几尺缎子跟人口角,那个什么狗屁姨娘一看就是个抓尖卖乖爱挑事儿的,且看她的打扮,夫主应该是个有钱有地位的主儿,她不想给自己惹麻烦,就只能自认倒霉了。

伙计歉意的说:“这次对不住了姑娘,往后店里再有什么新料子,新花样,我指定给您留着,可这姑娘您先买!”

看着伙计这副真诚的样子,沈若兰对他倒是有了几分好感,要是他是个趋炎附势的,没准儿现在早就忙不迭的招呼这个姨娘了,哪还会理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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