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节

那串号码三响内就通,接听的是个女人。

“怎么又是个女的?”Mr.NeverDie脱口说出。

“吃吃吃。”对方孩子般笑了,接着把电话挂掉。

Mr.NeverDie只好又打了一次。

这次电话响了十一声才接通。

Mr.NeverDie与鬼子在手机边都不说话,难以忍受的沉默。

许久,有所求的人注定要输。

“我怎么把资料传给你?”他冷冷地说。

“吃吃吃,将你有的所有资料拿到汀洲街十四巷巷口的南华影印店,跟谁说话或不搭腔都没关系,把你要给我的资料放在进门第一台影印机下面,这样就可以了。吃吃吃。”

“事后要给你多少?”

“看了资料再说罗,吃吃吃。”

吃吃吃……吃什么啊?这样装白痴说话不累么。

Mr.NeverDie挂上电话。

对方的声音,有一股说不出的甜腻感。

在鬼子搜集情报的那几天里,Mr.NeverDie继续他的流浪。

是,他是有了点钱。

他在邮局的出租信箱里找到了一小叠钞票,出奇的少,他原以为人命很有价值,一百万、两百万买一条活生生人命之类的。可真正的市价叫Mr.NeverDie颇为失望。

那一小叠钞票,怎么说也够他找间不用看证件的小旅社洗个热水澡,住好几个晚上,可他莫名其妙地抗拒“找个正常的地方住”的念头。

半夜的时候,桌上摆了一大杯早没了气的可乐,几条严重缺乏水分的薯条,手机电源线插在脚边的插座上。他睡在二十四小时营业的麦当劳里,乱七八糟混过一天晚上。

然后又一个晚上。就像以前躲债的时候一样。

他开始怀念那一间五坪大的房。

虽然有一点臭,但有一张真正的床,还独立筒的。

还有一台冰箱,出门买几罐啤酒冰着,睡觉前乾掉一夜都好眠。

“宰了那个女人后,一样继续住她那边吧。”他很快做出结论。

白天的时候,他全身肌肉酸痛地醒过来。

到处闲晃,在公园看一群老人练甩手功,坐在公车站牌底下看学生无精打采地排队等上学,到刚开门的百货公司吹冷气,将捷运站四种颜色的路段都坐上一遍。饿了吃东西,渴了喝东西。

他很无聊。

无聊到很不爽。

“等待”也是工作的一部分,可真的很要人命。

巨大的、无限的时间,让“悠闲”这两个字膨胀得很空洞。

“那些杀手,平常不杀人的时候到底在做什么呢?”他皱眉。

他们平常也兼差另外一份工作吗?另一个身份?

即使没有别的工作,也有家庭的吧?也有朋友跟爱人的吧?

一旦需要跟其他人相处,就算不愿意,也会消耗大量时间吧。

问题是,工作是杀死人类的“人”,有办法跟一般人类好好相处吗?

Mr.NeverDie坐在便利商店门口,手里反覆卷着一份昨天的旧报纸。

“没办法的吧?”他咕哝。

那个被自己杀死的杀手阿莫,看起来就是一副平常就很认真杀人的模样。

而邹哥,那一脸不快乐的老练,显然也为了仲介杀人的事忙得很。

大家都很认真忙着份内的事……

自己呢?

Mr.NeverDie有股冲动想打电话问邹哥,看看有没有什么具体的建议,但想必……

邹哥他不喜欢听。他不喜欢听。他不喜欢听。

没有人可以相处,少了很多麻烦,可该做些什么事呢?

他还是想起了阿莫。

阿莫单枪匹马,拿着一把枪,就将整个黑道事务所的小混混全给干掉。

比人,比枪,比子弹数量,对方都凌驾在阿莫之上,但阿莫那冷静开枪的气势,几乎是每扣一次扳机就送掉一条命,简单讲就是专业。

若非自己在最恶劣的时机中脱胎换骨,从中作梗,阿莫将所有人的脑袋都轰烂后,吹吹枪口上的焦烟,楷楷油头转身就走。跟平常一样,顶级杀手的姿态。

自己能够杀死阿莫,完全就是强大的命运力量使然,跟实力无关。

那个阿莫,像这种时候肯定不会像自己一样无聊吧。

哪来的悠闲时光?十之八九,他一定在练枪。

……练枪?

Mr.NeverDie的后脑勺,像是给火车撞上了。

这么简单就能打发无聊时光的事,自己怎么一直没能重新想起?

要以杀人维生,就该好好钻研一下杀人的技术。

电影拍过许许多多杀手的故事,自己也亲身遇过两个。

一个很专业,一个很不专业……自己。

“好像,应该把身手再练一下?”他想起那几天在那屋子里勤练的空手道。

那个刚刚乱打死人的自己,脑袋反而比闲闲没事干的这个自己还要灵光,那时看着空手道DVD练习所留下的汗水,让他活得非常充实。

话说回来,新学乍练的空手道还没找过对象呢。

想着想着,好像有点重获目标的感觉,他不禁摩拳擦掌了起来。

走在大马路上,阳光有点刺眼,眼睛只能半睁。

“!”

一瞬间,他全身寒毛直竖。

每个毛细孔都像长了眼睛般,从四面八方、远远近近看着自己。

发生了什么事?

镜头失焦,聚焦,以光速移形换位。

在Mr.NeverDie产生真正的意识前,他的膝盖已急速绷紧,小腿肌肉**,整个人全力往上一跳,还不由自主在半空中侧过了身,肩膀内缩,双手抱头。

感觉时间以不正常的断裂停滞起来。

在弯弯曲曲的时间轴线上,那些琳琅满目的镜头天旋地转了好几番,其中几个特殊位置的镜头快速格放、格放又格放,让他明白什么事正发生在自己身上。

“喔,原来如此。”

最后他轻轻摔落在地上,鼻子沾了一点石砾,眼睛看着地上的人孔盖。

此时五公尺外的左手边,传来沉闷的轰隆一声。

原来刚刚一台失控的计程车闯了红灯,几乎就要从后面撞上了他。

几乎?

不,是真的撞上了他。

“……”Mr.NeverDie慢慢站起,拍拍沾在掌心上的沙土。

看看地上,一点点煞车痕都没有,再看看撞上路边消防栓才勉强停下来的车子,那车子整个车头全毁,喇叭声长鸣,冒出黑烟,附近路人面面相觑。

几个路人拿起手机像是在报警,有的路人拿起手机,却是在照相留念。

如果Mr.NeverDie刚刚没有往上一跳,藉着物理惯性在车顶上无比顺畅地滚了四五圈、再鹅毛般柔软落地,现在说不定肠子撒了满地,或至少已给撞断了两条腿。

差点被车给撞了,那九死一生的微妙感,以前也曾体验过三次。

全身每一寸肌肉颤动,每一条神经传递反应,每一个细胞释放能量,都为了在千分之一秒中凑齐“生存要件”。那种在绝对的“生”与“死”中奋力挣扎的刺激感,他爱透了。

回想起来,在拳打脚踢把那一个女人打死的时候,好像没有这样的刺激感?

是了。

那种纯粹暴力的乱打乱踢,哪有什么生死之界的紧张感?

Mr.NeverDie走到计程车旁边,看着头破血流的司机昏倒在方向盘上。

“安全气囊没爆开啊?”

他笑了笑,什么也没做便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