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到别墅的薄云感觉今天的宁致远有点微妙的不一样。他坐在沙发上用平板电脑看财经时事,只点点头,一言不发。薄云静悄悄去放下自己的双肩包,安静地倒一杯水喝,偷瞄宁致远。
他一如往常地赤脚,穿着一件舒适的浅蓝色棉衬衫,挽起袖口,卡其布裤子,棕色半旧皮带,手上换一块劳力士的K金表,有点复古的圆盘款式,也许是古董。薄云很喜欢有点岁月感的旧物,只有家底雄厚的人的身上才会有“半旧”的物品。
小时候看《红楼梦》不懂,她问母亲,为什么王夫人啊薛宝钗啊都用半旧的椅垫被褥,还穿半旧的小袄,他们家不是很有钱吗?薄枫当时就笑着解释说,有钱人家舍得置办好东西,所以才经得起时间摧残,用到半旧了还是熠熠生辉,舒服妥帖。穷人家哪有这样的积淀,不是磨得起毛球脱线,就是迫不及待穿上簇新衣服,生怕别人看不起。气定神闲穿戴使用“旧物”的,才是真正的贵族风范。
他处理完手上的事务,抬起头来,懒洋洋地对薄云说:“吃过饭了吗?”
“还没。”
“我带你出去吃。”
薄云看看时间不早,忙说:“特地为了吃顿饭下山一趟多麻烦,我下个面条吧,你也没吃吗?”
宁致远摸摸鼻子:“怎么跟你在一起,连带我的饮食水准都降低了?好吧,看你变得出什么花样来。”
薄云赶紧翻冰箱,把所有能利用的食材都找出来,手脚利索地忙活,半个多小时之后,两份鸡丝凉拌面上桌,略多的那一份给宁致远。他端坐桌前,看薄云把碗筷和水杯给他摆好,卖相还不错,黄瓜丝、鸡丝和碧绿葱花、两勺红油、芝麻酱。他默不作声地开动,尝了几口,味道真不赖,有种“家的感觉”。
宁致远吝啬一句夸奖,只淡淡地问:“鸡丝你哪儿来的?”
“鸡胸肉煮熟之后用手撕的。”
“你手洗干净了吗?”
薄云气得想翻白眼,咕哝一句:“我戴一次性厨用手套处理的好不好?”
宁致远心里苦笑,薄云在紫云别苑里还没待多久,家里的东西倒是比他这个主人还熟悉,他十指不沾阳春水,这些东西根本不知道放在哪里,薄云又是如何找到的?
饭后,她收拾干净厨房,没花多少时间,有洗碗机就是方便,锅碗杯盘轻松搞定,薄云想起顾情在“卧谈会”的发言——有钱人的信条就是,花钱省时间,省下来的时间赚更多的钱。
她蹲在地上擦厨房地板的时候,宁致远的脚出现在她视线里,他的声音在头顶:“起来,你不是女佣,这不是你做的事,张妈会处理。”
她讪讪地扔下抹布,仔细把手洗干净,坐到客厅陪宁致远。他仔细观察薄云,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光线下,她的模样似乎总在变化。
军训后半截都在下雨,免去暴晒之苦,加之她在顾情的督促下努力敷面膜,因此皮肤几乎没有变黑。柳眉弯弯,明眸皓齿,容颜清丽,如同一朵静静吐露芬芳的茉莉花。他的视线落在她粉嫩的双唇上,她在他面前几乎不笑,如果她笑起来,会是何等迷人呢?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