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算盘成空

有陌生人上门送东西,无法隐瞒家人,晚上一家人用晚饭,马氏问道,“听村里人说,咱家今儿来人了?好像是有人上门送东西,是县令徐大人吗?”

徐旺是个会钻营的,得知吕氏和莫颜近期不好出门做客,也不勉强,但是会定期派管家送来一些吃食和日常所用之物,这些东西不金贵,在县上能买到,不过样式多,看来是极其用心。

家里人这次没拒绝,吕氏还是有所考量,本身这些东西不值钱,就当是两家走动,谈不上受贿,对自家老爷的官途没有影响,再有,老家在颍川,难免会有用上父母官的时候,总是把人家拒之门外,表明了看不起人,会使徐旺心生芥蒂。吕氏回来带了太多东西,家里人根本吃不完,爷奶都是开明人,让两个儿媳送到娘家一部分,毕竟现在天也不算太凉,有些东西放太久,味道就不好了。

“没看到,我比三弟妹回来的还要晚些。”

家里由马氏主厨,赵氏不太着急,而且她娘家要远一些,好不容易回去一趟,便多呆了一会儿。回来的时候大雨还下着,没有看到村里人。

马氏和赵氏都是周围庄户人家的闺女,尤其赵氏,当年嫁过来的时候,家里一穷二白,银钱都被老二莫中臣带走交了束脩,她虽然是个农妇,却十分支持莫中臣,心里期盼着,万一他将来有了造化,多少能照拂下莫轻云。

有付出才有回报,因为赵氏开明,明理,干活儿能吃苦,家中之人对她很尊敬。都说长嫂如母,就是那么抠门的莫中臣,每年在吕氏派人送年礼的时候都会嘱咐几句,大嫂以前为这个家付出太多,应该多送点布料,让她做几身新衣裳。

在莫中臣考举人那一年,颍川的年景并不好,那会靠山村后山还没被人开发,村民们很少出村,就靠着田地的收成过日子。那年闹了蝗灾,粮食都被蝗虫吃了,大面积减产,家里就靠着清可见底的米粥过日子。

那会赵氏刚嫁到莫家不久,爷爷莫守仁为了给莫中臣凑去省府赶考的银子,把家里仅有的粮食卖出去,只留下一点点,大伯刚成亲,便跑到镇上做工,整日不着家。

家里人都觉得对不起赵氏,奶奶就对她说,家里培养个秀才不容易,若是这个时候放弃,将来莫中臣只能到镇上做个教书先生,这么多年寒窗苦读,若是没有考取举人的盘缠,他们会觉得十分愧对儿子。

第二天,赵氏便不见了踪影,家里都以为她赌气回了娘家,大伯莫中先红了眼眶,心里十分难过,可弟弟如今就差一步,总不好半途而废。

谁知道,就在傍晚时分,赵氏坐着牛车回来了,不仅带回了粮食,还有在娘家借的盘缠。这让一家人感动得流了眼泪,患难见真情。后来大伯娘一直难有孕,几年后才生了莫轻云,可家中人谁也没说什么,奶奶还在一直安慰赵氏,让她放宽心。

“徐大人这几天派人来一次太频繁了些,咱们家里的东西够用呢。”

赵氏也跟着嘀咕一句,家里人都不喜欢占便宜,若不是吕氏和莫颜在家里住着,那些吃用之物,他们都不会收的。

“大伯娘,三婶,不是徐大人,是有人来给我送东西的。”

莫颜觉得非常难为情,她不知道找个什么由头解释,索性,家中人得知是送给莫颜的东西,便换了话题,说起下个月大堂哥莫轻云的亲事。

满打满算,也就一个来月,家中新房布置的差不多,该采买的东西也早早的堆积到库房里,爷奶琢磨,乡下人家就不讲究那些规矩了,什么时候请朱镖头一家上门看看,需要添置什么,一应准备齐全。

饭毕,吕氏叫莫颜回房,她漫不经心地拿起茶杯,抿了一口,问道,“谁送的东西?”

身为莫颜的娘,自家女儿有几斤几两她是知晓的,这次二人回乡,知情人不多,人会在这个时候费力气送东西,而且看女儿眼神闪躲,很显然有内情。

娘亲虽然装作漫不经心,实则很是介意,莫颜顶着强大的压力,硬着头皮,结结巴巴地道,“是……是王爷。”

莫颜本以为,这句话出口,会招来娘亲的训斥,无亲无故,私自收外男的礼物,对未出阁的女子名声有碍,可奇怪的是,吕氏竟然扑哧一笑,眉眼柔和,“既然是王爷相送,还藏着掖着干什么?还不取来给娘开开眼!”

墨香闻言,根本不注意自家小姐的颜色,乐滋滋地往外走,莫颜心中哀叹,这个缺心眼的丫鬟!别的也就罢了,至少那根凤头钗得藏起来吧!

一场秋雨一场寒,虽然靠山村在大越南部,雨后仍旧免不了凉气,尤其是傍晚时分。房间内燃了油灯,大丫鬟墨梨特地又点上茉莉的熏香,香气淡淡的飘着。

一会儿工夫,墨香抱着箱子匆匆而来,而打开箱子的时候,里面不见那根钗环,应该是被墨冰藏起来了。即便是如此,吕氏仍旧对着首饰连连惊叹,是女子就没有不爱美的,本来她还觉得南平王年纪太大,足足比女儿莫颜大了八岁,现在倒是越发的满意了。

别人收到礼物是激动,欢喜,而莫颜是忐忑,晚上练功,她小声地和墨冰嘀咕,“墨冰,我怎么觉得收礼物有些心虚呢?莫非是他有求于我?”

“小姐,您安心拿着,本来就是您应该得的。”

在莫颜收到礼物不久,墨冰也收到了传信,可以说,这些东西都是下人准备,南平王万俟玉翎过目了的,主要是给莫颜奖励,这件事,还要从几天前说起。

前几天,莫轻云走镖归来,莫颜求着大堂哥带她上山采药,期间,打到了几只野兔子,回到家里,马氏就把兔子切丁,加上辣椒做了,叫冷吃兔,是一个外乡的采药人在村里闲聊之时说的。

正好这个时节,村里的潮气大,吃辣椒去湿气,马氏就按照那个外乡人的说法做了一大盘,得到全家人一致喜欢,并表示还要吃。

家里人口多,一次要吃上两只兔子,这还勉强,打猎的任务交给了莫轻云,而墨冰有功夫,偶尔帮着打上一两只。莫颜见到兔子之后,特别亲切,她不是为了吃,而是为解剖。

自从穿越而来之后,她的职业病就犯了,前几天在镇上订制做药工具的时候,特地去了铁匠铺子,做了几把现代样式的手术剪,解剖刀,因为工艺要求比较高,价格昂贵,还让莫颜心疼好几天。

有了这些东西,她偷偷地解剖兔子,再用弹力好的鸭肠线缝合,那手法,可比绣花娴熟多了,看得墨冰直冒冷汗,心里琢磨,一个官家千金,哪里来的这种手段。

为了避免被误会为变态,莫颜还是耐心地和墨冰解释一番,她说这是从一本孤本上看的手法,和中医其实并不矛盾,若是伤口深,采用缝合的手法,会好得快些,而且很大程度避免感染。

墨冰觉得这是天方夜谭,她本身也是个对医术了解的,琢磨一个晚上之后,觉得可行,二人就一起做了个实验,从山中抓来两只野兔子,每只分别给了一刀,一只擦了点止血药,一直按照莫颜的办法缝合再上药,结果,第一只很快死了,成为一只烤兔子,另一只在恹恹几天之后,变得活蹦乱跳。

众所周知,大越边境连年开战,冷兵器时代,都是刀枪棍棒的厮杀,有多少士兵因为伤口比较深,流血过多而亡,其实,有时候也没伤到致命部位,而缝合这一理念的出现,可以有效的减少伤亡。

当然,其中的操作比较严格,需要生理盐水毒杀菌,这个时代的烈酒可以用作外伤,但是万万不可用烈酒冲洗伤口,这样不利于伤口愈合,倒是起了反作用。

“你是说,因为这件事?”

其实缝合这个理念,在这个时代并不是没有,不过人们保守,甚至有些讳疾忌医,例如接生,若是顺产不下来,剖腹取子,几乎所有的人都不能接受,所以一尸两命的人太多了。

“恩,奴婢已经把这个报上去了。”

这件事,墨冰为了尊重自家小姐,二人提前商量过,可是莫颜没想到这么快。缝合对于懂医的人来说,比较粗浅,最重要的是消毒,手法倒是其次。

“小姐,您不必多虑,目前,主子那边正在做测试,若是没有效果,也不会送那么多的东西来。”

墨冰见莫颜忧虑,好心地劝说几句,但是她心中还是有不解之处,那根凤头钗,根本就是摸不着头脑,或许,手底下的人弄错了?

“恩。”

一番话,让莫颜顿时觉得豁然开朗,虽然她本意并没想得到什么,但是有奖励,算意外之喜,作为京都的官家千金,她自己的首饰还是挺寒酸的,以后终于可以扬眉吐气了。

第二日一大早,朱镖头带着妻子陈氏来到莫家,正好一家人都在,趁机商议亲事。前几天莫玉去镇上买了不少耐寒的花草种子,这会已经出了苗,而莫颜的想法,在院子里挖一块青砖铺成的鱼池,也得到了实现。

新婚的院落青砖大瓦房,上面的瓦片都是新换的,家具本来应该女方家里出,不过这个活计被三叔揽下来,正好后山有树,他又会木匠活儿,大件的自家做就好,很多款式都按照吕氏给的图纸做的,都是京都的流行。

朱镖头和陈氏非常满意,不仅满意,原来心里那点担忧也没有了,人家京都二品大员的夫人,那可真是朱门出身,没有看不起他们小户人家,着实难得。

朱镖头心里高兴,夸了大堂哥莫轻云几句,莫颜惊奇的发现,大堂哥竟然耳朵都红了,以前就觉得他是个粗糙的汉子,没想到竟然也有可爱之处。

“家里的红灯笼等到成亲前一天在挂吧。”

家里有喜事,恨不得让全村人都知道,无奈赶上皇后娘娘薨逝,因为这点事被找麻烦不值得,家里人一直很低调。

雨后的空气清新,莫颜难得起了一个大早,她拉着墨冰整理药材,琢磨这几天再去镇上一趟,上次买的鸭肠线都用完了,应采买一些,以备不时之需。

“小姐,奴婢觉得自己好像胖了一圈。”

墨香捏了捏自己的脸颊,愁眉苦脸,她夜夜陪着小姐练功,早上又不好睡懒觉,之前清瘦了一圈儿,前段开始,每天晚上都有吃不完的山鸡和兔子,而且味道不错,吃完就睡觉,不长胖都难。

“没有吧。”

莫颜也跟着对了铜镜照了照,瓜子脸,剪水双眸带着雾气,齐刘海,看着可爱,又多了少女的天真懵懂,她看起来没什么变化。

也难怪墨香总怀疑自己吃胖了,墨冰自从学会了解剖后,乐此不疲,山上的山鸡野兔跟着遭殃,大幅度减少,估计都进了主仆二人的肚子,若不是墨冰烤的味道好,她早吃腻了。

“颜颜,外面有官差来送信给你,听说是从京都寄来的。”

马氏端着一盘洗好的枣子,进了门,顺便从围裙上抹了下手上的水,接着,从怀里拿出来两封信,一厚一薄。

“京都来的?”

莫颜首先想到了陈英,原本打算参加了大堂哥的婚礼就往回赶,结果却耽误到现在,陈英一定是担心她过的如何,莫颜低头一看,果然有她的信,而另一封,是赵桂花的。

谢过了三婶娘马氏,莫颜迫不及待地拆开赵桂花的信,赵桂花一向无利不起早,要是说担心她在乡下过的如何才写信,那肯定不可能,定是有什么消息要让她知道,很可能是林苗月的事情露馅了,质问她,或者告状。

又让莫颜猜对了,这次是后者,她眉头轻蹙,从头到尾看过之后,更加觉得不可思议,久久没反应过来。

“小姐,那赵小姐又出什么幺蛾子了?”

墨香见自家小姐魂不守舍,更加着急,她来到莫颜的身后,眼睛盯着信纸,只可惜看到一部分,上面真切的几个大字,林苗月死了,而且是被贴身丫鬟绣儿杀害。

“怎……怎么可能呢?”

墨香瞠目结舌,关于李月娥的诡计,墨香是知道的,最多被下绝育药,那么被杀是怎么回事?林苗月可是吏部尚书林大人的独女,万千宠爱,在京都千金的圈子嚣张跋扈,就算是叶相之女叶宛西都无可奈何,林苗月这是个浑人,无法正面对抗。

“一切皆有可能。”

莫颜接了一句,然后坐在椅子上,一手托着腮沉思。从赵桂花的语气上来看,她非常不满李月娥的做派,在林苗月死后,李月娥勾搭上了袁小将军,并且矢口否认指使绣儿下毒。

李月娥不但否认,态度也来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她说自己一时糊涂,才在首饰中下了药粉,本来想找莫颜帮忙换出来,谁想到莫颜一声不吭的回乡了。

“这李月娥,又把小姐拖下水,亏得小姐当初当了首饰,并没有给林小姐送添妆!”

墨香看完信,立刻气得眉眼一厉,林苗月现在已经死了,死无对证,这件事也就被揭过,但是李月娥那个阴损毒辣的小人,不给点教训是不行的。

莫颜的眼神暗了暗,她相信赵桂花所言为真,因为对方没有必要在这件事上骗她,只要她回到京都,自然能得到消息,而且朝中重臣的千金被毒害,必然震惊京都。

凶手到底是谁了?林苗月身边的丫鬟绣儿,莫颜见过,那人并不多话,不会和其他丫鬟一样得宠便狐假虎威,可以说,她对绣儿的印象还是不错的,若说绣儿杀害林苗月,那么动机呢?除非是受人指使。

林苗月和袁小将军被皇上赐婚,虽然因为国丧耽搁了时日,但皇上金口玉言,两府必然会做亲,这个时候林苗月被杀害,到底是不是袁焕之干的?

莫颜对袁焕之的印象极差,甚至见他就起鸡皮疙瘩,此人野心很大,看中林苗月也是因为其父是吏部尚书,目前也没失去圣宠,那么他没有杀害林苗月的理由,从这方面推断,凶手很可能是李月娥。

“小姐,您说是李小姐?她哪来的胆子!”

不过是个妾生女,说的好听,她娘是个平妻,李月娥在京兆尹府上日子过的一般,还要应付她嫡母,再说此人一向喜欢借刀杀人,所以之前才假意和自家小姐交好,若说李月娥有胆子杀人,墨香不太相信。

“我也没说必须是她,而是推测。”

会咬人的狗不叫,李月娥到底多么倾慕袁焕之,莫颜是知晓的,就是在西园诗会那天,得知袁小将军救了林苗月,一向喜欢和稀泥的她竟然失去理智,当着众位小姐的面讽刺林苗月,话说的十分难听。

“恐怕,知道真相的,只有丫鬟绣儿了,就是不知道她是不是活着。”

墨香叹了一口气,觉得绣儿是个蠢的,帮着外人害自家小姐能得到什么?最后的下场肯定是被杀人灭口,左右从或者不从都是一个死,还不如留个好名声。

“小姐,绣儿不是林府的家生子,好像从小就被卖了。”

家生子加害主家可能性比较小,因为一大家子都在府里当差,一个人犯事全家倒霉,而这种外来买的下人,就要好收买多了,多数都和主家不是一条心,所以世家大族,都会重用家生子。

“这个等回到京都再说吧,不过但愿绣儿还能活着,至少给众人得知真相的机会。”

莫颜叹了一声,她是非常讨厌林苗月,觉得此人高傲,刻薄,但达不到让她死的地步,当初皇上赐婚林苗月和袁焕之,莫颜还暗爽了几天,心里寻思,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谁想到没多久,就起了变故。

信上,赵桂花没少说李月娥的坏话,说她背信弃义,当初说好的好姐妹,共侍一夫,现在改了主意。赵桂花和李月娥交好,也不是一点后招没留,她收买了李月娥身边的一个洒扫小丫头,得知最近她和袁焕之往来密切。

信上的落款的日期,大概是一个月以前,除此之外,赵桂花还说了一些夏若雪的事,京都赈灾募捐,夏若雪代替太后娘娘到南边慰问水患灾区的百姓。

“这倒是像表小姐干出来的。”

墨香啧啧两声,一脸不屑,夏若雪是什么人,在自家小姐摔了头的时候,墨香就已经心知肚明,对这种表里不一,内心狠毒,装腔作势的人无任何好感,偏生在京都还留下个好名声。

京都的千金们,总是习惯把夏若雪和莫颜比较,然后感叹,同样是表姐妹,为何差距如此大?一个是京都有才气的千金,而另外一个,空有外貌的草包。

“嘿嘿,有才气怎么了?现在是看脸的时代。”

莫颜抓着小铜镜的手柄,左照右照,练武之后,身体变得更好,面色白里透红,比在京都更美了几分。才气这东西,在出嫁之后就没有任何用处,那些有才无貌的小姐们嫁做人妇,无一不是受气包,黄脸婆,因为有贤惠的名声,不好善妒,又没有吸引丈夫的资本,只好一个小妾一个小妾的抬进门。

而脸,这个是天生的,这时候无法整容,莫颜非常庆幸自己有副好皮囊,或许是上辈子没少为死者说话,这辈子老天对她格外眷顾。

“好……好吧。”

墨香呐呐的,说不出话来,以前小姐可是对外表不甚满意的,喜欢模仿李月娥,认为那种面色苍白,随时有可能摔倒的女子更得男子的怜爱,因此不爱吃饭,更不吃肉。

“小姐,表小姐代表太后娘娘送赈灾的粮草,药材,可是出了大风头。”

墨香撇了撇嘴,想到信上的内容,颇为不平,便宜和好名声都让夏若雪一个人占了,到了南边水患的地方,假惺惺地帮助赈灾,要是得了好名声,将来可了不得。

这一去,路上吃点苦,但是一举两得,太后那边,夏若雪露脸,又能得到南边百姓的感激,墨香越想越生气,愤愤不平。

“墨香,别激动,表姐能有这么好的机会,是好事。”

莫颜眼里带着一抹幸灾乐祸的笑,这一路要吃多少路,她是深有体会,夏若雪这种娇气人,更是无法忍受,听说还是大病初愈上路,真真是死要名声活受罪。

太后娘娘此举是借机转移百姓们的视线,省得谣言都在针对她,说她和皇后娘娘不和云云,此次的功劳,怎么能让夏若雪抢走,夏若雪太天真了!

其实,夏若雪何尝不知道,此行她占不到多大便宜,可是在她的心里,始终有一个梦想,站在南平王万俟玉翎的身边,或许有一天,可以接受文武百官的跪拜。

南边赈灾是个好机会,无论路上有多苦,她都可以忍受,只要见到他,得到他的另眼相看。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夏若雪高估了自己的身体。马车刚出了汴州不久,她就因为天气闷热晕了几次,赈灾的车队还要等这个娇滴滴的小姐的丫鬟去医馆熬药,所有人对她非常不喜。

没有个好身体,就别争功,当初大家推选的是陈国公的嫡孙女陈英小姐,因为陈小姐会功夫,一路上能自保,万一遇见山匪之类,也不会过于慌张,最重要的,不至于像这位永平侯千金,三天两头要停下来抓药。

天热,马车不透气,夏若雪算是吃尽了苦头,可她无处诉说,总不好刚离开京都就回去,那太后怎么看她?为今之计,也只好硬着头皮撑下来,继续赶路。

夏若雪咬牙挺着,在昏迷之时,总是喊着万俟玉翎的名字,开始口齿不清,听不真切,丫鬟春情以为是梦中的呓语,没当回事,次数多了,便发现了苗头。

原来,夏若雪果然心系南平王,难怪有段时间装病,不去太后那里凑热闹,原来是心有成算了。春情觉得这是个非常重要的消息,在去下个城池的时候,她得了机会,给袁焕之的人送信。

万俟玉翎是好,可春情已经是袁焕之的人,残花败柳,若是夏若雪真的做了南平王妃,春情这个做丫鬟的没机会和袁小将军在一起,给南平王做妾的资格又不够,所以再好的出路,也必须舍弃。起初,夏若雪身体不好,勉强有精神支柱,还能坚持着,等走了一段时间,沿途的城池开始出现风言风语,南平王万俟玉翎落崖失踪,生死不明,想到此行见不到心上人,夏若雪彻底的垮了。

一路上水土不服,加上吃住不顺心,夏若雪感染上风热,在马车上昏迷了三天。一行人路上有规定时间,前面耽搁的时间太久,车队不能耽搁下去,所以太后派来的嬷嬷根本不管夏若雪死活,要求继续赶路。

春情觉得自己跟着这么个主子,简直倒霉透顶,一路上跟着受苦不说,还要照顾夏若雪,吃喝拉撒,洗漱,累得她腰酸背痛,还要苦求太后派来的嬷嬷,路过医馆的时候,给她下车抓药的时间。

没办法,若是夏若雪在路上一命呜呼,以永平侯夫人大吕氏的狠毒,春情也不用活着,再说她还等着自家小姐嫁给袁小将军,可千万不能让小姐这么见阎王。

拖拖拉拉一个月之久,终于到了湖州,夏若雪见不到万俟玉翎,也就没了心思到百姓面前去表现,她让春情找到最好的一家客栈,并且请了郎中养病。

赈灾物资送到,就没夏若雪什么事了,但是护送她来的人,都要留在湖州赈灾,城中病症蔓延,形势不容乐观,城门紧闭,夏若雪只好安心留在湖州养病,并不断地派春情打探消息。

“对不住,小姐,还是没有王爷的消息。”

春情装作悲伤的模样,垂着眼帘,她确实和李德打听过,人家李管事根本没有理会她,春情想出卖色相,被对方推了一个趔趄,她只好胡编乱造,反正有消息,怎么也会传出去的。以后每次夏若雪让她出门打听,春情都会去铺子里转悠溜达,吃点美食,或者见袁小将军的人,汇报今日的情况。

“还是,没有么?”

夏若雪幽幽地叹口气,从床上坐起身,几日的调养,她的病好了大半,不过天气炎热,她不想出门走动,再一个流民过多,也怕被冲撞了。

“恩,但是奴婢相信,王爷吉人自有天相。”

春情劝慰了几句,夏若雪也不好再问,毕竟她的想法不想让任何人知道。主仆二人表面上相处融洽,实则各怀心思。

又等了几天,夏若雪终于接到京都的消息,太后对众人表现很满意,所以众人可以提前回京,这可高兴坏了夏若雪,湖州这个地方乱七八糟,她真是一天都不想留。

偏偏,就在临走前的一天晚上,出了大事。

得知明日要起早赶路,夏若雪非常兴奋,早早地洗漱过后,躺在床上休息,而丫鬟春情则是要整理衣物,提前搬到马车上。

这次出门一切从简,夏若雪只带了春情,并两个婆子,婆子被太后带来的嬷嬷借用,说是借用,其实就是被要去作为跑腿的,对此,夏若雪敢怒不敢言,太后的眼前人,不能得罪,不然回去上个眼药,她就得吃不了兜着走,只能讨好着。

春情到楼下马车整理行囊,夏若雪睡得迷迷糊糊的,突然听到有开门的声音,她下意识地说了一句,“春情,你也早点睡吧,明日还要赶路。”

若是以往,春情肯定会应答,这次听不到任何声音,只看到一个黑影。夏若雪警觉起来,睡意全无,她在纱帐里,侧着耳朵,听着脚步声正在向着她的床榻走来,空气中带着一种酸臭的气息。

有歹人!夏若雪犹疑一下,还是觉得小命要紧,她正要开口喊叫,那黑影迅速上前,一手捂住夏若雪的嘴巴,任她怎么挣扎都无济于事。

“嘿嘿,原来是个嫩嫩的雏儿。”

黑影是一个三十来岁的壮年男子,衣衫破烂,头发全部黏在一起,浑身散发酸臭的气味。他本来就是周围村里的流民,以前家中有不少田地,都被他赌输了,媳妇回了娘家,他一直都在湖州城游手好闲,和一帮泼皮们混在一起。

说来也巧,前几天,春情总是出门打探消息,那丫鬟是个风骚的,经常给汉子们暗送秋波,扭腰摆臀,让众人不停地咽口水,而这个泼皮也是其中之一。

听说大户人家的丫鬟,在主子跟前服侍,耳濡目染,体会了云雨的快乐之后,都非常饥渴,泼皮自认为在床上功夫一流,一直想要勾搭一下,可那丫鬟出来的时间并不久,又没去无人的地方,他没机会下手。

今日白天,在街上游荡,听一个铺子的掌柜说,明日这风骚丫鬟就要离开湖州,泼皮内心痒的不行,觉得今夜是最后的机会,说什么也要干上一票,就算死都值得了。

夏若雪住在客栈里,并没有泄露身份,所以泼皮也不知道,他暗中得知了房间之后,趁着晚上前堂没人看着,寻个空子溜了进来。

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好久没尝到肉味,泼皮激动得很,很快有了反应,他一手捂住夏若雪的嘴,另一手在探进她的里衣,威胁道,“这位小姐,我不介意你喊叫出声。”

喊出来,等人进来一看二人衣衫不整,马上明白发生了什么,时下女子最重视名节,还能活着?

果然,威胁起了效果,夏若雪强忍着心里那点恶心,期盼丫鬟春情快点上楼救场。

泼皮一张臭嘴,亲吻着夏若雪的脸颊,手也不老实,她一进门就知道,床榻上的人不是那个丫鬟,不过是谁无所谓了,他现在缺女人,内室这么黑,看不到脸,长相不重要,他也不计较。这身子和那个前凸后翘的丫鬟差远了,有些青涩,想到可能是个雏儿,他立刻又兴奋起来。

“放了我,你要多少银子我都给你!”

夏若雪好不容易喘了一口气,忍住呕吐的冲动,诱惑男子,看这身打扮定然是缺银子,只要有银子,多少女子找不来?何必找她?

“多少银子都行?”

泼皮已经脱了裤子,准备进行最后一道程序,客栈人多,万一一会儿进来人呢,他要速战速决,至于这位躺在床上的小姐能否得到快乐,不在他的考虑范围之内。

“多少都行,一千两如何?不,是两千两!”

夏若雪想趁着机会喊叫,可她看到男子脱了裤子,露出丑陋的下体,眼神中带着惊恐和嫌弃,若是喊人进来,她就算没有被侵犯,名节却毁的一干二净。

“太少。”

两千两是什么数字,那都能在湖州城买大宅院,下人成群,买几个丫鬟轮着玩,总比这个干瘪的豆芽菜强,可是他半信半疑,有些不相信这人能拿出这么多的银两,他的贪婪占了上风。

“三千两如何?我只有这么多了!”

夏若雪见男子停止了手上的动作,心里松了一口气,她在拖延时间,等待春情上来帮忙,只是这男子,说什么都不能留着!若是今夜之事传出来,她就要一根绳子吊死。

“看来小姐的贞操,也不那么值钱啊。”

泼皮不傻,看出夏若雪故意拖延时间,此刻也急了起来,能拿出这么多的钱财,没准和官家有什么联系,他一不做,二不休,等糟蹋完,在房中抢劫财物就走,反正那些早晚都是他的!“你别碰我,别……”

夏若雪毫无办法,声音带了哀求,她不顾一切的挣扎,想着无论如何都不能让男子得逞,被摸摸占点便宜也就罢了,若是破了身子,她有什么资本嫁给南平王?

身下的人强烈挣扎,泼皮更加用力,他的眼睛一寒,抓着枕头边上的手帕,塞到夏若雪的手中,让她发不出任何声音,他的双手紧紧地按住,把夏若雪的双手绑在身后,成一个任人宰割的姿势。

春情在楼下收拾妥当,终于松口气,老天保佑,回程的时候小姐能适应,可别见天儿喝药,她现在闻到药的味道,有想呕吐的冲动。

本想上楼去休息,春情看到护卫队的侍卫过来,二人是在一路上眉来眼去,相互看上的,此时无人,正好有机会,春情给对方一个眼色,那人上了马车,二人你来我往,在马车上云雨起来。

春情一直未归,夏若雪被打了个巴掌,有些昏了,她只感觉到下身传来刺骨的痛,周围都是酸臭腐朽的气息,和男子低沉的喘息声。

完了,到底是完了。夏若雪已经绝望,她因为挣扎,手腕上的绳子陷入到肉里,痛彻心扉,她想看清眼前的泼皮,却被被子蒙上了双眼。

约莫一刻钟,泼皮发出一声舒服的叹气,然后屋子里响起竜竜窣窣的声音,紧接着,一声关门声,夏若雪挣扎地从床上坐起身,眼神空洞地盯着头顶的帐帘。

春情得到满足之后,整理下衣摆,先下了马车,她眼含纯水,脸上微红,回到房间,点亮的油灯,被眼前的一幕吓得惊叫出声,就算再蠢笨的人,也明白发生了什么。

“你怎么才回来?”

夏若雪眼神一寒,眼中带着杀意,春情连忙跪地,捂着脸痛哭,刚才她在马车和那个护卫云雨,对方粗野,在她身上留下不少印记,这也许能救她一命。

“小姐,您看,奴婢被一个不认识的人糟蹋了!”

微弱的油灯照射下,春情雪白的胸脯和后背都有触目惊心的青紫痕迹,刚才春情还很怪那人太用力,现在简直是救命的法宝,她知道,若是不说出个理由,她或许见不到明天的太阳,同时,春情心里打起了算盘,看来她要想个法子早日脱离夏若雪,以免被杀人灭口。

“是吗?”

夏若雪半信半疑,短时间的恍惚之后,她头脑立刻清醒,今日之事若是隐瞒过去,她还可以继续做永平侯府的千金,若是被人发现,她就不用活了。

人都珍惜自己的生命,现在走一步看一步,她有气无力地道,“春情,快帮我把绳子解开!”

床单上一片狼藉,隐隐有血迹,春情心下一寒,不知道说什么好,最后沉默半晌,跪倒在地,认真地发誓,“若是奴婢把今日之事透漏半句,必定天打雷劈,不得好死。”

“春情,这不怪你。”

无论如何,夏若雪都起了杀心,这件事有一个人知道,她都会睡不着觉,但是此刻不是杀春情的时候,回程她还要靠春情照顾,今日她被侵犯,万一有了身孕呢?明日路过医馆,还要弄一副避子汤。

夏若雪心性坚定,若是其他府上的小姐,早就吓得六神无主,或许这会尸身都凉了,但是夏若雪不同,短暂的绝望之后她很快接受现实。

“小姐,奴婢有什么能做的?”

春情抹着眼泪,哭哭啼啼,心里暗骂自己倒霉,夏若雪成了残花败柳,这件事怎么和袁小将军说?若是被知晓,谁愿意娶个不洁的女子?春情立刻觉得前途堪忧。

“把床单换了,找个没人的地方烧毁,另外明早提前去医馆敲门,买避子汤药,务必要戴着帷帽,不被人发现。”

夏若雪交代春情,片刻又想起来,那杀千刀的走之前,似乎翻找了东西,其实内室也没有什么,银票都在春情身上,丢失的也没有象征她身份的标记物。

“小姐,奴婢这就办,还是先要点洗澡水吧。”

女子初次承欢,需要抹点药膏,可这边没有,夏若雪管不得那么多,坐在浴桶里,连续换了五六次水,她用力搓洗身上的印记,直到现在,才觉得那一切都不是梦,是真实发生的。

“呜呜呜……”

春情把床单打包,不敢远走,只在楼下找个没人地方烧了,因为有明火,还引来官差,吓得春情立刻逃跑,暗道好险。自家小姐失身,回京若是告诉夫人,她是活不下去的,可中途逃跑呢?卖身契还在府上,可不就是成了逃奴。

夏若雪有多狠毒,春情心里清楚,回去肯定是死,若是逃跑,还能有一线希望,那么在路上有那么多人跟着,逃跑的可能性小,可若是现在离开的话,也不现实,湖州城门关着。

思来想去,春情决定先溜,反正夏若雪现在也没力气抓捕她,大不了她就把一切说出来,看谁怕谁!想到此,春情从马车上收拾出一个包裹,里面装了几套换洗的衣物外加银票,谁也不嫌弃银子多,全部打包,首饰匣子太沉的不能带,趁着夜色,春情偷偷离开客栈,她琢磨找一个地方躲上几天,等夏若雪的车队离开再做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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