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婕耸耸肩,佯装豁达:“算了,被疯狗咬了口难道要咬回去吗?”还没等李珊珊接话,她忽然又仿佛人格分裂般怒吼,“得了狂犬病他妈的不去治病学人泡什么吧啊!把我当小姐?奇耻大辱啊!”
李珊珊被她前一刻的宽容和后一刻忽然爆发的癫狂吓了一跳:“他妈的你也疯了啊!一句话分成两次说你很爽是不是啊!”
没有程落薰在的时候,这两人就像两枚随时会爆炸的原子弹一样游走在长沙街头。
这天,“原子弹·康”要陪“原子弹·李”去做第三次激光去疤手术,去之前康婕给我打电话说:“我跟你讲,其实我觉得,她姓董。”
“啊?”我莫名其妙地接着电话,不知道她唱的是哪一出。
“她应该叫董珊珊!”
“为什么啊?你能不能快点儿说啊。”真是急死我了,康婕这个神经病在说什么跟什么啊,就算珊珊要冠夫姓也应该姓宋啊!
“你是没看到啊,她去做手术啊,那个气场,简直啊,就像董存瑞烈士附体啊……哈哈—”
……沉默了三秒钟,我轻声地说:“康婕……”
“嗯?”
在挂电话之前我终于咆哮道:“****妹啊!以后无聊的事能不能不要骚扰我啊!”
站在整容医院门口,李珊珊忽然停下了脚步,抬起头透过墨镜看着玻璃上的巨幅广告,上面那些姿态做作的女人觍着一张假脸,挺着假胸对着路人搔首弄姿,标榜着自己是破茧重生的奇迹,旁边配着极富煽动性的文字:我的双眼皮是假的,我的鼻子是假的,我的美丽是真的!
墨镜后到底是鄙视还是艳羡的眼神,旁人无从得知,只有她自己知道自己心里的酸楚:她居然成了她以前嗤之以鼻的那种人。
她回过头对康婕说:“反正你来都来了,不如把那颗泪痣点了算了?”
康婕飞了个白眼:“你休想骗我陪你一起疼!再说了,没钱!你以为我不知道啊,这里点颗痣的钱在街边的美容院都可以点几十颗了!”
奸计没有得逞的李珊珊还了个白眼给她:“没钱你昨晚干吗放走赚钱的好机会啊?”
康婕娇笑:“人家想放长线,钓大鱼嘛,偶像剧里的女生都是这样演的嘛。”
整容医院里的护士小姐都穿着粉红色的褂子,眼影一个比一个妖媚,果然不是正规医院,谁见过省人民医院的护士有涂指甲油的吗?
康婕拉拉李珊珊:“你真放心?”
可是谁也拉不回李珊珊要恢复美貌的决心。
看着她宛如就义一般走进手术室,康婕心里忍不住一颤。
我们都忘不了第一次在大街上见到李珊珊跟人对打时的飒爽英姿,曾经我还很小人之心地跟康婕说,我们哪天不跟珊珊打招呼就直接冲去她家敲门,倒要看看这个死妖精素颜时是个什么样子。
事实上,我们也确实这样做了,她在清晨怒发冲冠地打开门时,猥琐的我们双双惊呆了。
天生丽质,确实有这么回事的。
手术开始之前,李珊珊对康婕说:“待会儿我要是尖叫,你千万要镇定啊!别进来看啊!很吓人的!”
康婕于心不忍却还要跟她斗嘴:“有什么好看的,你又不是明星!”
手术进行中,康婕坐在走廊的椅子上静静地抽了一支烟,从十六岁开始,烟对我们来说,就像多出来的一根手指,我们说了无数次要戒,却从来没有认真实践过。
事实上,在李珊珊发出骇人的尖叫时,康婕的心的确是揪成了一团,但是也的确没有勇气冲进去看看手术到底是个什么情况。
“或许落薰陪我去医院的那一次,坐在走廊里等我的时候,也是这种心情吧……”她想。
做完手术之后李珊珊戴着口罩从里面走出来,肿着一双眼睛骂骂咧咧:“我操,一次五百,一次又五百,再这样下去包都卖光了,只能去卖身了!”
说罢她还不解气:“宋远那个没出息的,还不如去送快递,顺丰快递的派件员月薪都上万了!”
她这番话引得康婕又想起了前一天晚上那件不愉快的事情。
六千,区区六千块,装×犯儿们一部手机的钱,那个叫萧航的神经病居然认为一部手机就可以买她一夜!
其实当萧航哆嗦着说出“对不起”三个字的时候,她是很想很想哭的,那种委屈非要号啕大哭一场才能得到宣泄。
那天的早班车上,晨光熹微,空气清冷,她很难过地想,如果她也是出生在富贵之家的千金小姐,二十几岁就开着玛莎拉蒂到处乱撞……或者是每天白天捧着工具书去图书馆自习的女生,整天思考的问题是出国留学还是考研,甚至,哪怕是每天晚上背着名牌包包拿着iphone泡夜店的辣妹……他应该都不会,也不敢这样直白地侮辱她吧……在天光微亮之际,她深深地感觉到一种悲哀的羞耻,因为自己的贫穷。
贫穷,是这样无从掩饰的事情,任何人都可以一眼洞穿你的窘迫,然后以此作为要挟你的砝码。
而最悲哀的地方在于你是那么清楚地知道,对你的生活构成最大威胁的不是别人,而是生活本身。
从医院里出来,康婕和李珊珊手挽着手顺路去素然姐家看浅浅的时候,我正在大理街头跟那些逢人就问“要不要包车?要不要坐船”的当地黑导砍价:“不要这么贵嘛,人家还是个学生,很穷的呢,便宜点嘛好不好?”
为了显得我真的很无助,我还特意装嫩把“呢”字发成“捏”的音,一脸貌似单纯的笑容底下是一颗仰天长啸的心:“长沙五块钱就能坐船游湘江啊!你们要不要这么欺负外地人啊!”
经过一番艰难的讨价还价,我终于说服了那个皮肤黝黑的大姐,给我便宜了十块钱。
十块钱,在长沙好歹可以吃碗粉,而且还可以加个煎蛋呢!
到了买船票的地方我惊喜地发现原来学生证可以打折,啊啊—好开心,趁着学生证的最后期限再谋取一点儿福利吧!
可是我翻遍全身上下,只差没当街把袜子脱下来找了,还是没见到学生证的踪影。
我、好、想、哭、啊!
就这样,买了一张巨额全价票的我,丢三落四完全没有一点儿生活自理能力的我,穿着领口巨大的短袖Tee和凉鞋,一点儿防晒工作都没做就兴致勃勃地游洱海去了。当我举着手机四十五度自拍的时候,我死都没想到,仅仅两个小时后,裸露在阳光下的皮肤就迅速地开始脱皮,发红,变得惨不忍睹!
游轮上有美丽的白族姑娘给大家表演三道茶,据说是白族的待客礼仪,那个不知道应不应该称为主持人的姑娘正向大家介绍“头苦、二甜、三回味”的时候,我的手机响了。
康婕在电话那端神秘兮兮地说:“我今天偶然遇见你前男友了。”
我这个白痴脑袋在那一瞬间竟然短路:“我哪个前男友啊?”问完我就后悔了,除了许至君还能是谁?她要是见到林逸舟岂不是见鬼了吗?
果然,那端的她也停顿了片刻,然后才用一种懒得跟我废话的语气继续说:“他身边有个好漂亮的妞儿,气质也好,珊珊说话那么不好听她都没生气。”
那一刻,原本喝在嘴里的“二甜”忽然变成了“头苦”,那种突如其来的苦涩充斥着味蕾,萦绕在口腔之中,让我久久不能回过神来。
也许那一刻,康婕也后悔给我打这个电话了吧。
后来我们很默契地扯到了一些别的事情上,什么浅浅的尿布、李珊珊的手术之类无关紧要的话题,然后我们适时地挂掉了电话,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他身边有另外一个人了,这不是我曾经衷心希望的吗?我不是很慷慨地说过,他值得更好地去爱和被爱吗?
那现在心里这种奇怪的酸楚,是怎么回事?谁可以给我一个确切的回答?
难度系数再大的奥赛题都会有一个精准的答案,但是爱情,没有。
可以称之为爱情的,仅仅只有那一样东西。
许至君啊,落薰才出来几天啊,这么快你就交新女朋友啦。
游完洱海我意兴阑珊地回到客栈,在厅里还撞见那个假外国人正帮两个真外国姑娘指路,他看了我一眼说:“脱皮了。”
我还没反应过来,他已经不再理我,转过去继续跟那两个金发碧眼前凸后翘的姑娘飙英语了。
色狼!不要脸!以貌取人!肤浅!
我把淤积在心里的火气全发泄在这个萍水相逢的陌生人身上之后,心情舒畅多了,当然,所有发泄都是在我心里完成的,我还不想被人当成个神经病般的泼妇。
当我回到房间里,一照镜子,我才知道他说的脱皮是怎么回事。
从脖子到胸口的皮肤此刻全部呈现一种骇人的红,用手轻轻一搓就有细碎的皮屑纷纷滑落,我再低头看了看穿凉鞋的脚,原本白皙的两只脚被晒出了惨不忍睹的不规则图案。
那一瞬间,我真的很想抽自己两个大嘴巴子:程落薰你个傻×,你个大傻×!
我引以为傲的冰肌雪肤啊,我对不起你啊!
我从许至君给我的那包东西里翻出了一盒薄荷膏,涂在身上蜕皮的那些地方,感觉有些清凉。
他真是细致周到,做他的女朋友真是一件让别的女生嫉妒的事情啊,我酸溜溜地想。
我深知自己纠结的个性,独处的时候就爱钻牛角尖,为了避免我继续在这种酸楚的情绪里越陷越深,我披起那块地毯,想出去随便转转。
我刚走到楼梯口就听见一阵欢腾,年轻人啊,真是精神头足,大晚上的,也不睡觉,我默默地想。
下了楼,我看到公共活动区域已经挤满了人,他们看起来真的好开心的样子。
人都有个能量场,我相信悲伤只能独自承受但欢乐是可以传染的,于是,我义无反顾地扎堆了!
从人群的外围慢慢往里挤,终于挤到了最接近圆心的位置,我才不管旁边那个拿眼睛斜睨我的胖姑娘眼珠子快掉下来的样子,谁让她那么胖,一个人占两个人的座位!
等我终于凭着一己蛮力捍卫了自己的领土之后,这才看清楚,圆心处竟然是那个故意跟我讲英语的ABC!
此刻的他与我第一眼所看到的他气质上有些微妙的差异,退去了那份随意,眉目之间更多了些王者风范。
他怀抱着吉他正在调弦,第一声吉他声响起的时候,原本还闹哄哄的人群,陡然安静了下来,所有人的眸子里都闪着一种温柔的光。
这是春夏之交的古镇的夜,远离川流不息的香车宝马和光怪陆离的都市,远离声色犬马的尘世喧嚣,每个人脸上都带着微醺般的酽酽色泽。
烛光里我看到他的脸,握着瓷杯的手不能自持地颤抖起来,那种感觉在很久很久以前我也曾有过,仿佛冥冥之中宿命再度召唤。
那种被某样尖锐的东西将飘浮于半空中的我击中,无能为力地陷入黏稠浓郁的深沉夜色中的感觉。
我不明白为什么我会有一种这么悲怆的感觉,离开长沙之后,这是头一次,这么强烈。
我原本以为只要双脚离开那片熟悉的土地,不说彻底忘记至少短时间内我可以不再想起。
然而眼前这个人,他身上有一种近乎魔力的气息,将我刻意想要压制住的那些思绪全部唤起。
是气息,那种暌违的,我那么那么熟悉的,气息,让我不由自主地想起了林逸舟。
我简直想将那种气息—那种凛冽的、肆意的、不受拘束的气息,凝固成坚硬的晶体,随身携带。
但就在下一秒,我翻然醒悟,那一定是我的错觉。
可以称之为爱情的,仅仅只有那一样东西。
它在我十八岁的那个春夏之交的夜晚,像黑色飓风一样突然袭来,让我猝不及防,无法镇静。它在后来的时光里与我形影相随,挥之不去。
它是我戴在左耳上的那枚耳钉,它是我文在胸口的那个刺青。
我不知道那是什么,我觉得这世界上不会再有更恰当的名称能够概括它,所以只能称之为爱情。
那么其他邂逅,是不是都只能笼统地称为艳遇?
而此刻,我还不知道这个近在咫尺,弹着吉他,用一口标准的英语唱着《加州旅馆》的人叫什么名字,我甚至没有预感到他将在我的生命中扮演一个至关重要的角色,我只是觉得他的歌声很好听,真希望他一直唱下去,不要停。
当他停下来,停顿了两秒钟之后,人群里忽然爆发出如云朵般乍起的掌声和口哨声,我原以为他会有些不好意思,可是没有,在他脸上我丝毫没有看到类似羞涩或腼腆的神情,就像林逸舟一样,好像没有任何场面能让他们手足无措。
真的有那么一类人,天生就是要接受欢呼和膜拜的吧,后来熟稔了之后,我想起那天晚上的情形,不禁发出这样的感慨。
沉寂了一会儿,有人提议来玩真心话大冒险,我本想起身离开,却被他叫住:“那个披地毯的,你你你,别走,过来坐。”
所有人都把目光集中到我身上,那一刻我脸上迅速飞起一片绯红,在他身边坐下来的时候还忍不住狠狠地瞪了他一眼。
每个人的额头上贴一张扑克牌,除了他自己以外别人都能看到,根据大家给出的暗示去猜,猜对的人掌握生杀大权。
“哈哈—怎么样?刺激吧!”我旁边那个胖姑娘一副蠢蠢欲动、跃跃欲试的样子,我真怕她还记我挤她的仇,逮着机会让我表演一下“胸口碎大石”之类的惊悚演出。
可是人倒霉起来,总会栽在某个人或者某件事手里,胖姑娘没逮到我,坐在我旁边那个貌似流浪歌手的浑蛋却没有放过我。
他环视了周围一圈之后,最终把目光锁定在我这个手无寸铁的弱女子身上:“就你吧,长头发,你选真心话还是大冒险?”
我看他那个样子肯定是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我还是不要自寻死路选真心话了,毕竟我这个人嘛,人品还是没的说的,如果选了真心话,我说的话就不会掺一点儿假。
可是我我我,我死都没想到,他居然说:“你现在去门口站着,大声喊,我的狐臭治不好啊!”
霎时,我的头顶上,一群黑色的乌鸦“嘎嘎”地叫着飞过。
在身后所有人期待的眼神里,在从门口经过的人不明就里的眼神里,我心里的哆啦A梦、超级赛亚人、美少女战士、刘胡兰、江姐、董存瑞、黄继光……所有所有我能够想出来的,可以给我力量的,可以让我身体里的小宇宙在这一瞬间彻底爆发的人物名字,一一浮现在我的脑海中。
“我的……我的……”我真的恨不得咬断自己的舌头,可是我程落薰,不能丢长沙姑娘的脸,于是我闭上眼睛,心一横,视死如归地喊出了那句冲破云霄的话:“我的……狐臭治不好啊!”
霎时,经过的人纷纷驻足,而我身后爆发出了与之前献给那个贱人的掌声一样热烈的哄笑声!
散场的时候人都走得差不多了,没脸见人的我正打算偷偷摸摸贴着墙脚回房间时,又被我的仇人叫住了:“喂,你是哪儿的人啊?”
“关你屁事!”我恶狠狠地回答他。
可是他一点儿也不在意我恶劣的态度,还是一脸好脾气地笑:“那你是做什么的?”
怎么会有这样的人啊,知不知道“不要脸”三个字怎么写啊!
“做二奶的!”我也自暴自弃了,语不惊人死不休地说道。
“真的啊?”这个白痴似乎真的相信了。
我心中暗自得意,叫你整我,看我不玩儿你一回:“是啊,你看不起我们做二奶的啊?我们也是凭自己的本事挣钱,我们二奶也有尊严……”
我还想说点儿什么的时候,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暗红色的小本子冲我晃:“程落薰,你毕业之后的宏伟志愿,就是做二奶啊?”
这个浑蛋,他手里拿着的,可不就是我不翼而飞的学生证!
他接着说:“做二奶的,都像你这么高调吗?”
老天爷一定是觉得失去林逸舟之后的我还不够惨,才会派这个叫陆知遥的家伙,在已经身负重伤的我身上,再用力地砍一刀。
后来我总结出了一条经验,怎样确定我遇到的人对我具有杀伤力呢,那就是在首次交锋的时候,他气定神闲,我屁滚尿流。
反之亦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