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剩最后几百米的时候,肖笛索性直接速度全开,并且施展了三连斩武技,几百米的距离转瞬即至,老五顿时就觉得脚下生风,身体再也不受控制,腾云驾雾般的几乎飞了起来,一瞬间就站到了血顶山脚下的一块插着军旗的大石头上面,而这正是这次目标聚集点。
大胡子小队长是第一个来这里的,他的酒壶刚刚摸出来还没来得及美美的喝上两口,就发觉身边劲风突生,然后两个身影如狂风卷地一般的飞驰而来,瞬间就站到了自己身边,小队长大吃了一惊,这两个人来的速度过快,而且充满了霸气,要不是知道这里是自己一方的地盘甚至怀疑是有敌人要攻击自己了。
他定睛一看吓了一跳,这里面老五的面孔他很熟悉,知道是一班的一个老兵,但是肖笛这不是那个新兵蛋子么,他们两个怎么一起冲过来了?还跑得这么快?
小队长拍着老五的肩膀称赞道:“狗日的王麻杆,你这次发挥的不错啊,竟然连你们班长都被你甩在后面了,有点意思,有点意思,不过刚刚那是三连斩武技吧,你个兔崽子什么时候学会的,竟然也不告诉老子一声,嗯?”
老五羞得满面通红,但是他又完全不会说谎,只能讷讷说道:“报告小队长,这个,这个,刚刚不是我带着肖笛而是肖笛带着我,那个三连斩也是他施展的,我根本不会。”
小队长惊讶的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手里的酒壶都差点掉了:“什么?你是说这个新兵拖着你跑?你没有骗老子吧。。。不过谅你也没这个胆子,奶奶的,什么时候有这么厉害的新人了?就连老子我当年。。咳咳,老子我当年自然比他还是强那么一点点的。”
肖笛忍住笑敬了一个礼:“小队长你好,一班新人肖笛向你报道,这次应该是我们一班赢了吧?请问我们的肉在哪里,跑了这么久我有点饿了。”
小队长笑骂道:“妈的,把你小子能的,老子还没吃饭哪里轮到你,给我旁边等着,等所有人都到了再说。”
虽然从这个小队里面上到小队长下到老五,个个说话都很粗鲁直接,但是肖笛却能够感受到那背后的热情和豪迈,而且分外的觉得自由和亲切,而这两种感情他已经很久没有在团队中感觉到了,哪怕是在天龙学院里面也都一样。
片刻之后其余的人也终于陆续到达了,看到已经肖笛已经被小队长亲热的拍着肩膀并且一起喝酒的样子,大家都是目瞪口呆,只不过这一次竞争胜负已分,一班的兄弟们自然是欢呼雀跃,二班三班的战士们只能摇头叹息,但是却没一个人嫉恨肖笛,虽然从小里说肖笛是一班的人,但是从更大的范围来说肖笛则和他们同是第一小队的人,他们虽然今天输了但是同样觉得与有荣焉。
按照约定晚饭的时候只有一班在吃肉,二班三班就只能啃馒头了,不过他们仍旧可以喝酒,而且每个人都过来敬了肖笛一碗,他们都不是善于言辞的人,只有通过这种最原始但又最直接的方法来表达自己的敬佩。
面对这种热情肖笛只能是来者不拒,最后直接喝的酩酊大醉被抬下去了,不过肖笛没有想到他这一醉倒在众人心目中的地位更加高了几分,这些汉子们都狠简单直接,所以也不喜欢特别有心计的人,而能够在他们面前毫无保留的喝醉,这在他们眼里就是最坦诚的表现。
到了现在他们都毫不怀疑肖笛将来必然有前途——毕竟作为一个新人就能够力压全部老兵甚至几个班长的事情他们以前还没有遇到过,虽然他们也不知道肖笛具体前途能有多大,但是起码将来在这里做个中队长是不成问题的,这点从大胡子小队长灌酒灌得最凶那一点就看得出。
而肖笛却没有一点架子,没有高贵冷艳也没有道貌岸然,只是像一个普通的战友们一样和他们大口喝酒,大声说笑甚至也是骂骂咧咧的,而这种方式却是他们最喜欢的方式,肖笛自己也想不到仅仅只是一场竞赛和一场酒就完全融入到了这个斥候大队中,这场酒以后在场的所有人都把他当做了可以依托后背的兄弟。
这些粗豪汉子们表达战友情谊的方式也是非常简单,那就是但凡有人敢惹自己兄弟,那就是在惹自己,不由分说先打过去再说,至于谁对谁错倒是不重要了,反正有好处一起分,有倒霉一起背就完了。
军中的酒不是多好但是却足够烈,肖笛一直睡到第二天中午才起来,而且觉得头仍然疼的像裂开一样,一口气喝了一大壶浓茶又活动了一下筋骨这才觉得好过了一些。
老五就坐在营房门口认认真真的替肖笛看门,看到肖笛醒来他笑道:“笛少,你醒来了啊,正好这次的任务下来了,小队长让大家都做好准备后去他那里集合,现在就在等你了。”
经过这件事之后所有人对肖笛都比之前尊敬了许多,本来他的代号零二也没人喊了,取而代之的则是笛少这个称谓。
肖笛吃了一惊,急忙说道:“不会吧,看我这一醉差点耽误了军令,老五你快带我过去,千万别误了事。”
老五淡定的一笑:“不用着急,笛少,不是啥紧急任务,不然小队长昨天也就不会让大家那样放开喝了,咱们斥候和普通的士兵们不同,拥有高度的自由,只要最终完成任务就可以了,至于方法和计划都是由队长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制定的,这次的任务并不难,晚个一两天出动问题不大。”
肖笛这才释然,两个人谈笑着来到了大胡子小队长的帐篷之内,斥候们的任务不像是普通的战士,只要上级下令下面的只管执行任务就完了,毕竟斥候们都是独自为战的,尽可能的会让所有人都参与进来,尤其是像这种小队为单位的小规模行动。
肖笛两人进来之后所有的三十多人就都到齐了,小队长轻轻敲了敲桌子说道:“兄弟们,都静静,现在我把这次的任务说说,然后说一下我的计划,大家再提出自己的意见。”
然后小队长就简单的把任务说了一遍,原来血顶山东南边三十里地有一处小湖,本来属于是联盟的领地,但是最近情报却表明部落有一小队人马占据了这里,并且还带来了几百头迅猛龙,堂而皇之的把这里当做了训练坐骑的大营,这让联盟的高层十分恼火,决心要把这一小群部落战士——尤其是那几百匹迅猛龙坐骑给干掉!
但是现在整个战场的形式却很不乐观,部落一方是处于优势,在这一小队人马后面就有一个部落的千人队在驻扎着,如果想要明着对付的话必须要派大队人马才行,可是那样这一小队部落战士肯定会逃走,这点人倒不算什么,可是那几百匹迅猛龙可代表着未来的几百名精锐骑兵,作为联盟的高层自然不想放过这个机会,所以这个任务就只能靠精锐的斥候队伍来完成了。
考虑到肖笛初来乍到对于部落的战士的情况还不是特别熟悉,小队长又耐心的和他特别说明了一下,据侦察情报说对方应该是一个小队——也就是十名正规军的巨魔战士,同时还有三到四个小队的奴隶,专门用来服侍迅猛龙的。
部落的战士在征服其余的比较弱小的比如狼人,狗头人,大耳怪的时候,往往也会把精壮的雄性留下来作为奴隶,这些奴隶平时照顾他们的生活以及做一些后勤工作,在战斗的时候则会作为炮灰或者轻步兵,这些奴隶的战斗力比起他们的正规军相差很多,基本上四五个也打不过一个。
而关于部落战士的单兵作战能力,肖笛其实已经从各种资料上有所了解,兽人的力量和残暴,巨魔的强大生命恢复能力以及天生中短距离的投掷能力都堪称恐怖,至于更加精锐的独眼巨人和牛头人军团就更不用说了,前者一个人就比的是一辆投石车,而后者则力大无穷,还自带战争践踏技能,天生就是重装步兵的最好人选。
小队长含蓄的表示在大规模的战斗之中,联盟的法师群和全副装甲的重装骑兵会是对方的噩梦,但是这句话也可以理解为小规模的战斗之中部落战士依据他们的先天身体条件会大占上风,所以这次对付对手的一个十人队的正规军,又是偷袭,联盟一方还需要派出整整一个小队的战士。
考虑到对方奴隶部队的士气和战斗力之低下,肖笛他们这边的人数几乎是对方的四倍,这样在上层看来才足以完成任务。
小队长最后补充道,这个任务其实最大的难度在于如何尽可能多的击杀这些迅猛龙,如果过早惊动对手的话他们就肯定逃掉了,由于部落的战士们天生听觉,嗅觉等方面都非常灵敏,再加上他们有培养宠物作为哨兵的习惯,最多在五百米以外就要开始攻击了,再近就很难保证不被发现。
这还是自己这一方只有一个小队人的原因,要是来一个中队恐怕一千米以外就会被发觉了,那就更加失去了战斗的突然性,歼灭战也就变成了毫无意义的驱逐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