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初三,踏青社日。
一个老婆婆坐在路边叫卖着纸伞。
她已经很老了,背脊都完全佝偻起来,眼睛也有些模糊不大看得清楚了,但是,她还是挣扎着提了一篮纸扇来这热闹的社日之地,希望能赚得几文,为家里买一点点米。
可是,从早上到晌午,无论她怎么殷勤的吆喝,她的纸扇依旧一把也没能卖出去。她看看陆续散去的游人,失望地叹口气,心想这是春天,人们还不需要用扇子吧,可是,来来往往的人群里,那些风流才子,明明就是人手一把纸扇。
一个人蹲在地上拿起一把扇子,仔细看了看,老婆婆心里一喜:“小姑娘,你要买扇子么?我今天还没开张,你要的话给你算便宜一点,每扇五文……”
小姑娘摇摇头,在她身边坐下,摸出’一块硬炭模样的笔就在扇上飞快地画起来。
老婆婆气愤地看着她,大声道:“你干什么?我的扇子……”
“莫急莫急,老婆婆,我帮你卖扇子……”
小姑娘笑着回答,手里的硬笔却片刻不停,很快,雪白的扇面上就有了荷花、虫鱼、松树、飞鸟……
一个时辰之后,十来把扇子都画完了,小姑娘拿出一个朱红的印章一一盖在扇面上:“老婆婆,你就说这是蓝熙之的亲笔,每扇卖一千钱……”
这个印章上的字就并非大篆,而是清晰可辨的小楷了。老婆婆半信半疑地看着她,哪里敢开出口来漫天要价?
小姑娘见她根本不信,自己忽然大喝一声:“买扇子哦,蓝熙之亲笔画,每扇只要一千钱……”
她的声音并不是很大,可是过往的人群都清楚地听见了。她喊完这一嗓子,冲老婆婆一笑,身影立刻就消失在了人群里。
老婆婆尚未回过神来,身边已经围上来一大群人:“这扇子真是蓝熙之画的?”
“就是画维摩诘像的那个蓝熙之?”
“看,有蓝熙之的印章,是真迹……”
“快,我要一把……”
很快,老婆婆篮子里的十来把扇子已经被抢购一空,到最后一把扇子时,三只手同时伸了过去,有两只手的主人同时大嚷起来:“我先来的……”
“是我先……”
“我出一万钱!”
另外一只修长的手已将扇子拿在了手里,正在争执的二人立刻停下转向彼此共同的“敌人”,待看清楚“敌人”是一位锦衣士族公子,不敢再吭声,毕恭毕敬退开去。
石良玉仔细看了看扇面上疏疏的一支青荷和旁边淡红的“蓝熙之”三个字,微笑道:“老婆婆,这作画的人去了哪里?”
“她……”老婆婆看着面前的一堆钱,几乎如做梦一般。她活了这么大岁数,还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大的一堆钱,更别说和这样一个贵公子说话了。她四处看看,背影穿梭里,哪里还有那个小姑娘半丝影踪?
石良玉失望的正要离开,忽然听得老婆婆喃喃自语道:“那个小姑娘到底是什么人?她的画为什么这么值钱?”
石良玉急忙回过身:“给你画画的是个小姑娘?”
“嗯哪,看样子,她明明是个庶族女子,庶族的女子作画也会值钱么?”石良玉并不回答,立刻追了出去。
可是,这大街上的姑娘成百上千,哪个才是蓝熙之呢?
朱府。
此朱府正是“朱、石、王、何”四大世家之首的正宗士族领袖朱家。当今司马皇帝原本是先帝的庶出旁支,没有继位的资格,很长时间内在自己的封地韬光养晦,闭门不出,安稳地做着一个毫不起眼的司马王。
后来,因为一个偶然的机遇,司马王结识了当时的青州刺史朱涛。两人一见如故,实权在握的朱涛很快对之倾心推奉,令得孑立无援的司马王感激不已,视为友挚。
先帝驾崩,朝内各王混战逐位,司马王在朱涛的精心策划下,率领北方各大豪门士族抓住机会渡江南下,在偏安一隅建立了朝廷。初来时,江南大族并不朝拜,又是在朱涛的精心策划下,逐渐树立了帝王的权威,收复了各江南大族,又经过十几年的开疆拓土,才有了今天惨淡经营的局面。
司马王坐上了龙椅,一手扶持他起家的朱涛自然顺理成章执掌了本朝的最高官衔——太尉。在司马帝登基的当天发生了一件亘古未有的奇事:皇帝邀请朱太尉共坐御塌,一同接受百官的朝贺。帝王名器,岂容他人僭越?而御塌更是王权的象征,更没有君臣同享之理,朱涛向来对司马帝忠心耿耿,自然不会和他共坐御塌。
此事之后,皇帝更是对朱太尉深怀感激,雅相器重。随后,朱涛的兄弟、子侄分别出任了本朝最主要的官职:他本人为太尉兼中书令,他的一兄两弟分别为荆州刺史、青州刺史和雍州刺史。而他的其他子侄则分别做到了司徒、尚书令……朝中重要官职,大部分都已经被朱氏家族把握。
可以说,自立国之初,司马帝无论是政治上和军事上都要完全依赖朱氏家族,是朱家和他司马家共天下,而绝非司马与朱家共天下。所以,“朱与马共天下”就成了民间的口头禅,世人皆知。
朱府旁边挨着的那座崭新的府邸刚落成不久,上面仍然高悬“朱府”二字,它的主人是朱太尉的独生子朱弦。
这座府邸就是专为朱弦二十岁生日准备的。
今天,正是朱弦的生日。
男子二十行冠礼,对于朱弦这样的士族子弟来讲更是一件大事。
朱弦跟其他谈玄论诗、留恋花丛的士族子弟很有些格格不入,他自幼胸怀大志,修文习武,到他十八岁时已经勇冠京城,就是皇家御林军的大统领也在他手下走不了二十招。
如今,又是两年过去了,他的身手已经精进到什么程度,就无人能知了。
朱弦不止能武,十六岁时就曾经外放到“会稽”上任。上任伊始,遇上罕见灾荒,他立刻开仓赈灾,下令本郡断酒以救民命。结果本郡酿酒业停了半年,节约粮食五十万斛,得以顺利度过灾荒。
他在任两年,政绩斐然,回京后,皇帝多次在公开场合赞扬:“朱氏子弟虽众,但无有能及朱弦者。”
而朱太尉更是以儿子为豪,举凡朱家内外大事,必定征询朱弦的意见,培养他成为家族的核心人物。
早在半年前,朱太尉就在为儿子的冠礼苦心准备礼物了,可是,看了诸多礼物,朱弦都不满意,最后,他对父亲说,生日那天,要由自己完全作主庆贺,就当父亲送自己的礼物。朱太尉欣然答允,早早的吩咐了家人,这一天绝对不能打扰爱子,无论他想做什么,无论他要请什么人,都由他自行决定。就连他欢宴的地点,都定在了他的私人府邸——朱太尉为他的成人礼准备的独栋大宅。
刚刚用上等花椒粉刷过的墙壁发散出辛甘的芳香气味。身着宫装彩衣的侍女、歌妓已经训练完毕,正赶去大堂开始夜宴前的演奏。
她们身上的那种淡淡的高级脂粉味、她们那飘飘的衣袂,香风过处,就如一朵朵彩色的云在群芳里穿梭。
紫丝布为面,碧绫为里的锦步幛已经从大门外五十里处连绵铺开,迎接众多士族青年才俊来参加这场无与伦比的盛宴。
夕阳刚刚西斜,外面大花园的广场上,就按照士族世家的等级官阶停满了油壁香车。因为有女眷参加,所以马车的样式和精致的程度较之往常更是别出新意。
在门
口迎接宾客的,是朱弦的堂兄朱顺。从食物准备到宾客安排,都由他一手操办。此刻,他正站在门口四处张望,因为,直到现在,今天的“寿星公”朱弦,因事外出仍未归来。
一声马嘶,远远的,一个青年男子骑着一匹上好的枣红马飞奔而来,马蹄踏在红丝绒的地毯上,发出“得得”的如某种裂帛的声音。
男子佩着罕见的玄铁短剑,并非寻常士子的宽袍大袖,而是穿着裁剪合身的紧身装束,在漫不经意中又透出低调华丽的精细与贵气。
他的皮肤是十分健康的颜色,孔武有力的手揽住缰绳,整个人看起来英气勃勃。可是,他的眼珠又特别大,睫毛特别纤长,看人一眼后,睫毛就阖住眼珠子,有些蒙蒙的,偶尔露出笑容时,看起来竟然有种妖艳而蛊惑的美丽动人。
在他身后,跟着八名一色青衣的少年仆从,皆高头大马,耀武扬威。
“大公子,您可回来了!”
来人正是今晚的主角,朱府的独子朱弦。
朱顺虽然是他的堂兄,但是也叫他“大公子”。
“嗯。客人到齐了没有?”
“还差两三位。”
问答间,两人已经走进朱府。
客厅里已经满坐客人,左边位置上,一个胖胖的男子一见朱弦,立刻毕恭毕敬地站了起来,行礼道:“朱公子,我来给您拜寿,不请自来,多多海涵。”
朱顺低声提醒朱弦道:“这位是陆贵妃的弟弟陆超。”
朱弦点点头,忽然道:“以前在我们家赶马的车夫陆大勇是你什么人?”
陆超的脸涨得通红,嗫嚅道:“正是家父。”
“来人,撤座。”
朱弦挥挥手,两名仆人立刻走上前去,撤掉了陆超的座位。
“立刻将座榻烧去,庶族污染之物,决不能留在府中。”
陆超满脸充血,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羞愧难当的拔脚奔了出去,背后传来一阵七嘴八舌的讥笑:“庶族就是庶族,别以为麻雀真能变凤凰……”
“低下之人,竟敢上朱府大门,真是自取其辱……”
“士庶从不共处,堂堂朱府,怎允许庶族进入?”
天空的晚霞淡下去了,夜宴马上就要开始。
朱顺最后一次来到大门外,看看有没有漏掉什么朱公子的重要客人。他刚刚跨出门口,立刻看到一辆香车慢慢驶来。
驾车的四匹白马皆高大健壮,无一丝杂毛。香车绝非寻常豪富家的描金饰漆,而是装饰了一圈淡淡的银色,搭配浅绿的缎子,门帘则采用了同等大小的珍珠,用流苏串了,在最后的晚霞里发出悦目的光彩。
两个粉妆玉琢的小丫鬟掀开珠帘,娇笑道:“小姐,请。”玉人无声,先是一只绿色的绣花鞋着地,接着,另一只脚也轻轻踏在地上。她穿一身鹅黄精绣的百褶裙,身姿婀娜,苗条秀美,齿如编贝,吐气如兰。
她的一只纤纤玉手搭在丫鬟的肩上,如弱柳扶风,却又如临水照花。然后,她抬起头,妙目一转,但见得面如凝脂,眉如远山,清而不寒,艳而不妖。
门口迎宾的侍从、管家都看得呆了,朱顺虽然也有些发呆,却不敢失礼,立刻迎了上去:“何小姐,请。”
何小姐一笑,这一笑正符合她的身份,不多不少,不露不显,却动人之极,高雅之极。
朱顺更加丝毫不敢失礼,因为,何小姐是今晚最重要的客人之一,也是朱太尉私下吩咐了要好生接待的三个女宾之一。早有专门迎接女眷的女管家闻讯赶来,何小姐玉足轻抬,正要随女管家进门,朱顺也正在做最后的观望,夜宴的时间马上就要到了,按照朱大公子的脾气,无论是什么尊贵的客人,都是过时不候的。
他正要收回视线,忽见对面走来一个女子。女子既不是坐车来的,也不是骑马来的,她是走路来的。
女子十分瘦小,穿一身洁净的月白窄身布衫裙,头上身上皆没有任何钗饰。那样普通廉价的衣着,她那样和男人一般走路的姿势,一看就是庶族出身的,从未娇养优容的女子。
两名家丁立刻吆喝着跑上前去驱赶她,朱顺也以为是走错路的女子,不以为意地转身正要随何小姐走进去,忽然听得“扑通”两声,他赶紧回过头,只见两名家丁已经摔在地上,手脚乱蹬,一时之间哪里爬得起来?
而那个女子依旧旁若无人地大摇大摆往大门方向走来。朱顺大怒,却不明白那两名家丁因何倒在地上,手一挥,又是四名家丁扑了上去:“哪里来的贱丫头?快滚……”
“我偏不滚,你奈我何?”
几名家丁纵身扑了上去,似乎一把就要抓住这个瘦小的女子撕成碎片,却见她一个转身,一抬手,那几名家丁失去重心,胡乱冲撞,拳头立刻招呼到了同伴身上,互相一阵猛攻,直打得头破血流,鼻青脸肿。
而那个女子已经侧身闪在了一边,笑盈盈的看着他们互相殴打,竟似看得有趣,拍手欢笑道:“好啊,妙啊。”
朱顺这时已经看出这个瘦小的女子很有点古怪,又惊又怒,手一挥,十几名家丁正要一拥而上,忽然又响起一阵马车声,一辆马车,在不远处停了下来。
马车上的标志是司徒将军家的。一个文弱公子探出头来,正要下车,可是一眼看到当中站着的那名女子,便犹豫起来,目光冷冰冰的充满了厌恶,像是看到了某种可怕的虫豸。他四处看看,似乎以为自己走错了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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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女子看样子既非小姐也非丫鬟。说是小姐吧,任何一个有身份的小姐,都不会如此寒酸;说是丫鬟吧,哪个丫鬟吃了熊心豹子胆,敢大摇大摆居中站在朱府的大门口指手画脚?
司徒公子不屑地看看那个女子,犹豫着要不要下车:“这是怎么回事?这里怎么会有庶族女子?”
这话犹如火上浇油,朱顺看看那个女子,更是怒从心起,刚要开口,忽然听得一声低低的惨呼,赶紧看去,原来是正走到门口的何小姐,听到打斗回过头来,看见那些家丁头破血流的样子,吓得身子一软,几乎晕了过去。
“快扶何小姐进去!”朱顺更是慌乱,立即吩咐家丁:“赶快把这个贱丫头赶走,快,快……乱棍打死她……”
十几名家丁立刻围了上去,远处,司徒公子吓得赶紧将头缩进了马车里,将车门紧紧关上,生怕遭到池鱼之殃。
女子看他有趣的模样,哈哈大笑起来,正笑得高兴,又是一阵乒乒乓乓的打斗之声迫来,她闪开,十几名家丁东倒西歪,刀枪棍棒互相乱攻。
等他们醒悟过来时,那个女子已经快走到门口了,众人正要追上去,忽见朱弦怒容满面地走了出来。“大公子……”朱顺有些惶恐,一众家丁立刻退下。
朱弦瞟了一眼那个好暇以整的女子,挥挥手,朝朱顺道:“不要生事,无关人等,毋需理会,宴会可以开始了。”吩咐完毕,转身又跨进了大门。“今天朱府喜事,不和你计较,快滚!”
“嘿嘿,你少在哪里装模作样的狗仗人势了,今天我偏要进去,看你能奈我何?”
朱弦一只脚已经跨进了大门,另一只脚却又生生停下,那个笑声又清又脆,快似连珠炮,却又隐隐带了点沙沙的质感,出口的话那般尖刻,听着却似什么甜言蜜语。
他干脆将已经迈进去的那只脚也拔了
出来,转身正对着那个瘦小的女子:“本府决不允许庶族进入,你是谁?为何来这里捣乱?”
女子略微有些菜色的脸孔浮现一丝淡淡的愤怒的红晕,声音却是脆生生的:“你又是谁?再敢无礼阻拦,休怪我不客气!”
朱弦哑然失笑:“我是谁你管不着,不过,我倒要看看你究竟何德何能居然敢在这里放肆……”
“肆”字尚未落口,朱弦忽然眼前一花,饶是他反应极快,也觉腰间一松,他心里一凛,只见对面的女子手里已经多了一样东西,正是自己腰上的一块荷包。
女子本来是要取他腰上那把玄铁短剑,但见他反应极快,躲了过去,不禁哈哈大笑起来,胡乱飞舞着那个精致的荷包,然后随手抛了出去:“废话少说,我是来赎人的,赎一个叫做锦湘的女子,你快快交出来,本姑娘马上走人……”
第一次被人徒手夺走身上的饰物,朱弦勃然变色,手下意识地按着玄铁短剑,一时之间说不出话来。
“锦湘?”一边的朱顺,脑里飞快的闪过这个名字,那是朱府刚买回来不久的一个丫鬟,这个女子大动干戈找上门就是为了赎那个丫鬟?
这时,大群武装的侍卫和家丁已经闻讯赶来,其中还有不少客人也追了出来。
朱弦一挥手,将众人拦在了门里,目光看向朱顺:“锦湘是谁?”“府里刚买回来的一个贱婢!”
朱顺怒向女子,横笑一声:“那个贱婢已经签下终身卖身契,嘿嘿,岂容你想赎就赎?……”
“不赎也行,你们直接将锦湘给我,免得我自己进去搜。”
“好你个不知进退的贱婢……”
朱顺一句话尚未说完,只听得“啪”的一声,脸上已经重重的挨了一耳光。
“对你这种蛮不讲理的东西,就得用蛮不讲理的办法……“居然敢对蓝熙之出言不逊,打得好啊,打得好……”
一阵噼里啪啦的掌声响起,一个俊秀的公子闪过人群站到了瘦小的女子的身边,他粉嫩如某种刚剥开的新鲜水果一般的脸上有细细的汗珠,又有些气喘吁吁的,显然是拼命赶路的缘故。众皆变色,很快,围观的宾客里响起一阵窃窃私语:“她就是蓝熙之?”
“就是画维摩诘像的那个蓝熙之?”
“蓝熙之竟然是个女的?”
“不会吧?蓝熙之怎么会是一个庶族女子?”
“一个庶族女子如何能画得出维摩诘?”
这些日子,京城里传得最沸沸扬扬的就是寒山寺照壁上的维摩诘像,而作画的“蓝熙之”更是在口耳相传里成为了天纵奇才。
可是,此人太过神秘,除了一个名字,谁也不知此人究竟是何方大才子。有好事者,甚至赌下东道,要在某个时段之内,找出蓝熙之,并邀请他(众人以为必定是士族的某位公子)为诸人作画。
朱涛喜好书画,半月前曾带领朱氏子弟到寒山寺观摩了一整天壁画,回来时,唏嘘不已,当即吩咐随同的朱氏子弟留意此人行踪,若能结识如此仙才,定要将“他”举荐重用。
朱弦并不十分喜好书画,当时听了也不以为意,可是如今,见到“蓝熙之”本人忽然出现在自家门口,且指手画脚,放肆之极,一时之间,倒不知该如何开口。
挨了一耳光的朱顺,知道朱大公子性格倔强,不善言辞,见他愣在原地,立刻走到他身边,正要开口,宾客中忽然发出一声惊呼:“她就是拍塌张太守藏钱夹墙的那个妖女……”
“对,就是她……”
“杀金谷园别墅石大人的也是她……”
张太守家的夹墙不堪重负滚出万千铜钱、石大人蒸人为乐自己的头也终被装在盘子里、维摩诘画像冠绝天下——这三件大事,无不是近日街头巷尾,茶前饭后的热点话题。如今,做下这三件大事的主人竟然就站在面前,就是这个毫不起眼的瘦小女子?
猜测议论声越来越响,围观的宾客越来越多。
朱弦挥挥手,低声吩咐了几句,朱顺立刻转身进门招呼众宾客先行赴宴。看热闹的宾客哪里肯轻易离开?
朱顺率领一众家丁、侍从连劝带拉,好不容易将宾客全部带到了宴会大堂。
大门外,只剩下了三个人大眼瞪小眼,以及远处不知是该离去还是进门的司徒公子的马车。
“蓝熙之,我可找到你了……”俊秀的公子已经喘过气来,脸色白里透红,笑得有点呆呆的,态度旁若无人。
此时,天色快黑了,女子看看他水果般鲜艳的面孔,似乎很想伸手去掐一下,却生生忍住,咯咯的笑起来:“你是第一个布施十万钱的傻瓜,你叫什么名字?”
“石良玉。”
“嗯,幸好是良玉!不是顽石,好!”
石良玉拼命点头:“好眼力,在下可不是顽石。这里不是谈话之地,我们换一个地方谈谈书画如何?”
“这里的确不是个好地方……”蓝熙之笑嘻嘻的看着石良玉,话却是对朱弦说的:“快将锦湘交出来,不然……”
朱弦沉声道:“好,那个丫鬟就交给你!”
蓝熙之见他如此爽快的答应,倒有点意外:“赎金多少?”“不要赎金。”
“哦?为什么?”
朱弦一时语塞,冷冷道:“本府不想和庶族有任何关系,你走吧。”
蓝熙之瞄一眼那豪华的府邸:“这府邸,不知多少民脂民膏堆积,能不进去还是不进去的好,免得脏了本姑娘的鞋子……”
朱弦怒容满面,这时,朱顺已经带着一个十分秀丽的女子走了出来,正是那个叫做锦湘的丫鬟。
锦湘一见蓝熙之,立刻奔了过来,紧紧拉住了她的手:“蓝姐……”
蓝熙之拍拍她的手,轻轻拥抱她一下:“锦湘!你很快就可以回家了。”
锦湘身材高挑,蓝熙之则很瘦小,就如一个孩儿抱了个大人,显得少年老成,特别滑稽。
石良玉正在一边发笑,朱弦纤长的睫毛盖住眼睛,冷冷地道,“石良玉,你也不是来做客的吧?请便!”
“石某只为美人和才子折腰,抱歉,你朱弦两样都不是,喔?……”
他回头,蓝熙之和锦湘已经走出几丈远了。眼看,她们就要走过司徒家那辆马车了。
“蓝熙之……”
“我今天没空和你谈书画。”
司徒公子见场面已经平息,开了车门探出头来,忽然看见蓝熙之经过,吓得砰的将头缩了回去。
直到她完全走过,才松了口气,慢慢跨出马车。
司徒公子的右脚刚要接触到地面,忽然一个人影晃过,竟是蓝熙之又折了回来,大笑着跃身而起,一掌拍在马背上,那马受惊扬蹄乱奔,马车一阵狂颠,不足半尺的高度,司徒公子却不知收脚,猛地滚在地上,滚出了红毯,一直滚到了左边的青草地上,半天爬不起来。
原本气恼不堪的朱弦,见司徒公子满头满脸的青草汁水,浑身如筛糠一般,恰巧又被草地上的一截树枝刮破了薄丝的裤子,露出一点儿白生生的屁股来。
朱弦闭了闭眼睛,纤长的睫毛扇啊扇啊,还是忍不住笑出声来。
那边,石良玉已经狂笑起来,边笑边喊:“蓝熙之……”
“寒素清白浊如泥,高第良将怯如鸡”蓝熙之的声音唧哩呱拉地传来:“石良玉,今天我有事,改天再找你玩耍……”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