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第116章

邓布利多罕见地无法平静自己的心情, Lord Voldemort是怎样的人他再清楚不过了,自私、冷酷、贪婪、偏执!虽然惊讶,但他还是比较镇定的。“你要我帮你救一个食死徒?你应该清楚我们的立场。”他不知道我要救的是谁, 但以他看来一定是个食死徒。“我现在并非以黑魔王的身份请求你, 所要救的也不是食死徒。”我盯着邓布利多锐利的蓝色眼睛:“如果你给我, 除了这条命不能给你, 什么条件都可以。”邓布利多微微睁大了眼睛, 到底是谁我即使是要付出这么大的代价也要救?

“你这话当真。”即便不能让我死,这个条件也是能好好利用的。“当真。”我的语气没有一丝犹豫虚假。“那好,我要你答应从此以后不踏入魔法界一步!” Lord Voldemort想做魔法界的君主, 让他永远离开魔法界,和夺取他的性命差不多。然而我却是松了一口气, 只是这样的条件实在是容易的很, “可以。”“我需要一个牢不可破的誓言。”邓布利多抚摸着老魔杖, 审视的目光像把刀子。“以防万一是吗?可以。”我站起来,从靴子里抽出魔杖, 邓布利多因我的动作眼皮跳了下。在缔结约定之前,我提出了要求,“我要庞弗雷夫人做见证人,在场的人中我只信任她。”这下轮到波比要晕倒了,但她在邓布利多的首肯下走出来。

两根魔杖对接, 邓布利多道:“你是否愿意在救完人之后到麻瓜界做一个麻瓜?”这个条件设得好, 不仅将我□□在麻瓜的地盘上, 并且还限制了我使用魔法。“我愿意。”一道烧红的铁丝般的光缠上我苍白的手腕。然后轮到我了:“你是否愿意给予我凤凰眼泪?在我违约之前, 不得打扰我的生活, 也不能以任何方式让他人伤害我的人?”“我愿意。”一道光缠上邓布利多的手腕。我的后一条要求范围很广,因为他不知道有哪些人是我的人。现在有两个黑魔王, 食死徒已经分为两拨了。

如果主子不在,下面的人就不会承认自己的身份。也就是说,为了遵守牢不可破的誓言,他一个人也不能动——除非他调查出哪些人效忠冠冕,哪些人效忠我。这表面上是他吃亏,但实际上,没有了领导者,那些部下就不足为患,只会小心地龟缩起来,他们大可以继续做他们的贵商人或是其他什么的。当初Lord Voldemort第一次被打败的时候,除了狂热派,其余的食死徒全部舍弃了这个主人。正是考虑到这一点,邓布利多答应了我的条件。但他不知道的是,为了防止相类似的事件发生,CADL从创立开始就与食死徒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福克斯流下了眼泪,我将其收集在玻璃瓶里。顾不上告辞就用校长室的壁炉去了翻倒巷,再瞬身去马尔福庄园——因为卢修斯的原因,马尔福庄园的飞路网被强行关闭了。而我如此麻烦,也是不想让他们看见我结印的过程。

凤凰眼泪喂下去,卢修斯灰青的脸色立刻好转。他的眼皮动了动,随即睁开来。纳西莎哭着抱住他,瘦弱的肩膀颤抖着,卢修斯轻拍她的背,一边向我感激地笑。好不容易等大家情绪平静下来,纳西莎吩咐家养小精灵煮一些粥来,并邀请我留下来共进晚餐。“多谢美意,不过我想我要走了,不然夜里的伦敦会很冷。”“伦敦?你要去伦敦?”卢修斯很惊讶我会有这种想法,在纳西莎的帮助下坐起来。他只在接送德拉科时才会去伦敦,而且还是用幻影移形直接到国王十字车站的站台。

“嘛,和老蜜蜂的约定。”我无所谓地耸了耸肩,语气很是随便,好像是在说今天晚餐吃鱼子酱还是牛排。“去麻瓜界当个麻瓜。”“什么?”另两个人同时叫起来,浑然没了早日的优雅。卢修斯一激动,猛烈地咳嗽起来,脸色都泛红了,纳西莎马上给他拍背。“别这么大惊小怪的,马尔福家主。”我提醒他要注意形象。“你大可不必遵守约定。”卢修斯道:“现在我这儿住一段时间,造成你真去麻瓜界的假象……”“不行,我立了牢不可破的誓言。”我抬了抬手,表示痕迹在上面。

卢修斯大惊,牢不可破的誓言等于在头上悬一把利剑,若要评一个第四大不可饶恕咒的话,非牢不可破的誓言莫属。“你怎么这么冲动?”“只有这样他才给凤凰眼泪,不过我也要求他不能伤害‘我的人’。”卢修斯马上听明白了其中的深意,但对我的行为还是感到不满。斯莱特林讲究利益,虽有情谊,但也只对少数人。而我却为他立牢不可破的誓言,怎叫他不感动?“My lord……”“好了好了,反正我在魔法界也呆腻了。我不会回魔法界,你也就在这里好好地当你的马尔福。如此甚好。”他叹了口气,没有再说什么。

我连夜来到伦敦,即使是深夜,这儿依然繁华,灯火通明。我站在街头,身无分文。我当然可以去我的产业落脚,但我此时却不想去任何一家SERPENS旗下的酒店。无法回孤儿院,让我有一种无所适从的感觉。夜间的风有些许凉意,我抚了抚手臂,有些后悔没带些钱再走。从闹市区走出来,人渐渐变少了,我感到肚子很饿。我四处乱走,慢慢走进了一条我没有去过的街,人很少,我在路边坐下,仰望着头顶上一条看不见星星的天空。

背后的门被打开,成熟的男声从上方传来,“那个……你在这里做什么?”我抬起头,金色碎发的男人俯视着我,一时间四目相对。“你这个样子像是离家出走呢。”他弯起眼睛,扶了下眼镜。“离家出走什么的……说是扫地出门倒是更为准确,我无家可归了啊。”我站起来,语气有些不正经,好像流落街头的不是自己一般。“啊呀~”他笑道:“那么要不要留下来呢?我这里还是有空房间的。”

就像一条小鬼一样被捡回去,自己都感觉很奇怪,但是我仍然留下了。捡我回去的的眼镜男叫作Ken·Vernvernon,是这家酒吧——KMISS的老板。此时还未到营业的时候,酒吧里只有不少工作人员,但是从他们的装着上看一点也不像是正常的服务员——那家酒吧的服务员穿着西装但是浑身透着一股风流味,或是套着卫衣像是不良少年似的?“哇嘞嘞,Ken哥又捡人回来了!”一个穿着卫衣,即使在室内也不摘掉兜帽的少年咋咋呼呼地叫起来,随即被Ken一拳砸在头上——所以说身高优势什么的实在是太作弊了。“貌似你也是我捡回来的吧?Denny。”

翘着二郎腿坐在沙发上的西装男子歪了歪头,金色的头发在昏暗的灯光下有着一直暖昧的感觉,“看起来年纪不大啊,Ken,你想要逼良为娼?”逼……逼良为娼?我的嘴角抽搐着,我听到了什么?Ken恼火地大叫:“把你脑子里不健康的思想清除掉!”然后指着他对我道:“这个不良大叔是Colin,你以后少和他接触,他会带坏你的。”“谁是不良大叔啊!我才23岁!”Colin炸毛地大叫,但是被Ken无视了。我的表情很尴尬:“我似乎进错了地方……”Ken一拍我的背:“没有的事,这里只是酒吧而已。”

信的话我的脑子就有问题!正常的酒吧到三更半夜的才开门?Ken突然想起来什么:“对了,说了这么久,忘了问你名字了,你叫什么?”“旗木卡卡西,叫我卡卡西好了。”“咦,日本名?”他有些惊讶,我弯着眼睛:“因为我是混血嘛。”“那么你会些什么呢?什么都不会的话只能当服务生了。”我看了看酒吧里面的陈设,发现有一个小舞台,“嗯,我当歌手好了。”Ken同意了,然后拍拍手将所有人的注意力集中起来,然后一一的打发他们去各自的岗位准备开门营业。

“把你的棒球棍收起来,Denny!还有你,把桌子收拾了,像什么样子!David,我让你买的酒呢?”Ken叉着腰站在酒吧的中间,浑身散发着一股领导者的气势,一群桀骜不驯的人被他指挥的团团转,一个个乖顺的像是小绵羊。真是有意思啊,这群人!我眯着眼睛笑,不可能只是开酒吧的人,绝对。Ken的手指转了一圈最后指到我身上:“还有你啊,新人,快去换衣服……Colin,把你的衣服借他一件!马上就会有客人来了呀,动作都麻利点!”每个人的动作都顿了一下,紧接着变得更加快了,简直像是动画片里的一样几乎飞了起来。

Ken见状一边挽着袖子一边向吧台走去:“真是一群让人不省心的混小子,一开始就这么努力地干活不就行了吗?”这个人不好惹……不,应该说是可怕才对……我决定老老实实地按照Ken的话去做,不然有种会被狠狠修理的不好预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