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照耀下,笼火城的城头上激战正酣,攻守双方的士地堆在城墙上,为了一寸一寸的地盘奋力厮杀着,数千人纠缠在了一起,杀声震天。
总的说来,战况对高畅军这边来说是极其不利的,高开道的前锋部队已经攻上了城楼,并且占据了好几块立脚之处。
敌人的援军正源源不断地通过那些立脚处爬上城楼来,城头上的敌军越来越多,他们抢占的地盘也越来越大,高畅军虽然仍在奋力拼杀,死战不退,然而,却也不断地被敌人逼迫得向后退去,眼看就要被赶下城头了,如今,也仅仅只是在勉力支撑而已!看样子,溃散之期不远矣!
战争是复杂的,能否获得胜利有许多因素,然而,将领是否勇猛,士兵是否强悍,兵力是否比敌人要多,这样条件依旧是关键的,在双方主帅的谋略和指挥水平大致相当的情况下,尤为重要。
管文向是管平的侄子,管家在平原虽然是望族,却也当不得郡望之名,尤其因现任家主管平热衷于商贾之事,更是被其余那些世家大族的子弟所诟病。
虽然,那些世家大族同样在做生意,不过,都是选一些代理人摆在台面上,本族子弟是不会轻易出面的,像管平这样亲自上阵做生意的家伙无疑是个怪胎,自然被大多数世家子弟所不耻,管文向是管平的侄子,自然也被其所连累。
后来,管家投靠了高畅。随着高畅的势力扩张。管家也风生水起了,管平进入了政事堂,管家参与了官府的许多作坊和生意。在其中占了不少份子,管家子弟也多在高畅阵营中效力,这一下,那些原本对管家不屑地目光中又多了一丝嫉妒。
管文向就是在这样地环境中成长起来的,作为管家下任家主的最佳候选人,他一向极其严格要求自己。不管做什么,都争取获得第一,在讲武堂学艺时,由于他从小就熟读兵书,且一直跟随家中地武士练武,因此,在他那一届以第一名毕业。
可惜,他从军的日子尚短。今日,还是第一次独当一面,虽然,他按照兵书和学堂上学来的知识按部就班地指挥着守军抵御敌军的进攻。然而,缺乏实战的他对战场上瞬息万变的局势并没有灵敏地嗅觉。指挥过于教条而缺乏灵便。
和管文向相比,高开道并没有读过几本兵书,他连西瓜那样大的字也不识一箩筐,他指挥部队作战的能力全是在战场上学来的,是几次从尸山血海中活下来后自然而然地懂得的。
他这个人,在战场上指挥部队作战,全靠的是直觉,打仗的方法也来自于最初的流贼生涯,毫无章法可言,只知道该拼命地时候拼命,该逃跑的时候逃跑。
而现在,他非常清楚,是该拼命的时候!
既然已经决定强攻笼火城,吃下这块肥肉,那么,就不要怕部队损失惨重,只要能攻下储存着大量战略物资的笼火城,付出一些代价是完全值得地。
在高开道的部队中,大部分将官都是当初跟随他从豆子炕北上来到渔阳郡地老臣子,他们的作战风格和高开道类似,该拼命的时候就悍不畏死了,因此,就算一开始受到了守军强有力的抵抗,城墙下尸横遍野,他们仍然率领着士兵奋不顾身地采取蚁附的战术朝城头上爬去,很有点不死不休的味道。
高开道的大军共有五千人,而笼火城的守军有三千人,按照一般的情况,只要城外的攻击部队人数不在城内守军的五倍以上,就不容易攻下城池了。
如此说来,高畅军的兵力守城应该绰绰有余。
然而,事实却并非如此!
要知道,驻守笼火城的这三千高畅军只是辎重兵而已,大部分是从各地民团征召而来的精壮,小部分是从正规军中淘汰的老弱,他们的战斗力值得怀疑,特别是那些才征召入伍的精壮,他们从未在战场上见过血,真的上了战场,接触了生死,状态可想而知。
最初,凭借城墙的掩护,用弓矢,石块等物攻击爬墙的敌军,他们还做得有声有色,一旦被敌军从云梯上爬到城楼,形成短兵交接,面对面地厮杀作战时,他们就乱了方寸。
战斗意志这东西非常的复杂,就像六月天的天气,时常变幻不定。
最初,在管文向和神官们的鼓动下,那些辎重兵还能鼓起勇气来抵挡敌人的进攻,自以为在神君的庇佑下,不管敌人的进攻有多么凶猛,都会被他们所粉碎。
上了战场后,瞧见相熟同袍成为了冰冷的尸体,他们的想法又变了,毕竟不是天天接受神教宣传教育的正规军,神君在他们心上的重量远远比不上死亡,只不过,这个时候他们依然没有后退,很简单,一旦成为逃兵,他们被抓住之后会被砍下脑袋,家里的田地会被没收,家人也会被判服劳役,没到最后关头,他们不会
跑。
而所谓的最后关头是什么呢?那就是感觉失败在所难免,战败已成定局的时候,这个时候,他们就会想为什么我要千里跋涉来到幽州这个苦寒之地打仗?我就这样死在这里,不是太没意思了?
当大部分人都这样想的时候,溃散也就难以制止了,对那些家伙来说,在那个时候,他们的命才是最为紧要的,别的一切也就再也顾不上了。
申时三刻,对笼火城的守军来说,最后的关头马上就要来临了!
高开道抓住了管文向指挥上的破绽,动用了最后的预备队,他的五百亲兵组成了敢死队向守军防守最薄弱的那段城墙发起进攻,很快,就如愿以偿地爬上了城头。并且站稳了脚跟。得以接应后续的部队继续跟上。
管文向忙把预备队派到那段城墙上去,想把敌人赶下去。
然而,他这个计划过于想当然了。他应该稳稳压住阵脚,使得敌军只能占据那一段城墙,不能继续向前之后,再向敌人发起攻击,把久攻无进展因此疲劳不堪地敌军赶下去,而不是在没有稳住阵脚地时候就展开攻击。
最后。他不但没能将敌人赶下城头,由于没有预备队了,更多的敌人从别的地方爬上了城头,赶得守军节节后退。
没有经过严格训练,也没有经过残酷战斗地军队,仗着一时的血气之勇也许能喷发很强大的战斗力,然而,他们并不能持久。一旦血气之勇消失,后果就不堪设想了。
城墙上,守军在节节后退,高畅军的战旗大多被敌人所砍倒。越来越多的高开道的大旗在城头上竖立起来,在阳光照耀下迎风招展。这情况让越来越多地守军将士们绝望起来,他们的战斗意志直线下落,就快接近临界点了。
—
作为守将的管文向同样也绝望了!
在那些家伙眼中,自己终究是成为了纸上谈兵的赵括,这一次,自己多半会成为别人嘴里的笑料,恐怕会被那些家伙谈上一些时间吧?
管家的人?居然想做功名马上取的将军?不自量力!他们,还是去做生意这门有前途的职业吧!
管文向紧抿嘴唇,牙齿咬到了嘴皮上,嘴皮被咬破后,露出一丝殷红,痛吗?他全然不晓,如今地他,胸中就像有一股烈火在燃烧,炙烤着他的心脏,让他难以忍受!
“杀!”
他高吼一声,率领着身边的十来个家兵迎着渐渐后退的人流逆流而上,朝前方杀将过去,他将横刀舞得像风车一般,人如疯虎,神情癫狂。
他和家兵加入战团之后,暂时止住了颓势,然而,这就像人临死之前地回光返照而已,在别的地段,已经有人放下武器开始向后逃跑了。
一只苍鹰在城头上空盘旋,它时而高飞,时而低掠,一双淡漠无情地双眼,冷冷地注视着大地上的这一场杀戮,对苍鹰来说,这或许是他所难以了解的事情吧?
在数十里外,桑干河的南岸,另一场杀戮游戏同样在如火如荼地上演。
高畅军摆出一个圆阵,数千人密集地挤在一个小山坡上,小山坡实在是太小了,容不下几千人同时立足,有相当一部分的士兵站在山脚下,他们将长枪插在身前,枪尖斜斜向上,形成了一道长枪林,对准了在枪阵外围来回疾驰的胡人精骑。
在长枪兵的后面,弓弩手排成了一线,相比于长枪兵组成的长枪林,他们发射的弩箭更令胡人精骑忌惮,使其不敢大张旗鼓地靠近。
最初,在刘雅部和高雅贤部付出一千人牺牲的代价靠拢在一起,在这个小山坡组成圆阵后,胡人的骑兵曾经向圆阵发起过攻击,那次攻击的兵力在两千以上,算得上是一次强攻,他们希望能冲入圆阵之中,将圆阵撕开,然后,大部队再冲杀进去,将高畅军彻底分割开来,将其歼灭。
然而,那两千人在冲阵的时候,吃了一个大苦头。
刘雅和高雅贤将两只部队里所有的弓弩手都组织在了一起,把他们派到前线,位于长枪兵之后,在胡人骑兵发起攻击时,从长枪兵后面突然踏了出来,向冲阵的骑兵发起了攻击。
弓箭手也还罢了,一般的弓箭手在三十步内射出的弓箭才具有一定的杀伤力,当然,箭矢一旦变成了密集的箭雨,那杀伤力还是可观的,即便如此,它们也比不上强弩的杀伤力,而高畅军,对强弩的广泛运用当为天下豪强之首,就算是隋军的精锐禁军,恐怕也不像高畅军那样装配如此多的强弩。
这是因为高畅的军械所采用的是流水化作业,工匠的待遇非常之高,不像一般的势力那样,将其视为贱户,一方面需要他们效力,一方面又看不起他们,粗鲁地对付他们,在这样的情况下,工匠们的工作热情自然热情高涨,再通过先进的制造工艺,先进地工作程序。产量自然众多。高畅军
装配也就在一般军队之上了。
在强弩的打击下,位于精骑前方作为箭头的那队骑兵几乎损伤殆尽,待他们付出巨大牺牲冲到长枪阵前时。弓弩手们已经有条不紊地退到了阵中。
因为幽州军骑兵厉害,在北上之前,高畅军想了许多办法来对抗敌人骑兵地冲击,这长枪阵就是其中之一。
他们所采用的长枪不是一般的长枪,而是特意用来对付骑兵的长枪,远比一般的长枪要长。枪杆也粗壮了不少,在使用的时候,乃是两人共用,一人位于枪杆之下,单膝跪在地上,枪杆放在肩头,另一人位于其后,紧握长枪。将枪杆地一头深深地扎在泥地里。
这个战术曾经试验过许多次,改善到了没有办法改善的时候,才在军中推广,据军机处的那些大人所说。这长枪阵除了对幽州军的重装铁骑没有办法外,在弓弩手的配合下。绝对能抵抗一般的轻骑兵发起的攻击。
让长枪兵独自面对冒着箭雨冲到阵前的敌人后,弓弩手退到刀盾手地后面,开始了自由抛射,覆盖远方,想要截断敌军后续部队的增援,这次攻击的战果虽然比不上最初的那次齐射,却也对敌人造成了一定地杀伤。
面对着密密麻麻,明晃晃的长枪林,有些战马不由放慢了速度,不管身上地主人如何驱使,它还是在长枪林前停了下来,就算是一匹马,也是不想自寻死路的。
当然,还是有勇敢的战马没有减速就冲了过去,然后,被长枪扎成肉串,哀鸣着倒地,它身上的骑士也不由自主地摔了下来,有的就此身死,有的则从地上爬了起来,挥舞弯刀,想要冲杀进去。
这时,位于第二线的部队就冲了上来,他们同样使用的是长枪,只是这长枪不是先前那种用来对付战马冲阵的长枪,它的枪杆要短了许多,也细了许多,士兵从第一排的士兵让出来的通道冲出去,将那些才从地上爬起来还有些昏头昏脑的家伙们扎成了肉串。
当然,位于第一线的长枪兵也不是毫无损伤,在敌骑的冲击下,还是不少人非死即伤,毕竟,高速冲刺的战马所形成的冲击力也是不可小视的。
总的说来,高畅军的圆阵挡住了敌骑的冲击,两千胡人精骑只有一千多人得以全身而退,那些家伙位于后方,见势不妙,得以改变行进方向,转身逃了回来。
而高畅军也损失了不少第一线的长枪兵,若不是这些士兵久经训练,对高畅的信仰忠贞不二,不惧牺牲,他们早就在胡人精骑的冲击下败下阵来,毕竟,两千多骑兵同时发起冲锋,那声势之巨大,就算是这些身经百战的战士也是很少得见的。
吃了个大亏后,这些来自大草原的敌人放弃了继续强攻的打算。
他们应高开道之约来此,是为了发财而来的,为了汉人的利益去抛头颅,洒热血,无疑是一件很傻的事情,草原上的好汉虽然并不害怕死亡,却也不会愚蠢如斯。
何况,这一万胡人精骑是好几个小部落共同联合起来的,势力最大的一个部落也不过出了两千兵而已!
因为是联军,自然各怀心思。
草原上的战争是残酷的,若是部落的精壮在战争中损失惨重,日后,回到草原上,难免会被别的部落驱赶,失去水草肥美的草场,更惨的是很有可能灭族,族人成为胜利者的奴隶,再无翻身之地。
有着这样的顾虑,头人自然不愿强行进攻高畅军的圆阵,要是早知道敌人的防御如此森严,他们也不会强行发起那次进攻了。
先前为了争功而主动率领本部人马出击的头人现在已经后悔不迭了,他双眼一阵血红,在联军会议上,一直鼓动大家发起全力进攻,其他那些部落首领不是蠢蛋,自然对他的提议不置可否。
虽然,如果全力进攻对方,很有可能突破对方的防御,全歼敌军,但是,这样的话,他们手下又还能有多少儿郎在这次攻击中活下来呢?
反正,自己等人只需要拦住面前的这股敌军,使其不能向中路靠近,一旦有援军来此,顺便牵制住对方的援军就算完成任务了;再加上,只要我们这些人出了兵,那些汉人就不得不财帛美人送上,如若不然,拿刀去抢就是了,又何必多做牺牲呢?
这些胡人头领不知道的是在刚才那次攻击中,高畅军的强弩所用的箭矢差不多已经消耗干净了,若是没有强弩压阵,单靠长枪兵是挡不住骑兵的全力冲击的,他们的决定相当于救了刘雅和高雅贤部残存的四五千人的性命。
战争就是如此,有时候决定胜负的因素只是运气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