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争的残酷,在这一刻,体现得淋漓尽致,这里不是高科技的较量,凭的,完全是体力,泉盖苏文将自己的不对组成一柄尖刀,刘旭这里,就是一柄坚固的盾牌。
防御不等不于不是进宫,保命不等于不是杀敌。一千人听起来不多,但是真正放到战场,实在是不少,你若是一刀一刀的去砍,绝对能将你的手都砍得软。
但是泉盖苏文却又不能不前进,他只有这一次机会,他谋划了那么久,付出了那么大的代价,就是为了这样一个机会。他怎么可能放弃?
刘旭现在已经完全镇定了下来,李承乾走了,安全了,他就已经完全没有必要恐惧,人生即使如此,要死面朝天,不死万万年。我以精良的军备,以人数的优势,我打不赢你?我怕打不死你啊!
距离太近,无法使用弩箭,但是说近身战,大唐的将士,也从未惧怕过任何人!锋利的陌刀,直接狠狠砍下去,只要一刀,就能砍翻一个,你以命相搏,死死抓住长刀?没关系,我身上不仅仅只有一柄武器。
岳州军的训练是严格的,他们知道怎么杀人才是最省力,也最有效的,但是人力有尽时,地方只有这么宽,兵卒拥着刘旭向后面走,刘旭没有逞英雄,一个将军,一个统帅,要知道自己的位置,自己的作用,泉盖苏文可以不要命的向前冲,是因为他要杀刘旭,要冲破防御,他必须身先士卒。但是刘旭现在是防御姿态,只有自己安全了,自己手下的士卒才能彻底放开厮杀,这一点,经历了这么多战场,他早已经明白。那些小说里写的一马当先的统帅,基本都是傻子。人家的强弩手第一个射杀的就是你。
“刘旭,你跑得掉吗!告诉你,猛火油,不仅仅你会用,也不仅仅你们大唐拥有!”
泉盖苏文在混乱当中嘶吼,刘旭脸色一沉,然后就闻到了一股刺鼻的煤油味道,这在大唐不是禁用物品,煤油性质温和,基本不会产生爆炸的军用效果,所以,大唐如今很多百姓家里都开始了使用煤油点灯,而不是贵重的茶油,桐油。
但是他们不用爆炸效果啊,他们是自焚,诸葛用火牛阵,他们现在,用的就是自杀式的火人阵,你军甲再厚,一旦一个全身着火的人把你死死抱住,你能如何?
从水里将煤油罐子提出来,然后直接浇到自己身上,狞笑着点燃自己,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场景?
刘旭觉得自己的眼皮都在狂跳,老吴他们也疯狂了,人墙一堵连接一堵,你杀我,我也杀你,你想一命换一命?绝对不给你机会,一刀砍翻一个,你抱住我脚?那我再砍一个,砍不到了,我还要拼了命的再扑倒一个!
刘旭想要下令边打边撤退,这是最好的办法,对付他们如同疯子似的自杀式进攻,但是老吴这群疯子坚决不退。
公爷,咱们是岳州军,我知道这样做很傻,但是咱们是谁,是您带出来的军卫,论打战,论杀人,咱们谁怕过谁?高句丽的孙子暗算咱们,泉盖苏文那孙子暗算您,但是咱们就怕了?咱们军备比他们好,身体比他们壮,人数还比他们多,这样的仗,若是还退了,咱们这群人的脸往哪儿放啊!公爷,咱们不怕死,不能给您丢人!
说完喉咙里嘶吼,泉小孙子,你家吴爷爷来会一会你!
人群已经开始分离,老吴他们知道如何保护自家的主帅,保护自家的公爷,泉盖苏文再疯狂,也没有一丝的机会打进来,因为,这时候,大唐的军卫已经开始反击,不怕生死的反击。
论近战,大唐的军卫根本不怕任何人,他们的陌刀一遍又一遍的向前面砍过去,实在被人抱住,动不了了,就自己向前扑到,火蔓延到他们身上,也是哈哈的大笑。
刘旭眼睛一直睁得很大,他要看清自己的罪孽,自己是傻比,自己犯下了一个致命的错误,李承乾说得对,大唐之外,根本他娘的就不该有英雄,就是一群等待自己去屠戮的土著!
他要好好的看着,看着自己的罪孽,好好的铭记!
薛仁贵带着骑兵过来了,这时候,高句丽已经只剩下几个人了,泉盖苏文背着的六把刀都没了,他最后一把刀,砍断了老吴的右臂,但是他的手,也被老吴给生生打折了,腿骨也断了,薛仁贵一箭射得对穿!
“凌迟!”
刘旭的眼里一片血色,狰狞得厉害。
泉盖苏文在笑,笑得很疯狂,割一刀,就笑一下,身体的反应,让他浑身都是滚滚下落的汗水,鼻涕眼泪一起,到最后,大小便都失禁了,刘旭估计,他应该很后悔自己的精神有这么强劲吧?
人都说杀人不过头点地,但是刘旭不这么想,他自己的错误,他要好好的记住!
“将高句丽士卒的尸骨挂在这里,一个都不能少,我让他们永远记住!”
“将泉盖苏文的也挂起来,上面就写,千古大傻子刘旭,凌迟泉盖苏文于此!”
“将所有阵亡的将士,都好好收起来,少一具,我砍了你!”
一条一条命令下去,尸骨越来越多,刘旭眼里的血丝就越来越厚,他终于能体会到李二那种眼中充血是什么感受了,眼珠子几乎爆裂出来!
但是他还是要看着,这是自己傻比犯下的错误!
重伤四百多,阵亡三百多,岳州军自成军开始,就从来没有受过这么重的伤害,指甲都要掐进肉里面去了。
李绩来了,侯君集来了,古神威来了,李承乾来了,他们静静的站在刘旭的身后不远之处,李承乾有些失神落魄,也有些疯狂,他想要上前劝解刘旭,被李绩他们拦住了。
“任由他发泄吧。”
刘旭想发泄,但是发泄不出来,一刀一刀割死了泉盖苏文,他还是觉得不够。只是可惜,这里只有一个泉盖苏文。
长孙冲回来了,他的身上有很多伤口,横七竖八的,很丑陋,他却笑得很开心。他一人拔下了七座城池,这是属于他的荣耀。
程处默,秦怀玉,牛长安还有李崇真,他们也相继回来了,高句丽投降了,他们杀到最后一刻,才念念不舍的收手,他们的身上,与长孙冲一样,伤口不少,甚至,秦怀玉这个以前英俊非常的公子哥,被人一刀砍破了相,一道蜈蚣一样的伤口,从脸上向着脖子蔓延。看起来很吓人,但是他很兴奋,还直骂咧咧的,娘的,高句丽的刀也太钝了,居然没砍死老子!
刘旭非常羡慕他们,他现在成了一个异类,大唐的将门,好像只有他身上没有什么伤口,除了在感业寺被人用竹篾自弄了几下,他几乎真没受过什么伤。即使当年的张仲坚抓了自己,他也没有让自己身上留下的伤口。
这样是不正常的,他觉得自己仿佛是一个异类,他们尽情吹牛的时候,刘旭只能默默的坐在角落里,然后一杯一杯的喝酒。
京观终于铸造好了,千古第一大傻子刘旭屠杀降卒于此。这是他亲自题上去的。
第一傻子的称号,换不来三百将士的性命,刘旭不知道怎么回去面对他们的家人,他害怕看见那些人。害怕听见他们还叫自己公爷。
老吴命很大,断了手臂,流了那么多血,他还是坚强的活下来了,对于这一点,刘旭很欢喜,问问他能不能喝酒,老吴就用左手将胸膛拍得啪啪响。
“公爷,您不必这样,就像我,我回去之后,就是他娘的英雄,我可以放肆的去吹牛,谁都不敢看不起我,这就是我英雄的纪念!我这个样子,去长安城里的章台街,那些姬女都会抚摸着我的伤口,听我吹嘘战场的英勇!”
刘旭定着眼睛看他,然后拍了拍他的肩膀,疼得那家伙龇牙咧嘴。然后笑笑,放下酒坛子,对着那一排排放着的英骨,刘旭磕头,他自从来到大唐,几乎没有完全过他的膝盖,李二那里,他都没有,他真正跪过的,只有李纲和萧姨娘,如今,他跪了下来,恭敬的磕头。
老吴在拉他,站在一旁的士卒在拉他,刘旭没动,再次磕下去,咚咚有声,然后,将一坛子烈酒,直接灌了下去一半,又倒下去一半。
口里有很多话想说,但是心口像堵着一块石头一样,说不出来。他不为邀买人心,也不怕别人弹劾他邀买人心,他觉得,人就是如此,有时候,有的人,有的事,你只有一跪。
他突然发现自己其实很差劲,什么都不会,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骗得这些傻子跟随自己的,他想骂这些傻子,更想骂自己。
岳州军都跪了下来,大风呼啸,刘旭喝干净了最后一滴酒,然后扯着嗓子大吼。
“一路走好!”
....
李二的圣旨来了,很简单明了,着鸿胪寺卿刘旭,立即归京。
李绩松了一口气,侯君集也松了一口气,古神威也停止了他的咒骂,这些天来,刘旭什么都不做,就是看杀人,杀俘虏。
刘旭也觉得自己好像染上了一个变态的嗜好,他总想去看这群高句丽的俘虏是怎么死的,他还要挑一些好看的尸首挂上去,堆积他的京观。
他不知道这是不是一种病,他发现,长孙冲他们看自己的眼色,都有一股不自然,或者说,恐惧?
自己很可怕么?
刘旭不知道,他很久没有照镜子了,他一直在思索自己是不是真的有病,以至于,什么时候到了长安,他都没有发现。
高句丽留在长安的使臣很健康,穿得还很好,刘旭眯着眼睛打量了这个朝自己笑的家伙半天,然后,毫无征兆的,一把抽出了腰间的宝剑,一剑就砍翻了这个使臣,他想问问这家伙,你高句丽的灭国了,你为什么还笑得这么开心?
可惜他不回答,血流咕嘟咕嘟的从那家伙的脖子上流出来,刘旭就非常满意自己的杰作,这些日子,总算是将杀人的技巧又练好了一些。
许敬宗如同疯子一样的尖叫,他大喊,刘旭疯了,刘旭真的疯了!
若是没疯,刘旭怎么敢在宫门之前杀人?
“唉...”
一声长长的叹息从一架马车当中传了出来,然后,马车骨碌骨碌的走了,刘旭眨巴下眼睛,然后任由侍卫解去了他的佩剑。
李二咆哮着骂他的话语,刘旭什么都没听见,他觉得许敬宗说得很对,自己真的是疯了,但是为什么疯了的人,脑袋还这么清醒,就比如,若是身边有佩剑,他会一剑把许敬宗也砍了,很后悔,为什么刚才没有砍了他,因为刘旭发觉,这家伙真的非常非常讨厌!
“解去刘旭水师统领之职,解去刘旭鸿胪寺卿之职,罚铜千斤,降食邑一百,其余功过相抵,命刘旭在家中思过,没有旨意,不得踏出阿房一步!”
吴明尖着嗓子念完圣旨,刘旭终于醒了过来,非常开心的接了圣旨,然后往马车上一躺,就直接回了阿房,他发誓,他绝对不会踏出阿房半步。
老吴果然说得很对,回到家里,他那大嗓门,吹起牛来,满镇子的人都能听见,不过这次,他吹嘘的不是他自己,而是那些已经埋葬下去的三百英魂。刘旭第一次发现,老吴的口才居然那么好,他能把每一个人如何杀敌的都描绘得一清二楚,轰轰烈烈。
镇子上没有人责怪刘旭,相反,他们的头昂得高高的,家里的老翁听见了自己儿子的壮烈,满满的喝下一口酒,说一句,不愧是老子的种,就吧嗒吧嗒的抽起了烟袋。
风沙实在有些大,容易迷了眼睛,所以刘旭听着听着就有些沙眼,然后踹了老吴一脚,深深的鞠了一躬。
“岳州军,解散!”
刘旭不知道镇子上的人是什么反应,他已经进了公府,他听见外面有哭声,他不敢再出去,大门一关,就是整整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