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晚上,夫妻俩到了芳芳的家。芳芳和她的丈夫显得非常关心,本来说不要提程梦兴的事而只谈怎么把孩子们救回来的,但谈话中大家总是更关心程梦兴的事。芳芳的老公问程梦兴,“你是否在打女儿时把女儿们的裤子脱了?” 程梦兴被问得很尴尬,连连说,“没有,没有。” 许梦娇又插了一句,“他打女儿的时候是把门关着的,我们都看不见!” 程梦兴很生气,“你这不是当着大家的面给法官找证据说我关着房门性侵女儿吗?你知道房子里面是没有锁的,你已经有多少次突然推门进来了,你看见过我把女儿们的裤子脱了吗?要是女儿的裤子脱了的话,能那么快就穿起来吗?”
“我是没有看见过你把女儿的裤子脱了,但我看见过程完美坐在你的膝盖上。” “我打她们的时候是把她们放在我的膝盖上,面朝下,屁股朝上,这样我可以打她们的屁股。”
芳芳的老公劝他们两个人不要吵,要紧的是如何把三个小孩、特别是程完美救出来,这样才能让他们翻供来证明程梦兴无罪。所以说救孩子实质上是救程梦兴。程梦兴和芳芳的老公讨论应该找什么样的律师,芳芳的老公认为这个时候就不要图省钱了因为这关系到你是否要进监狱的事了,律师的好坏是很重要的,并建议找一个对中国文化有所了解的亚裔律师。正在这时,程梦兴听到许梦娇问芳芳,“你在这里和你前夫离的婚,有经验有关财产如何分割,象我家现在的情况,过错方是程梦兴,要离婚的话我是否能得到所有的财产。” 芳芳的回答好象是,“不是的,财产还是一人一半。” 许梦娇挺失望的。
程梦兴听到这些,心想,“你当初不是劝我主动向警察局自首、争取从宽处理,并保证等我一辈子吗?怎么现在就问离婚能不能得到所有的财产了呢?” 当然程梦兴知道象许梦娇这样一个有遗传性抑郁症的人是没有什么道德底线可言的----因为她是一个精神病人----正常的时候挺好的,犯病的时候什么缺德事都做得出来。
从芳芳家里出来,许梦娇警告程梦兴,“以后你要是再敢在别人面前跟我顶嘴我就把你所干的坏事都讲给社工听,譬如你离过两次婚,正经的男人是不离婚的。譬如你在Alberta 省北部工作时给女孩子写的情书,这些情书我现在还留着可以作为证据;譬如你在卡尔加里(Calgary) 时把你的卧室粘上黑纸然后里面黑灯瞎火地性侵我们的女儿,等等。把这些东西交给社工就是罪证,你100%要进监狱了。” 程梦兴不敢吭气了。
第二天早上--2016年10月12日,程梦兴按昨天警察对他的指令到位于2867 Peninsular Way, Lantzville, BC(卑诗省的中级法院也在这里)的保释局去报到。保释官是个女的,她已经把程梦兴认定是一个罪犯了,所以讲话的口气是跟一个罪犯在讲话,有什么办法呢,谁让你自己的女儿去告你呢!
程梦兴按他们的要求又在一张纸上签了字,大意是:程梦兴必须每半个月到保释官那里报一次到。假如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没有按时来报到,那又是一种犯罪,可以处以2000加币的罚金到判处2年的徒刑。所以从这天开始,程梦兴必须每半个月到这里来一次,来看这个居高临下,把自己当成罪犯的女保释官,否则的话他们会派警察再次把他关起来。
下午程梦兴找到了一个他认为是最好的一个来自**的刑事犯罪律师,并按律师的要求立即给了5000加币的押金。律师告诉程梦兴,“我强烈要求你不要和社工Raelynn讲话,更不要跟她讨论你的案子。这是因为你被指控的是一个很严重的罪行,你会在半年和一年内得到一次历时2到3天的法庭审判,假如被法庭裁定你有罪,你的刑期一定会很长。因为这些社工是无孔不入的,你跟她们说的任何事情,她们到时一定会到法庭上说出对你不利的供词。因为出庭一次,她们就能挣钱一次,所以最好是不跟他们接触,不给她们这种机会。另外一定要跟太太搞好关系,因为太太若到法庭上说出对你不利的事情,可能法官会相信,那么你被定罪的可能性增大了。并且不要跟任何人讨论这个案件,包括你的太太,因为你说的话可能都会被别人拿到法庭上来攻击你,这样对你不利。”
然后程梦兴跟律师讲,“我的大女儿程完美脑子有问题,遗传她妈妈许梦娇的,许梦娇又是遗传她爸爸的。假如证实我的大女儿脑子有问题,譬如她有轻度的自闭症,会不会对我有利?”
这个律师说,“不会,你女儿脑子有问题,并不等于她讲的话不可信。纳奈莫市(Nanaimo City)就发生了这样一件事:一个独生女儿突然状告她的单身爸爸性侵她。这个独生女儿有明显的自闭症,一般人一看见她就知道她有精神疾病。但她告她爸爸性侵的过程很详细,前后也很一致,尽管爸爸和爸爸的亲戚都跟法官讲,这个女孩是因为爸爸不给她买手提电脑而怀恨在心,编造的谎言。法官还是相信了这个智障女孩的话,说纳奈莫(Nanaimo)警察局录了非常好的口供,使他完全相信了她爸爸确实性侵了这个女儿,尽管没有任何证据,譬如处女膜破裂等,只凭这个女孩的供词,爸爸还是被判了刑。在加拿大,性侵属重罪,最高可以判10年徒刑,而且一般情况下,对性侵女儿的爸爸,法官会重判。”
听到这里,程梦兴倒吸了一口凉气---上帝啊,请保佑我吧。
这边许梦娇也找到律师了,她找的律师是纯粹的白种人名叫Robert,为什么许梦娇从这么多的律师中选了Robert,原因是当她见到Robert时,突然Tom进来了,这个Tom许梦娇是认识的,因为许梦娇去找过社工Raelynn, 而这个Tom是Raelynn的上司所以他们也一起谈过话。于是Robert 就跟Tom攀谈了起来,讲的就是许梦娇家里的事。
Robert,”恭喜你这次逮到了一条大鱼。”
Tom喜滋滋地说,“是啊,这次又逮着个大的。我们现在只要收集好证据,把他3个女儿的证词组织好,对他的3个女儿进行上法庭前的专门培训,让她们敢于在法官面前揭发她们父亲对她们犯下的性侵罪,就一定能把这个Alan(程梦兴的英文名)送进监狱。更令人振奋的事是尽管Alan(程梦兴)已经在加拿大待了15年了,他的太太和孩子们全都是加拿大籍了,这个傻瓜至今还是拿中国护照,没有入加拿大籍。而他犯的是性侵女儿的重罪,所以在加拿大坐完监狱以后,按加拿大法律他会被立即遣返回中国。据我们了解他在中国江西萍乡的一套房子和一个商业铺面都在他太太的名下,而且也不值什么钱,他的绝大部分财产均在加拿大,他出狱后年纪应该60多了,所以他被驱逐回国以后下场会是很惨的。哈哈哈!”
然后Tom 转向许梦娇,“这一次让你受惊吓了,真对不起了,想不到Alan是这么坏的一个人,你跟他已经生活了10多年了,请告诉我他对你的伤害有多深?”
许梦娇说,“Alan是否性侵他的女儿们我不太清楚,但有一点是肯定的他并没有强奸她们。而且家里是我说了算,经过这一次教训,我相信Alan再也不敢做出格的事了。真正伤害我和我孩子的是你们强行把我的孩子们抢走,不准孩子们见我,我的两个小孩子从生出来以后就没有离开过我,她们没有我是肯定要哭的。你们的心肠也太硬了,我原以为假如Alan有罪,你们会把Alan关进监狱,你们现在不抓Alan, 反而抓我的孩子把她们关起来不准她们见她们的妈妈,这也太缺德了吧?……”
Tom 听不下去了,草草地打断许梦娇的话,起身和Robert告别,走了。
Tom走后,Robert告诉许梦娇,“这个Tom和我一起打交道已经20多年了,成了好朋友了。你刚才讲的话是很糟糕的,当社工们对Alan义愤填膺因为他极大地伤害了你们的家庭,你倒觉得无所谓,反而怪罪社工把孩子们拿走,她们把孩子拿走是为了保护孩子不再被Alan性侵,她们是希望你能带着你的孩子们出席对Alan的审判,鼓励你的孩子们告诉法官他对孩子们的性侵对孩子们造成了多大的伤害,对这个家庭造成了多大的伤害,让法官给Alan判以重刑。”
因为这个Robert是Tom的老朋友,而Tom又是Raelynn的上司,许梦娇认为她请Robert,就一定会把她的3个女儿立即要回来,所以她让Robert当她的律师,赶紧把孩子们救出来。
许梦娇回家后告诉程梦兴,“我的律师说你在坐完监狱后会被遣返回中国。”
程梦兴感觉到自己真是倒霉透了。他是一直没有申请入加拿大籍,原因是入加拿大籍后比加拿大永久居民多了一个选举和被选举权,每次选举,他根本不知道该选谁,所以一点用处都没有;还有入加拿大籍以后,有可能会强迫叫去当陪审员,程梦兴也不愿意干陪审员的活---陪审员就像临时法官,坐在法庭上听原告和被告包括他们的律师的争辩来确定被告是不是有罪,对他来说这挺荒唐的。再者有加拿大护照后,可以到欧美等国家旅游不需要签字,但程梦兴很讨厌美国的霸道,自从来加拿大以后从来就没有去过美国,并且对旅游也不感兴趣,他若有时间时想去的唯一地方是自己出生和长大的地方---中国,那里有他的亲朋好友、兄弟、和父母的墓地。
程梦兴立即上网查有关的法律来核实:假如一个加拿大永久居民在加拿大境内犯了最高刑罚可以是10年或超过10年的重罪,不管最后被判处几年,刑满后要被遣返回原来的国家。性侵属于重罪,最高刑罚是10年,所以只要程梦兴最后被判几年,在加拿大服刑后他就必须被遣送回中国。
程梦兴一生中挣来的财产绝大部分都在加拿大。他和许梦娇以两个人的名义用大约40万加币买了Parksville的房子,还有大约60万加币在加拿大银行里,这些钱本来是在纳奈莫(Nanaimo)市用来购买第二套房子的。现在灾难来了要打官司请律师,恐怕要花掉很多钱。他坐完牢不知道许梦娇还能剩多少钱,而且就算是还剩一些钱许梦娇有可能不准程梦兴拿回中国,因为这些钱尽管在他们的共同账户上,但许梦娇若不同意,他就不准拿。那他回国后如何生活呀?
又急又乱中,程梦兴决定立即入加拿大籍,却发现任何有指控的人,不得申请入加拿大籍。假如入了,以后被发现了,入籍无效,还得被遣送回国,入加拿大籍的大门也已经被关上了。被判了刑,在监狱里面待了几年以后,程梦兴就会象一只丧家犬一样穷困潦倒,无法生活 – 中国的父母亲都已经过世,因为当初在国内是如此的骄傲所以脸皮没有那么厚可以去投靠兄弟和朋友们让他们给饭吃,那只好流落街头靠乞讨过日子,等老了走不动了就可以饿死了----想想还不如自己结束自己的生命来得痛快----所以程梦兴想到了自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