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第2节 共18章

加拿大**从无数的悲剧里吸取教训了吗?没有,因为他们这个系统的旗号一直是为了儿童的最大利益(家长是没有人权的),假如儿童有51%的可能被虐待了,儿童就被强行带到寄养家庭了,假如小孩已经12岁或以上了,又不愿意回家(叛逆期的未成年人很可能有这样的反应---不喜欢自己的父母),它们就找人来正式收养,把普通老百姓家的小孩象阿狗阿猫一样的白送给了别人去领养---任凭不懂事的儿童的亲生父母哭天喊地---这就是加拿大所谓的人权。

只要它们坚持假如儿童有51%的可能性被虐待了,儿童就被强行带到寄养家庭了。它们每拆掉100个家庭,就有49个家庭是冤假错案,社工就犯了49起非法绑架拘留儿童罪。加拿大卑诗省有8000名左右儿童被儿童家庭发展部监护,所以说按照加拿大的主体法律,这个系统是100%的绑架儿童的犯罪团体。”

程梦兴听了这些,倒吸了一口凉气,他们家庭里5个人里面有许梦娇和程完美精神不正常,正是被社工可以攻击的对象,他们整个家庭的后果不堪设想------只有交给上帝了!

2016年11月24日,程梦兴接到他律师的电子邮件:“下星期一请到我办公室来讨论你的性侵案。

同时也告诉你,法庭对许梦娇下了不得去Lily的学校和寄养家庭的禁令,请看附件该禁令。”

2016年11月25日,程梦兴给律师回了电子邮件,“上次在你办公室时,我告诉你请你对我的孩子们进行一些调查,我保证去调查的人员或专家会发现孩子们在说谎以及说谎的原因。

凭警察局出示的被他们引导的审讯记录来由法官裁定我的案子太有风险了。

我知道你也要出席2016年12月2日的法庭听证会,请告诉我具体什么时间到,我在听证会上需要说什么?

请问你肯定在审讯我的那一天,我的女儿们要到庭提供证词并回答你和法官提出的问题吗?我听说因为孩子们未成年所以他们不需要到场,警察会把他们的审讯录像出示给法庭作为证据。

你在给我的上一封电子邮件里面说要让我去你的办公室讨论我的性侵案,我最好的时间是12:15 - 12:45因为这段时间是我们的午餐时间,出来不需要我上司的批准。可以吗?另外你能预先告诉我你要和我讨论什么事吗?这样我去前能够有所准备,讨论的时候效率会高一些。”

2016年11月29日,律师回了电子邮件给程梦兴,“听证会定在2016年12月2日,星期5下午2点,正如我过去告诉过你的,我要你不要说任何话。

至于对你的刑事案件审判,有许多方式公诉方能得到孩子们的证据。有时候他们会用电视录像来记录审讯过程和结果,他们也可以让孩子们的见证人到庭提供证词,假如听说的事是必须的也是可靠的也可以当作证词。但现在讨论这些事都太早了,因为我们还没有到12月22日来进行我们的第一个刑事犯罪听证会预审会。有些问题在12月22日快到的时候会才会有答复的。”

2016年12月12日,星期一,早上律师给程梦兴的电子邮件,“我希望你在12点15分到我的办公室来,我有话要跟你讲。 ”

2016年12月12日,星期一,按律师早上发来的电子邮件,程梦兴在上班中午一个小时的休息时间去找律师,律师楼的前台把程梦兴带到了一个会议室,让程梦兴在那里等着律师。一会儿律师带着公文包进来了,坐下,然后说,“你的性侵案被公诉方认定证据不足,撤销起诉了。”

一听到这个消息,程梦兴先是楞在那里了,然后控制不住的流眼泪了,“我的傻女儿们,你们把爸爸害惨了,你们也把妈妈给害惨了,但爸爸妈妈不会责怪你们因为你们小,不懂事。” 律师立即给程梦兴递上了餐巾纸让程梦兴擦眼泪。尽管程梦兴从一开始就知道自己并没有犯罪,但他都没有被法庭拉去审判,许梦娇都还没来得及把教会的兄弟姐们叫到法庭参加他被审判时的旁听,来对他进行羞辱,这个事就这么结束了?他简直不能相信自己的耳朵!他从心底里向上帝表示感谢,“上帝啊,一切都过去了,煎熬终于结束了----你创造了奇迹把我救出来了。我每天早上和晚上的祷告你都听到了,我一定要实现我当时给你许下的诺言来报答你的救命之恩!”

律师然后接着说,“公诉方跟我讨论了有关对你的刑事诉讼,他们认为这个案子由于证据不足不应该继续进行而应该给与撤诉。从Lily的供词中开始说在Parksville没有发生过性侵,程慧云的供词不能说明任何问题,Lily是在社工的提示下才说你在Parksville做了性侵的事,犯罪地点很重要,假如不是在卑诗省犯的罪,卑诗省的警察就没有权力来对你提起公诉或拘留你。所以警察局这次拘留你完全是为了配合社工有足够的理由拿走孩子们,因为那时孩子们已经被拿走了。

总而言之这是一个极大的好消息,但我们必须谨慎对待。首先,今天说撤销对你的起诉,明天又可以重新对你进行起诉。理论上讲,公诉方只要有新的证据就可以在将来重新起诉你而且没有时间限制。其次,Lily和Wendy指控的有些性侵行为发生在Alberta省,理论上讲, Alberta的公诉方有权来起诉你,那么你就要到Alberta省去应付他们了。但因为性侵犯罪必须以性为目的,Lily和Wendy的证词都没有提到嫌疑人有以性为目的的触摸她们的私处的任何细节,就凭这一点,我肯定Alberta的公诉方目前不会对你提出诉讼的,除非他们有新的证据。总之,这是一个大喜事。尽管如此,你当初在警察局签字的承诺要到2016年12月23日才结束。所以在此之前你还必须遵守它。过了2016年12月23日以后, 你又要遵守法庭给许梦娇下的临时监督令,否则的话社工就有理由把Wendy和Eva拿走。要是Wendy和Eva再次被拿走,Lily就更回不来了。”

从律师楼出来以后,因为前两天许梦娇刚刚跟教会的人(当然包括芳芳和她的老公)说是她自己故意把Lily赶出去告程梦兴性侵的,又因为当时跑步碰到芳芳时芳芳脸上那种对他表示非常怜悯的表情,他觉得今天的撤诉应该让教会里所有的人都知道,使那些真正替他担心的朋友们放心,使那些幸灾乐祸的人停止高兴。他在开车回办公室的路途上就给芳芳家打电话,接电话的是芳芳的老公,可能芳芳去上班了。程梦兴说,“Greg, 我要告诉你我的好消息,我那个性侵案已经撤诉了,当我的律师告诉我这个消息时,我流泪了。” Greg说,“谢谢你告诉我这个好消息,我现在也为你高兴得流泪了。” 后来程梦兴才知道原来Greg有过类似被社工欺压的经历,所以他对程梦兴的遭遇特别能理解。

然后程梦兴立即把律师的话打电话一五一十地告诉给许梦娇,并把他自己刚才已经打电话给Greg的事也告诉了许梦娇了,意思是许梦娇就不用再次打电话告诉教会的弟兄姐妹们了。许梦娇的反应出乎程梦兴的意料,“首先你不应该把这个事告诉给Greg,另外你的律师不是说在有新证据的情况下随时可以起诉你的吗?你可不要高兴得太早。”

程梦兴本来以为许梦娇得到这个好消息时她应该是高兴得大叫起来,想不到她居然一点都不显得高兴,反而警告程梦兴不要高兴得太早。程梦兴明白了:在许梦娇眼里,她替程梦兴隐瞒了1、程梦兴离过两次婚。2、程梦兴在Alberta省北方工作时在QQ上和在中国的女孩大谈性生活,有生活作风问题。3、程梦兴在被起诉期间曾经试图从许梦娇手中拿回他的中国护照,明摆着想要畏罪逃跑。4、程梦兴在Calgary的卧室门故意贴上黑纸,使程梦兴在打孩子时外面人看不到里面的情况(作者注:程梦兴曾经多次告诉许梦娇贴黑纸是要挡住晚上从楼道射进来的光线,但许梦娇记不住(只要她认定的,别人怎么解释都没有用)。而且原来这个门的玻璃是毛玻璃,就是不贴这层黑纸,外面同样看不到里面的情况,只有光线可以进来)。

许梦娇一直认为自己掌握着能把程梦兴送进监狱的以上证据,在以后的日子里她时不时地警告程梦兴若程梦兴不服从她,她就把这些事告诉给社工和警察局。而且以后许梦娇故意找茬也彻底的把以上4件事告诉了社工,社工以后更有添油加醋的材料了,但没能让公诉方再次对程梦兴提起诉讼。后来当程梦兴和许梦娇关系恶化时,许梦娇想把程梦兴送进监狱里去,又把以上这4项加上很多她自己发明的程梦兴的其他罪行报告给警察局,但由于那时已经不涉及小孩,警察局根本不予理睬,甚至告诉许梦娇,小孩子们是有可能撒谎的。

尽管律师对程梦兴说公诉方若发现新证据,随时会对程梦兴起诉,从律师楼里出来以后,程梦兴知道加拿大的刑事法庭方面还是公正的。程梦兴心里很明白他自己根本就没有性侵过小孩,所以在一个公正的系统中,他丝毫没有一点害怕他们能发现什么新证据,因为这个性侵本来就没有发生过,哪来的新证据?

后来程梦兴才知道,他的律师在星期五,2016年12月9日早上10点就和公诉方确认了程梦兴指控被撤销的事,到了星期一2016年12月12日才告诉程梦兴,让程梦兴12月10日和11日的周末继续在恐惧中度过。写一个电子邮件最多打一个电话就行的事要约时间当面谈,都是为了延长时间,律师可以多收律师费。律师和程梦兴是一起观看了警察审讯3个小孩的录像的,程梦兴看完后因为对加拿大法律的无知认为自己很有可能会被判刑,但律师看了该录像后应该立即就知道程梦兴不会有事,但他闭口不谈,让程梦兴恐惧,担心,着急,一直让他当律师,这段时间不知不觉的已经收了程梦兴15640加币的律师费,律师要是早就告诉程梦兴不会有事,程梦兴肯定就不用律师了,那这个律师最多收到一、二千加币就结束了。这个律师的口碑还是不错的,所以可见这些律师都是趁火打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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