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一早就可以回去了,我抱紧被子,木屋里似乎还有股湿漉漉的味道。
从回到木屋开始,梁蓉再没有说过一句话,眼神灰暗。
一直拖到很晚我才睡下,不知道为什么,对这个夜晚,似乎有种莫名的恐惧。
滴答。滴答。
粘稠的液体落到地面,细微的声音在沉寂的夜里很刺耳。
这是……什么味道?
耸耸鼻子,屋子里似乎飘散着某种淡淡的气息,似乎是——血液的腥甜味道。
一双手臂突然抱过来,我想要喊叫,嘴巴却被捂得死死的。
“鬼叫什么啊千栀,是我。”
黑色晶亮的眸子闪闪发光,桃夭嫌弃的擦擦手,“哦呀千栀,你的口水都弄到我手上了。”
“血,我闻到血的味道了。”
我扯紧桃夭,用力的吞口水。
“我知道,刚刚我嗅到了死亡的气息,就在这里。”
桃夭温热的手掌覆盖在我眼睛上,声音难得带了一丝温柔,“千栀,不要看那边。”
“是什么?”
眼神错过桃夭的手心,定格在那滩血泊,胃里开始剧烈的翻腾。
我真不应该看过去的,人就是这样,总是有种可笑的反叛心理。
桃夭拍着我的背,语气颇有几分幸灾乐祸。
“哦呀告诉过你不要看了,千栀你总是不肯乖乖听话。”
我没心思跟他吵下去,哆嗦着拉开床头的小灯,昏黄的光线照亮整个房间。
梁蓉躺在床上,神态安详,嘴角浮现一丝愉悦的笑容,手腕上,粘稠的血液划至指尖,落到地板的血泊中。
梁蓉身后的墙上血迹斑斑,黄色的木板上写满了暗红的字体。
我捂住自己的嘴巴,不然我太肯定是否会喊出声音。
我想,这些血字应该就是梁蓉最真实的心理。
好寂寞。
我想要同伴。
这两句短短的话被梁蓉写满了整片墙壁,字迹狂草一样,像是她渴求被大家认同的迫切心情。
不必桃夭来解释,我也知道,梁蓉不是被什么其他的东西杀死的,是孤独杀死了她。
而我们,都是孤独的帮凶。
如果我们再耐心一点,对她的微笑再多一点,哪怕是多讲一句平淡的问候,那么,那片触目惊心的血字是不是就不会铺满这面墙。
“这不是你的错。”
桃夭的手指拂过脸颊,我才发觉脸上已经湿了一片。
“人类的心思还真是奇怪,只是一个人独处而已,有必要这么难过么。”
桃夭的语气淡淡的,听不出任何情感。
我突然想起来,桃夭是狐妖,活了很多很多年的狐妖,那么长的时间,他似乎也是一个人。
那么漫长的时间,他是怎么熬过来的呢。
桃夭斜睨过来,“别用这种眼神看我,还有,如果你那么想和警察扯上关系的话,我不介意把你自己留下来。”
“人又不是我们杀的,我们为什么要逃?”
这只狐妖只是白在人界
混这么多年,要知道,命案发生后,越是急着逃离命案现场的人在警察叔叔的眼里嫌疑最大,就算是那人内急要去找厕所,那也是有嫌疑。
桃夭抓抓头发,“哦呀,和人类警察扯上关系很麻烦的。”
这话更加坚定了我不走的决心,难得会有人能让桃夭觉得麻烦,这是个变相报复的好机会。
可当桃夭满脸不耐烦的又说了一句后,我立刻打消了留在这的想法。
“千栀你都不知道,当我被烦到一定程度时,一定要咬断那人的喉咙才可以平复我受伤的心灵。”
我彻底无言,为了人民公仆的生命安全,我决定向这只卑鄙的兽类的妥协,默默的把东西塞进背包。
可是,就算是现在逃走了,警察一问其他的人,还是会找到我们的吧。我突然想到了这个问题。
看来动物的智商真不能相信,谁说狐狸聪明,丫肯定没见过真正的狐狸。
“哦这个啊,不需要担心。我在他们的水里加了一点点不起眼的东西。”桃夭微微一笑,妖孽的媚惑,“谁都不会想起我们来过这里。”
好危险,真的是好危险。幸亏桃夭没什么犯罪念头,不然全世界人民都去当警察也未必抓得到他。
可当我走出木屋后,看着荒无人烟的四周犯了难。这里没有任何交通工具,粗略回忆了一下,来时我们坐了三个小时的车。如果要徒步回去,光是想想都觉得脚丫子疼。
对于我,桃夭是从不吝啬鄙夷眼神的,就像现在这样,眼睛眯成弯弯的两道,斜斜的看过来。
“千栀你不但无知,而且很没用。”
嘲讽的话音刚落,一只威风凛凛的狐狸出现在我眼前,旁边散落着桃夭的衣物。
桃夭一甩尾巴,“坐上来。”
“真的可以?”
我装作很不好意思,慢慢坐到桃夭的背上,其实心里乐得不得了,早就想试试骑狐狸是什么感觉,这机会可真难得。
桃夭的毛厚实而柔软,趴在上面,我抱住桃夭的脖颈,脸贴在软软的毛上,可以清晰的嗅到桃夭身上独有的香气。能够让人安下心来的味道。
“抓好。”
桃夭耳朵动了动,眼睛里似乎闪烁着喜悦的光芒,真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有什么可高兴的。
桃夭背着我飞快的跑起来,风声呼呼的从身侧刮过,全身凉飕飕的。
我抱紧桃夭,努力汲取着他身体的温度,突然就有了种相依为命的感动。
跑回家时,天还没有亮,回到有灯光的房间才发现,桃夭漂亮的银白色皮毛蹭满了灰尘,四只爪子几乎成了灰黑的颜色。
桃夭伏在地板上,耳朵疲累的耷拉下来,尾巴偶尔才会轮动一下。
几分钟后,某只看起来病歪歪的狐狸一瘸一拐地进了浴室。
我不知道桃夭到底在水里加了什么东西,但效果是毋庸置疑的,没有一个警察找上门来。
大米告诉我梁蓉自杀的事情时,心里还是禁不住狂跳了几下。
说这件事的时候,大米的声音带了淡淡的沙哑,像是正在压抑着哭泣的冲动。
最后,大米说了一句,其实,我也算是杀掉梁蓉的一份子。
我想不出什么话来安慰大米,她的这种想法,我也感同身受。
再次看到小泉,已经很多天以后了。
那时,我正在帮六楼的一对老人打包报纸卖掉,这对老夫妇从年轻时就热衷于读报,读过的旧报纸都舍不得丢掉,搬来这里时也是整整齐齐放进纸箱带了过来。
于是,到现在他们家的报纸几乎占据了一半的空间,孙女抱怨家里地方太小,老两口才忍痛割爱决定卖掉,喊了我去帮忙。
在处理邻里关系这方面,我比桃夭友善的多,不像某只色狐狸,只会对美女客气。
在某张泛黄的旧报纸里,一个长着大眼睛的小男孩正在上面开心的笑,黑白的印刷,隐约可以看出脸颊两旁深深的酒窝。
粗略的扫一眼日期,应该是文革左右的时间。
“桃夭,你看这个。”
桃夭捏住鼻子,厌弃地看着我,“啧,千栀,你去翻垃圾桶了吗?身上好臭。”
其实桃夭这么说并不夸张,陈年旧报纸的潮湿霉烂的气味,和垃圾桶的味道不相上下。
桃夭抱怨报纸的味道臭,死活不肯看一眼,我只好举着报纸让桃夭在他认定的安全范围之外看那篇报道。
桃夭忍耐着扫了几眼,“哦呀千栀不用给我看了,我知道他是饿死的。”
“你都不好奇他怎么会死在那里?”
桃夭的态度让我有种挫败感,这个小泉的孩子饿死在湖边的事件是当年的十大悬案之首。
老师带了班上的十几个孩子去湖边郊游,过了许多天都没有回来,人们找过去时只发现了小泉蜷曲的尸体,老师和其他的孩子都不见了。
“当然会不见啊,都沉到湖底了还怎么见。千栀你什么时候才肯丢掉那张烂报纸?”
“沉到湖底?”
“哦呀,他们去坐船的时候,那个孩子在草地上睡着了,等别人都沉底了才醒过来,以为是大家和自己开玩笑,就一直在原地等他们回来找他,所以就饿死了。”
桃夭捏着鼻子,“哦呀我都说完了,现在你可以把它丢掉了。”
“不可能,沉到湖底的话打捞一下就会发现了,可你看报上写的是没有发现尸体。”
“那是因为根本就没有打捞,没有打捞怎么会发现尸体。”
桃夭被霉烂报纸的味道熏得翻了个白眼,无奈的解释道,“千栀,不是所有的年代都是太平盛世。那段时间,人比什么都要冷血无情。”
印象中,爷爷似乎给我讲过关于那个时期的一些事情,那的确是个变态了的年代。
“所以你让他去了湖里?”
“湖底的十几个笨蛋等着他,他又笨的找不到他们。啧啧,一群完全没有怨念的灵,就因为这种愚蠢的念头而不能往生。哦呀千栀,你们人类到死都是这么笨的吗?”
桃夭的种族歧视论根深蒂固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我觉得有必要惩罚他一下,这是身为人类的尊严。
于是我漫不经心的把报纸揉成团,塞进了桃夭的衬衫。
(本章完)